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7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ppt》由用户(金钥匙文档)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7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第七 公司 公司法 概述
- 资源描述:
-
1、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1,商 法 COMMERCIAL LAW,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2,公司的内涵与外延在两大法系各不相同。我国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特指狭义的商事公司。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公司进行不同的分类。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将公司分为无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两合公司。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则将公司分为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我国公司法仅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此外还确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对公司关系的调整侧重于组织关系、内部关系,而对于公司经营关系、外部关系的调整则是次要的、辅助的。因此,公司法本质上属于组织法。,本章导语,第
2、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3,章节目录 第一节 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 第三节 公司的分类与我国公司的种类,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4,商 法 COMMERCIAL LAW,第一节 公司的概念与特征,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5,本节内容提要 本节分析了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区分了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对于公司的不同界定,探讨了公司的营利性、社团性和法人性等特征。 本节知识点 01公司的概念 02公司的特征 本节关键词 公司的概念;公司的特征;社团法人;财团法人;营利性;社团性;法人性,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6,一、公司的概念,(一)英美法系的规定 (二)大陆法系的规
3、定 (三)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规定的比较 (四)我国的规定,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7,二、公司的特征,(一)营利性 1. 营利性的含义 2.营利性特征的意义 (二)社团性 (三)法人性 1. 法人的成立要件 (1)必须依法设立; (2)必须有独立的财产; (3)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2. 法人与合伙的区别,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8,商 法 COMMERCIAL LAW,第二节 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9,本节内容提要 本节分析了公司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研究了公司的全部组织关系和部分经营关系;考察了公司法的性质与特征,认为公司是组织法、公法化了的私法,并从公司法
4、的内容和体例等方面研究了公司法的性质。 本节知识点 01公司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02公司法的性质与特征 本节关键词 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的调整对象;公司法的性质;公司法的特征;组织法;公法;私法;私法公法化;公法私法化,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10,一、公司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一)公司法的概念 (二)公司法的调整对象 1. 公司的全部组织关系 2. 公司的部分经营关系 公司法对公司关系的调整侧重于组织关系、内部关系,而对于公司经营关系、外部关系的调整则是次要的、辅助的。因此,完全可以说公司法基本上是组织法或主体法。,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11,二、公司法的性质与特征,(一)公司法的
5、性质 公司法是组织法 公司法是公法化了的私法 公司法是国家管理公司的行为规范 (二)公司法的特征 从公司法的内容看 从公司法的体例看 从公司法的规范性质看 从公司法所确认的各种规则看,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12,商 法 COMMERCIAL LAW,第三节 公司的分类与我国公司的种类,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13,本节内容提要 为了明确各类公司的法律地位、法律责任及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本节根据各国公司法所确认的法定分类标准及公司法理论研究中所公认的法理分类标准 ,对公司类别进行了研究;并讨论了我国公司法认可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 本节知识点 01公司的分类 02. 我国公司的种类
6、 本节关键词 公司的分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14,一、公司的分类,(一)无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两合公司 (二)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及人合兼资合公司 (三)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 (四)母公司和子公司 (五)总公司与分公司 (六)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15,二、我国公司的种类,(一)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2)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股东人数的限制性 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股东出资的非股份性 公司资本的封闭性 公司组织的简便性 资合与人合的统一性,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16,一人公司 (1
7、)一人公司的概念 (2)一人公司发展 (3)有关一人公司的特别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 (1)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2)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 (3)国有独资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 (4)国有独资公司负责人的专任制度,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17,(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1)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2)资本募集的公开性 (3)股东出资的股份性 (4)公司股票的流通性 (5)公司财产的独立性 上市公司 (1)上市公司的概念与特点 (2)上市公司的法定条件,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18,在英美法系国家,公司是指
