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法律知识培训(9月12日)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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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 护法 法律知识 培训 12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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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 2017 2017年年9 9月月目录目录一、环境保护法概述二、我国环境现状三、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四、新修环保法十大亮点五、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六、环境法律责任七、案例一、环境保护法概述一、环境保护法概述(一)环境保护法的修订(一)环境保护法的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12月26日颁布和施行,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定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增加了政府、企业各方面责任和处罚力度,被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二)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二)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第3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2、“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包括我国的领陆、领水及领空。“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是指我同管辖的领海以外的,依国际法仍享有管辖权的海域,如大陆架、专属经济区、毗连区等。因此可以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管辖的区域和依照国际法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大陆架、专属经济区、毗连区等海域内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一、环境保护法概述一、环境保护法概述(三)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三)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1、合理地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维护清洁适宜的生活环境,保
3、障人民身体健康3、协调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4、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是环境保护法的直接目的;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环境保护法的根本任务,也是环境保护立法的出发点和归宿;促进经济增长是因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有内在的相互制约和依存的关系。5、这三项立法目的之间有着内在联系。首先,社会生产水平决定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并进而决定人们对环境质量的需求;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物质的丰富,人们会在要求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同时,要求进一步建设清洁、安静、优美、舒适的环境。因此,把发展经济同环境保护、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三者联系起来作为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
4、的,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的客观规律的反映。二、我国环境现状二、我国环境现状(一)空气质量明显下降(一)空气质量明显下降1、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城市空气质量污染状况十分严重,经过近几年的治理,城市的污染状况有所好转,但总体上依然严重,造成我国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是烧煤和汽车尾气,其中烧煤是最根本原因。我国的能源结构是以煤为核心的,这样的能源结构在现在以及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很难改变。而且,随着我们经济的发展,我国对能源的需求将越来越大,中国煤炭的消耗会随之将大幅度提高,由此带来的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碳等污染气体的排放将进一步增加。2、严重的大气污染使我国呼吸道疾病发病率居高不下
5、。慢性障碍性呼吸道疾病,包括肺气肿和慢性支气管炎,已经成为现代中国人最主要的致死原因,我国每年在这些疾病上的花费是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两倍多。空气污染又对我国的工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威胁,酸雨使农作物大幅度减产,腐蚀仪器设备,使其寿命大幅度减短,还造成森林植物大面积死亡。二、我国环境现状二、我国环境现状(二)水体污染十分严重(二)水体污染十分严重在我国,水体污染十分严重。中国工程院院士、湖泊环境研究主席、科学家刘鸿亮教授对全国55000千米河段进行了研究调查,报告显,23.3%的河段水质污染严重而不能用于灌溉,45%的河段鱼虾绝迹,85%的河段不符合人类饮用水标准,而且河流自洁等生态功能也严重衰退
6、,形势异常严峻。水体污染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有效耕地面积减少,农产品质量下降;渔业生产严重受损;水资源供应更为紧张,严重威胁到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三)土壤状况不断恶化(三)土壤状况不断恶化在我国,人均土地面积只有0.771公顷,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3;人均耕地面积才0.106公顷,为世界人均水平的43%。不仅如此,我国耕地的总体质量还不好,全国大于陡坡的耕地有近600万公顷,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的耕地只占40%,中低产田占总耕地面积的79%,更有许多耕地面临严重的水土流失,沙漠化,盐碱化,风蚀,海蚀。(四)植被状况令人担忧(四)植被状况令人担忧我
7、国历史上曾是多林国家,可是由于人们不注意环境保护,对森林滥砍滥伐,加上近代史上的多年战乱,使我国在20世纪40年代成了世界上的少林国,森林资源锐减.植被覆盖率低的另一个表现是草场退化,我国84.4%的草地分布在西部地区,面积约3.31亿公顷,由于不合理的利用,草原的生态系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草地退化面积不断扩大.在西北地区草场退化形成的沙漠逐渐扩展,荒漠化日益严重,导致沙尘暴频繁发生。二、我国环境现状二、我国环境现状三、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三、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一)环境的概念(一)环境的概念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
8、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其中湿地是环保法修订新增加的环境要素,指的是陆地和水域的过渡地带,包括滩涂、沼泽、湿草地等,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水域。(二)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二)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3、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4、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 5、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 6、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三、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三、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二)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二)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
9、则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是指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从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保护好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有利于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了又为保护和改善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反之,环境污染了,资源破坏了,人体健康损害了,经济的发展就会受到很大地制约。(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立这样的原则,是由环境污染与危害的特性决定的:环境污染一旦发生,一般在短期内难以消除,不少环境要素遭到破坏后,要恢复正常极为困难,有的甚至是
