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郑秋阳)第四章-刑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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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 概论 郑秋阳 第四 刑法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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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概论郑秋阳东北财经大学第四章刑法 刑法概述 犯罪 刑罚第一节刑法概述 刑法的概念 刑法基本原则 刑法的适用范围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犯罪刑罚定罪量刑 广义刑法所有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典单行刑法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条款 狭义刑法专指刑法典 刑事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特点调整的社会关系广泛制裁方法最为严厉二、刑法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 含义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刑。要求犯罪、刑罚必须由刑事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司法人员自由擅断关于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定必须明确、具体刑法不得类推解释
2、和类推适用刑法不得溯及既往,禁止事后法禁止不定期刑(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含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要求定罪上一律平等量刑上一律平等行刑上一律平等(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含义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要求量刑与定罪同等重要量刑公正刑罚裁量的公正平衡与协调统一(三)刑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1、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 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 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 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 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 概念指刑法对什么人有效,在多大空间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原则属地原
3、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折中原则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 我国领域领陆、领空、领水和底土延伸的领土 犯罪领域的确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 特殊情况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港澳台地区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必须适用我国刑法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的犯罪,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如果该公民所犯之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其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域外犯罪,则一律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公民在域外犯罪已受过刑罚处罚的,适用我国刑法追究时,依法可以免除或减轻刑罚。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 含义外国
4、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的犯罪,我国刑法也有权管辖。条件外国人所犯的罪必须是侵害我国国家或公民利益的;最低刑必须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该罪按照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 对于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不论犯罪分子是哪国人,不论罪行发生在什么地方,只要罪犯在我国境内被发现,我国就应当在所承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生效时间 失效时间 刑法的溯及力从旧兼从轻第二节犯罪 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犯罪构成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共同犯罪 犯罪的法定种类和具体罪名一、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犯罪的概念犯罪是危害社会的,依照刑事
5、法律规定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二、犯罪构成 概念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个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因而是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齐备的一切主观和客观要件组合成的有机整体。条件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二)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的概念和种类 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联系与区别1、犯罪客体的概念和种类 概念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无犯罪客体就不可能构成犯罪 种类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简单客体复杂客体2、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联系与区别 犯罪
6、对象的概念指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物或者具体人。区别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却不能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必备条件,犯罪对象只能是某些犯罪的必备条件任何犯罪的犯罪客体均受到危害,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三)犯罪主体 概念 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年龄 自然人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单位犯罪1、犯罪主体的概念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单位2、刑事责任能力 含义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分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减轻刑事责任能
7、力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条件年满18周岁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且智力与知识发展正常的人 责任能力可以成为任何一种犯罪的犯罪主体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条件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行为时因患精神病而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责任能力对自己实施的任何危害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条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责任能力只对部分犯罪(8种罪)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减轻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
8、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尚未完成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可以从轻或减轻或免除处罚3、刑事责任年龄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链接)4、自然人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一般犯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是自然人犯罪主体的必备要件。只要具备该条件即可成立的犯罪主体,叫一般犯罪主体。特殊犯罪除要求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条件外,还要求具有特定的职务或者身份才能构成的犯罪主体。5、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指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9、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单位才能成为犯罪主体 双罚制同时处罚犯罪的单位和该单位中对犯罪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链接)(四)犯罪客观方面 概念 危害行为 危害结果1、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 犯罪客观方面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在什么条件下,通过什么样的行为侵害某种客体并造成怎样的危害后果的客观事实特征,亦即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内容危害行为是犯罪客观方面必不可少的要件危害结果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2、危害行为 概念是指表现人的意志或意识,危害社会并被刑法所禁止的行动与静止。分类作为不作为3、危害结果 概念是指犯罪行为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实际损害。分类有形的无
10、形的(五)犯罪主观方面 概念 犯罪故意 犯罪过失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1、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内容罪过(故意过失)犯罪目的犯罪动机2、犯罪故意 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直接故意必然发生希望可能发生希望积极追求危害后果的发生 间接故意可能发生放任对危害后果不追求与不排斥三种情形间接故意的三种情形 为实现某种犯罪意图而放任另一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为实现一个非犯罪意图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突发性的犯罪,不计后果,放任严重危害结果发生3、犯罪过失 概念指行为人应
11、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分类疏忽大间的过失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轻信能够避免4、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犯罪目的犯罪人希望通过犯罪行为达到某种结果的心理状态,是危害结果在犯罪人头脑中预先的观念的存在。犯罪动机是指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内心起因。5、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不可抗拒的原因 意外事件不可预见的原因 不构成犯罪二者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不认为是犯罪。三、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一)正当防卫 概念 成
12、立条件 防卫过当1、正当防卫的概念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2、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防卫行为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起因条件 必须是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才能实施正当防卫时间条件 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目的条件 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行为对象条件 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限度条件3、防卫过当 概念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防卫过当并非
13、单独罪名,其为量刑情节防卫过当构成犯罪,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不构成防卫过当的情形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紧急避险 概念 成立条件 避险过当1、紧急避险的概念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用损害另一个较小合法权益而保全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2、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必须存在威胁合法权益的实际危险起因条件 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时间条件 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损害目的条件 紧急避险的对象,
14、只能是无辜的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对象条件 紧急避险只能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限制条件 紧急避险的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限度条件 紧急避险的特别例外3、避险过当 含义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行为,就是避险过当。避险过当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四、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概念 犯罪既遂 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链接)(一)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概念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指在故意犯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实现犯罪意指在故意犯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实现犯罪意图的程度有所不同的危害性行为的几种状态图的程度有所不同的危害性行为的几种状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
15、遂、犯罪即遂和犯罪中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即遂和犯罪中止止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二)犯罪既遂 概念概念指犯罪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指犯罪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刑法规定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的犯罪形态。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的犯罪形态。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 分类分类结果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诈骗罪结果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诈骗罪危险犯: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危险犯: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行为犯:伪证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行为犯:伪证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举动犯:传授犯罪方法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举动犯:传
16、授犯罪方法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罪(三)犯罪预备 概念概念是指行为人为了实施犯罪而实施的准备犯罪工具和是指行为人为了实施犯罪而实施的准备犯罪工具和创造犯罪条件的行为。创造犯罪条件的行为。有预备行为、有犯罪目的、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有预备行为、有犯罪目的、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未能着手 类型类型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为实行犯罪创造便利条件为实行犯罪创造便利条件 刑罚刑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处罚(四)犯罪未遂 概念概念指犯罪人已经着手实施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指犯罪人已经着手实施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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