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继承编6大变化解读完整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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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 继承 变化 解读 完整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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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继承编民法典继承编6大变化解读大变化解读CONTENTS扩大遗产范围改变定义遗产的方式删除列举增加遗嘱继承的形式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效力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至侄甥新添宽宥制度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目录01扩大遗产范围改变定义遗产的方式删除列举扩大遗产范围改变定义遗产的方式删除列举扩大遗产范围改变定义遗产的方式删除列举原来的继承法第三条采用了适当列举+兜底式的方式,对什么是遗产进行了界定。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
2、产。随着时间的推进,人们的生产方式不断丰富、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拥有的合法财产也多种多样。制定于1985年的继承法中规定的遗产范围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已经跟不上当下社会迅速发展的步伐。如今根据公布的草案来看,关于遗产范围的条款将采用概括的方式。只要是死者留下来的合法财产,均属于遗产。为何如此修改,一方面是因为现行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文字表面看比较落后,家禽、牲畜等以前非常重要的私人财产在现在看来已经不是最需要法律保护的对象了,再不修改就有点不太符合我国当下人民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如果还采用列举式将不可避免的遇到很多麻烦,比如游戏账户算不算遗产?汽车牌照算不算遗产?还会遇到的问题就是例举出来的遗
3、产范围一定是比较重要的内容,那么对于当今人们最重要的遗产是哪些?而概括式则能较好的解决这些立法技术上的问题,只要是合法的财产,都是遗产。当然,这同时也给司法带来了自由裁量权,到底某个物体或者虚拟财产属不属于遗产,可能在立法上就找不到直接的答案,需要法官结合生活经验、以往判例或是司法解释来判定。02增加遗嘱继承的形式增加遗嘱继承的形式增加遗嘱继承的形式原继承法中第十七条规定了五种遗嘱方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新的草案中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民法典继承编第九百一十五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九百
4、一十六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继承法虽然有强烈的身份属性,涉及公序良俗,但终究还是属于私法领域。只要被继承人的行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法律就应该最大限度地为其提供便利。这种思想在本次草案中就得到了体现。打印和录像在目前来说应该是比较便捷且很流行的方式,如果坚持一定要手写,不能打印;坚持只能书面不能通过数码技术记录,就无法紧跟时代潮流,也就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03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效力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效力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效力原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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