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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及管理要点概述模版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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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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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建筑 施工 监理 企业 安全生产 职责 管理 要点 概述 模版 课件
    资源描述:

    1、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及管理要点镇江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例 2005年9月5日晚10时,由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施工、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的西单西西工程4号地项目,在进行高大厅堂顶盖模板支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现场浇筑施工时,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共造成8人死亡,21人受伤。中部911轴(宽28.4m)和BE轴(总长25.2m)是处于地上15层、总高21.8m的高大厅堂,顶板为支于四周框架梁上的预应力现浇空心楼板(厚550mm,板内预埋400mm,长500mm的GBF管),顶板面积为423.36m2,混凝土总量198.6m3。在施工单位编制出模板支架

    2、施工方案第一稿后,既未组织专家组论证,也未送施工单位上一级技术负责人,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就开始安排施工队搭设。监理单位发现后未能制止搭设。在报送第2稿时,支架已搭设完毕。事故发生后提交调查组审查的“911/BE轴扣件钢管脚手架施工方案”为送审第三稿,施工单位审核栏盖的是西西工程4#地项目经理部的章(属不允许的同级审批情况),审批日期是2005年7月19日,签字人为杨国俊,未见总监理工程师的正式签字。中庭模板支撑架坍塌现场中庭模板支撑架坍塌现场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分析管理问题管理问题施工方案编制单位、审批单位均为中国第二十施工方案编制单位、审批单位均为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北京西西工

    3、程二冶金建设公司北京西西工程4 4地项目部,地项目部,未见未见其上级技术负责人的审批其上级技术负责人的审批施工方案中施工方案中未见专家论证意见未见专家论证意见现场现场无模板支撑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未见模无模板支撑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未见模板支撑架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及验收记录板支撑架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及验收记录技术问题技术问题施工方案中模板支撑架施工方案中模板支撑架未按照未按照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 JGJ130 进行计算进行计算,未限制立杆顶部伸出长度未限制立杆顶部伸出长度(即(即a a值),据调查,现场管理人员口头交底立杆顶部伸出

    4、长度值),据调查,现场管理人员口头交底立杆顶部伸出长度应小于应小于1.5m1.5m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未计算施工活荷载,导致计算结果与现场实际有较未计算施工活荷载,导致计算结果与现场实际有较大偏差大偏差。立杆顶部伸出部分为整个模板支架的最薄弱部位,其。立杆顶部伸出部分为整个模板支架的最薄弱部位,其长度大小对整体支撑架的稳定及承载能力起决定性作用长度大小对整体支撑架的稳定及承载能力起决定性作用。经对。经对施工方案中模板支撑架设计计算章节进行校核验算得知:按施工方案中模板支撑架设计计算章节进行校核验算得知:按“几何不可变杆系结构几何不可变杆系结构”验算的结果验算的结果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不能满足承载力要

    5、求,按,按照照“非几何不可变杆系结构非几何不可变杆系结构”验算的结果验算的结果已达到杆件承载力的已达到杆件承载力的极限极限,因此可判定该模板支撑架方案设计结果,因此可判定该模板支撑架方案设计结果已达到其承载力已达到其承载力极限值,强度无富余量极限值,强度无富余量,甚至已占用部分承载力安全储备,按,甚至已占用部分承载力安全储备,按该施工方案要求搭设的支撑架,处于濒临失稳坍塌的状态该施工方案要求搭设的支撑架,处于濒临失稳坍塌的状态立杆悬臂段太长、部分立杆采用扣件与横杆连接立杆悬臂段太长、部分立杆采用扣件与横杆连接未设置竖向剪刀撑和水平剪刀撑未设置竖向剪刀撑和水平剪刀撑 未根据施工现场条件,与周边已

    6、浇筑完成未根据施工现场条件,与周边已浇筑完成的主体结构(柱)进行有效、可靠的拉接的主体结构(柱)进行有效、可靠的拉接架体构造问题架体构造问题 对现场残留的模板支撑架勘察时发现,对现场残留的模板支撑架勘察时发现,无扫地杆和剪刀撑无扫地杆和剪刀撑模板底部部分立杆采用模板底部部分立杆采用旋转扣件接长旋转扣件接长,在立杆顶部伸出部分,在立杆顶部伸出部分上产生了附加偏心力矩,部分立杆仅与大横杆连接,立杆不落上产生了附加偏心力矩,部分立杆仅与大横杆连接,立杆不落地,严重降低了支架的承载能力地,严重降低了支架的承载能力 施工方案中模板支架步距为施工方案中模板支架步距为1.5m1.5m,现场实际残留模板,现场

