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最新版)课件第十六章-证券法.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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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 最新版 课件 第十六 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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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六章证券法第一节证券法概述第二节证券的发行第三节证券的交易第四节上司公司的收购第五节证券法涉及的相关机构学习目标 了解政权的概念及分类;证券法的基本原则;证券发行及交易的条件;相关的证券机构;理解证券发行及交易的一般规则;理解股票 上市交易的基本规定;掌握禁止证券交易行为及上市收购制度。学习目标 能解释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的基本原理;能应用证券法的基本理论进入证券市场;能处理实例中违法的证券交易行为。第一节证券法概述一、证券的概念和种类二、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一、证券的概念和种类1.概念证券是指具有一定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享有一定的所有权和债权的书面凭证(见图16-1)。图16-1 证券一、证券
2、的概念和种类2.种类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证券种类,如表16-1所示。种类种类含含 义义特特 点点股票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权利性、非返还性、风险性和流通性债券政府、金融机构、公司企业等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风险性小和流通性强基金证券投资信托基金发给投资者,用以记载投资者所持基金单位数的凭证无面额证券,持有人一般不直接参加对基金的管理,基金的具体业务活动由经理公司承担,即专家理财,风险较小表16-1 证券的种类拓展提高我国股票的分类有哪些我国股票的分类有哪些我国发行的股票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和社会公众个
3、人股;按照股东权益和风险大小,可以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及普通和优先混合股;按照认购股票投资者身份和上市地点的不同,可以分为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包括H股、N股、S股)三类。拓展提高我国债券的分类有哪些我国债券的分类有哪些?债券按发行主体不同可分为三大类:(1)企业、公司债券,是指企业和公司发行的债券;(2)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筹集资金补偿流动资金的不足而发行的债券;(3)政府债券,是指政府或政府授权的代理机构基于财政或其他目的而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库券、财政债券、建设公债、特种国债、保值公债。二、证券法的基本原则证券法第2条规定,适用于在中
4、国境内的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证券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证券法的基本原则证券法的基本原则(见图16-3)。图16-3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证券的发行一、证券发行概述二、证券发行条件三、证券发行的程序一、证券发行概述证券发行是指具备发行条件的商业组织或政府组织,以筹集资金为目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向社会投资者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资本证券的直接融资行为。证券法规定了保荐人制度。一、证券发行概述我国证券发行分为公开发行证券和非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
5、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二、证券发行的条件(一)股票发行的条件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股票发行的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二)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
6、00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三、证券发行的程序证券发行的程序(见图16-4),具体如表16-2所示。图16-4 证券发行的程序三、证券发行的程序表16-2 证券发行程序程序程序内容内容申请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核准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公司发行申请进
7、行核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公开信息申请经核准,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发行证券的信息依法公开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之前发行证券三、证券发行的程序续表16-2程序程序内容内容核准决定的撤销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
8、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证券承销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特殊规定1.采取溢价发行的,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2.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
9、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3.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第三节证券的交易一、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二、证券上市三、持续信息公开四、禁止的交易行为一、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一)证券交易的特征证券交易的主要特征(见图16-5)。图16-5 证券交易的主要特征(二)证券交易的基本要求证券交易的具体要求,如表16-3所示: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具体内容具体内容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
10、的证券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证券,在限定期内不得买卖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证券交易地点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所转让表16-3 证券交易的基本要求(二)证券交易的基本要求续表16-3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具体内容具体内容证券交易形式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
11、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上述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
12、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二)证券交易的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具体内容具体内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所开立的账户保密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对客户所开立的账户保密,以防被他人非法利用,损害客户利益续表16-3二、证券上市 证券上市是指发行人发行的证券,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在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一)股票上市的条件及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
13、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相关链接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提交那些文件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提交那些文件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一)股票上市的条件及程序 股票上市应遵循如下程序:1.申请审核2.签署上市协议3.公告法定事项(二)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及程序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及程序,如表16-5所示。条件(1)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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