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标及品牌侵权行为判定相关案例分析及维权救济讲座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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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企业 商标 品牌 侵权行为 判定 相关 案例 分析 维权 救济 讲座 课件
- 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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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商标及品牌侵权行为判定 相关案例分析及维权救济主要内容 商标权保护的核心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商标维权及救济一、商标权保护的核心消费者如何选购商品消费者如何选购商品?通常根据自己熟悉或喜爱的商标选购商品。从消费者角度看,商标的功能或作用:1、区别商品来源是谁的商品2、商品质量标志信赖该商标的商品,减少选 购时间,节省购物成本3、彰显自我身份心理需要,通过商标符号,彰显自我价值,如富有、事业成功、生活方式等。在现代社会中,商标已成为消费者生活的组成部 分,满足各种需要。物的消费(使用价值)符号消费(心理需要)企业如何营销其商品企业如何营销其商品?通常是通过宣传商标来营销其商品。从企业营销角度
2、看,商标的功能或作用:1、区别商品来源强调商品是谁的2、商品质量标志保证该商标的商品具有相同 的质量;只需宣称同一商标即可实现宣称全部商 品的效果,节省广告成本3、彰显消费者的生活方式或身份满足消费者 心理需要、引导消费 在现代社会中,商标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1、商标的价值 商标是连接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桥梁。这座桥梁有两根支柱:基础支柱:商标的识别功能。商标没有这一功能 或者无法发挥识别功能,也就不可能成为桥梁。承重支柱:商标的商誉,使商标发挥桥梁作用。没有商誉,独木支撑的“桥梁”,徒有形式。商 誉越高,桥梁的承载力越大,商标的价值越大。2、商标权的属性 从形式看,商标这座“桥梁”是商标权利人造
3、的 还可以为其带来财富,因此,商标权是其权利人 的知识产权,是“私权”。但是,“桥梁”只有在公共领域才有价值。商标 虽是权利人提供,可真正的使用者是消费者;商 誉是一种社会评价,没有消费者的认可与信赖,权利人再如何努力,其商标也不可能有“商誉”现代社会消费者将商标作为其“按图索骥”的购 物指南,产品信赖的依据,彰显自我的标志。商 标权与一般的私权不同,其也反映了社会消费群 体的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公权”属性。3、商标权保护目的 因此,保护商标权,保护商标能够发挥“桥梁”作用,不仅仅是保护商标权利人的“私”利益,还包括保护消费者的“公”权益。是商标权利人 和社会消费群体的共同意志。商标能够发挥
4、“桥梁”作用,就必须保障商标的 两根“支柱”,即识别功能和商誉,不受损害。而商标之商誉依赖于商标的识别功能,因此,保 护商标权的核心是保护商标识别功能能够正常、有效发挥,避免消费者对商标及其商品来源混淆 因此,避免混淆,是商标权保护的基本准则避免混淆,是商标权保护的基本准则。国际商标权保护的准则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即TRIPS协定 第16条第1款规定:“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享有 专用权,以阻止所有第三方未经该所有权人同 意在贸易过程中对与已注册商标的货物或服务 的相同或类似货物或服务使用相同或类似标记,如此类似使用会导致混淆的可能性。在相同货 物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标记的情况下,应推定存 在混淆
5、的可能性”。4、商标权保护的核心是商誉 商标侵权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 盗用他人商标的商誉来误导消费者,骗取对 侵权商品的信赖,以获取不当利益。二、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难点分析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 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假冒注册商标)(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 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 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的;(仿冒注册商标)(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 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
6、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 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如何界定一般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使用 商标相同或近似 商品或服务同类(一)商标使用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 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 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用于于 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二)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比对的注册商标,必须是商标注册证的商标,而 不是实际使用的商标。比对的内容:比对标识:二者商标文字的
7、字形、读音、含义或 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 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是否近 似。比对结果:是否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 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 联系。难点2:混淆的界定 商标解释认定商标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 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 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 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认定商品类似和商标近似要考虑请求保护的注册商 标的显著程度和市场知名度,对于显著性越强和市 场知名度越高的注册商标,给予其范
8、围越宽和强度 越大的保护”。法发200923号 认定商标近似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关键点是被保 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1)显著性 显著性:也称识别性或区别性,即该标识的使用容 易让人识别商品的来源。如茶叶,“铁观音”不能 作为其商标,“华祥”则可以。商标法相关规定: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 识别。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 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 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理解 显著性的分类:商标要素
9、固有的显著性:商标要素商标经使用而具有显著性:知名度 如,小肥羊 显著性是一种程度,有强弱之分显著性是一种程度,有强弱之分。难点:如何界定商标固有的显著性的强弱?商标显著性的判断方法 简单方法:强商标A.臆造性商标 B.任意性商标 C.暗示性商标。弱商标a.描述性商标 b.地名商标 c.姓氏商标 下面以文字商标为例作说明注意 显著性的强弱程度不是固定不变的显著性的强弱程度不是固定不变的。强无:如:“优盘”由注册商标因使用不当变 为商品通用名称;弱强:如:小肥羊、酸酸乳。因此,需要注意保护商标权,避免因他人侵权而 导致商标被淡化。新商标法第49条“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 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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