    7、实际残留模板支架步支架步距为距为1.51.51.7m1.7m不等不等由现场勘察发现,中庭东南角残留的部分模板支撑架立杆顶由现场勘察发现,中庭东南角残留的部分模板支撑架立杆顶部和底部部和底部用螺纹钢筋代替可调底座用螺纹钢筋代替可调底座,承载时对立杆顶部产生了,承载时对立杆顶部产生了附加偏心力矩,大大降低了支架的承载能力附加偏心力矩,大大降低了支架的承载能力现场检测的现场检测的扣件拧紧力矩为扣件拧紧力矩为101040Nm40Nm,大多不到,大多不到20Nm20Nm,大,大大降低了节点的承载能力大降低了节点的承载能力现场检测的现场检测的立杆顶部伸出部分达到立杆顶部伸出部分达到1.8m1.8m,大大降

    8、低了立杆的,大大降低了立杆的承载能力承载能力材料质量问题材料质量问题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钢管规格为钢管规格为48483.5mm3.5mm,现场测量到的,现场测量到的钢钢管壁厚为管壁厚为2.72.73.0mm3.0mm不等不等。经立杆稳定计算,钢管壁厚为。经立杆稳定计算,钢管壁厚为3.0mm3.0mm时,其稳定承载力比壁厚为时,其稳定承载力比壁厚为3.5mm3.5mm时降低时降低13%13%扣件螺母厚度大多数在扣件螺母厚度大多数在9 913mm13mm之间之间,小于相关标准规定的,小于相关标准规定的14140.5mm0.5mm;从现场已经破坏的扣件断口看,扣件有明显铸造缺;从现场已经

    9、破坏的扣件断口看,扣件有明显铸造缺陷,材质及力学性能有待进一步检测陷,材质及力学性能有待进一步检测现场实测用于模板支撑的现场实测用于模板支撑的可调托撑螺杆直径大部分为可调托撑螺杆直径大部分为303032.7mm32.7mm,小于标准规定的,小于标准规定的36mm36mm,易产生附加弯矩,降低承载,易产生附加弯矩,降低承载力;可调托撑的力;可调托撑的“”型托和可调底座的底板型托和可调底座的底板钢板厚度大多数钢板厚度大多数为为4.3mm4.3mm,有的仅,有的仅mmmm,小于标准规定,小于标准规定厚度厚度5mm5mm,因此变形严重因此变形严重,且可调托撑翼缘板高度不够,对支撑木方起不到防脱落作用;

    10、且可调托撑翼缘板高度不够,对支撑木方起不到防脱落作用;可调托的型板与丝杆之间未焊接加筋板,使多数可调托的型板与丝杆之间未焊接加筋板,使多数U U形板发生变形板发生变形、断裂形、断裂可调托撑螺杆偏细、托板变形可调托撑螺杆偏细、托板变形 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编制粗糙,结构设计与计算存在严重缺陷编制粗糙,结构设计与计算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不能保证施工安全要求施工安全要求搭设的模板支撑架搭设的模板支撑架立杆顶部伸出长度过大立杆顶部伸出长度过大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要原因现场搭设的模板支撑架存在若干节点现场搭设的模板支撑架存在若干节点无扣件、扣件螺栓拧紧扭无扣件、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普

    11、遍不足、立杆搭接或支撑于水平杆上、缺少剪刀撑力矩普遍不足、立杆搭接或支撑于水平杆上、缺少剪刀撑等严重等严重缺陷,造成模板支撑架局部承载力大为降低,是事故发生的重要缺陷,造成模板支撑架局部承载力大为降低,是事故发生的重要技术原因之一技术原因之一现场搭设的模板支撑架中使用的现场搭设的模板支撑架中使用的钢管、扣件、顶托等材料存在钢管、扣件、顶托等材料存在质量缺陷质量缺陷,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技术原因之一,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技术原因之一在模板支架搭设过程中,在模板支架搭设过程中,安全保证体系、安全人员配置、模板安全保证体系、安全人员配置、模板支架方案设计审批、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支架方

