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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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证券公司业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务规范目录2证券经纪投资咨询1234567财务顾问承销保荐自营业务资产管理其它业务3.1证券经纪 3.1.1经纪业务的主要法规(一般了解)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通过,1999年7月1日实施;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等3.1证券经纪 3.12证券经纪业务概述 1.概念:证券经纪业务指证券公司通过其设立的营业部,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不垫付,不赚差价,按比例收佣金 分类:柜台代理和交易所代理 要素:委托人;券商;证交所;交易对象 特点:对象的广泛性;中介性;客户指令权威
2、性;客户资料保密3.1证券经纪 3.1.3证券公司建立健全纪纪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1.客户管理与客户服务制度 账户管理:签委代协议为客户开资金账户代理开证券账户办理资金存管手续 客户适当性管理:为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与服务 客户交易安全监控 客户回访,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 投诉制度 客户资料管理制度3.1证券经纪 3.1.3证券公司建立健全纪纪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业务人员管理与绩效考核 岗位分离、职责分明:见P76 权衡机制:见P76 员工信息查询 绩效考核:不能简单以客户开户数为激励依据3.1证券经纪 3.1.3证券公司建立健全纪纪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3.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 许
3、可证放在显著位置 印章管理,使用、保管、交接内控 安保机制:与公安消防联系畅通 营业部负责人对营业部负直接责任 营业部负责任至少每3年强制离岗一次,时间连续不少于10个工作日,以便于稽查 负责人离任的,应进行审计,审计未结束前,不得离职。有问题至少2年内不得转任其它营业部任同等职务。离任审计后3个月内将审计报告报当地证监会3.1证券经纪 3.1.3证券公司建立健全纪纪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3.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 4-6项所述年度考核审计包含下列事项:有无挪用客户资产、有无接受客户全权委托;有无向客户提供不适当的产品与服务;有无违规提供融资担保;有无向客户承诺收益,有无超范围经营等 4、健全信
4、息系统 5、违法行为现任追究机制3.1证券经纪 3.1.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环节基本准则、业务同险及规范要求 1.账户管理 1)开户 账户包括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境内自然人:填写自然人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 境内法人:填写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提交执照或注册登记证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的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境内合伙企业、狼子野心业投资企业:填写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全体合伙人名单等3.1证券经纪 3.1.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环节基本准则、业务同险及规范要求 1.账户管理 2)变更:将客户证券卡等寄送至中国结算公司审核,5个工作日内更改相应注册资料;
5、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后打印证券账户卡交申请人 3)证券账户合并与注销:4)非交易过户:遗产、赠与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 2.三方存款:券商管证券,银行管资金;分离管理3.1证券经纪 3.1.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环节基本准则、业务同险及规范要求 3.交易委托 1)委托形式:柜台委托指客户到营业部柜台书面委托;非柜台委托指电话、传真、网络等委托 2)委托内容委托指令的基本要素:证券账号;日期(交易日期);交易品种(全称、简称、代码;代码与名称必须一致);买卖方向;数量;价格;时间(指委托指令时间);有效期(我国委托只当日有效)等3.1证券经纪 3.1.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环节基本准则、业务同险及规范要求
6、3.交易委托 3)委托受理、扫行与委托撤销:受理(核查证券及资金账户余额);执行;撤销(未成交前可撤销;及时冻结与解冻资金)4)交易清算:证券交收(由中国结算公司进行);资金交收(通过第三方存管银行进行)3.1证券经纪 3.1.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环节基本准则、业务同险及规范要求 5.指定交易与托管 1)上交所托管制度:指定交易制度(1998年4月1日)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在上交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作为其唯一受托人,并由该参与人通过特定交易单元参与交易所交易证券 未办理上交所拒绝其交易申报;投资者的证券由中国结算公司上每分公司托管,其红利等须办理指定交易后可领取 变更指定交易:变更须向原及现交易
7、参与人申请;原申请撤销;一经确认撤销即刻生效;不得申请撤销的情况:当日有效易行为的;当日有效易申报;新股申购未到期;有未了事项3.1证券经纪 3.1.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环节基本准则、业务同险及规范要求 5.指定交易与托管 2)深交所的托管制度:自动托管,随处通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 转托管程序:至转出营业部申请转出营业部审核同一证券公司不同席位当日可转托,不同证券公司当日不可转托管每个交易日收市后,营业部接收中国结算公司传回的已确认和未确认的转托数据转出营业部可向中国结算公司查询转托未成功原因确认后的下一交易转入新托管营业部3.1证券经纪 3.1.5证券经纪业务的禁止行为 不挪用客户资金与证券
8、 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客户指令权威性 不得保证收益或承诺赔偿损失 不得为多获得佣金而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不得在批准的场所外接受客户委托、清算、交收 不得违规提高收费 不得散布谣言或其他非公开披露信息 不得借职业之便,利用或泄露内幕消易 不得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客户提供方便3.1证券经纪 3.1.6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 证券公司内控 协会的自律管理 交易所的监督 证券监管机构监管:报告、信息披露、检查制度3.2证券投资咨询 3.2.1相关概念和基本关系 投咨咨询、投资顾问、证券研究报告 投资咨询:有资质的机构与人员为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相关信息、分析、预测或建议并收取一定费用 投资顾
