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专项培训最新优质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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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0 1 8 物业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物业管理条例专题培训 前前 言言 物业管理条例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的,为的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法律条例。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9号公布 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二次修订。条例结构条例结构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三章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章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章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第
2、七章 附则 第一章第一章 Contents Page 总则总则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法律主体法律主体 物业服务企业 03 02 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物业公司的定位-为业主服务。物业的使用人 01 业主 物业的使用人是指物业承租人等物业的实际使用人。此外,物业的实际使用人还可能是尚未出售的公有住房的使用人。简而言之,物业的使用人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使用人对物业只享有占有、使用或者一定条件的收益权,没有处分的权利。物业管理的主体是业主,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业主。业主不仅仅是房屋所有权人,也是该房屋所处的建筑区划
3、内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业主不仅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还是与房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的所有权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有时是指所有权人个体,有时是一个集合的概念。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物业管理的定义物业管理的定义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物业管理定义解析物业管理定义解析 物业管理的管理对象是物业物业管理的管理对象是物业 物业管理的服务对象是人,即物业管理的服务对象是人,即物业所有人(业主)和使用人物业所有人(
4、业主)和使用人 物业管物业管理内涵理内涵 物业管理的属性是经营。物业管理被物业管理的属性是经营。物业管理被视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提供的是有偿视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提供的是有偿的无形的商品的无形的商品-劳务与服务劳务与服务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 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常规性的公共服务 针对性的专项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委托性的特约服务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3、环境卫生的管理。4、绿化管理。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6、车辆道路管理。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1、日常生活类
5、2、商业服务类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4、金融服务类 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6、社会福利类 第二章第二章 Contents Page 业主及业主大会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业主的权利业主的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
6、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业主的义务业主的义务 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1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2 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义务义务 5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3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由全体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它是经业主大会选
7、举产生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组成,是业主为了实现自己对物业的自我管理,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同事项作出决定而组成的,不
8、得组织与VS 物业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业主大会是公益性的自治组织,其各种决议或者措施都具有公益性质,而不是为了个别人的利益服务的。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类型、通知及记录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类型、通知及记录 业主大会类型业主大会类型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业主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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