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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公司法(第六版)》课件 - 副本 (1).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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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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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第六版 公司法第六版课件 副本 1 公司法 第六 课件
    资源描述:

    1、第一节公司法的概念、性质及适用第二节公司法与相关法的关系第三节公司法的原则第四节我国公司法的发展第五节外商投资公司与外商投资法第一章 公司法概述公司法概述第一节公司法的概念、性质及适用一、公司法的概念u“公司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u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一部以“公司法”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过四次修正),狭义的公司法是形式意义上的公司法。u广义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的公司法是实质意义上的公司法,它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中关于公司的规范。二、公司法的性质ABCu(一)

    2、公司法是组织法,兼有行为法的性质。u(二)公司法是强制法,兼有任意法的性质。u(三)公司法是实体法,兼有程序法的性质第一节公司法的概念、性质及适用(1)公司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的公司类型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2)公司法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第217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0102三、公司法的适用第一节公司法的概念、性质及适用p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民法典规定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三类民事主体,法

    3、人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公司是一种营利法人,是重要的民事主体。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公司法属于商法,公司也称为商法主体、商事主体。p 民法关于民事主体的制度,以及围绕民事主体建立的相关制度,如交易制度、物权制度、责任制度等均适用于公司。民法的原则,如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等同样适用于公司法。公司法被认为是民法的特别法。一、公司法与民法p 经济法是国家通过政府调节、干预、管理市场的法。我国没有“经济法”这样一部法典,经济法是相关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作为民事主体、市场主体,也要接受政府的管理。如公司法中对有违法行为的公司给予罚款的规定等,都属于经济法规范,而不属于民法规范。因政府管理而

    4、发生的法律关系不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而是政府与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二、公司法与经济法第二节公司法与相关法的关系p 广义上的证券,是各种财产权利(如所有权、股权、债权)格式化的书面凭证,如股票、债券、票据、提单、保险单等。证券法所规范的证券是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是股票和公司债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是公司。股票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法和证券法均对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作出了规定,而证券发行的条件、证券交易等则由证券法作出规定,进行调整,由此可见,两法的关系十分密切。三、公司法与证券法p 公司法第217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5、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外商投资方式,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公司或取得公司的股份、股权,这些投资活动,适用外商投资法和公司法。四、公司法与外商投资法第二节公司法与相关法的关系p 破产法是调整因企业法人破产而发生的债务清偿关系的法律。破产法要保障在债务人的财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就债务人现有财产实现对多数债权人的公平清偿。破产法的适用对象是企业法人。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是企业法人,破产是公司终止的原因之一。公司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债权人或者公司自己,可以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的设立,是进入市场;公司的破产,是退出市场的方式之一。p 中华人民共

    6、和国企业破产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企业破产法第4条规定:“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五、公司法与破产法第二节公司法与相关法的关系01有限责任原则02保护股权原则03科学管理与相互制约原则04保护交易安全原则 公司法的原则,体现了公司立法的基本思想和价值目标,是公司法的根本准则,也是公司法对公司进行规制的出发点和依据。公司法的原则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它是公司从设立到终止,内部行为(管理、监督)和外部行为(对外经营交易)都必须遵循的强制性规范。第三节公司法的原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

    7、前的公司立法(一)清朝时期的公司立法p 传统的中国社会没有公司这种企业形式。19世纪末,在洋务运动中,出现了第一批官商合办、官督商办的公司。如1872年的轮船招商局、1878年的中兴煤矿公司等。这些公司采用了招商集股方式(股东出资方式)成立公司。p 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公司法,为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1904年1月)颁布的公司律。公司律共131条,这部法律参照了1856年英国的合股公司法和1899年日本的商法典等,因而公司律被认为是英美法与大陆法混合的产物。(二)民国时期的公司立法 中华民国时期,北洋政府宣布:前清施行的法律凡与民国国体不相抵触者均暂时沿用。因此,公司律得以保留适用。1914年公布

    8、了公司条例,共6章251条。该条例后来又经过两次修改。该条例被认为“有里程碑意义”,奠定了近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础。1929年12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公司法,于1931年7月1日起施行,共6章233条。这是一部比较完整的中国现代公司法。这部“法律”后来进行了多次修正,我国台湾地区目前仍使用这部“法律”。0102第四节我国公司法的发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公司立法ABCu(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公司立法u(二)改革开放初期的公司立法u(三)公司法的通过与修订第四节我国公司法的发展第五节外商投资公司与外商投资法p 外商投资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种。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的自然人、企业

    9、或者其他组织(简称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简称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活动准则,适用公司法外商投资法等法律的规定。p 外商投资公司,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公司。外国投资者取得外商投资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权。外商投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具有中国法人的资格,都受中国法律规制。一、外商投资公司(一)立法概况及适用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该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

    10、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同时废止。该法施行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该法施行后五年内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等(五年过渡期)。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五节外商投资公司与外商投资法二、外商投资法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1)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3)外国投资者单独或

    11、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作出了基本规定,是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第五节外商投资公司与外商投资法二、外商投资法u“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是国际上的投资规则之一。u国民待遇原则是WTO协定所奉行的基本原则,即要求给予外国人和本国人以相同的待遇。u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给予外资不低于内资的待遇)。“准入阶段”包括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u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u负面清单又称消极清单,是一份“禁止”外资进入和“限制”外资进入的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清单以外领域则充分开放,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u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五节外商投资公司与外商投资法(二)国家对外投资实行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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