9、问:证券公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约定提供投资建议股务,辅助客户投资决策;原则:合法、独立、客观、公平、审慎 研究报告 关系: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重要基础3.2证券投资咨询 3.2.2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管理规定 1.咨询业务活动: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写文章、评论,通过媒体向公众提供咨询服务;电话传真提供咨询服务 2.申请从业机构的条件:有5 名以上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咨询的,有10名以上的专职人员;高管中至少有1名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100万注册资本3.2证券投资咨询 3.2.3业务管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
10、行办法 从业人员应当谨慎、诚实、勤勉尽责 完整、客观、准确地运用有关信息向投资人提供投资分析、建议;不得断章取义或篡改信息 不得以虚假信息、传言、内幕信息为依据向客户提供服务 公开发表意见,应对投资风险作充份说明 与媒体合作,应当向证监会报备3.2证券投资咨询 3.2.3业务管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不得从事活动 代理买卖 承诺收益 约定分享收益或损失 为自己买卖股票及具有股票性质、功能的证券及期货 与他人合作操纵市场或内幕交易3.2证券投资咨询 3.2.3业务管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同一问题向不同客户提供的结论应当一致 经营机构、期货经纪机构编发的内部使用的简报、快讯、
11、动态,只能限于本机构使用不得向社会公众提供 承销商、推荐人其及所属证券咨询机构不得为客户撰写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不得干扰检查 投资咨询资料自提供之日起保存2年3.2证券投资咨询 3.2.4荐股软件的管理 2012年12月7日,证监会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 1.荐股软件含义:提供分析意见或预测;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选择建议;买卖时机建议等;仅提供历史统计数据的则不属于荐股软件 2.相关规定 销售或提供荐股软件属于从事投资咨询业务,须具备资质 应遵循客观公正、证书实信用原则不得误导、期诈客户3.2证券投资咨询 3.2.4荐股软件的管理 2.相关规定 投资咨询机构应当
12、符合下列要求 在营业场所、公司网站、证券业协会公示信息 荐股软件销售协议格式等材料需在证监会和协会备案 遵循客户适当性原则,揭示风险 公平对待客户,不得诱导客户升级等方式,将相同产品以不同价格销售给不同客户 销售服务过程全面留痕,档案保存5年 向客户提供公司联系方式 不得对产品功能和服务业绩进行不实、误导性营传,不得承诺收益 各业务环节应自行开展不得委托未取得资质的机构和个人代理3.2证券投资咨询 3.2.5证券咨询业务监管与自律管理措施 3.2.6内控规定 从业人员人资质;证券投资顾问不得同时注册为注册分析师 为客户保密 禁止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投资顾问服务费 证券投资顾问不得通过公从媒体做
13、出买入、卖出或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3.2证券投资咨询 3.2.8研究报告有关规定 应载明事项 证券研究报告字样 署名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编码等 发布研究报告的执业规范(P80)3.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3.3.1上市公司收购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主要法规 1.收购方面的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6年5月17日 2.资产重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3.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暂行条例,上市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等 4.涉外并购规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和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3.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
14、财务顾问 3.3.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概述 1.概念: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等重大影响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等专业服务 2.财务顾问的资格条件 证券公司作为财务顾问的资格条件: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近3年元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实缴注资和净资产不低于500万;控股股东与实控获得资产前1年未发生变化,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规;具有2年以上从事并购重织财务顾问活动的执业经历,近2年每年财顾收入不低于100万;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人员不少于20人,从事证券业3年以
15、上的不少于10人,财顾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3.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3.3.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概述 财务顾问的资格条件 其他财务顾问机构:近3年每年财顾收入不低于100万;董事、高管应具有从事证券市作3年以上或金融工作5年以上经验;控股股东与实控近3年无重大违规3.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3.3.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概述 3.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资格条件 24个月无违反诚信不良记录,未因执业行规而受到自律组织的纪律处份;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3.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3.3.3证券公司担任财顾的相关规定