    12、案设计审批、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进场验收、模板支架搭设验收材料进场验收、模板支架搭设验收等管理环节严重缺失,是事故等管理环节严重缺失,是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发生的管理原因事故结论事故结论法院判决结果: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西西工程”4号地工程总工程师李乐俊被判有期徒刑4年;项目部总工程师杨国俊;项目经理胡钢成被判3年6个月;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派驻工地的总监吕大卫和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派驻工地的总监吕大卫和监理员吴亚君均被判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监理员吴亚君均被判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3 3年缓刑年缓刑3 3年。年。2008年11月15日15时1

    13、5分,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车站北2基坑,湘湖站为地铁1号线起始站,其主体结构建筑面积 约36082.5m2,为地下两层结构,车站总长约934.5m,标准段宽20.5m,为12m宽岛式站台车站,最大埋深约 17.7m发生基坑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4人重伤,20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直接原因:1、施工单位违规施工、冒险作业、基坑严重超挖;支撑系统存在严重缺陷且钢管支撑架设不及时;垫层未及时浇筑。因土方超挖,支撑施加不及时,支撑轴力、地下连续墙的弯矩及剪力大幅度增加,超过围护设计条件。2、监测单位施工监测失效,曾出现四次监测数据超报警值,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间接原因(监理):(

    14、1)未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监理。(2)未按规定程序验收哦。(3)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制止不力。法院判决:原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项目部常务副经理梅小峰判有期徒刑六年;原项目部总工程师曹七一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原项目部质检部部长卢光伟判有期徒刑五年;原项目部监测员洪祥判有期徒刑四年;原项目部监测负责人侯学判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原项目部施工监理单位总监代表蒋志浩判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原项目部经理方继涛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原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驻湘湖站业主代表金建平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事故案例:事故案例: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承建(实

    15、际施工方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胶州路728号教师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直接原因:焊接人员无证上岗,且违规操作,同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导致焊接熔化物溅到楼下不远处的聚氨酯硬泡保温材料上,聚氨酯硬泡迅速燃烧,引燃楼体表面可燃物大火迅速蔓延至整栋大楼。聚氨酯硬泡保温材料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间接原因(监理):监理公司没有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职责,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施行工程监理,对无证施工行为未能采取有效促使加以制止,未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安全责任,在施工单位仍不

    16、停止违法施工的情况下,并没有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督不力的责任。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理黄佩信重大责任事故罪、受贿罪 有期徒刑16年;原副经理副经理马义镑重大责任事故罪、受贿罪 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原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沈大同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5年;安全员安全员陶忱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5年;原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瞿幼棣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4年6个月;原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周峥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4年6个月;安全设备科科员安全设备科科员曹磊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2年;原技术

    17、质量科科长助理技术质量科科长助理范玮民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张永新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5年;监理监理卫平儒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2年 支上邦(非法借用资质承接脚手架搭设项目非法借用资质承接脚手架搭设项目)重大责任事故罪、行贿罪 有期徒刑6年;沈建丰(非法借用资质承接脚手架搭设项目非法借用资质承接脚手架搭设项目)重大责任事故罪、行贿罪 有期徒刑5年;上海迪姆物业管理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劳伟星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3年6个月;沈建新(承接电焊作业,不具承接电焊作业,不具备资质备资质)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3年6个月;马东启

    18、(受委托招用无有效受委托招用无有效证的电焊工等证的电焊工等)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2年;吴国略(电焊工电焊工)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王永亮(电焊辅助工电焊辅助工)重大责任事故罪免予刑事处罚监理企业要不要管安全?监理企业要不要管安全?监理企业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法的层面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并于1998年3月1日起施行。1997年工程监理制与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成为我国建设领域里的四项新制度1988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建立建设监理制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对“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合同和信息两管理”及工程协调中起到重要作用。

    19、但是建筑法对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中应起什么作用,没有明确的规定。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产生的背景从2000年起,我国工程建设进入事故高发期,2000年至2003年的四年间,建筑安装工程事故频发,死亡人数逐年陡升。面对安全生产事故高发这一严峻形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颁布的基础上,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和建设部等部委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扭转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不良状况,2004年颁布实施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继后又连续颁发了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法规、规章等,如国务

    20、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建设部办公厅关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0435号)。此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相应各部委颁布的各类规