8、数人出于共同目的而进行的组合,常常是为了营利而经营业务,对于合伙难以胜任的联合,一般采用这种组织形式。由此可见,英美法系国家在学理上强调公司是有别于合伙的人的组合,确认公司的本质属性有二,即营利性和联合性。,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19,在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它揭示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公司是社团法人。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20,比较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对公司的定义,尽管在表述上略有差异,但都确认了公司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组成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21,虽然我国公司法基于国情
9、,确认了国有独资公司这一特殊的公司类型,但从总体上说,并未抛弃传统的公司概念,仍肯定了公司固有的社团性法律特征。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组成的,从事营利性经济活动的企业法人。,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22,公司的营利性特征有两层含义: 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 任何投资者出资设立公司,就其目的而言,都是为了获取利润。尽管以营利为目的开始,而以经营亏损乃至于破产告终的公司不在少数,但并不因之而丧失公司设立目的上的营利性特性。 公司应连续地从事同一性质的经营活动。 公司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必须是连续不断地进行经营活动,且其从事的经营活动须有固定的内容
10、,即有确定的经营范围。这是公司与那些临时性合伙偶尔从事的营利性行为的根本区别。,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23,公司的营利性特征既使它区别于以行政管理为目的的国家机关,又使它有别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社团法人。 强调公司的营利性特征,一方面是为了突出公司的经济属性;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否定那些作为行政机关附属物的行政性公司。,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24,社团性亦称联合性,是指公司作为社团法人应为人的结合,其股东和股权具有多元性。公司应否具有社团性特征,一直是学术界认识分歧较大的问题之一。 本书观点:就最典型的公司形态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股东都不可能是单一个人,此类公司股东和股权始终具有多元性
11、特征,都表现为人的结合和财产的组合,社团性系其本质属性。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尽管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的常态仍为二人以上的财产组合,一人公司只不过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态,因而也并不否认以社团性为常态的公司特征。,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25,法人性特征是公司区别于合伙企业的主要特征。众所周知,具有营利性和社团性特征的企业并不仅仅是公司,合伙企业也具有企业性和联合性的特征,但合伙企业并不是法人,这主要是因为: (1)合伙企业没有完全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于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而公司则不同,它拥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公司所有,而不是股东共有。 (2)合伙中的合伙人对合
12、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而公司在财产责任上与合伙企业不同,除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中的无限责任股东的财产责任类似于合伙外,其他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仅负有限责任。 正是基于以上区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承认合伙具有法人资格。,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26,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而言之,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27,公司法主要是规定公司的组织及其地位的法,因而公司法是侧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的法。公司法所调整的公司组织关系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发起人相互间或股东相互间的关系; (2)股东与公
13、司相互间的关系; (3)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相互间的关系; (4)公司与国家经济行政机关之间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28,公司的经营活动是丰富多彩、纷繁复杂的,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也是多种多样的。所有的公司法都不调整公司的全部经营活动,一般只调整那些与公司组织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经营关系。至于那些与公司组织关系无关的公司经营活动,如买卖合同关系等,则不由公司法调整。 与公司组织关系有联系的活动,主要有股票的发行、交易,债券的发行、转让,以及资本的增加、减少和出资的转让等。 我国公司法虽对股份、股票的基本问题作出了规定,但对股票的发行、交易等则基本上不涉及,均由证券法来
14、加以调整。,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29,公司法虽既规范主体,亦规范主体的活动,但就其性质与成分论,则以规范主体为主,故公司法实为组织法或主体法。 公司法作为组织法,与调整自然人关系的法律,无论在调整的原理上,还是在内容和方法上,均有所区别。 有的法学家认为,公司法与国家组织法有类似的性质,只是其规范的主体以营利为目的,与国家组织法上的公法人不同。,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30,按照大陆法系公法与私法划分的理论,民商法包括公司法都属于私法。但由于19世纪以个人为本位的国家已为20世纪以社会为本位的国家所代替。国家政府权力的扩大,促成私权自治范围的缩小,公司法已被越来越多的法学家作为私法“社
15、会化”、“公共化”、“公法化”的例证。 许多在传统公司法中被视为私权的领域,已随着国家政府权力的扩大而逐步缩小;对公众利益的保护被不断强化,公共利益被提升到优先之地位;以及公司法中关于强行之规定、严格之规制等等,无不证明私法和私权的内容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也正是基于这些变化,在有些国家,学者把商法看作是经济法,并进而认为经济法是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一个新的法律部门。,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31,我们认为,大陆法系关于公法与私法划分的理论,即使在今天,也有其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从本质上说,公司法亦应归类于私法。但是,由于国家对经济组织及其活动的干预越来越多,今天的公司法已不再是18
