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范本参考模板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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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结合市区路(站段)养护大修工程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文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政2015133 号、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实施指南(2016 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2016-3-1)。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目标:杜绝重大事故、交通行车事故、设备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员工因工死亡率为零、年重伤率0、3,年负伤频率5以下。二、市区路(站段)养护大修
2、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实行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安全保证体系组织结构如下图:安全体系框架路面底基层施工班组路面基层施工班组路面沥青施工班组混凝土路面施工班组附属工程施工班组综合办公室工程技术部 安全环保部 质量管理部 计量合同部 中心试验室 测量控制部 物资设备部 计划财务部 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如下:安 全 生 产 保 证 体 系 框 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 安全工作体系安全生产检查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詹汉祚 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活动经费安全奖惩条例安全管理措施广播及黑板报三工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控制安全检查各业务科室各队队长各队安
3、全员工班义务安全员实现安全生产防洪防讯防触电防火灾防淹亡防高空坠物防机械车辆事故防高空支架事故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提高安全意识奖惩兑现提高预测预防能力消除事故隐患三、机构设置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成立市区路(站段)养护大修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对市江河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市区路(站段)养护大修工程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管段内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组织(或参加)施工安全重大、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组 长:副组长:、成 员:、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由安全
4、质量部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经理部安全质量部对所属各作业队所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和日常的安全检查,并认真及时填写记录。按照公司统一的“安全报表”格式,在每月22日前向公司安全质量部提交本月(上月22日本月22日)安全报表。经理部每月20日组织一次全标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工程项目、驻地、料场(库)、油库,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以书面的形式在全标段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积极参加国家、交通部、省、建设单位、监理站、总监站、集团公司、公司以及地方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检查活动。四、安全责任1、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省有关安全生产的
5、法律法规、建设单位及总监站、监理站的有关规定,不得对所辖各协作队伍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及业主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要求。2 、项目经理对全管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负责建立、健全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负责组织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负责组织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负责组织定期和专项
6、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隐患负有督促、整改的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本经理部的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4、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5、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参加施工的人员有义务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义务指出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各种指令。有权对违法的安全行为向上级或地方政府、国家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6、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7、施工中
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防护手套等),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必须有“三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安鉴证),并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劳保用品发放使用之前,应对员工进行使用、检查、维护的教育培训工作,使每个员工都掌握正确的劳保用品使用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9、 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10、建立消防安
8、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1、应根据所辖工程的内容、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对安全生产的防控重点部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建立应急救援经理分部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2、发生重大事故险情应立即组织力量抢险。接到紧急求助信息后,必须无条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配合救援。如确认本单位力量不足时,应立即向相邻标段或地方政府、专业救援队求助。重伤、死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经理报告发生险情的类别、地点、伤亡人数、损失情况等。接到重伤、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
9、报告集团公司、公司、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小财产损失。3、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六、管理制度:1、安全教育制度1)加强全体职民工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自身素质。2)及时组织职工培训。3)制定培训安全教育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工种,按照工班组分批进行培训。职工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4)加强安全培训制度,定期考核成绩,并将考核成绩做为今后晋级评先进的依据。5)
10、每月安全课不少于一次。2、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1)每月20日,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组织机构成员,对各工地、驻地进行全面检查,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2)对检查全过程,指定安检人员认真做好记录。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况做出处理,现场能解决的马上责成有关人员改正,比较复杂的问题开会研究制定解决的方案,并责成现场领工员、施工员现场监督整改。4)对于整改情况,由安检人员检查落实,并记录备案,并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5)对逾期没有整改完的或根本没有整改的,由安检人员向经理反映,由领导研究做出处罚决定。3、安全日常检查制度1)安检人员、技术人员、调度员全面掌握施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生产进
11、度情况,有计划、有重点的实施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控制工作。2)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第一线,检查各单位各工序的安全操作情况,督促施工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于重点工作项目要制定控制方案,加大检查频数。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要经常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必要时要跟班检查、督促。3)对于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除及时坚决制止外,还应将发现问题填在“安全检查记录”簿内,并通知主管领导。遇有险情危及人身安全和机械设备安全时,有权暂停施工,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处理。4)检查并掌握项目部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劳保用品标准、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贯彻实施。4、现场施工事故处理制度1)
