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版-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合同法案例-版-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同法 案例 课件
- 资源描述:
-
1、第一编第一编 合同及合同法总论合同及合同法总论一、收养协议是合同法上的一、收养协议是合同法上的“合同合同”吗?吗?谈合同谈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法的适用范围案情介绍20002000年年1010月,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由被告月,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由被告收养原告收养原告7 7岁的孩子,原告同时向被告一次岁的孩子,原告同时向被告一次性支付性支付5 5万元作为被收养人的生活补助。合万元作为被收养人的生活补助。合同中还约定,任何一方违反规定,应当承担同中还约定,任何一方违反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随后双方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违约责任。随后双方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一年后小孩上学,在校期间经常登记手续
2、。一年后小孩上学,在校期间经常与同学打架,被告遂以该孩子太顽皮为由提与同学打架,被告遂以该孩子太顽皮为由提出解除收养协议。原告起先拒不接受,后因出解除收养协议。原告起先拒不接受,后因考虑孩子已无法与被告共同生活,故同意解考虑孩子已无法与被告共同生活,故同意解除收养协议,但要求被告退还除收养协议,但要求被告退还5 5万元生活补万元生活补助,并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则不同意退还助,并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则不同意退还5 5万元人民币,也不同意承担违约责任。万元人民币,也不同意承担违约责任。法律问题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原告是否可以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原告是否可以向被告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与之向被告要求其承担违约
3、责任,与之问题密切相关的即是合同法的适用问题密切相关的即是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问题。范围问题。法律依据(1 1)收养法收养法第第1515条规定:条规定:“收养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定的,可以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定的,可以订立收养协定。订立收养协定。”(2 2)收养法收养法第第2626条规定:条规定:“收养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的除外”(3 3)合同法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
4、其他法律的规定。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二、粮食购销案二、粮食购销案 论合同的论合同的相对性原理相对性原理案情介绍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项粮食购销合同,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项粮食购销合同,合同的附则约定的附则约定“有关交货事宜由丙公司出面协调有关交货事宜由丙公司出面协调解决。解决。”该合同第该合同第5 5项约定:应在天津某粮库项约定:应在天津某粮库交货。后来,甲公司因嫌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交货。后来,甲公司因嫌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不合适,便找到丙公司,要求变更时间和地点。不合适,便找到丙公司,要求变更时间和地点。丙公司即与甲公司达成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中丙公司即与甲公司达成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中
5、将交货地点由天津变为石家庄,将交货时间由将交货地点由天津变为石家庄,将交货时间由20002000年年1212月变更为月变更为20002000年年1010月。补充协议订立月。补充协议订立后,甲公司将该协议送交给乙公司,要求乙公后,甲公司将该协议送交给乙公司,要求乙公司于司于20002000年年1010月将货物发往石家庄某粮库。乙月将货物发往石家庄某粮库。乙公司收到该协议后,提出因交货时间提前而无公司收到该协议后,提出因交货时间提前而无法准备货源,并提出交货地点变更,使其费用法准备货源,并提出交货地点变更,使其费用增加,甲公司必须为此提供补偿。双方不能达增加,甲公司必须为此提供补偿。双方不能达成协
6、议,甲公司便以乙公司构成违约为由,向成协议,甲公司便以乙公司构成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提起诉讼。法律问题法律问题 本案主要涉及合同的相对性问本案主要涉及合同的相对性问题。题。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 2条规定:条规定:“本法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协议。第二编第二编 合同订立合同订立一、合同的登记一、合同的登记 略略谈合同成立谈合同成立案情介绍19991999年年1010月月2525日,孙某向某市房地产开日,孙某向某市房地产开发公
7、司购买一套三居室的住宅,双方在发公司购买一套三居室的住宅,双方在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开发公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在司应当在20002000年年8 8月月 1 1日前将房屋交付孙日前将房屋交付孙某使用,孙某在合同签订后某使用,孙某在合同签订后1010天内交付天内交付1 1万元定金;房款共万元定金;房款共3030万元,孙某应当分万元,孙某应当分期交付,于期交付,于19991999年年1010月月3030日前交付第一日前交付第一笔款项笔款项1010万元,第二笔万元,第二笔1010万元于万元于20002000年年3 3月月1 1日交付,其余日交付,其余1010万元于办理房地产