    21、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标准规范等,也逐渐将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明确细化。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建市2006248号号)至2014年12月1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在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同时,强化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即落实“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业主监理合同关系地位平等委托与被委托施工无合同关系地位平等监督与被监督合同关系地位平等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

    22、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

    23、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

    24、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25、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26、)(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监理单位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职责若干意见严格依据条例的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了详细阐释。为指导监理单位履行好规定的职责,若干意见要求监理单位该审查的一定要审查,该检查的一定要检查,该停工的一定要停工,该报告的一定要报告。(一一)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1、应根据条例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只有针对具体对象才加以区别。

    27、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一般为黑体字)及为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次对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作出了比较严格的规定。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违法,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从1988年我国标准化法颁布以后,各级标准在批准时就明确了属性,即是强制性的,还是推荐性的。2001年6月后,新颁布标准本身一般不再区分强制性和推荐性,仅以条文反映。什么是强制性标准什么是强制性标准 2000年起,建设部从已经批准的国家、行业标准中将带有“必须”和“应”规定的条文里对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条文(确定原则)进行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条

    28、文(确定原则)进行摘录,摘录,编制编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房屋建筑部分)(现为(现为2013版),版),共分11篇(其中涉及“施工安全”篇,引用工程建设标准46本,编录强制性条文390条。)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江苏博爱建筑安全网江苏博爱建筑安全网”中中有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索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索系统”。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建设部81号令号令 2000年)年)第三条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

    29、标准强制性条文。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二十条第二十条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者工程事故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条例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省、自治

    30、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限制禁止使用技术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59号,2007年)禁止技术(节选)禁止技术(节选)技术名称说明禁用范围简易临时吊架用钢筋焊成梯型架体,挂在外墙上,在梯形架体的横梁上铺设脚手板后,作为砌筑和装修脚手架使用,在施工现场临时搭设,制作粗糙,缺少安全措施。已造成多起群死群伤事故。禁止用于房屋建筑施工自制简易吊篮包括用扣件和钢管搭设的吊篮、不经设计计算就制作出的吊篮、无可靠的安全防护和限位保险装置的吊篮。大模板悬挂脚手架

    31、(包括同类型脚手架)在大模板就位后,再在其上安装“掛脚手架”作为操作平台,在安装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站在起重机吊起的架体上作业,由于结构缺陷,架体横向稳定性差,抗风荷载能力差,容易造成架体倾翻,极易发生坠落事故。在设计、搭设和使用方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险性大。石板闸刀开关 产品安全性能差建筑施工现场HK1、HK2、HK2P、HK8 型闸刀开关 产品安全性能差瓷插式熔断器 产品安全性能差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塔身结构由杆件用螺栓连接,受力不明确,非标准节形式,起重臂无风标效应。安全性能差,安全装置不齐全,稳定性差。自制简易的或用摩擦式卷扬机驱动的钢丝绳式物料提升机 卷扬机制动装置由手工控制,无法进

    32、行上、下限位和速度的自动控制。无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无效、安全隐患大、技术落后、不符合现行的标准要求。QTG20、QTG25、QTG30等型号的塔式起重机 自行安装的固定式塔式起重机,由于无顶升套架及机构,无高处安装作业平台,安装拆卸工况差,安全无保证。限制技术(节选)限制技术(节选)技术名称说明限用范围水泥预制板临时活动房屋 这类活动房现在无标准,基础构造过于简陋,经不住暴风雨的袭击。易发生安全事故。易受飓风、暴风、山体滑坡等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地区禁止使用;其他地区仅用于单层临时房屋且必须有可靠的抗风、防坍塌措施。超过一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

    33、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机;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式起重机;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机。由于使用年限过久,存在设备结构疲劳、锈蚀、变形等安全隐患。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建筑施工现场超过一定使用年限的施工升降机 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传动系统磨损严重,钢结构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使用时间过长造成结构件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运动件磨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超过年限的由有资

    34、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建筑施工现场人工挖孔桩 依据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第218号公告)不得用于软土或易发生流沙的场地。地下水位高的场地,应先降水后施工。推广技术(节选)推广技术(节选)技术名称说明适用范围基坑工程的信息化施工技术 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在基坑侧壁和支档结构以及周边建(构)筑物有代表性部位设置应力、应变、斜率和孔隙水压与变形等测试元器件。通过施工过程中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对设计成果进行预测和修正,调整施工方案,确保基坑和周边环境的安全。软土地区,周边环境要求严格的深基坑工程都应采用信息化施工技术整体智能爬模平台技术 整体智能爬模平台由模板、平台、支撑