12、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必须首先抢救受伤人员脱离险境,其次是保护现场,待事故查明原因后方可复工。2)发生事故后,轻伤24小时内,必须报项目经理部,由经理部派人一起分析事故;重伤24小时内必须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派专人与事故单位一起分析事故;死亡事故必须24小时内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派专人来事故单位,并报县以上法院,由法院派人、集团公司派人与事故单位一起分析查明并处理事故,责任事故要进行追查和处罚。3)事故苗头和事故分析必须遵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不放过;4)事故一旦确定为工伤,必须填写事故报告表,事故单位和公司都要
13、存档,为今后受伤者及家属享受劳保待遇,提供原始资料。5、安全活动制度1)根据集团总公司和公司安全生产精神要求,每年同步开展一次“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经常开展安全周活动。2)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做到党员身边无事故。3)加强青年监督岗作用,不定期开展班组间安全知识及事故预测等安全活动。4)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组织机构,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评比,做到奖罚分明。5)根据施工生产安排,及时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总结。6、机械作业交接班制度1)班以上作业的机械,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2)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工地或施工机械上,交班人员必须在交接后方可离开;3)交班时必须交清机械状况,
14、完成任务情况、安全情况、存在问题及工具附件和安全注意事项;4)交接班记录应逐项准确填写,经双方签认后方可生效,未进行交接班而造成机械事故的,交班司机负责。5)下列情况,接班司机可以不接:缺水、缺油;胎压未共同检查;各部运输情况及紧固情况未共同检查;机械缺件交代不清;工具不清;操纵系统不灵敏可靠;主要仪表未共同检查;完成任务及消耗交代不清;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交代不清。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1)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安全负责人。3)安全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
15、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5)组织事故相关人员书面写出事故发生经过。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应积极提供有关情况和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6)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1)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中由
16、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分为一、二、三、四级四个等级。一级事故是指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以上的事故。二级事故是指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事故。三级事故是指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者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事故。四 级事故是指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的事故。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必须在12小时内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并通知项目部有关领导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事故发生
17、后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安质处、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4)项目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尽快成立事故调查组,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和原因;组织技术鉴定;查明事故性质、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工程处理方案;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对事故责任部门、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5)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必须首先抢救人员脱离险境,其次是保护现场,待事故查明原因后方可复工;发生事故后,轻伤24小时内,必须报经理部,由经理部
18、派人一起分析事故;重伤必须24小时内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派专人来项目,并报县以上法院,由法院派人、集团公司派人与项目部一起分析事故,查明并处理事故,责任事故要追查和处罚;事故苗头和事故分析必须遵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一旦确定为工伤,必须填写事故报告表,项目部和公司都要存档,为今后受伤者及其家属享受劳保待遇提供原始资料。9、施工安全方案审批制度1)严格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具体要求,首先应由项目部所属各经理分部提出最初的施工方案,上报项目工程部、经由项目总工、负责人、安监部门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
19、后,开始实施。2)建立有效信息渠道,保证该渠道的顺利通畅。建立与现场沟通的有效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施工信息,便于施工方案制定、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实施中的施工方案。3)大型构造物的施工安全方案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主持制定,经项目总工、负责人、工程部门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上报局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议,批复后开始实施。4)加强与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的施工协作。凡是需要与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配合施工的施工方案的制定,首先由项目部所属各经理分部提出最初的施工安全防护方案,上报项目部安全监察部、经由项目总工、负责人、工程部审议,并会同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
20、由项目总工、负责人、安监部门、外部协作单位、各上级管理单位签字确认,各单位备份,开始实施。10、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对所有管段一律实行安全事故处罚制度。2)发生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按国家法律、铁道部、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处理。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罚520万元,施工负责人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4)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对责任单位罚2万元,对施工负责人罚款2000元。5)发生违章指挥未造成事故者,对直接责任者罚款30005000元;6)发生违章作业每次罚200500元。经理部执行上述罚款时,以通知单方式下达至各经理部,经指挥长批准,从工程款中扣除。7)组织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
21、”、“安全生产周”。党员责任区、青年安全监督岗、青年安全杯生产活动,营造安全生产环境和气氛。1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项目部技术人员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具体施工方案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出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2)安全技术交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交底人为技术人而非安全员或其他管理人员。 3)各施工经理分部、班组在接受施工任务时,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再上岗。其主要内容为安全防护设施、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程、季节性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交底时既要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4)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多次交底,不可图省事一次
22、交齐,但对固定场所工种可作一次性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应一式二份,交底人与接底人各持一份,且双方签字后生效。 6)如果工程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程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7)安全技术交底不明确,施工经理分部、班组可拒绝接受项目的施工,必须彻底弄清楚后方可作业。 8)施工经理分部、班组在接受施工任务后,应严格要求各施工人员遵章守法,在施工过程中努力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操作。12、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决定本项目的安全方针目标和月、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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