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师研修)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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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政策与法规概述01教育基本法的解读02教师权益与保护 03CONTENTS04学生权益与保护 教育教育政策与法规概述政策与法规概述1一、教育政策一、教育政策1.什么是教育政策?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行动准则。2.教育政策有哪些形式?党的政策文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和批准的有关教育的政策性文件党的领导机关和国家政府机关发布的各种决议、决定、通知等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下发的教育政策教育政策的最高表现形式是()A.教育法律B.教育方针C.教育目的
2、D.教育纲要 一、教育政策一、教育政策3.基础教育基本政策导向办学方向上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培养目标上坚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在教育主题上坚持实施素质教育在教育体制上主张给地方和学校更多的自主权一、教育政策一、教育政策3.基础教育基本政策导向在办学模式上倡导多元化在教育投资上鼓励多渠道在教育发展策略上突出统一要求和因地制宜相结合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强调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在学校管理领导体制上坚持校长负责制二、教育法规二、教育法规1.教育法的含义广义教育法: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
3、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表现出制定主体的多元性与层级性。狭义教育法:仅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法律。二、教育法规二、教育法规2.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原则教育的公平性原则教育的保障性原则教育的平等性原则终身教育原则二、教育法规二、教育法规3.教育法律救济(1)教育法律救济的含义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使受害者的权利得到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教育行政主体或其他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如果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相对人可以通过申诉、复议、行政诉讼或调解等方法获得法律上的补偿。二、教育法
4、规二、教育法规3.教育法律救济(2)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行政渠道司法渠道仲裁渠道调解渠道二、教育法规二、教育法规4.教育立法体系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一元:以宪法为基础两级:中央与地方两级立法权;多层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别制定基本法和基本法以外的法律;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依据国家授权立法分别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设机构分别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条例等;地方各级政府依据地方授权立法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教育基本法的解读教育基本法的解读2一、教育法的性质与地位一、教育法的性质与地位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1.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
5、教育法教育的根本大法,是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规体系中的母法,在教育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规定了我国教育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制度以及教育活动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2.地位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教育大法。处于国家基本法地位,为我国教育法规体系的整体建设的奠定了基础。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1.基本结构教育法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有关教育的全局性重大问题,如:我国教育的性质和方针、教育基本制度,各类教育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教育投入,教育对外教育与合作,法律责任等,都作了全面的规定。全文共10章84条。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二、教育法的基本
6、结构与内容2.主要内容(1)我国教育的性质与方针教育法确立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为什么说我国教育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教育?教育法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主要内容(2)我国教育体系的改革与发展建立与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终身教育体系既包括学校教育体系又包括社会教育体系,是对受教育者一生各个阶段分别进行不同种类和形式的教育。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加快办学体制改革,理顺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体制,推进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制度与就业制度改革,深化教学改革等等。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二、教育
7、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2.主要内容(2)我国教育体系的改革与发展国家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我国现行教育总体上分为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四大类别,而在每一大类教育中,又可以细分为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教育。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2.主要内容(3)教育管理体制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2.主要内容(4)教育基本制度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
8、、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职业教育制度、成人教育制度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学位制度扫除文盲制度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2.主要内容(5)办学机构办学条件 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合格的教师 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2.主要内容(6)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7)受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国家要保证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8)社会教育主体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种力量应结合,是国家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二、教
9、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2.主要内容(9)政府进行教育投入和提供条件保障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教育投入,保证国家举办学校教育经费的来源稳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三个增长: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2.主要内容(10)有关法律
10、责任三大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教师权益与保护教师权益与保护3一、教师的身份一、教师的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v首先,教师是社会上的一类“专业人员”。v其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按照现行制度,教师不过是一种介于公务员和企业员工之间的“事业人员”,其供职的场所是事业单位。建议:将教师身份规定为公务员,将教师归类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进行管理。二、教师的权益二、教师的权益教师权利,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国家对教师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
11、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法律上的教师权利包括教师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以及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二、教师的权益二、教师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权利v教育教学权v科学研究权v管理学生权v获取报酬待遇权v民主管理权v进修培训权等三、教师权益受到侵犯的主要表现形式三、教师权益受到侵犯的主要表现形式1.教育教学权被不同程度削弱教师法:“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三、教师权益受到侵犯的主要表现形式三、教师
12、权益受到侵犯的主要表现形式2.在一些地方存在着拖欠教师工资现象,各项福利没有得到落实。目前80%的教师是在农村,其中不少还是背负着历史重担前行的农村特岗教师、代课老师;一些地方,师资短缺、教师工资水平偏低、随意克扣拖欠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教师权益受到侵犯的主要表现形式三、教师权益受到侵犯的主要表现形式3.强行占有教师休息时间我国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教师法也对教师休息、休假作了规定。三、教师权益受到
13、侵犯的主要表现形式三、教师权益受到侵犯的主要表现形式4.教师的民主管理权没有得到落实教代会是教师参与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我国学校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很多人认为“校长负责制”就是校长一人说了算,把校长负责制理解为“校长一人专制”。据文汇报报道,河南省某中学唯一一名特级教师因为喜欢提意见而被学校解聘,该特级教师找到教委,教委说:“一中是校长负责制,不用你,我们也没办法。”三、教师权益受到侵犯的主要表现形式三、教师权益受到侵犯的主要表现形式5.教师的继续教育权利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应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由县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但是,在教师实现这一权利的过程中,财政拨
14、款根本就没有或很少,反而是负责继续教育的教师进修学校利用这一时机大肆敛财,高额收费、随意收费经常有,继续教育成为少数教育部门创收的手段。四、教师的维权四、教师的维权1.信访信访是指通过书信、走访等形式,向教育行政机关提出要求并由有关机关单位负责处理的活动。接受信访的行政机关在30天内应办理并予答复。各级行政机关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90日内办结。对信访人的来信来访,信访承办机关应当进行书面答复。信访人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四、教师的维权四、教师的维权2.申诉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申诉”是一种专门的权利救济制度。它有法定的处理程序,并要求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及申诉受理机构按照规范的格
15、式出具书面材料。同时,教师应当向法定的机构提出教师申诉,如:被申诉人为学校,则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被申诉人为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则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四、教师的维权四、教师的维权3.调解调解是指各方当事人在第三人主持下,查清事实,通过第三人劝说诱导,促使当事各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各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在调解人的见证下,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然后加盖教育行政部门的印章。调解不成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终止调解。四、教师的维权四、教师的维权4.人事仲裁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仲裁机构对人事
16、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行政司法活动,是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相结合而采用的一种解决人事争议纠纷的方式。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15条规定:“教职工与学校在履行聘用(聘任)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由教师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调解未果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四、教师的维权四、教师的维权5.行政复议三种情况的行政复议v教师向行政机关提出信访或教师申诉申请后,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不予答复的。v教师不服信访承办机关的信访答复,如果信访答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v不服教师申诉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在接到申诉处理决定的60日内,向教师申诉承办机关的上一
17、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四、教师的维权四、教师的维权6.诉讼行政诉讼(民告官)的几种情况v教师向行政机关提出信访或教师申诉申请后,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不予答复的;v教师不服信访答复,如果信访答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信访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信访答复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四、教师的维权四、教师的维权6.诉讼行政诉讼(民告官)/民事诉讼v不服教师申诉处理决定,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该行政机关行政处理决定违法。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会依照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理。v教师申诉处理决定在司法实践中大都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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