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讲解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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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12-6行政处罚法讲解行政处罚法讲解行政处罚法讲解行政处罚法讲解上课前的准备一、法的基础知识二、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行政处罚法讲解【本讲结构】【本讲结构】行政处罚法讲解 授课内容提要授课内容提要第一节行政处罚概述第一节行政处罚概述第二节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第二节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第三节第三节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及适用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及适用第四节行政处罚程序第四节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法讲解 第一节行政处罚概述第一节行政处罚概述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
2、权,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对实施处罚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对实施处罚的主体来说,行政处罚是一种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执法活动;对受罚的主体来说,行政处罚是一种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执法活动;对受罚对象来说,行政处罚是因其违法行为而承担惩罚性的法律责任活动。对象来说,行政处罚是因其违法行为而承担惩罚性的法律责任活动。【行政处罚【行政处罚VS行政处分】行政处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VS民事处罚】民事处罚】行政处罚法讲解6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定定 义义 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法
3、规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给予的特定的法律制裁行政管理相对人所给予的特定的法律制裁 国家行政机关基予特别权利关系,对违反公国家行政机关基予特别权利关系,对违反公务员之义务的公务员所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务员之义务的公务员所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共共 同同 点点 1.1.具体行政行为。给予主体的单方面意思而作出,一经生效即对相对人发生法律上的羁束力并具体行政行为。给予主体的单方面意思而作出,一经生效即对相对人发生法律上的羁束力并影响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影响相对人的法律地位。2.2.惩戒措施。对相对人产生不利影响。惩戒措施。对相对人产生不利影响。3.3.公法范围。公法范围。4.4.对相对人来说,均是不履行法定义务
4、的法律后果,都是相对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对相对人来说,均是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都是相对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律责任。行政处罚法讲解7区别点区别点行行 政政 处处 罚罚民民 事事 处处 罚罚目的目的 着眼于制止和预防违反行为的发生,即通过着眼于制止和预防违反行为的发生,即通过科加额外义务或限制权利的方式事先一般预防和科加额外义务或限制权利的方式事先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特殊预防 着眼于对受害人的补偿或被损害权益的恢复着眼于对受害人的补偿或被损害权益的恢复方式方式 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5、执照,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害、返还财产、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原则原则 根据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决定,违法行根据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决定,违法行为受到的惩罚应与其对社会危害程度相一致为受到的惩罚应与其对社会危害程度相一致 以恢复原状和等价赔偿为原则,赔偿额度一般以恢复原状和等价赔偿为原则,赔偿额度一般与他人受到的损失相当与他人受到的损失相当程序程序 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司法程序司法
6、程序转继转继性质性质 只能由违反行政法上的义务人承担,只能由违反行政法上的义务人承担,不能替不能替代代,不能转继不能转继,不能承担连带责任不能承担连带责任。多个共同违法者,也只能分别予以行政处罚多个共同违法者,也只能分别予以行政处罚,不存在连带行政责任。,不存在连带行政责任。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由一个民事主体(不一定是违法主体)先承担,再由一个民事主体(不一定是违法主体)先承担,再追偿。追偿。多个民事主体可存在连带民事责任。多个民事主体可存在连带民事责任。行政处罚法讲解8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处罚只能由 违反行政法上的义务人承担!违反行政
7、法上的义务人承担!1.1.不能替代不能替代 2.2.不能转继不能转继 3.3.不能承担连带责任不能承担连带责任行政处罚法讲解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行政主体政主体。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应当给,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3、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惩罚违法。、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惩罚违法。4、行政处罚是以行政违法事实存在和行政相对人应行政处罚是以行政违法事实存在和行政相对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为前提。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为前提。行政处罚的特征:行政处罚的特
8、征:行政处罚法讲解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主要内容:设定权法定、依据法定、主体法定、程序法定。主要内容:设定权法定、依据法定、主体法定、程序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案例】某超市在门前挂一牌子,上写【案例】某超市在门前挂一牌子,上写“偷一罚十偷一罚十”,请问超市,请问超市能不能以能不能以“偷一罚十偷一罚十”的警示牌的规定进行处罚。的警示牌的规定进行处罚。行政处罚法讲解(二)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二)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法讲解(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1.处罚只是
9、手段不是目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既非意味着可以以罚代刑,也非意味着可以以教代罚。2.行政机关未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即作出行政处罚的,并不直接导致行政处罚程序违法,不会导致行政处罚行为的无效或撤销。【分析】责令改正并非行政处罚的必要程序,属于行政命令。【链接】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如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意见,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申辩权利的除外。行政处罚法讲解(四)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四)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1.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享有陈述权、申辩权;2.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行政处罚法讲解(
10、五)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五)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 1.查审分离:对违法行为的调查与审理分离;2.罚缴分离: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3.听证主持人与调查检查人员分离;4.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向所属行政机关备案。行政处罚法讲解15(六)一事不二罚(款)原则(六)一事不二罚(款)原则 对当事人的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两次以上罚款的行的行政处罚。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讲解16“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原则含义原则含义一是已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应根据同样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再一是已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应根据同样的法律、法规或规
