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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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 10 第十 公司 资本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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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1,商 法 COMMERCIAL LAW,第十章 公司的 资本制度,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2,公司资本不同于公司资产,专指由章程所确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财产总额。为保护债权和交易安全,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普遍确认了公司资本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司最低资本额也是公司法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之一。英美法系国家对公司的最低资本额则要求不严,甚至无任何强制性要求。经过长期的实践,西方国家公司法已经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三种公司资本制度: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关于我国新公司法究竟采取的是何种公司资本制,理论界观点并不统一,本编编者持法定资本制说。,本章导语,第十章 公司的资
2、本制度,3,在不同的公司类型中,其资本的构成也不尽一致。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由现金、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构成。公司资本由出资构成,出资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否则将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与差额补足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还须承担更为严格的法律责任。公司的资本处于变动之中,随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市场状况的变化,公司的资本也相应地增加或减少,由此构成公司的增资与减资制度。,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4,章节目录 第一节 公司资本制度概述 第二节 公司资本的构成 第三节 股东的出资 第四节 增资与减资 第五节 股份与股票,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5,商 法 COMM
3、ERCIAL LAW,第一节 公司资本 制度概述,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6,本节内容概要 本节从公司制本制度的概念入手,列举了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中资本制等公司资本制度的类型,重点分析了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的资本三原则。 本节知识点 01.公司资本的概念及意义 02.公司资本的原则 03.公司的最低资本额 04.公司资本制度的类型 本节关键词 公司资本;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折中资本制;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7,一、公司资本的概念及意义,(一)公司资本的概念 (二)正确理解公司资本的含义 必须搞清公司资本与公司资金的关系。 要正确认
4、识公司资本的含义,还必须把它放到特定的公司资本制度中加以考察。 要搞清公司资本的含义,还必须将它与公司的具体类型相联系,作出具体的分析。 (三)公司资本的意义,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8,二、公司资本的原则,(一)资本确定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的概念 资本确定原则的作用 (二)资本维持原则 资本维持原则的概念 我国公司法对资本维持原则的规定 (三)资本不变原则,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9,公司资本的三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公司资本制度的核心,其基本出发点都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的安全,以及公司自身的正常发展。尽管顺应经济关系和经营方式的变化,公司资本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但是公司资本的三原则仍为许
5、多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所确认,并对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资本制度产生着重大的影响。,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10,三、公司的最低资本额,(一)公司的最低资本额作为公司资本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公司法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 (二)各国公司法对最低资本额的限制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各国公司法对公司最低资本额规定的比较 (三)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11,四、公司资本制度的类型,(一)法定资本制 (二)授权资本制 授权资本制的概念 授权资本制的形态 (三)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的比较 (四)折衷资本制 折衷资本制的界定 折衷资本制立法例 我国的做法,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12,商 法 COM
6、MERCIAL LAW,第二节 公司资本 的构成,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13,本节内容概要 本节分类探讨了公司资本的构成问题,包括货币出资、实物出资、无形财产出资的概念、性质以及各国立法规定等方面。 本节知识点 01.现金 02.实物 03.无形财产 04.股东的出资范围 本节关键词 货币出资;实物出资;无形财产出资,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14,一、现金,(一)现金(货币)出资的界定 (二)各国立法对现金出资比例的规定 (三)现金资本的性质,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15,二、实物,(一)实物出资的概念 (二)实物出资的条件 (三)我国对实物出资的规定,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16,三、无形
7、财产,(一)专利权出资 (二)商标权出资 (三)专有技术出资 (四)土地使用权出资 (五)商誉出资 (六)无形资产出资的立法规制 (七)信用出资和劳务出资,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17,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见,只要是法律允许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并可以用货币估价的非货币财产,都可以作为股东的出资。这不仅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且明确了股东出资范围的边界,便于实际操作,亦可化解因股东出资范围所产生的纠纷。,四、股东的出资范围,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