8、过万元于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后立即一次性付清。双方在签订户手续后立即一次性付清。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未办理预售合同登记手续。合合同后,未办理预售合同登记手续。合同签订后,孙某以房价过高为由拒绝交同签订后,孙某以房价过高为由拒绝交付房款,并请求归还其定金。房地产公付房款,并请求归还其定金。房地产公司则以合同已成立生效为据要求孙某履司则以合同已成立生效为据要求孙某履行合同,交付房款。双方产生纠纷诉至行合同,交付房款。双方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法律问题本案主要涉及对未办理预售房本案主要涉及对未办理预售房屋登记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屋登记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否成立的问题。法律依据合同法合同法
9、第第4444条规定: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城市房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产管理法)第第4444条第条第2 2款规定: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10、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解释(一)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合同法司法解释(一)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第9 9条规条规定: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
11、、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二、刘某与商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刘某与商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略谈交叉要约略谈交叉要约案情介绍刘某系个体户,经营日常百货。刘某系个体户,经营日常百货。19991999年年1111月,刘某决月,刘某决定改行,想要处理库存存货。商某得知后,前去看货,定改行,想要处理库存存货。商某得知后,前去看货,但当时未与刘某达成协议,而是告诉刘某与妻
12、子商量但当时未与刘某达成协议,而是告诉刘某与妻子商量后再与刘某联系。后再与刘某联系。商某与妻子商议后,在商某与妻子商议后,在19991999年年1111月月1515日向刘某发函称:日向刘某发函称:如果所有货物按批发价出售,我们就买,并要求刘某如果所有货物按批发价出售,我们就买,并要求刘某在在5 5日内回话。恰在此时,刘某也在日内回话。恰在此时,刘某也在1111月月1515日向商某日向商某去信称:去信称:“所有货物按批发价处理,你是否购买?请所有货物按批发价处理,你是否购买?请于于1515日内答复。日内答复。”1111月月1818日刘某收到了商某的信后,日刘某收到了商某的信后,认为已与商某成交,
13、遂拒绝了其他客户。而商某在认为已与商某成交,遂拒绝了其他客户。而商某在1111月月1818日收到刘某的信后,听说百货生意现在比较难做,日收到刘某的信后,听说百货生意现在比较难做,心生悔意,不再想购买刘某的货物,于是商某在心生悔意,不再想购买刘某的货物,于是商某在1111月月2222日向刘某发出一封电报,表示不买这批货物了。刘日向刘某发出一封电报,表示不买这批货物了。刘某获电,十分气愤,诉诸法院,要求维护双方已达成某获电,十分气愤,诉诸法院,要求维护双方已达成的交易。的交易。法律问题此案涉及的是交叉要约能否直此案涉及的是交叉要约能否直接成立合同的问题。接成立合同的问题。法律依据(1 1)合同法合
14、同法第第1313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方式。”(2 2)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717条规定: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约人。”(3 3)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818条规定: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4 4)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919条规定: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要约不
1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5 5)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020条规定: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达到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达到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
16、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三、书面形式对合同法律效力的影响三、书面形式对合同法律效力的影响 浅谈事实合同浅谈事实合同案情介绍20002000年年5 5月月2 2日,北京市某公司甲与另一公司乙签订日,北京市某公司甲与另一公司乙签订了购买空调了购买空调100100台的合同,约定每台空调价格为台的合同,约定每台空调价格为19001900元,于元,于5 5月月4 4日交货,合同订立后,乙公司当即支付日交货,合同订立后,乙公司当即支付预付款预付款1900019000元。甲公司提供元。甲公司提供4040台空调后,乙公司经台空调后,乙公司经检
17、验认为该产品质量不合格,要求退货。甲公司认检验认为该产品质量不合格,要求退货。甲公司认为自己不可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乙公司提供合为自己不可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乙公司提供合同约定的空调,于是建议由丙公司供货,货款由乙同约定的空调,于是建议由丙公司供货,货款由乙公司向丙公司支付。双方约定最后应当以书面形式公司向丙公司支付。双方约定最后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但之后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而是直签订合同,但之后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而是直接通知丙公司向乙公司供货。同年接通知丙公司向乙公司供货。同年5 5月月6 6日,丙公司日,丙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空调向乙公司交付空调100100台,价款共计台,价款共
