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30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融资租赁担保讲座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4562588
  • 上传时间:2022-12-19
  • 格式:PPT
  • 页数:30
  • 大小:183.50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融资租赁担保讲座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融资 租赁 担保 讲座 课件
    资源描述:

    1、融资租赁担保专题融资租赁担保专题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王中伟律师王中伟律师融资租赁担保1、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提供担保,、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提供担保,承租人以第三人信用或特定财产保障债务的履行承租人以第三人信用或特定财产保障债务的履行2、根据资金筹措方式,银行等提供资金方要求出租人提供担保、根据资金筹措方式,银行等提供资金方要求出租人提供担保 融资租赁担保概述一、概念:一、概念:融资租赁担保:融资租赁担保:是为保证融资租赁关系中特定的债权人利益的实现,是为保证融资租赁关系中特定的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规定的以第三人信用,第三人或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保障规定的以第三人信用,第三人或债务人的特

    2、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制度。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制度。二、法律特征:二、法律特征:1、从属性。、从属性。2、补充性。、补充性。3、保障债权实现性。、保障债权实现性。4、平等自愿性。、平等自愿性。三、担保方式三、担保方式(依据担保的标的不同)(依据担保的标的不同)人的担保:人的担保:物的担保:物的担保:金钱担保:金钱担保:保证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定金 依据设定依据不同:依据设定依据不同:法定担保:留置权、优先权法定担保:留置权、优先权 意定担保:保证、约定抵押权、约定质押权、定金意定担保:保证、约定抵押权、约定质押权、定金 依据法律规定的适用和

    3、类型化程度不同依据法律规定的适用和类型化程度不同:典型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典型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非典型担保:除上述以外的,如优先权非典型担保:除上述以外的,如优先权案例案例1:A石厂以书面委托石厂以书面委托B融资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融资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花岗石薄板生产线、花岗石矿山开采设备各一套,市农业进花岗石薄板生产线、花岗石矿山开采设备各一套,市农业局在委托书上签章为此担保,此后局在委托书上签章为此担保,此后B租赁公司与设备生产商租赁公司与设备生产商签订购货合同,且与签订购货合同,且与A石厂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了相石厂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

    4、约定了相关条款,并约定租赁委托书、购货合同为附件,担保人未对关条款,并约定租赁委托书、购货合同为附件,担保人未对此合同签章。此合同签章。后因后因A石厂一直未向石厂一直未向B租赁公司支付租金,遂租赁公司支付租金,遂B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石厂、第三人市农业局支付租金及石厂、第三人市农业局支付租金及利息。利息。1、合同的担保是否成立?、合同的担保是否成立?2、担保合同的效力及责任承担?、担保合同的效力及责任承担?四、担保的主体四、担保的主体1 1、自然人的担保人资格问题、自然人的担保人资格问题2 2、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担任担保人的问题、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5、职能部门担任担保人的问题 (法人授权分支机构,实质为代理的情况)(法人授权分支机构,实质为代理的情况)3 3、国家机关的担保人资格问题、国家机关的担保人资格问题 (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4 4、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担保人资格问题、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担保人资格问题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证人。(以公益财产以外的为自身债务设立抵押的除外)(以公益财产以外的为自身债务设立抵押的除外)5 5、公司董事、

    6、经理违反公司法,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公司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务提供担保的。(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依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依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五、担保合同五、担保合同1 1、担保合同形式:、担保合同形式:书面形式书面形式2 2、担保合同的性质:、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3 3、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承担、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承担(1)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担保人无过错:担保人有过错:担保人有过错:不承担责任不承担责

    7、任承担不能清偿部分的承担不能清偿部分的13(2)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债权人无过错:债务人、担保人连带责任债务人、担保人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承担不能清偿部分的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承担不能清偿部分的124 4、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1)担保人主体资格不合格。)担保人主体资格不合格。(2)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4)对外担保合同无效的特别规定。)对外担保合同无效的特别规定。(主要是未经行政审批等导致的)(主要是未经行政审

    8、批等导致的)担保法司法解释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条第六条 (5)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物权法物权法第第172条。条。案例案例2:A进出口公司与进出口公司与B公司公司2006年签订了进出口代理合同,年签订了进出口代理合同,为为B公司代理进口工业计算机系统等。公司代理进口工业计算机系统等。A公司履行完合同义公司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务后,B公司一直未全额支付相应款项。其间,公司一直未全额支付相应款项。其间,A、B公司公司签订备忘录,且由签订备忘录,且由C、D公司担保,随后公司担保,随后C、D公司向公司向A公司公司发出出面的承诺书,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事后得知发出出面的承诺书,承诺承

