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七版)》课件 - 副本 22.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刑事诉讼法(第七版)》课件 - 副本 22.ppt》由用户(momomo)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第七版 刑事诉讼法第七版课件 副本 22 刑事诉讼法 第七 课件
- 资源描述:
-
1、1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二章 执行执行2本章概要本章概要l 第一节 执行概述l 第二节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l 第三节 执行的变更与其他处理l 第四节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3第一节执行程序概述第一节执行程序概述l 一、执行的概念、特点和意义l(一)概念:执行是指依据国家强制力,由法定执行机关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活动。l 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施以及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特定问题应遵循的步骤和采取的方法。4第一节执行程序概述第一节执行程序概述l(二)刑事执行具有以下四个特征:l1.合法性。执行是一种刑
2、事司法活动,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保护和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因此,执行必须受到严格的限制l2.及时性。判决、裁定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就必须立即执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执行的时间,这是刑事诉讼效率原则的要求l.强制性。执行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对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都有拘束力,特别是对犯罪人,无论其是否同意判决,都要予以执行l4.遵守特定原则。(1)法制原则;(2)人道原则;(3)自食其力原则;(4)重返社会原则5第一节执行程序概述第一节执行程序概述l(三)意义:l 1.执行可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和教育,既能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不再受到侵害,又能通过惩罚和教育改造,
3、使犯罪分子改恶从善,重新做人。l 2.执行能够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l 3.执行有利于加强对群众的法制教育。它可以教育广大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积极地预防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6第一节执行程序概述第一节执行程序概述l 二、执行的主体和客体l(一)执行的主体l执行的主体是依法享有执行法院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力的国家机关。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我国的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主体包括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等。l(二)执行的客体l执行的客体主要是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判决和裁定。l除了生效的判决与裁定以外,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8条
4、,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也是重要的执行客体。l 随着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近几年的修改,执行的客体已经不仅限于生效判决与裁定,还应包括禁止令。7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l 一、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裁判的执行l(一)签发执行死刑命令l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l(二)执行死刑主体l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执行死刑的主体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即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都有执行死刑权,但实践中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情况居多。8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第二节各种判决
5、、裁定的执行程序l(三)执行死刑的具体程序和要求l 1.提前通知人民检察院l 2.选择执行地点、方法l 3.验明正身和讯问有无遗言、信札l 4.验证死亡、上报执行情况l 5.办理执行死刑后有关事宜9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l 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l执行机关:第一审人民法院。l执行机关在接收罪犯时,有收押审查权。收押审查的内容包括:l(1)审查判决书、裁定书是否已发生法律效力;l(2)审查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是否有错,即审查应当送交的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是否齐全、正确;l(
6、3)审查罪犯是否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是否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是否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形。10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l 三、管制、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l(一)社区矫正执行方式l所谓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l(二)执行主体l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原先由公安机关负责管制、缓刑、假释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等犯罪人的监管教育,基本转为社区矫正执行机构与其他辅助机构实
7、施。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包括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派出司法所11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l 三、管制、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l(三)交付执行的程序l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应该在判决、裁定、决定发生效力之日起10日内,到居住地的司法所和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报到并办理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该在判决、裁定发生效力后10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禁止令、决定书副本和结案登记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分别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l被判处管制的社区矫正期限自判决执行之日计算。管制期满,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应立即向本人及有关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发给
8、本人解除管制通知书。l缓刑考验期间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或漏罪没有判决等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12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l 四、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l剥夺政治权利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罪犯参加国家管理和其他政治活动权利的一种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适用,亦可附加适用l执行主体:对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l执行内容: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向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群众宣布犯罪事实、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和应当遵守的规定。如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被剥夺的选
9、举权和被选举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项权利。但如果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在主刑执行期间剥夺政治权利由主刑执行机关执行。应注意,执行机关对于罪犯未被剥夺的权利,不能妨碍其行使。l执行期满,由公安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和居住地基层组织。13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l 五、判处财产刑的执行l(一)执行主体l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0条、261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都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当地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l(二)执行时间l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本院
10、做出的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或者收到上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后,对有关财产刑执行的法律文书立案执行l(三)执行标的l执行标的为被判处财产刑罪犯的个人财产,其中包括扣押、冻结机关拟返还给被告人的财物14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l(四)执行方式l刑事判决、裁定生效以后,有关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予以执行立案,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l(五)执行中止l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后,恢复执行:l(1)执行标的物系
11、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l(2)案外人对被执行财产向执行法院提出权属异议的,人民法院认为异议确有理由的l(3)其他应该中止执行的情形。15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l(六)执行终结l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l(1)据以执行的刑事判决、裁定被撤销的;l(2)被执行人死亡或者被执行死刑,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l(3)被判处罚金的单位终止,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l(4)遭遇不可抗拒灾祸而被免除罚金的;l(5)其他应当终结执行的情形16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l(七
12、)执行减免l 罪犯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随时追缴。但如果由于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有困难的,罪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免除,人民法院在查证属实后,可以根据其困难的大小裁定减少或免除原判决的罚金。17第二节第二节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l 六、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的执行l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第一审还是第二审判决)被告人无罪或免除刑罚的,l 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由人民法院将无罪或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书连同执行通知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上述法律文书后应该立即办理释放手续。即使自诉人上诉或人
13、民检察院抗诉,也应将被告人立即释放。l 如果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处被告刑罚,则在判决宣布后再予执行。18第三节执行的变更与其他处理第三节执行的变更与其他处理l 一、死刑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变更l(一)死刑执行的停止与暂停l死刑执行的停止,是指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在执行以前,发现可能有错误或其他依法不能执行死刑的情形时,应当中断死刑之执行,并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其作出裁定的制度。l 1.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1)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怀孕的。l2.停止执行。l死刑执行的暂停,是
14、指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在执行现场,发现可能有错误时,暂时停止死刑执行并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的制度。这里说的“发现可能有错误”,包括死刑判决、裁定可能有错误;死刑执行对象可能有错误;继续执行死刑可能有错误等三种情况。19第三节执行的变更与其他处理第三节执行的变更与其他处理l(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变更l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根据他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表现,死缓判决可作两种变更。l1.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l死缓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2.对死缓犯执行死刑l被判处死刑缓期
15、执行的犯罪人,如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死缓犯执行死刑的程序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核准后,交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3.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20第三节执行的变更与其他处理第三节执行的变更与其他处理l 二、暂予监外执行l(一)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与条件l 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无期徒刑的罪犯。l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l(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适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