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五版》课件 - 副本 (19).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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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第五版 物权法第五版课件 副本 19 物权法 第五 课件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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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法(第五版)第一章绪论第一节 物权法的概念一、一、物权法的界定物权法的界定物权法,是调整人对物的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有形式意义的和实质意义的两 种。形式意义的物权法,是指物权法典而言,在中国,民法典为其表现。实质意义的物权法,泛指关于物权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除民法典以外,还有宪法、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民用航空法,甚至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中有关物权的规范。第一节 物权法的概念二、二、物权法的性质物权法的性质(一)物权法在总体上为私法(二)物权法为财产法(三)物权法宜被归入强行法(四)物权法为实体法(五)物权
2、法具有本土性第二节 物权法的体系一、一、民法典民法典“第二编第二编 物权物权”为物权法的为物权法的“大本营大本营”实质意义的物权法,以民法典“第二编 物权”为“大本营”,其他编和其他法律乃至司法解释中有关物权的规范,不是作为特别规定,从而优先适用,就是作为补充,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物权法体系。所以,适用物权法时必须全面审视这些物权规范。第十九章抵押权第一节 抵押权概述一、一、抵押权的界定抵押权的界定抵押权,是指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依法享有就该项财产的变价使其债权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民法典第394条第1款)。
3、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叫作抵 押人,而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抵押人提供的担保财产称作抵押财产(民法典第394条第2款),或曰抵押物。第一节 抵押权概述二、二、抵押权的性质抵押权的性质(一)抵押权为一种担保物权(二)抵押权是不移转抵押物占有的物权(三)抵押权是就抵押物的变价使被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物权(四)抵押权具有特定性(五)抵押权具有从属性(六)抵押权具有不可分性(七)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第二节 抵押权的取得一、一、抵押权取得概述抵押权取得概述(一)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二)基于法律行为取得与非基于法律行为取得第二节 抵押权的取得二、二、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的设立(一)抵押合同(二
4、)抵押登记第三节 抵押权的效力()一、一、概述概述抵押权的效力,包括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范围、抵押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的范围、抵押人的权利、抵押权人的权利、抵押权的实行、第三人的求偿权和代位权。第三节 抵押权的效力()二、二、抵押权的效力所及的标的物的范围抵押权的效力所及的标的物的范围(一)概述(二)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三)从物(四)从权利(五)孳息(六)代位物(七)抵押物的转让对价(八)抵押权设立后新增的建筑物第四节 抵押权的效力()一、在同一抵押物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权利二、在抵押物上设立用益物权的权利三、出租抵押物的权利四、出借抵押物五、转让抵押物的权利第五节 抵押权的效力()一、一、抵押
5、权的顺位权抵押权的顺位权(一)抵押权顺位的概念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或抵押权的次序,是指数个抵押权并存于同一抵押物之上时,各抵押权存在着优先的顺序,也就是抵押权之间的相互关系。先顺位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较后顺位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可以优先受偿。可见,这种顺位是一种利益,甚至是一种权利,一般称之为顺位权。第五节 抵押权的效力()一、一、抵押权的顺位权抵押权的顺位权(二)抵押权顺位的决定标准确定抵押权顺位的标准是法定的,并且,当事人不得以其意思表示将之排除或改变。民法典第414条第1款做出了相关规定。就是说,即使当事人约定了抵押权的顺位,在此类约定与上述法定规则相抵触时,仍然以法定的为准
6、。第五节 抵押权的效力()一、一、抵押权的顺位权抵押权的顺位权(三)抵押权的顺位固定主义与顺位升进主义先顺位的抵押权因实行抵押权以外的原因而消灭时,后顺位的抵押权是否依次序升进?德国、瑞士的民法规定,抵押权的顺位不升进,采取了抵押权的顺位固定主义。法国、日本的民法规定,抵押权的顺位升进,奉行的是抵押权的顺位升进主义。所谓抵押权的顺位固定主义,是指先顺位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因实行抵押权以外的原因而消灭时,该抵押权并不随之消灭,而是依然存在,致使后顺位的抵押权依然处于原有的顺位上,即抵押权的顺位固定不变。所谓抵押权的顺位升进主义,是指先顺位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因实行抵押权以外的原因而消灭时,该抵押
7、权也消灭,后顺位的抵押权在顺位上相应地晋升。第五节 抵押权的效力()一、一、抵押权的顺位权抵押权的顺位权(四)抵押权顺位的让与、放弃与变更1、抵押权顺位的让与2、抵押权顺位的放弃3、抵押权顺位的变更第五节 抵押权的效力()二、二、抵押权的处分抵押权的处分(一)抵押权的转让(二)将抵押权供作担保(三)抵押权的放弃第五节 抵押权的效力()三、三、抵押权的保全抵押权的保全(一)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防止权(二)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请求权、增加担保的请求权第五节 抵押权的效力()四、四、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第五节 抵押权的效力()五、五、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不法侵害抵押物,例如,致抵押物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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