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八版)》课件 - 副本 (21).pptx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刑法(第八版)》课件 - 副本 (21).pptx》由用户(momomo)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刑法第八版 刑法第八版课件 副本 21 刑法 第八 课件 21
- 资源描述:
-
1、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 第二十一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第一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一、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u我国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实际上包括两类犯罪,即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其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u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是指非法剥夺或妨害公民行使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政治活动的权利及其他民主权利,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第一节侵犯公
2、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第一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特征u(1)本类罪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u(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各种非法侵犯人身权利、其他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以及民主权利的行为。u(3)在犯罪主体方面,有13种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强奸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报复陷害罪,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虐待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遗弃罪。u(4)在主观方面,除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由过失构成
3、外,其他罪均由故意构成。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第一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第一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种类u刑法分则第四章共计43个罪名,除本章第二节重点论述的外,还包括过失致人重伤罪(第235条),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第236条之一),猥亵儿童罪(第237条第3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第241条第1款),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第242条第2款),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第244条之一),非法搜查罪(第245条),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5条),暴力取证罪(第247条),虐待被监管人罪(第248条),煽动民族仇恨
4、、民族歧视罪(第249条),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第250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251条),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第251条),侵犯通信自由罪(第252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第253条第1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第253条之一),报复陷害罪(第254条),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第255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57条),破坏军婚罪(第259条),遗弃罪(第261条),拐骗儿童罪(第262条),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第262条之二)。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一一)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和特征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和特
5、征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1)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2)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二二)故意杀人罪的认定故意杀人罪的认定 在认定故意杀人罪时,要特别注意几种情况。1.对相约自杀的案件的处理。2.对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案件的处理。3.逼迫他人自杀案件的定性。4.其他致人自杀的案件的定性。(三三)对认定故意杀人罪应注意的相关法条对认定故意杀人罪应注意的相关法条 对于故意杀人罪的认定,还应当注意到刑法相关法条对应或不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几
6、处明文规定。(四四)故意杀人罪的处罚故意杀人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故意杀人罪一、故意杀人罪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二、过失致人死亡罪u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u 本罪的构成特征如下:u(1)本罪的客体为他人的生命权利。u(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u(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u(4)本罪在主观上是出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一一)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概念和特征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概念和特征u1.本罪与过
7、失引起他人死亡的其他犯罪的界限。u2.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二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u 根据刑法第233条的规定,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过失致人死亡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三)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罚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罚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三、故意伤害罪u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u(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u(2)本罪在客观方面须有伤害行为。u(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u(4)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一
8、一)故意伤害罪的概念和特征故意伤害罪的概念和特征u1.本罪与包含故意伤害内容的其他犯罪的界限。u2.本罪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u3.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u4.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界限。u5.转化的故意伤害罪情形(二二)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故意伤害罪的认定u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废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三三)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故意伤害罪的处罚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四、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u组织出卖人体器
9、官罪,是指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u(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管理人体器官移植的正常秩序。u(2)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u(3)本罪的主体为自然人主体。u(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不存在过失构成本罪的可能。(一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概念和特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概念和特征征u1.本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u2.本罪与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的界限。(二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认定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认定u根据刑法第234条之一的规定,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0、(三三)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处罚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处罚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五、强奸罪u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女性发生性交,或者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交的行为。u(1)本罪的客体是妇女的性权利。u(2)本罪在客观方面包括两种情形。u(3)本罪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u(4)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违背妇女意志与之发生性交的目的。(一一)强奸罪的概念和特征强奸罪的概念和特征1.正确处理未成年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定性。2.强奸与通奸的界限。3.求奸未成与强奸未遂的界限。4.如何认定利用教养关