    35、体系、提升机构和控制系统组成。提升时,通过电脑采集动力和速度信号,同时监控提升状况,实现自动均衡升降。技术先进,机械化、智能化程度高;模板整体成型,机位跨度大,布置灵活;可重复使用,通用性好;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实现安全文明施工。房屋建筑施工液压自爬模施工技术 液压自爬模由支撑架体、操作平台、导轨及模板系统构成,依靠液压使架体和模板沿导轨提升安装就位。爬升速度快、操作方便、结构简单、整体稳定性好、高空作业安全可靠;可垂直爬升,可沿斜面爬升;爬升平稳同步、纠偏简单,施工误差可逐层消除。房屋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爬架技术)具有定型的主框架和定型的底部支撑水平框架的架体,附着在在建

    36、工程上,带有升降机构,可以自行升降。并可根据建筑物结构和施工的要求进行整体、多跨和单跨任意组合。该类技术的设计、构造、升降、同步、防坠、防倾,均应符合JGJ59-99和建建(2000)230号文的规定。房屋建筑施工具有电路隔离、过载、短路和漏电保护功能于一体的组合电器采用透明外壳,具有隔离、过载、短路及漏电保护功能,并具有辅助电路故障情况下自动断电保护功能。具有结构紧凑、节能、安全可靠的特点,产品应通过CCC认证。建筑施工现场总配电箱中的分路和开关箱中SC、SS型施工升降机(含井字架、龙门架物料提升机)齿轮齿条传动,带有渐近式防坠安全器,与建筑物的附着牢固可靠;钢丝绳传动的物料提升机构造简单,

    37、适用性强;具有可靠的防断绳或超速安全装置;在楼层停靠取物料时,具有停靠装置,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应由有资质的专业生产企业制造。经济适用、维修、保养方便。房屋建筑施工4.1.1监理规划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4.2.3 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9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监理规划与安全监理规划与安全安全监理规划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特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安全监理内容中应明确给出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

    38、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安全监理内容应具有针对性。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应具有可操作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由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

    39、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40、26条关于“危性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原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已废止)执行数年来的经验拟定的,具有严谨的法律依据和科学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第三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第四条: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

    41、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编制(修改)专项施工方案技术、质量、安全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合格不合格实施过程中需修改的一般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编制(修改)专项施工方案技术、质量、安全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初步审核专家论证未通过通过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

    42、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实施过程中需重大修改的需专家论证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5.5.3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 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 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内容:程序性审查-复合性审查-专业性审查-闭合性审查审查程序:独立审查、共同审查、专家审查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安全条件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

    43、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员配备办法 建质建质200891号:号: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

    44、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安全条件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153号令)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30号,2015年80号令已修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17号)监理单位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45、二二)施工阶段施工阶段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5.5.55.5.5 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末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5.5.65.5.6 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46、: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条例第六十五条);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条例第五十七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采用钢管

    47、悬挑,且采用钢管悬挑,且模板支撑大面积固定在模板支撑大面积固定在架体上架体上 采用钢管悬挑,且采用钢管悬挑,且紧靠立杆支撑整个架体,紧靠立杆支撑整个架体,下部立杆无任何横向联下部立杆无任何横向联系杆件系杆件 整个架体均未设置整个架体均未设置剪刀撑,且连墙件基本剪刀撑,且连墙件基本拆完,部分杆件变形明拆完,部分杆件变形明显。显。某项目,高大模板某项目,高大模板工程(工程(10m),无专),无专项方案,底部立杆全部项方案,底部立杆全部采用搭接,基础沉降明采用搭接,基础沉降明显,杆件也已开始明显显,杆件也已开始明显变形。变形。悬挑梁无任何锚固措施,不能保证稳定性;临边防护不足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

    48、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对于按规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5.5.2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5、督促施工单

    49、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第十条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

    50、暂停施工。监理单位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三三)竣工阶段竣工阶段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监理月报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或独立形成安全监理月报。监理月报或安全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以后报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1 1 本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情况;2 2 本月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3 3 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和采取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4 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审批情况;5 5 下月安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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