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外国税收的抵免制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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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 外国 税收 制度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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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第四章 外国税收的抵免制度外国税收的抵免制度 南开大学 金融系李志辉第一节、消除国际双重征税的基本方法消除国际双重征税的基本方法 国际双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相同的会计期间,对同一纳税人和同一征税对象课征相同的税种。消除国际双重征税的基本方法有三种:免税法(Tax Exemption)扣税法(Tax Deduction)抵免法(Tax Credit)一、免税法免税法的指导原则:承认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独立地位,对居住在本国的跨国纳税人来自外国并由外国政府征税的那部分所得,完全放弃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免予课征国内所得税 免税的计算方法分为两种:全额免税(Full Exem
2、ption)累进性免税(Exemption with Progression)一、免税法案例分析:假定某纳税人全部所纳200,000美元,其中来源于本国(R国)的所得160,000美元,来源于外国(S国)的所得40,000美元。R国的所得税率,所得额200,000美元,35%;所得额160,000美元,30%。S国的所得税率有两种,第一种情形20%,第二种情形40%。一、免税法采用全额免税,可计算如下:(单位:美元)情形:20%情形II:401)在R国交纳的所得税(16000030%)48000480002)加在S国交纳的所得税8000160003)所得税总额56000640004)未免税前在
3、R国应交所得税(20000035%)70000700005)R国少征所得税22000220006)税后净所得额144000136000一、免税法采用累进性免税,可计算如下:(单位:美元)情形:20%情形II:401)在R国交纳的所得税(16000030%)56000560002)加在S国交纳的所得税8000160003)所得税总额64000720004)未免税前在R国应交所得税(20000035%)70000700005)R国少征所得税14000140006)税后净所得额136000128000一、免税法比较后,累进性免税同全额免税的区别:前者要按国内所得合计国外所得的总额求得所适用的税率,这
4、样只能得到国外所得免于双重征税的优惠,在国内税率高于国外(情形I)的条件下,免征税款大于向外国交纳的税款(14000美元8000美元),优惠大于抵免,在国内税率低于国外(情形II)的条件下,免征税款小于向外国交纳的税款(14000美元16000美元),优惠小于抵免。二、扣除法扣除法的指导原则:把居住在本国的跨国纳税人在收入来源国交纳的所得税,视为一般的费用支出在计税所得中减除 二、扣除法上例同样的数据,按照扣除法计算如下:(单位:美元)情形:20%情形II:401)所得总额2000002000002)减:在S国交纳的所得税8000160003)计税所得额1920001840004)未免税前在R
5、国应交所得税67200644005)R国少征所得税280056006)税后净所得额124800119600三、抵免法抵免法的指导原则: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优先地位,但并不放弃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对居住在本国的跨国纳税人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向外国政府交纳的那部分所得税,允许在居住国交纳的税收中,给予一定的抵免 抵免的计算方法分为两种:全额抵免(Full Credit)普通抵免(Original Credit)三、抵免法以上例数据按照全额抵免,可计算如下:(单位:美元)情形:20%情形II:401)在R国交纳的所得税(16000030%)70000700002)减:在S国交纳的所得税800016
6、0003)应交所得税62000540004)所得税总额70000700005)R国少征所得税8000160006)税后净所得额130000130000三、抵免法以上例数据按照普通抵免,可计算如下:(单位:美元)情形:20%情形II:401)在R国交纳的所得税(16000030%)70000700002)减:在S国交纳的所得税最大抵免额14000140003)应交所得税62000560004)所得税总额70000720005)R国少征所得税8000140006)税后净所得额130000128000三、抵免法比较后,全额抵免同普通抵免的区别:普通抵免要受抵免限额的约束。即在情形II条件下,为国外税
7、率高于国内税率,在国外交纳的税收只能按国内税率计算抵免。国外所得40000美元,不能按40%税率,只能按35%税率计算抵免14000美元,有2000美元税款得不到抵免。四、对三种方法进行综合比较各类情况所得税总额对比:(单位,美元)A、全部所得来源于R国税收总额=70000B、所得来源于两国:R国160000,S国40000在S国交纳的税收总额情形I 8000(20%)情形II 16000(40%)双重征税 Maximum全额免税 Minimum累进性免税税收扣除全额抵免普通抵免7800056000640007520070000700008600064000720008040070000720