8、度,18,商 法 COMMERCIAL LAW,第三节 股东的出资,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19,本节内容概要 本节首先论述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问题;其次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的转让进行了论述。 本节知识点 01.股东出资的方式 02.股东出资的缴纳 0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 04.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本节关键词 出资;出资平等制;出资不平等制;基本出资制;出资转让,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20,一、股东出资的方式,(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 (1)出资平等主义 (2)出资不平等主义 (3)基本出资制 (二)股
9、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21,二、股东出资的缴纳,(一)出资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 (二)我国的规定,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22,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依法应承担下列责任: 违约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差额补足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23,四
10、、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 抽逃出资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一)虚报注册资本 (二)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24,商 法 COMMERCIAL LAW,第四节 增资与减资,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25,本节内容概要 公司资本在一定情况下会出现资本的变动,本节考察的就是资本的增加和减少问题。首先对增加资本的概念、性质以及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资本增加上的不同做法进行了考察;其次论述了减少资本的概念、性质,从立法出发,讨论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减少资本方面的做法。 本节知识点 01.增加资本 02.减少资本 本节关键词 增资;减资;公司资本三原则,第十章 公司的资
11、本制度,26,一、增加资本,(一)增加资本的法律概念 (二)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 (三)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程序 (四)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方式 (五)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27,二、减少资本,(一)减少资本的法律概念 (二)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 (三)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程序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减资方法,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28,商 法 COMMERCIAL LAW,第五节 股份与股票,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29,本节内容概要 本节讨论了股份和股票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以及股票的发行问题,并对我国立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评介。 本节知识点 01.股份 02.股票 本节关键词 股份
12、;股票,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30,一、股份,(一)股份的概念与特点 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构成的最小单位,即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金额均等的股份,全部股份金额的总和即为公司资本的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具有以下特点: (1)股份是资本构成的最小单位,具有不可分性。 (2)股份是对资本的等额划分,具有金额均等性。 (3)股份是股东权的基础,具有权利上的平等。 (4)股份表现为有价证券,具有自由转让性。,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31,(二)股份的种类 依股东享有权益和承担风险的大小 (1)普通股 (2)优先股(概念、特点、分类) 依据股份是否以金额表示 (1)额面股 (2)无额面股 依是否在股票
13、上记载股东的姓名 (1)记名股 (2)无记名股 依股份有无表决权 (1)表决权股 (2)无表决权股 我国的股票分类,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32,二、股票,(一)股票的概念与特征 股票是指由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 股票具有以下特征: (1)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 (2)股票是一种证权证券 (3)股票是一种流通证券 (4)股票是一种要式证券 (5)股票是一种风险证券,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33,(二)股票的发行 股票发行的种类 (1)设立发行 (2)新股发行(是在公司成立后再次发行股份) 增资的发行与非增资的发行 通常的发行与特别的发行 不公开发行与公
14、开发行 股票发行的条件,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34,公司资本是公司法中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范畴,专指在公司成立时由章程所确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财产总额。,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35,公司的资本与公司的资金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公司的资金,是指可供公司支配的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司资产的价值,它主要包括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永久性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向银行的贷款等。尽管通过发行公司债和贷款的方式所筹集的资金可供公司支配,但这些资金实质上是公司的债务,在公司资产负债表上是以“债”来表示的。只有公司股东的出资,才是公司的自有资本。由此可见,公司资金是一个外延比公司资本更加宽泛的概念,公司资本只是公
15、司资金的组成部分。在实践中,各国公司法对这两个概念都加以严格的区分,且大都对公司资本作出明确的定义。区分资本与资金,在公司设立阶段尤为重要,因为绝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要求资合公司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本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资金,更不允许以贷款和公司债充作公司的资本。,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36,我国长期以来,回避使用资本的概念,笼统称之为注册资金。此种现象近十年来已逐渐被纠正,在公司立法及其他相关立法中已恢复使用注册资本的概念,表明对这两个概念区别的认可。,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37,经过长期的实践,迄今为止,西方国家公司法已经确认了相对独立的三种公司资本制度,即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