10、不可恢复的,所以要以预防为主;环境污染引起的某些疾病,潜伏期长,不易被发现,发病以后难以根治;环境受污染和破坏后,治理和恢复的代价很高;要将环境污染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光着眼于对新污染的“防”尚不够,还要对已有的污染与破坏采取综合性的措施进行积极治理。三、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三、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四)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四)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上个世纪60年代末,人们认识到,控制环境污染与破坏,必须从全局和整体上加以考虑,治本的首要办法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很多环境污染问题,是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布局不合理造成的,布局一旦错了,铸成了事实,要想纠正就很不容易。现有还有一种现象,工业布
11、局中搞地方保护,损人利己,如各地将污染工业安排在自己的下游或者主导风之外,只管自己的发展,不管别人、别的地区的死活(市交接边界、省边界),酿成跨地区污染纠纷,逃避监管,增加了处理难度。环境保护法第十二条关于环境保护规划的制定和综合平衡的规定、第十三条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关于自然保护区等的管理、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关于城市规划和城乡建设的规定等条款的内容,都体现了这一原则。(五)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五)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1、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12、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第二十八条关于排污单位要“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对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的规定,都体现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2、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充分体现了生产者、经营者、开发者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一致性。实行这样的原则,有利于推动污染者治理污染,有利于筹措污染治理资金,有利于保护资源的合理开采和永续利用。现在,我们面临的大量问题是污染者不治理、开发者不保护、破坏者不恢复。根据江西农业大学森林多种效益计量评价课题组
13、对井冈山森林研究表明:在森林资源总效益中森林直接生产生物产品的效益仅占9.8%,而间接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却占90.2%.人们为了取得9.8%的资源直接生物产品效益,以牺牲90.2%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代价。三、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三、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四、新修环保法十大亮点四、新修环保法十大亮点修订后的环保法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还就政府、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与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作出了系统规定,法律条文从原来的6章47条增加到7章70条,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一)突出以人为本(一)突出以人为本新修订的环保法将“保障公众健康”写入第1条。此外还要建
14、立环境与健康监测、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有关的疾病。公众健康与防控疾病写入新修订的环保法是立法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弥补了环境污染对公众健康影响的滞后性。(二)立法理念有创新(二)立法理念有创新新修订的环保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公民应当增强环保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这就使每个人都成为主体,都对环境污染有责任,环保问题要先从自身做起,同时也有与责任相适应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的权利。另外围绕生态文明进行制度建设,采取了一些硬的措施,如考核机制、环境信用制度、法律责任等等,是在原则制定好之后,原则、体制、机制、制度之间都比较
15、顺畅,体现了执法理念的创新。(三)强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三)强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1、新修订的环保法第5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明确公民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过去公众对环境信息的获取困难重重,公众参与的途径少、门槛高。新修订的环保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2、新法还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凡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都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进一步提升公民环保意识,鼓励公
16、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环境保护工作,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四)将环境保护作为国策写入法律(四)将环境保护作为国策写入法律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决定性影响的谋划和策略才被称为是国策。从1983年开始,我国几代国家领导人都在不同场合宣布环境保护是中国基本国策,但从未通过全国人大立法来明确。修订后的环保法第4条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各级政府为人民创造清洁、舒适、安静、优美的环境,是应尽的责任。四、新修环保法十大亮点四、新修环保法十大亮点 (五)法律责任严厉(五)法律责任严厉1、违法企业方面。(1)过去由于违法成本低,对违规企业的经济处罚并未取得应有的震慑
17、效果,修订后的环保法明确规定,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按照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就是按照违法的天数计算罚款,上不封顶。(2)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新法第60条规定,企业超排污染物,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这在过去是没有的。2、环境机构方面。新环保法第65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估机构、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3、政府方面。对地方政府来说,对于不重视、不认真履行法律职责的官员,对于履职缺位和不到位的官员,领导干部虚报、谎报、瞒报污染情况,可以采取引咎
18、辞职的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四、新修环保法十大亮点四、新修环保法十大亮点 (六)明确政府职责(六)明确政府职责1、新修订的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第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在制定政策时、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应当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要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如制定生态保护红线、污
19、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等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制度四、新修环保法十大亮点四、新修环保法十大亮点四、新修环保法十大亮点四、新修环保法十大亮点(七)监管机制创新(七)监管机制创新1、新修订的环保法确立了多重的监督机制,除明确了政府的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外,还规定了社会监督,包括公众参与、公益诉讼,舆论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等方式,集全社会之力,共同保护环境2、新修订的环保法第47条规定,政府建立环境污染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减缓污染危险。3、建立“黑名单”制度,第54条规定,将环
20、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将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监管手段更加强硬。新环保法25条对违法排污设备,规定了可以查封、扣押,这些措施有利于查封违法行为。还有对于那些环境违法的企业,可以采取综合性调控手段,国土部门、经信部门、商务部门联合采取行动,措施是非常强的,这样,既有利于企业守法经营,也有利于开展绿色生产和清洁生产。(八)划定生态红线(八)划定生态红线生态保护红线这一概念,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新法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九)对规划进行环境监管(九)对规划进行环境监管新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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