8、00四、对三种方法进行综合比较居住国税收优惠总额对比:(单位,美元)类别在S国交纳的税收总额情形I8000情形II 16000双重征税 全额免税 累进性免税税收扣除全额抵免普通抵免022000140002800800080000220001400056001600014000第二节、税收抵免制度概述税收抵免制度概述 抵免法(credit methods)是指纳税人居住国或国籍国对该居民或国民全球所得和财产征税时,允许该纳税人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其已纳国外税额的消除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其消除重复征税的最基本方法 一、全额抵免法和普通抵免法 全额抵免法(method of full credit):
9、指纳税人居住国或国籍国对该居民或国民全球所得和财产征税时,允许该纳税人从其应纳税额中全额扣除其已纳国外税额 普通抵免法(method of ordinary credit):指纳税人居住国或国籍国对该居民或国民全球所得和财产征税时,允许该纳税人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的已纳国外税额,不应超过该纳税人国外所得或财产的应纳母国税额 二、实行抵免法的应纳税额一般化计算公式 所得税:Tr(IT)YwtrCr 财产税:Tr(PT)KwtrCr 三、允许抵免额 允许抵免母国所得税额:Cr(IT)minTn(IT),Mr 允许抵免财产额:Cr(PT)minTn(PT),Mr 四、抵免限额 国外所得抵免限额:MrY
10、ntr 国外财产抵免限额:MrKntr 五、定律抵免国外所得允许抵免额:Cr(IT)Yncr 国外财产允许抵免额:Cr(PT)Kncr 第三节、直接抵免制度和间接抵免制度直接抵免制度和间接抵免制度 税收抵免是指一国政府对其居民的跨国所得在收入来源国交纳的所得税。允许在本国交纳的所得税冲抵。由于纳税人跨国经营的组织形式和税收交纳形式不同。税收抵免基本上可分为两类,一是直接抵免(Direct Credit)二是间接抵免(Indirect Credit)。一、直接抵免 直接抵免的含义:允许直接抵免的外国税收必须是跨国纳税人直接向来源国交纳的 直接抵免的基本特征:外国税收可以全额直接冲抵本国税收可能的
11、限定条件是同一项跨国所得的外国税收抵免不能超过居住国的税收负担 一、直接抵免案例分析:有一家西蒙制药公司,总公司设在R国,在S国没有分公司,1982年全公司所得总额1100万美元,其中100万美元是分公司的所得.R国公司所得税税率50%,S国公司所得税税率40%。按照R国税法规定,西蒙制药公司按所得总额1100万美元交纳所得税550万美元,按照S国税法规定,分公司按100万美元所得交纳所得税40万美元。两项合计所得税590万美元,其中40万美元税款是由分公司交纳的。一、直接抵免案例分析:在R国取得直接抵免之后,西蒙制药公司在R国交难得所得税项不是550万美元,而是510万美元(550万-40万
12、)。假定西蒙制药公司1100万美元所得总额,除了100万美元的所得来自S国的分公司外,还有另外100万美元是从E国C公司汇回的股息收入,按照E国税法规定,利息汇出时由C公司扣缴10%税率的预提税10万美元,西蒙制药公司实收股息90万美元,这一笔由C公司交纳10万美元的预提税,税收的实际负担者仍然是西蒙制药公司,可以在R国取得直接抵免。这样,又西蒙制药公司应向R国交纳的所得税不是510万美元,而是500万美元,(即550-40-10)二、间接抵免 间接抵免的含义:指居住国政府征税时,允许母公司从其国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收入中有关已交纳的外国公司所得税从其应向中国政府缴纳的所得税中扣除 间接抵免的基
13、本特征:适用于母公司子公司不同处于一个法人实体之间的税收抵免关系 二、间接抵免案例分析:仍以西蒙制药公司为例,比如R国西蒙制药公司在S国有一家子公司(不是分公司),所得额100万美元,按40%税率向S国政府交纳所得额40万美元,税后净收益60万美元,母公司拥有子公司50%股权,根据控股比例,子公司在税后留利中分配股利30万美元给母公司。假定子公司在S国交纳所得税40万美元,如果R国政府在课征母公司所得时全部不给抵免,那么同一项50万美元所得(100万美元母公司占子公司50%股权)在S国负担所得税20万美元,在R国再负担25万美元,税收总负担占收益额90%。二、间接抵免案例分析:外国子公司认可的
14、间接抵免所得可用下式表示:计算程序可分为以下四步:第一步:认可的子公司所得额缴纳数 子公司分配给母公司股息认可的子公司所得税交纳数子公司交纳的所得税外国子公司的税后所得30402060万 美 元万 美 元万 美 元万 美 元二、间接抵免案例分析:第二步:“汇总”母公司收入总额中的股息还原所得额(股息收入加认可的所得额)第三步:按还原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收(抵免前)第四步:间接抵免后西蒙制药公司应纳税收(向R国政府)30+20=50万 美 元50 50%=25万美元25-20=5万美元二、间接抵免案例分析:假设西蒙制药公司的S国子公司汇出股利时交纳预提额3万美元(即30万美元10%税率),税收抵免额
15、可计算如下:1)子公司所得总额100万美元2)所得税40万美元3)税后所得60万美元4)分配母公司股息30万美元5)股息预提税3万美元6)间接抵免额20万美元7)直接抵免额3万美元8)合计抵免额23万美元9)抵免后应向R国交税2万美元二、间接抵免案例分析:假定西蒙制药公司在S国的子公司拥有E国孙公司50%的股权,孙公司所得额60万美元,税率30%,交纳所得税18万美元,税后所得42万美元,分配给子公司股利21万美元。母公司应承担的双层子公司的间接抵免税收可计算如下:第一步:认可的孙公司所得税交纳数孙公司分股给子公司股息孙公司交纳的所得税外国孙公司的税后所得2118942万美元万美元 万美元万美
16、元二、间接抵免案例分析:第二步:第三步:第四步:第五步:“汇总”子公司收入总额子公司税前所得孙公司分配股息还原所得额 1 0 0 2 1 9 1 3 0 万 美 元子公司交纳所得税子公司应税所得所得税率 1 3 04 0 5 2 万 美 元52943在公司抵免后应交所得税 万美元子公司税后所得1305278万美元二、间接抵免案例分析:按照母公司拥有子公司50%股权的比例,子公司应分配母公司股利39万美元。母公司应承担子、孙公司间接抵免的税额应是26万美元。即:三层以上母子公司的间接抵免,同样可以根据上述原理按照多层子公司的股利分配顺序逐级计算到母公司 395278(439)万美元,5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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