11、章再受处罚;受处罚;二是同一个应受处罚的行为不能由几个行政机关分别依同一法律二是同一个应受处罚的行为不能由几个行政机关分别依同一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进行不同的处罚;、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进行不同的处罚;三是当事人的同一个应受处罚行为还不能由不同的行政机关分别三是当事人的同一个应受处罚行为还不能由不同的行政机关分别依不同的法律、法规或者规定进行不同的处罚。依不同的法律、法规或者规定进行不同的处罚。行政处罚法讲解17“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适用适用(1 1)对当事人的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多的行政处罚;多事可罚款多次:即不同违法
12、行为罚款两次是可以的。事可罚款多次:即不同违法行为罚款两次是可以的。一个行政违法行为可以一个行政违法行为可以行政处罚两次,但罚款只能适用一次:即一个行为触犯一项或多项法律,可行政处罚两次,但罚款只能适用一次:即一个行为触犯一项或多项法律,可分别进行行政处罚,但罚款只能一次。分别进行行政处罚,但罚款只能一次。【示例1】某食品加工厂食品卫生有问题,被卫生局以违反卫生法中关于食品卫生的规定,处以5000元罚款;工商局以无证经营食品加工为由处以1万元罚款。【示例2】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法规和城市管理法规,工商机关处以2000元罚款,城市管理法规规定由市政部门处以3000元罚款。【示例3】一个违法
13、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法规和城市管理法规,工商机关处以暂扣执照,城市管理法规规定由市政部门处以3000元罚款。行政处罚法讲解(2 2)违法行为构成犯罪,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违法行为构成犯罪,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抵相应刑期;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处罚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事
14、人罚款处罚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处罚法讲解19不适用不适用“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情形原则的情形(1)行政处罚的转处(换罚或易科)。在一些具体的行政法规行政处罚的转处(换罚或易科)。在一些具体的行政法规范中,规定行政机关对行为人给予一种处罚后,处罚难以执行,范中,规定行政机关对行为人给予一种处罚后,处罚难以执行,行政机关可以改施另外一种形式的行政处罚,这种转处的情况也行政机关可以改施另外一种形式的行政处罚,这种转处的情况也不属于不属于“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范畴。范畴。行政处罚法讲解20(2 2)行政违法中的行政违法中的屡犯屡犯,违法行为经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违法行为经行政机关依
15、法给予行政处罚后,没有得到纠正,罚后,没有得到纠正,继续危害社会秩序和社会利益的,行政机继续危害社会秩序和社会利益的,行政机关可以再次给予处罚关可以再次给予处罚;行为人因某一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后不久;行为人因某一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后不久,又重新实施与已处罚过的违法行为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行政,又重新实施与已处罚过的违法行为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可以对重新实施的违法行为再次给予处罚,而不受机关可以对重新实施的违法行为再次给予处罚,而不受“一事不一事不再罚再罚”原则的限制。原则的限制。行政处罚法讲解第二节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第二节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
16、政处罚法讲解二、行政处罚的设定二、行政处罚的设定 创设权规定权法律各种处罚下位法应当在上位法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已有处罚作出规定行政法规限制人身自由除外地方性法规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除外【注意】可设定暂扣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可设定吊销其他证照的处罚,可设定吊销个体户的执照的处罚部门规章警告;罚款【注意】罚款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地方性规章警告;罚款【注意】罚款限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行政处罚法讲解【总结】口诀:处罚设定不随便,法律法规规章限;人身自由看法律,警告罚款规章见;若是吊销企业照,地方法规无权限。行政处罚法讲解部门规章可设定的罚款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1000元经营活动中的违
17、法行为有违法所得违法所得的3倍且30000元超过限额报国务院批准没有违法所得10000元行政处罚法讲解另一视角看设定行政拘留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罚款警告其余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限)地方规章(限)其他规定行政处罚法讲解第三节第三节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及适用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及适用一、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一、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也就是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也就是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在我国行政处在我国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包括以下四类:罚的实施主体包括以下四类:1.具有法定处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具有法定处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指法律、法规明确赋予行政处
18、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治安管理的处罚权明确赋予给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就属于具有治安管理处罚方面法定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法讲解2.经特别决定而获得行政处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 是指某一行政机关经过国务院决定或者经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后,可以行使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这种行政处罚权来自有关机关的特别决定,其目的是为了实施综合执法,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减少职权纠纷。行政处罚法讲解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1)派出所可以作出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2)税务所可以作出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3)证监会可以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19、。行政处罚法讲解4.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在性质上也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但因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自己具有的行政处罚权委托其行使,受委托的组织成为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受委托的组织只能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代替该行政机关实施处罚,处罚的法律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行政处罚法第19条对这种受委托的组织应当符合的条件作了规定。行政处罚法讲解二、行政处罚的管辖二、行政处罚的管辖(一)行政处罚的管辖职能管辖这是由依法管理不同事项的行政主体依据各自的法定职权在实施行政处罚上所作的分工。级别管辖县级以上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补充】国务院下属部门(海
20、关、税务、工商等除外)、乡政府、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等除外)一般没有行政处罚权。地域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注意】海关行政处罚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也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海关管辖。指定管辖双方都有管辖权且协商不成,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协商上级指定)行政处罚法讲解三、行政处罚的适用 行政处罚法讲解(一)行政处罚适用的概念(一)行政处罚适用的概念(二)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二)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三)行政处罚适用的原则(三)行政处罚适用的原则1行政处罚与责令纠正并行原则。行政处罚与责令纠正并行原则。2一事不两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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