18、计190000190000元。但乙元。但乙公司仅向丙公司支付货款公司仅向丙公司支付货款171000171000元,扣除了已经向元,扣除了已经向甲公司支付的甲公司支付的1900019000元。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元。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法律问题本案主要涉及应当采用书面本案主要涉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在没有采用书形式的合同,在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时的法律效力。面形式时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1 1)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010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19、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 2)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232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3 3)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636条规定:条规定:“法律、行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
20、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四、胜利河沙厂诉五通基建工程公司购四、胜利河沙厂诉五通基建工程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销合同纠纷案 论要约与要约邀请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的区分案情介绍19951995年年6 6月,正在兴建某市月,正在兴建某市C C一号住宅小区的被告五通基建公司(以下一号住宅小区的被告五通基建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突然接到河沙供应商白水河沙厂的加急电报。该电报简称工程公司)突然接到河沙供应商白水河沙厂的加急电报。该电报称:因连降大雨致使洪水泛滥,运送河沙的铁路被洪水冲毁,无法再称:因连降大雨致使洪水泛滥,运送河沙的铁路被洪水冲毁
21、,无法再按时运送河沙,请工程公司另想良策购买河沙。因正值施工旺季,工按时运送河沙,请工程公司另想良策购买河沙。因正值施工旺季,工地大量需要河沙,而冲毁的铁路又难以在短期内通车,工程公司为不地大量需要河沙,而冲毁的铁路又难以在短期内通车,工程公司为不影响施工进度,遂向东乡河沙厂和原告胜利河沙厂发出电报,电报称:影响施工进度,遂向东乡河沙厂和原告胜利河沙厂发出电报,电报称:我公司急需建筑用河沙我公司急需建筑用河沙200200吨,如果贵厂有河沙,请于见电报之日吨,如果贵厂有河沙,请于见电报之日2 2日日内电报通知我公司,我公司将派技术员前往验货并购买。东乡河沙厂内电报通知我公司,我公司将派技术员前往
22、验货并购买。东乡河沙厂和胜利河沙厂收到电报后,均向工程公司拍发了电报,并向工程公司和胜利河沙厂收到电报后,均向工程公司拍发了电报,并向工程公司提供了河沙的型号和价格,而胜利河沙厂在拍发电报的同时,又透过提供了河沙的型号和价格,而胜利河沙厂在拍发电报的同时,又透过关系向铁路车站报领了车皮,用火车将关系向铁路车站报领了车皮,用火车将100100吨河沙运往工程公司所在的吨河沙运往工程公司所在的车站。在该批河沙到达工程公司所在的车站前,工程公司已派技术员车站。在该批河沙到达工程公司所在的车站前,工程公司已派技术员丁某到东乡河沙厂订货并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上午,丁某到东乡河沙厂订货并签订了
23、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上午,东乡河沙厂和丁某一起给工程公司拍电报,称货已发出。当天下午,东乡河沙厂和丁某一起给工程公司拍电报,称货已发出。当天下午,胜利河沙厂的河沙运到,工程公司告诉胜利河沙厂,他们已购买了东胜利河沙厂的河沙运到,工程公司告诉胜利河沙厂,他们已购买了东乡河沙厂的河沙并已经支付了货款,因此,无资金再购买胜利河沙厂乡河沙厂的河沙并已经支付了货款,因此,无资金再购买胜利河沙厂的河沙。胜利河沙厂认为。工程公司既然发出了要约,而自己又在要的河沙。胜利河沙厂认为。工程公司既然发出了要约,而自己又在要约约定的有效期内作出了承诺,工程公司应受要约的约束,因此胜利约约定的有效期内作出了承诺
24、,工程公司应受要约的约束,因此胜利河沙厂坚持要求工程公司收货并支付货款,工程公司则以自己发出的河沙厂坚持要求工程公司收货并支付货款,工程公司则以自己发出的仅仅是购买河沙的意向书而非要约为由拒绝收货并支付货款,双方协仅仅是购买河沙的意向书而非要约为由拒绝收货并支付货款,双方协商不成,胜利河沙厂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商不成,胜利河沙厂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问题本案涉及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本案涉及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法律依据(1 1)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414条规定:条规定:“要约是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思表示应当符
25、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 2)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515条规定:条规定:“要约邀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股说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邀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告的内容符合邀约规定的,视为要约。”五、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五、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金纠纷上诉案 论悬赏广告论悬赏广告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