    9、担连带保证责任。但事后得知C、D公司所发出的承诺未按其公司章程经该公司股东会或董事公司所发出的承诺未按其公司章程经该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通过,且各方一直未支付任何款项,会通过,且各方一直未支付任何款项,A公司遂起诉至法院。公司遂起诉至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年第2期期不能简单认定违反不能简单认定违反公司法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就无效。第十六条规定,就无效。第一,未明确规定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对外提供担保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第一,未明确规定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对外提供担保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第二,公司内部决议程序,不得约束第三人;第二,公司内部决议程序,不得约束第三人;第三,该条款并非

    10、效力性强制性的规定。第三,该条款并非效力性强制性的规定。第四,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不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第四,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不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人的担保人的担保保证保证保证保证: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一、保证人资格一、保证人资格 财产独立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且财产可被强制执行的财产独立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且财产可被强制执行的法人、其他组织(担保法解释法人、其他组织(担保法解释15条)、自然人都可做保证人。条)、

    11、自然人都可做保证人。担任保证人的禁止性规定:担任保证人的禁止性规定:(1)主债务人不得为保证人。主债务人不得为保证人。(2)国家机关一般不得为保证人。国家机关一般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3)公司公司为个人为个人债务保证债务保证的限制的限制。(4)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5)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

    12、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不得为保证人”。二、保证的范围二、保证的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约定优先)(约定优先)三、保证方式三、保证方式一般保证:一般保证:连带保证:连带保证: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

    13、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比较点比较点一般保证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方式保证方式的认定的认定 明确约定明确约定(1 1)明确约定)明确约定(2 2)推定)推定保证人的保证人的权利权利 先诉抗辩权,下列情况除外先诉抗辩权,下列情况除外(1 1)债务人住所变更,债权人要)债务人住所变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债务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供执行);(2 2)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3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规定的权利 无先诉抗辩权:无

    14、先诉抗辩权: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务的保证期间保证期间 (1 1)未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未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 6个月;个月;(2 2)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约定,)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约定,(3 3)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届满之日起2 2年年 比较点比较点一般保证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15、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免除的免除(1)保证期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保证期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免除保证责任;(2)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向债)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债权人怠于或放弃行使致使情况,债权人怠于或放弃行使致使该财产不能执行,保证责任相应免该财产不能执行,保证责任相应免除除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证责任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债权人

    16、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断与的中断与中止中止 中断而中断中断而中断中止而中止中止而中止 中断,而不中断中断,而不中断中止而中止中止而中止 当事人的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诉讼地位 债权人先申请法院制执行债务人的债权人先申请法院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财产 债权人有选择权债权人有选择权案例案例3:A塑料厂与塑料厂与B国际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

    17、国际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B公司从境外购进编织袋生产线租赁给公司从境外购进编织袋生产线租赁给A塑料厂等条款,其中塑料厂等条款,其中支付方式为通过建行支付方式为通过建行C支行托收,还约定该支行在支行托收,还约定该支行在A塑料厂无塑料厂无力按期还款力按期还款15日内代其承担还款责任,同时该支行出具了担日内代其承担还款责任,同时该支行出具了担保函。因外汇管理体制变化,保函。因外汇管理体制变化,A、B公司协议付款方式改为直公司协议付款方式改为直接汇款。后因接汇款。后因A塑料厂不能按时支付租金,塑料厂不能按时支付租金,B国际租赁公司遂国际租赁公司遂将将A、C支行诉至法院。支行诉至法院。1、该

    18、担保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该担保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2、该合同的变更是否影响保证责任?、该合同的变更是否影响保证责任?四、主合同变更时的保证责任四、主合同变更时的保证责任1、债权转让:、债权转让:2、债务转让:、债务转让: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4、履行期限变更:、履行期限变更:5、协议以新贷还旧贷:、协议以新贷还旧贷:在原范围内承担,但约定特定的债权人或禁止转让的除外在原范围内承担,但约定特定的债权人或禁止转让的除外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继续承担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继续承担未书面同意的,就轻原则未书面同意的,就轻原则未书面同意的,按原约定或法定

    19、未书面同意的,按原约定或法定除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以外,不承担责任除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以外,不承担责任 抵抵 押押 权权 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在债权未受清偿时得处分该财产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在债权未受清偿时得处分该财产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案例案例4:作为抵押物的汽车以外灭失后,抵押权是否存在?作为抵押物的汽车以外灭失后,抵押权是否存在?抵押权人是否有权主张就抵押物的价值补偿保险金优先受偿?抵押权人是否有权主张就抵押物的价值补偿保险金优先受偿?物上代位权:物上代位权:指担