11、系、从属关系、利用职权和对妇女负有特殊职责的人的强奸案件?5.如何认定与精神病人或严重痴呆症患者发生性行为的性质?6.交付金钱财物等方式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性质。7.强奸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8.强奸罪的共同犯罪。(二二)强奸罪的认定强奸罪的认定u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4)2人以上轮奸的;(5)奸淫不满10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2、奸淫幼女的,从重处罚。(三三)强奸罪的处罚强奸罪的处罚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六、强制猥亵、侮辱罪u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的行为。u(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心健康权利。u(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背他人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的行为。u(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u(4)本罪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即具有猥亵他人、侮辱妇女的直接故意。(一一)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概念和特征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概念和特征u1.本罪与强奸罪
13、(未遂)的界限。u2.强制猥亵罪与猥亵儿童罪的界限。(二二)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认定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认定u根据刑法第237条的规定,犯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本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三三)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处罚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处罚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七、非法拘禁罪u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扣押、关押、绑架或者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u(1)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u(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以非法扣押、关押、绑架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u(3)本罪
14、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u(4)本罪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一一)非法拘禁罪的概念和特征非法拘禁罪的概念和特征u主要应当注意非法拘禁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往往对被害人进行暴力加害。对于这种情况,应当注意,刑法第238条第2款明确规定,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二二)非法拘禁罪的认定非法拘禁罪的认定u根据刑法第238条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
15、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三三)非法拘禁罪的处罚非法拘禁罪的处罚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八、绑架罪u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u(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u(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绑架他人勒索财物、偷盗婴幼儿勒索财物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u(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
16、本罪的主体。u(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一一)绑架罪的概念和特征绑架罪的概念和特征u1.本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u2.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u3.本罪的罪数。(二二)绑架罪的认定绑架罪的认定u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犯绑架罪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三)绑架罪的处罚绑架罪的处罚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九、拐卖妇女、儿童罪u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
17、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u(1)本罪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主要是人身的不可买卖性。u(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和儿童的行为。u(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u(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出卖妇女、儿童的目的。(一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和特征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和特征u1.本罪与借介绍婚姻、收养而索取财物行为的界限。u 2.本罪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界限。u 3.本罪与绑架罪的界限。u 4.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界限。u 5.出卖亲生子女的认定。u 6.本罪中的一罪与数罪问
18、题。u 7.本罪中的共同犯罪问题。(二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认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认定u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三)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十、诬告陷害罪u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u(1)本罪的客体为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u(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告发,情节严
19、重的行为。u(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u(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本罪。(一一)诬告陷害罪的概念和特征诬告陷害罪的概念和特征u(1)本罪与错告、检举失实行为的界限。u(2)本罪与一般诬告陷害行为的界限。(二二)诬告陷害罪的认定诬告陷害罪的认定u根据刑法第243条的规定,犯诬告陷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三三)诬告陷害罪的处罚诬告陷害罪的处罚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十一、强迫劳动罪
20、u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的犯罪行为。u(1)本罪的客体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u(2)本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两类情况。u(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u(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一)强迫劳动罪的概念与特征强迫劳动罪的概念与特征u司法实践认定强迫劳动罪,难点是如何评价为实现强迫他人劳动的目的所使用的手段,例如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等的问题。(二二)强迫劳动罪
21、的认定强迫劳动罪的认定u根据刑法第24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三三)强迫劳动罪的处罚强迫劳动罪的处罚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十二、侮辱罪u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u(1)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名誉。u(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u(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u(4)侮辱罪在主观
22、上出于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一一)侮辱罪的概念和特征侮辱罪的概念和特征u1.本罪与强制猥亵、侮辱罪的界限。u 2.本罪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界限。(二二)侮辱罪的认定侮辱罪的认定u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所谓“告诉才处理”,根据刑法第98条的规定,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三三)侮辱罪的处罚侮辱罪的处罚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第二节本章重点论述的犯罪十三、诽谤罪u 诽谤罪,指故意捏造并散布
23、某种事实,损坏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u(1)本罪的客体是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u(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损坏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u(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u(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并具有贬低、损坏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一一)诽谤罪的概念和特征诽谤罪的概念和特征u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u2.本罪与侮辱罪的界限。u3.本罪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界限。(二二)诽谤罪的认定诽谤罪的认定u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