16、1.提交文件 近3年无重大违规记录的说明 从业人员近3年从业经历 公司近2年财报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不得担任财顾的情形 24个月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因执业行为违规受到自律组织纪律处分;近36个月因违规经营或涉嫌违规被调查 3.证券公司不得担任独立财顾的情形 持有(直接或间接)上市公司股份达5%或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上市公司持有证券公司股份达5%或选派代表在公司任董事 近2年有相互担保或近1年财顾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3.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3.3.4财顾的业务规则 1.职责 接受委托,尽职调查,全面评估风险 提供专业服务,对所涉及的法律、财务、经营风险提出对
17、策和建议 对其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进行辅导 对申报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份核查;向证监会报送相关财料 持续督导3.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3.3.4财顾的业务规则 2.财务顾问业务规程 签协议:应提派2名财顾主办人负责,同时可安排1名项目协办人参与 尽职调查:因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同主体转让股份或继承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超30%的,收购人可免于聘请财顾 规范辅导 内部审核 专业意见出具与相关承诺 向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后的工作与规定 健全内部报告制度 持续督导:在督导期间,财顾应结合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出具督导意见,并于定期报告披露后15日内向当地证监
18、会报告;解除协议的,应于1个月内重聘 工作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3.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3.3.4财顾的业务规则 3.相关制制规定 持续督导:见上P108 内部检 查制度 工作档案制度:存10年 保密制度3.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3.3.5财顾的监管 1.监管主体:证监会、证券业协会 2信用管理:财顾及其主办人被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上市公司或其他委托人违反公司治理有关规定、相关资产及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与财顾专业意见出现较大差导异等情况记入信用档案 3.措施: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下等监管措施;上市公司不属 于事前无法获事后无法控制,利润未达预测与评估的8
19、0%,证监会责令公开说明原因;未达50%的,可谈话、出具警示函;财顾变化需于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报告 4.法律责任:3.4证券承销与保荐3.4.1主要法律法规市场准入法规证券公司业务管理方面的法规证券公司日常管理法规风险防范法规信息披露相关法规3.4证券承销与保荐3.4.2发行保荐业务一般规定1.概述:发行人应当聘请具备资质的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同资发行其发行保荐与上市保荐应同一保荐机构承担;可联合保荐但不超过2家;发行的主承销可以由保荐机构担任也可由其它具有保荐机构资格证券公司与该机构共同担任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注资不少于1亿,净资本不低于5000万从业人员不少于34人,近3年从事保荐业务
20、人员不少于20人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少于4人近3年未受行政处罚3.4证券承销与保荐3.4.2发行保荐业务一般规定1.概述保荐代表人资格3年保荐业务经历近3年担任过项目协办人专业能力考试过关3年未受行政处罚3.4证券承销与保荐3.4.2发行保荐业务一般规定2.保荐业务的一般规定应当聘请保荐机构进行保荐的:首发并上市;发新股、可转换公司中债券证券公司需具资质应指定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个人负责保荐工作守法合规;信守诚诺、信息披露等义务维扩发行人合法利益,保密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3.4证券承销与保荐3.4.3信息披露有关规定1.首发股票应披露的信息发行公告
21、:招股意向刊登首日披露定价方式、程序、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等等网上申购相关信息:名称、价格、拟申购数量;剔除最高报价的中位位数,平均数;有效报价和发行价格、市盈率(股价与每股收益比率);网上网下发行方式和发行数量、因拨机制;已公告老股转让方案的还应披露老股转让和新股发行的确定数量;按发行价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低于似投资项目金额的还应披露相关投资风险风险公告:当市盈率高于行业均值,应披露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还来的损失风险,提示关注发行结果公告:获配的投资者名称、个人投资者个人及价格、申购及获配数量;配售结果是否符合事先公布配售原则;申购与配售数不符,应公布并着重说明;发行费用网下配售结果
22、公告:战略投资者名称;市盈率计算方式3.4证券承销与保荐3.4.3信息披露有关规定2.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资料保留3年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刊登招股意向书前,不得进行推介活动首发网上网下信息披露一致不得夸大,误导投资者至少一种指定刊物刊登披露信息并指定网站公布3.4证券承销与保荐3.4.4内部控制规定1.总要求内部防火墙原则;2010年12月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2011年1月1日实施2.内控具体要求2003年证监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发行业务:主承销商对询价对象,配售对象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核查,下列情况不得配售采用询价方式定价但未参与初步询价对象名称、账户资料与证券业协会登记不一致未在规定时间
23、内报价或未足额划拨资金有证据表明询价过程中有违法或违诚信行为的3.4证券承销与保荐3.4.4内部控制规定2.内控具体要求2003年证监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承销业务报送承销方案定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应由承销团承销的,应组成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3家以上的,可以设主副承销,2家主承销的应共同承担主承销责任承销团成员应按承销团协议规定承销,不得虚假承销3.4证券承销与保荐3.4.5监管措施1.概述监管主体:证监会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或非现场制度:核准制:核准制是发行人发行证券,不仅要公开披露信息而且须报证监会披准基础:发行股票,转债发行的核准制的重要基础是中介机构尽职心责特点:由保荐人培育、选择和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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