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辅导资料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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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辅导资料辅导资料2015.112015.11(更新)(更新)目录目录 一、相关文件 二、政策规定(一)优惠政策内容(二)享受优惠政策对象的条件(三)申报、管理要求一、相关文件一、相关文件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实施意见(沪地税所201460号)一、相关文件一、相关文件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
2、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二、政策规定二、政策规定(一)优惠政策内容 1重点行业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2所有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1重点行业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重点行业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1)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六大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可以缩短折旧
3、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关键词:六大行业 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 所有的固定资产)1重点行业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重点行业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2)对上述六大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关键词:六大行业的小微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共用仪器设备、100万元)1重点行业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重点行业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3)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以下简称
4、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下同),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关键词:四个领域重点行业 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 所有的固定资产)1重点行业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重点行业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4)对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关键词: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共用仪器设备、
5、100万元)2所有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所有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1)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仅指,不含自行建造)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该条也适用以上六大行业);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关键词:所有企业,新购进、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100万元)2所有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所有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2)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
6、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5000元”是指企业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不是折余价值。(关键词:所有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5000元)二、政策规定二、政策规定(二)享受优惠政策对象的条件 1重点行业相关条件 2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相关规定 3新购进固定资产口径 4加速折旧方法 5.优惠衔接规定1重点行业相关条件重点行业相关条件(1)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
7、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六大行业:技术服务业等六大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2)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按照财税2015106号附件“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范围”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1重点行业相关条件重点行业相关条件(2)重点行业企业重点行业企业:是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
8、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以上(不含)的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以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发生变化的,不影响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1重点行业相关条件重点行业相关条件(3)重点行业固定资产的范围重点行业固定资产的范围:包括 1、房屋、建筑物;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
9、他生产设备;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5、电子设备。1重点行业相关条件重点行业相关条件(4)重点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重点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小型微利企业当年购置固定资产按照政策享受加速折旧优惠,即使以后年度企业不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不再调整。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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