16、、19世纪的公司法,它已逐渐被公法化,是最典型的公法化了的私法。,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32,公司法不仅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司进行管理的法律依据,而且是国家司法机关审理公司案件的法律准绳,更是公司规范自身活动的行为准则。任何国家机关都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来评价公司组织与活动的效力,而不能另立标准。 由此可见,公司法既规范和制约公司自身的活动,还制约着国家机关对公司的管理行为,具有全社会一体遵行的效力。,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33,从公司法的内容看,公司法是一种组织法与行为法相结合的法律。 公司法以调整公司的组织关系为其主要内容,同时也调整部分与公司组织关系密切联系的活动关系。就这两部分
17、内容的比重而言,可以说组织法是第一位的,行为法是第二位的。,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34,从公司法的体例看,公司法是一种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法律。 公司法侧重于对股东及公司机关权利义务的规定,以及股东与公司财产责任的划分。无疑公司法主要是实体法。在侧重实体性规定的同时,公司法还对取得实体权利所必须履行的程序作出了规定,因而又具有程序法的因素。公司法将实体法与程序法有机结合在一起,便利了法的实施和操作。,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35,从公司法的规范性质看,公司法是一种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法律。 公司法作为一种组织法,具有鲜明的国家干预性,因此以强制性规范为主。公司法多为强制性规范
18、,目的是为了保证主体适格,以维护社会交易的安全和经济秩序的稳定。公司法在突出强制性规范的同时,也有一定的任意性规范,以体现股东和公司的意愿。 公司法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被一些商法学家称为“商法的二元性”特征,并认为商法是一切法律中最属方式自由的,而同时又是最为方式严格的法律。分析公司法规范的性质,可以说此种认识不无道理。,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36,从公司法所确认的各种规则看,公司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尽管各国的政治经济情况千差万别,公司法在本质上亦属于国内法,但由于经济活动对主体具有共性的、规律性的普遍要求,加之国际商业交往的客观需要,各国公司法在保留其个性特色的同时,
19、还必须概括出公司共同的组织原则和活动准则。因而,公司法就必须具有一定的国际性。公司法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各国在制定本国的公司法时,必须注意借鉴和吸收各国通行的公司规则,以利于国际经济交往。,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37,按照公司及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分为无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两合公司。这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对公司进行的最基本的法律分类。 无限公司,亦称无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简言之,无限公司就是仅由无限责任股东组成的公司。无限公司以信用作为股东结合的基础,是典型的人合公司。无限公司的内外关系具有浓厚的合伙
20、性,因此,无限公司在各国的法律地位不同。有些国家承认无限公司是法人;有些国家则否认其法人人格,仅以其为合伙之一种,准用有关合伙的规定。,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38,有限公司,又称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两合公司,是指由一人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人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其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21、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即在两合公司中的有限责任股东以认购股份的形式出资所形成的一种公司形态。,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39,在上述公司类型中,被普遍采用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公司是当代最典型的公司组织形式。而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则为数不多,在有些国家中甚至已名存实亡。至于股份两合公司,因采用者甚少,已被许多国家从公司法中删除。我国公司法在总结与借鉴各国公司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从而确认了我国公司的两种形态。,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40,按照公司信用
22、基础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合兼资合公司。这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学者对公司所进行的一种学理分类。 凡公司的经营活动着重于股东个人条件的,是人合公司,其信用基础在于股东个人的信用,而不在于公司资本的多少,因为对此类公司的债务,股东需负连带无限的清偿责任。此外,此类公司股东的结合,以相互深切了解为必要,股东多为亲朋好友,故此种公司大都具有家族性特点。无限公司就是典型的人合公司。,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41,凡公司的经营活动着重于公司资本数额的,即为资合公司,其信用基础在于公司的资本,而不在于股东个人的信用,因为此类公司的债务不能连带股东出资以外的个人财产。此种公司股东的结
23、合,无须彼此了解,任何人均可成为公司的股东,故此种公司趋于大众化、团体化。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属资合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其资合性尤为突出。 凡公司的经营活动兼具人的信用和资本信用两个方面,即为人合兼资合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是之。由于两合公司以无限责任股东为主,在形态上有如民法上的隐名合伙,故两合公司偏近于人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虽也以无限责任股东为主,但可以募集股份,因此,股份两合公司在性质上更接近于资合公司。,第七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42,按照公司资本筹集方式及出资转让方式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分为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这是英美法系国家对公司的基本分类。 封闭式公司(英称Pr
24、ivate Company,美称Close Corporation),又称少数人公司、不上市公司、私公司,是指资本全部由设立该公司的股东所拥有,不能对外发行股份,股东的出资证明不能在股票市场上自由流通的公司。此种公司类似于大陆法系国家中的有限公司。在英国,“不上市公司不仅包括有限公司,而且包括无限公司”。 开放式公司(英称Public Company,美称Share Corporation),又称多数人公司、上市公司、公公司,是指可以公开招股,股票可以在股票市场公开进行交易的公司。此种公司类似于大陆法系国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但如译为上市公司,则应与大陆法系国家中股票获准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相对应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