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释和效力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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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 解释 效力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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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解释刑法解释法律为什么需要解释?法律为什么需要解释?1、立法语言的高度概括性、简约性、立法语言的高度概括性、简约性2、立法语言的歧义性、多义性、立法语言的歧义性、多义性110条:条:间谍组织的间谍组织的代理人代理人,是指受间谍组织或者其成员的指,是指受间谍组织或者其成员的指使、委托、资助,进行或者授意、指使他人进行危害中华人使、委托、资助,进行或者授意、指使他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的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的人306条:诉讼条:诉讼代理人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内或者当事人
2、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讼行为的人“凶器、财产、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凶器、财产、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等等3、条文规定与社会生活之间存在距离、条文规定与社会生活之间存在距离(二)分类根据解释的效力刑法立法解释:刑法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刑法司法解释:刑法司法解释:两高两高刑法学学理解释:刑法学学理解释:机关、团体、机关、团体、社会组织、个人社会组织、个人二、刑法解释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之要求2、以政策为指导原则:基本政策、刑事政策3、合理性原则:刑法公理、人伦常理、社会发展需要之理4、整体性原则:法律文件、刑法部门整体5、
3、明确、具体原则:确定性刑法的效力概念:刑法的效力是指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具有效力,包括时间效力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生效、失效时间、法的溯及力 空间效力对地、对人效力意义:涉及新旧法律关系,有利于准确适用刑法、追究犯罪(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涉及国家主权、国际关系,有利于维护国家尊严。任何国家的刑法在具体适用前所必须解决的原则性问题。(6-12条)刑法的时间效力一、刑法的生效时间二、刑法的失效时间三、刑法的溯及力二、刑法的失效时间二、刑法的失效时间两种方式两种方式一、刑法的生效时间一、刑法的生效时间 两种规定两种规定一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单行刑法
4、、修正案)二是公布一段时间后再实施(两部刑法典)一是由国家立法机关明确宣一是由国家立法机关明确宣布某些法律失效布某些法律失效(452条第2款)二是自然失效二是自然失效(新法施行旧法自行废止)第452条本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列于本法附件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三、刑法的溯及力三、刑法的溯及力概念概念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
5、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原则原则从旧原则(新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原则(新法不溯及既往)从新原则从新原则(新法溯及既往)(新法溯及既往)从新兼从轻原则(新法原则上溯及既往,当旧法较新法轻时,不溯及既从新兼从轻原则(新法原则上溯及既往,当旧法较新法轻时,不溯及既往)往)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当新法较旧法轻时,溯及(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当新法较旧法轻时,溯及既往)既往)刑法第刑法第1212条规定: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
6、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适用情况适用情况:v第一,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新法认为是犯罪的,依旧法不为罪。体现了从旧原则,新法没有溯及力v第二,旧法认为是犯罪,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依新法不为罪。体现了从轻原则,新法不具有溯及力v第三,新、旧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未过追诉时效的,原则上依旧法追究;体现了“从旧”,新法不具有溯及力;但是新法处刑较轻的,依新法。体现了从轻原则,新法具有溯及力v第四,如果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该判决继续有效。维护判决的权威性、严肃性、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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