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分析教程(第四版)》课件 - 副本 (11).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民法案例分析教程(第四版)》课件 - 副本 (11).ppt》由用户(momomo)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法案例分析教程第四版 民法案例分析教程第四版课件 副本 11 民法 案例 分析 教程 第四 课件 11
- 资源描述:
-
1、 44“对他人占有的绵羊主张为自己所有却没有证据应当保护占有人的占有”案【法律问题】1 占有及其种类 2 占有的成立和分类 3 占有的取得、效力和变更 4 占有的消灭和保护 一、占有及其种类 占有是指民事主体对于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一种状态。占有的性质是一种事实状态,而不是一种权利,它有三个特点:(1)占有是一种法律保护的事实状态;(2)占有的对象仅限于物;(3)占有是对物具有的事实上的管领力。占有在法律上具有以下三个功能:(1)保护功能。是指占有具有保护现实存在的状态不受第三人的侵犯,从而维护法律秩序稳定的功能。(2)公示功能。是指对动产的占有具有表彰本权的作用。(3)持续功能。是指占有人
2、对于占有物具有继续使用的权利。二、占有的成立和分类 具备以下四个要件才能够成立占有:(1)占有的主体。对占有人的主体资格没有限制,任何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占有的主体。(2)占有的客体。占有的客体为物,以有体物为限。(3)占有的客观方面,即对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4)占有的主观方面。是指占有人对占有物具有占有的意思,这种占有的意思既不是对占有物的所有意思,也不是单纯的不以任何意思为要件,只是单纯的事实上的支配。占有分为以下类型:1 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2 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3 单独占有和共同占有 4 继续占有与非继续占有 四、占有的消灭和保护 占有的消灭是指占有人丧失对占有物的事实上的管领力。占
3、有的保护是指在他人以法律所禁止的私力侵害占有时,给占有人的法律救济。五、对本案的分析 在本案中,甲把在草场发现的失散的绵羊领回家中饲养,就已经占有了这只羊。按照占有成立的条件看,某甲符合占有的主体的要求,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占有的客体是绵羊,是有体物,符合占有客体的要求。在占有的客观方面,某甲对绵羊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在实际上控制了这只绵羊。在占有的主观方面,某甲作为占有人,对占有的绵羊具有占有的意思,既不是对占有物的所有意思,也不是单纯的不以任何意思为要件,只是单纯的事实上的支配。这种占有是无权占有、善意占有、和平占有、公然占有和单独占有。在某甲占有该绵羊之后,就享有了占有的权利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