16、衷资本制。由于在不同的公司资本制度中,公司资本的具体含义迥然有别,这就决定了要在具体的公司资本制度中来认识和分析公司资本的概念。,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38,尽管任何公司都必须有一定的资本,但因公司的类型不同,在资合公司和人合公司中,资本的作用不尽一致,资本的构成也有所不同。例如,资合公司较之人合公司更看重资本,无限公司的股东可以用信用、劳务作为出资,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构成则无此成分。,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39,公司资本是公司赖以生存的“血液”,是公司运营的物质基础,是公司债务的总担保。资本作为公司的“血液”,犹如人的血液,人无血即无法生存,公司无资本则不能成立,更无法存续。同时,由于
17、资合公司的股东都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资本便成为了公司债务的总担保。当公司资不抵债时,超出债务则无法受到清偿。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的安全,就必须确定和维持一定数额的公司资本,并将其公之于众,以便使与公司发生经济往来的相对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资本状况,决定其交易的范围和条件。正是由于公司资本有着如此重要的意义,各国公司法都把公司资本作为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并以其对公司资本各具特色的规定,形成了种种不同的公司资本制度。,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40,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须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就不能成立。 资本确定
18、原则为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所确认的资本确定原则,其含义有二: (1)要求公司资本总额必须明确记载于公司章程,使之成为一个具体的、确定的数额。 (2)要求章程所确定的资本总额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分解落实到人,即由全体股东认足。确定的公司资本数额是公司资本实力的直接标志,也是有限责任股东承担责任的限定范围。,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41,无限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虽不以其所认缴的资本额为限,但将确定的资本数额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股东,却是无限责任股东明确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数额或比例的重要依据。从各国公司法都规定注册资本为章程必要记载事项的角度来认识,可以说资本确定原则是一项普遍适用的公司资本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能
19、够有效地保证公司的资本真实、可靠,防止公司设立中的欺诈、投机行为。,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42,资本维持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 公司资本不仅是公司赖以生存和经营的物质基础,也是公司对债权人的总担保。在公司成立后的经营活动中,由于盈利或亏损,以及财产的无形损耗,都将使公司的实有财产的价值高于或低于公司的资本,使公司的资本实质上成为一个变数。当公司的财产价值高于公司资本时,其偿债能力亦随之增强,一般不成其为问题。但当公司的实际财产价值低于其资本时,就必然使公司无法按其资本数额来承担财产责任。为防止因公司资本的减少而危害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是
20、为了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确保公司本身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各国公司法都确认了资本维持原则。,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43,(1)不得抽回出资 为确保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刑法第159条对此种犯罪作出了具体的刑罚规定。,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44,(2)亏损必先弥补 依据我国公司
21、法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3)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表现形式,股份的总和即为公司的资本。为维持公司资本的实际财产价值,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45,(4)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
22、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就公司的财产性质而言,公司不能成为自身的股东,当然也不能持有自己的股份。因此,公司法规定: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因公司合并或因对公司合并、分立持有异议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46,(5)有限责任公司的初始股东对非货币财产的 出资价值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
23、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47,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即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增加或减少资本,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 公司资本不变并非绝对不能改变,事实上,在公司成立后、运营的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都可能导致公司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公司的增资或减资,不仅为法所允许,且与资本不变原则亦不相悖,因为资本不变只是指不得随意改变,公司资本一经确定即应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不能随意增减。,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48,就立法意图而言,资本不变原则与资本维持原则基
24、本一致,都是为了防止因公司资本总额的减少而导致公司责任能力的缩小,从而强化对债权人利益和交易安全的保护。资本不变原则与资本维持原则又有着密切的联系,这表现在前者是对后者内容的延伸和细化。因为如果没有资本不变原则的限制,资本维持原则即失去了其维持的依据;如果公司可随意增减资本,资本维持原则也就没有了实际意义。有人认为,资本维持原则维持的是公司资本的实质,资本不变原则维持的则是公司资本的形式,此种认识不无道理。,第十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49,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大都采取法定资本制,出于同一立法目的,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一般对公司最低资本额都有明确的规定。其立法的共性是: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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