    20、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他原因,使担保物消失而换来赔偿金指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他原因,使担保物消失而换来赔偿金 (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时),担保权人仍享有的对担保物换来(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时),担保权人仍享有的对担保物换来 的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的担保物权。的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的担保物权。1、书面要式行为书面要式行为2、流质禁止条款流质禁止条款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流质禁止条款也适用于质押合同流质禁止条款也适用于质押合同)3

    21、、登记、登记一、抵押合同的设立一、抵押合同的设立3、抵押登记、抵押登记不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登记生效登记生效:(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 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动产抵押动产抵押登记对抗登记对抗 (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浮动抵押)(浮动抵押)(2)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3)交通运输工具;)交通运

    22、输工具;(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动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动产。(例外:因登记部门原因不能办理登记的)(例外:因登记部门原因不能办理登记的)登记具有绝对效力,以登记为准。登记具有绝对效力,以登记为准。登记机关:登记机关:二、不得抵押的财产二、不得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育设施、医疗

    23、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规定其他不得抵押的财产)法律规定其他不得抵押的财产三、抵押权的效力范围三、抵押权的效力范围(1)如无约定: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如无约定: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2)设定前即为抵押物之从物的,效力及于从物;)设定前即为抵押物之从物的,效力及于从物;分属不同所有人的,不及于从物;分属不同所有人的,不及于从物;(3)原则上不及于孳息;)原则上不及于孳息;(注意到期被

    24、法院依法扣押的情况)(注意到期被法院依法扣押的情况)(4)不及于土地上的新增房屋,但可将其一同拍卖(不得优先受偿)。)不及于土地上的新增房屋,但可将其一同拍卖(不得优先受偿)。四、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权利四、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权利1、抵押人的权利、抵押人的权利仍享有抵押物的使用、收益、处分权仍享有抵押物的使用、收益、处分权就抵押物为他人设立抵押权就抵押物为他人设立抵押权(登记未登记,先登记(登记未登记,先登记 后,顺序相同或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后,顺序相同或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转让时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转让时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出租出租处分权处分权2、抵押权人的权利:、抵押权人的权利

    25、:抵押物的保全(被依法继承、赠与、查封扣押的)抵押物的保全(被依法继承、赠与、查封扣押的)抵押权的处分:不得与债权分离单独转让抵押权的处分:不得与债权分离单独转让优先受偿权:均未登记的,处于同一顺序优先受偿权:均未登记的,处于同一顺序五、抵押权的实现五、抵押权的实现1、抵押权实现抵押权实现的的要件:要件:有效存在有效存在、已届清偿期已届清偿期、未清偿债务未清偿债务2、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两两种:种:协议协议(注意协议价格的合理性)(注意协议价格的合理性),或依法,或依法拍卖、变卖拍卖、变卖3、抵押权实现与诉讼时效:、抵押权实现与诉讼时效: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在主债权诉

    26、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4、抵押权的实现与其他权利的关系、抵押权的实现与其他权利的关系(1)与所有权的关系)与所有权的关系 抵押期间,抵押物依法被继承、赠与的,被保全或执行的,不受影响抵押期间,抵押物依法被继承、赠与的,被保全或执行的,不受影响(2)与租赁权的关系)与租赁权的关系 先租后抵:买卖不破租赁先租后抵:买卖不破租赁 先抵后租:不受影响先抵后租:不受影响 六、反担保六、反担保指在本担保设定后指在本担保设定后,为了保障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为了保障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得以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得以实现而设定的担保。质质 权权 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就债务人或第

    27、三人移交占有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就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占有动产或权利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所享有的优先受动产或权利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所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偿的权利。一、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一、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1、动产质权:交付标的物后质权成立、动产质权:交付标的物后质权成立2、权利质权:、权利质权:(1)权利质权的客体权利质权的客体有价证券出质: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有价证券出质: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知识产权出质知识产权出质应收帐款出质(债权)应收帐款出质(债权)不动产收益权出质不动产收益权出质(2)权利质权的成立权利

    28、质权的成立权利凭证交付后质权成立;没有权利凭证的,办理登记后成立权利凭证交付后质权成立;没有权利凭证的,办理登记后成立 三、出质权利的转让三、出质权利的转让1、经质权人同意。、经质权人同意。2、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3、关于票据债权等出质的特殊规定、关于票据债权等出质的特殊规定 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4、知识产权出质后不得许可他人使用、知识产权出质后不得许可他人使用 经质权人同意后可以,所得的价款应

    29、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经质权人同意后可以,所得的价款应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留置权留置权留置权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留置权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先受偿。定定 金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

    30、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合同定金合同要式、实践合同,以主合同标的额要式、实践合同,以主合同标的额20%为限为限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1、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1)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担保实现债权;(2)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融资租赁担保讲座课件.ppt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4562588.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