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综述分析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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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综述精品督综述精品PPT分析分析主要内容一、学校、托幼机构的特点二、法律依据三、基本概念四、学校卫生监督的目的五、学校卫生监督主要职责六、预防性卫生监督七、经常性卫生监督八、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原则九、行政处罚十、学校卫生事故责任追究l人群密度较大、人员相对集中l同一学校(班级)学生年龄接近,生理特点相似l生长发育阶段免疫力较低l学生间的接触密切l自我防护意识较差l有传染病引入时,容易发生传染病的爆发一、学校、托幼机构一、学校、托幼机构的特点的特点二、法律依据二、法律依据l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颁布单位】国家教育委员会原卫生部【颁布日期】1990年4月25
2、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施行。【目录】共六章41条 第一章 总则(4条)(目的、任务、范围、主管部门)第二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13条)(对学校的要求)第三章 学校卫生工作管理(10条)(对各部门的要求)第四章 学校卫生工作监督(3条)(监督职责等)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7条)(警告、责令改进、建议)第六章 附则(4条)(司法解释)【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等l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部2012年9月24日印发法律依据(续)法律依据(续)l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颁布单位】原卫生部 教
3、育部【颁布日期】于2010年3月1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教育部同意,予以发布。(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施行日期】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l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2012年5月9日卫生部关于印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 (卫妇社发201235号)三、基本概念三、基本概念 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主要包括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托幼机构:
4、是指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基本概念 学校卫生监督: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辖区内各学校的卫生工作进行审查评估,督促改进,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卫生行政执法活动,是国家卫生监督的一个组成部分。基本概念 学校预防性卫生监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校舍的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或验收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消除不良环境对师生健康的影响。基本概念 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饮用水卫生、学习与生活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
5、、劳动卫生、医疗机构或保健室设置与人员配备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基本概念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暴发事件、饮用水卫生安全事件、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等。卫生监督部门应依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四、学校卫生监督的目的四、学校卫生监督的目的1.促使学校履行职责,规范卫生管理行为,消除卫生安全隐患。2.通过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学校创建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3.通过对学校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4.促进学校对教学条件及设施设备的改善,提高学校卫生工作水平。五、学校卫生
6、监督主要职责五、学校卫生监督主要职责(一)学校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卫生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其所管辖的学校卫生工作加强管理。卫生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所属辖区的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目前卫生行政部门学校卫生监管的职责主要由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承担,其主要工作职责有:卫生监督职责1.依照国家有关学校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等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2.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7、开展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实行卫生监督。对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并将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卫生监督职责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学校内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对学校内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4.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校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二)托幼机构l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l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
8、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第一部分(卫生保健工作职责)第三条(相关机构)第二款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六、预防性卫生监督六、预防性卫生监督(一)主要监督依据1.学校卫生工作条例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3.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4.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5.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6.中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7.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8.书写板安全卫生要求9.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10.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1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12.沐浴场所卫生规范13.游泳场所卫生规范14.公共浴室卫生标准15.游
9、泳场所卫生标准 16.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二)监督内容 学校预防性卫生监督内容包括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1.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学校的选址:包括水文地质、周边环境、污染及灾害发生情况等。设计图纸:地形图、总平面图、立面图、透视图、风玫瑰图及说明等。卫生专篇:包括设计依据、卫生问题、卫生措施、设施及预期效果等。2.选址、设计审查 按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学校选址情况;学校建筑总体布局;学生学习环境(教
10、室采光、照明、通风、采暖、黑板、课桌椅设置、噪声),学生生活环境(学生食堂、学校饮用水设施设备、校内游泳馆、校内公共浴室、学生宿舍、学生图书阅览室、学生厕所、学校医疗机构或保健室)等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对符合要求的发放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3.竣工验收 学校建设项目应按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要求施工,竣工后由卫生行政部门派员参加验收,符合要求的发放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七、经常性卫生监督七、经常性卫生监督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是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措施,卫生监督部门在积极开展对学
11、校的卫生监督工作的同时应建立违法情况通报制度,将检查发现的卫生问题及卫生隐患,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上级主管单位进行通报,必要时通报当地政府。(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二)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三)学习环境卫生监督(四)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卫生监督(五)学校其它方面卫生监督(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 1.主要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消毒管理办法中小学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2.监督内容(1)机构和人员是否成立以学校
12、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机构或部门。普通高校是否设校医院或卫生科,校医院是否设保健科室。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是否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l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l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l区别主要是有证和无证。对器械、卫生设施、布局、功能上也有区别。l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
13、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设施、设备的设置要求:卫生室 面积40平方米以上,有功能分区(三室分开)。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保健室 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有适当功能分区;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是否任命一名学校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学校传
14、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寄宿制学校或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配备专兼职保健老师。(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l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l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l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2)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治工作是否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健康教育是否纳入年度教学计划。是否制定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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