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相关案例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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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就业 相关 案例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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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就业相关事例事例一 大学生打工维权难题破解 9月,暑假后的大学生又纷纷回到了熟悉的校园。然而,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机电专业大三学生金喜梁,却只能躺在病床上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今年暑假,为减轻家庭负担,金喜梁前往武昌一家家具厂打工,在修补被冰雹打破的塑料瓦时,不慎从5米高的塑料顶棚上坠落,抢救后被诊断为脑死亡。随之而来的是金家父母的无尽悲痛,维持儿子生命的巨额医药费,以及因金喜梁短期打工未与雇主签合同而留下的扯不清的赔偿纠纷。金喜梁工伤一事,也许只是一件令人心痛的偶发案例,然而,这一个案背后透露出的,却是大学生打工维权难的现实。权益屡受侵害 今年7月下旬,武汉3所高校200名大学生,分乘6
2、辆大巴抵达深圳,经一中介公司介绍,欲进一家化妆品厂打工。但当学生们拎着行李在龙岗区坪山街道下车后,却发现该中介公司并未按原定协议全部安排好同学们的工作,50名学生流浪街头,部分学生甚至无钱回家。事后中介公司拒不退还中介费。同是今年7月,四川德阳一名大一女生打算在暑假做家教,却不幸遭绑架,最后被杀害并抛尸江中。还是今年暑假,湖北某高校学生小伟,在广东东莞市斗星电子厂打工期间,右手中指和无名指不小心被注塑机压成了肉泥。虽然及时到当地医院接受治疗,但这位风华正茂的女子握笔的那只手,却永远失去了两根手指。大学生打工,主要目的是勤工俭学和增加工作经验,这对减轻大学生家庭负担、实现大学生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
3、合、提高大学生素质都有重要意义。然而,社会上少数机构却利用大学生渴望求职的心理,侵害打工学生的权益。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成了名副其实的“弱势群体”。维权无法可依 “由于在校大学生缺乏文凭、缺经验,假期打工时间短,打工单位也不固定,用人单位一般不愿与他们签订用工合同,这给他们维权带来了隐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劳动保障专业教授刘恒庆说。刘恒庆分析说,大学生社会经验欠缺,法律意识淡薄,当打工遭遇侵权时,不少学生没有保留证据,或者怕丢面子,往往不了了之,打工维权难,大学生自身缺乏维权意识是原因之一。然而,大学生打工维权难的要害,还在于大学生假期打工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在维权上无法可依。劳
4、动部与1995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309号)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既然不需签订劳动合同,大学生打工便不受劳动法的保护”。湖北省劳动就业治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每年暑假都有一些受骗大学生想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讨个说法,然而,劳动保障部门往往有心无力。“学生暑假打工不在劳动法保护范围内,所以一旦出现事故,只能适用民法。根据民法“谁伤害谁赔偿”的原则,雇用方是否承担责任要由法院判决。”刘恒庆说“然而,这样使得成本高,进度慢,效益低,对大学生来说很不划算。”建议:大学生首先要成为维护自身权
5、益的主体,在选择职业时要避免做高危工作,在打工前要事先对用人单位有个全面了解,如有无营业执照、有无固定办公场所、经营状况如何等,尽量选择一些信誉佳、实力强的大企业、大公司,在面试时不要轻易交纳任何抵押金和保证金,不要抵押自己的证件。同时,打工大学生在权益遭到侵害时不能忍气吞声,而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向劳动部门、工商部门、公安、法院及有关职能部门投诉,也可通过媒体将不法企业曝光,善用社会舆论来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事例二 三方协议并非劳动合同 案例 小刘毕业前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限。毕业后,小刘按照约定入职该公司。此后,公司长期不与小
6、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经过交涉,公司答复小刘说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了,就没有必要再签订劳动合同了。小刘不服,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该公司支付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小刘的申诉请求。维权提示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首先,大家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其次,要避免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签订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了。另外,大家要注意劳动合同有其最基本的构成要件,用人单位不能以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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