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实务教程》课件 - 副本 (5).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劳动争议处理实务教程》课件 - 副本 (5).ppt》由用户(momomo)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劳动争议处理实务教程 劳动争议处理实务教程课件 副本 5 劳动 争议 处理 实务 教程 课件
- 资源描述:
-
1、第五章劳动争议诉讼实务第一节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衔接一、仲裁可诉一、仲裁可诉(前置)型(前置)型仲裁可诉型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如果不服该裁决结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可诉型也可称为仲裁前置型,这是从不同角度对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作出的描述。第一节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衔接二、仲裁终局型二、仲裁终局型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的仲裁与诉讼的关系作了新的规定:对劳动争议的具体类型进行了区分,并将其中一些劳动争议确定为仲裁终局型,即对于该类争议,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
2、,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一、起诉准备一、起诉准备(一)管辖1、管辖法院的确定2、确定管辖中的特殊问题移送管辖;管辖权转移;管辖权异议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一、起诉准备一、起诉准备(二)诉讼参加人1、当事人在一个劳动争议案件中,要成为当事人必须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必须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必须是适格的当事人。2、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二、起诉与受理二、起诉与受理(一)起诉的基本条件1、有适格的原告2、要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主管和管辖必须要正确5、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6、递交起诉状或口头起诉7、及时缴纳案件
3、受理费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二、起诉与受理二、起诉与受理(二)受理及其后的程序对于当事人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起诉的条件是人民法院判 断是否受理一个案件的标准。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该案件,在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三、审理程序三、审理程序(一)审理前的准备工作1、公开审判原则2、审理前的具体准备工作3、举证责任分担4、审理依据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三、审理程序三、审理程序(二)开庭审理的准备1、传唤、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布公告2、查明到庭情况
4、3、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三、审理程序三、审理程序(三)法庭调查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4、宣读鉴定意见5、宣读勘验笔录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三、审理程序三、审理程序(四)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之下,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就法庭调查中的事实和证据,提出自己的看法,陈述自己的意见,并就如何适用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进行辩驳和论证。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三、审理程序三、审理程序(五)评议宣判1、评议法庭辩论终结后,调解不成的,由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组成人员全体退庭,进入评
5、议室对案件进行评议。2、宣判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三、审理程序三、审理程序(六)有关事项的告知审判长宣读判决后,要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以及上诉法院。在判决书上也应写明这些事项。宣告离婚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判决宣告后,案件审理全部结束。一审程序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判决,可以依法提起上诉。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三、审理程序三、审理程序(七)撤诉和缺席判决1、撤诉撤诉分为两种: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2、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相对,是指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
6、许可中途退庭,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依法对案件作出判决。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三、审理程序三、审理程序(八)审理阻碍1、延期审理2、诉讼中止3、诉讼终结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四、简易程序的特别规定四、简易程序的特别规定(一)简易程序的适用1、适用的案件范围2、适用的法院范围3、适用的审级范围4、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化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四、简易程序的特别规定四、简易程序的特别规定(二)简易程序的审理规则1、审判组织2、以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3、一次开庭4、原则上当庭宣判5、判决书的送达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五、小额诉讼程序五、小额诉讼程序(一)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74条的相关规定
7、,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于特定的金钱给付类案件,其中包括两类劳动争议案件:一是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二是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五、小额诉讼程序五、小额诉讼程序(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原则1、强制适用2、一审终审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五、小额诉讼程序五、小额诉讼程序(三)小额诉讼的具体程序1、法院的释明义务与当事人的异议权2、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3、小额诉讼程序的转化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五、小额诉讼程序五、小额诉讼程序(四)裁判文书的简化小额诉讼案件的裁判文书
8、可以简化,主要记载当事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裁判主文等内容。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基层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审理民事案件终结后,采用要素式判决。所谓要素式民事裁判文书,是指对于能够概括出固定要素的案件,在撰写裁判文书时不再分开陈述当事人诉辩意见、本院查明、本院认为部分,而是围绕着争议的特定要素,陈述当事人诉辩意见、相关证据以及人民法院认定的理由和依据的法律文书。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六、调解程序六、调解程序(一)调解程序1、法院调解的适用2、调解的主持人3、调解的方式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六、调解程序六、调解程序(二)调解结果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相互协商,取得谅解,妥善解决纠纷,达成
9、调解协议,这是调解的最佳结果。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专门的规定。第二节 第一审程序六、调解程序六、调解程序(三)调解协议的效力1、调解书的生效2、不影响调解协议效力的几种情况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一、上诉的条件一、上诉的条件(一)上诉的主体条件要提起上诉,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都必须合格,双方都必须是一审当事人。只有一审中的当事人才可以上诉,也只有一审中的当事人才可以被上诉,即在提起上诉的时候,不能以案外人作为被上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有在被判令承担责任时才有权上诉或成为被上诉人。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一、上诉的条件一、上诉的条件(二)上诉的对象1、判决:对一审判决一般都可以上诉。2、裁定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