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税法电子课件第六章-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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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版 税法 电子 课件 第六 资源税 城镇 土地 使用 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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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学学 习习 目目 标标u学学 习习 目目 标标 u一、资源税法概述一、资源税法概述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目前列入征税范围的资源仅限于矿产品和盐。资,我国目前列入征税范围的资源仅限于矿产品和盐。资源税是国家为加强资源管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增加源税是国家为加强资源管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增加财政收入而采取的一项税收措施。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基财政收入而采取的一项税收措施。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基本规范是本规范是20112011年年9 9月月3030日国务院修订的,日国务院修订的,20112011年年1111月月1 1日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
2、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u二、资源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二、资源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一)资源税的纳税人(一)资源税的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从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从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产并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产并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u(二)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二)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源税的扣缴义务人。u(三)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三)资源税的征税
3、范围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目前包括资源税的征税范围目前包括7大类,它们是:大类,它们是:1、原油。、原油。2、天然气。、天然气。3、煤炭。、煤炭。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其他非金属矿原矿。5、黑色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6、有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7、盐。、盐。u四、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四、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资源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资源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公式为:。公式为: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
4、算的应纳税额 =应税产品的销售量定额税率应税产品的销售量定额税率u五、资源税的征收管理五、资源税的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l)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时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
5、天。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付货款的当天。u(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 2、纳税期限、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缴纳税款的期限。资源税的纳
6、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缴纳税款的期限。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税期限为1日、日、3日、日、5日、日、10日、日、15日或者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税。纳税人以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日、3日、日、5日、日、10日、日、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税款,于次月1日起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
7、款。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u(二)纳税地点(二)纳税地点 凡是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凡是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u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概述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概述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收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内的土地为征收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的一种税。u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1、对占用或使用土地的行为征税;、对占用或使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8、2、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征税范围有所限定;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实行差别幅度税额。u目前,我国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与缴纳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是:目前,我国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与缴纳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是:1988年年11月月1日起实施的、日起实施的、2006年年12月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月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u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一)纳税人(一)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城市、县
9、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税法根据用地者的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税法根据用地者的不同情况,对纳税人作了如下规定:不同情况,对纳税人作了如下规定: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人。u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各方
10、按、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各方按其实际使用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纳税。其实际使用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纳税。例如某城市的甲与乙共同拥有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这例如某城市的甲与乙共同拥有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这块土地面积为块土地面积为4500平方米,甲实际使用平方米,甲实际使用1/3,乙实际使,乙实际使用用2/3,则甲应是其所占的土地,则甲应是其所占的土地1500平方米的城镇土地平方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乙应是其所占的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乙应是其所占的土地3000平方米的平方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u(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
11、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土地。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u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u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算(一)计税依据(一)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面积。(二)(二)应纳税额
12、计算应纳税额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可以通过纳税人实际占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可以通过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乘以该土地所在地段的适用税额计算求得。的土地面积乘以该土地所在地段的适用税额计算求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全年应纳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全年应纳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适用单位税额适用单位税额u五、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五、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一)纳税期限(一)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新征用的土地,原属耕地的,自批准征用之方法。新征用的土地,原属耕地的
13、,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原属非耕地的,自批准征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原属非耕地的,自批准征用的次月起缴纳。用的次月起缴纳。u(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涉及房地产税收的政策问题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涉及房地产税收的政策问题日益增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益增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明确如下:明确如下: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14、,房地产权属登、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用税。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计征城
15、镇土地年时开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使用税。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u(三)纳税地点(三)纳税地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但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但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1、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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