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二保险原则分解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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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元 保险 原则 分解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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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保险与理赔 单元二 保险原则 任务目标掌握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近因原则和保险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及在机动车辆保险中的运用。2.12.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2.1.1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1.保险利益及其确立(1)保险利益的含义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害关系,倘若保险标的安全,投保人可以获益;倘若保险标的受损,被保险人必然会蒙受经济损失。(2)保险利益的条件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是否有效的必要条件。2.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保险利益原则(又称可保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认可的、经
2、济上的利害关系。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它的本质内容是投保人以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保险人可单方面宣布合同无效;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不属于保险利益限度内的额外利益。2.1.2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1.财产保险利益的结构形态 保险利益的结构形态是构成保险利益的基本物质内容,它包括:财产利益:包括所有利益、占有利益、抵押利益、留弃利益、担保利益、债权利益等。期待利益:包括盈利收入利益、票房收入利益、租金收入利益、运费收入利益等。2.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形成条件 根据上述结构形态的分类,常见的具有保险利益的有:1)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对其所有经营管理的财产具有保险
3、利益。2)财产的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具有保险利益。3)财产的保管人、货物的承运人、各种承包人、承租人等对其保管、占用、使用的财产,在负有经济责任的条件下具有保险利益。4)经营者对其合法的预期利益具有保险利益。3.财产保险保险利益时效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到损失发生时的全过程中存在。当保险合同生效时,如果被保险人并无保险利益,该合同就是一个自始无效合同。如果损失发生时,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已经终止或转移,他就不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但是在海上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中,买方在投保时往往货物所有权还未到手,而货权的转移是必然的。所以,为了便于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利益不必在保险合
4、同订立时存在,但当损失发生时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4.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变动 保险利益的存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各种原因常使保险利益发生转移和消失等变化。保险利益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前,会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发生继承;会因保险标的的易主而发生转让;会因被保险人的破产而发生破产债权等。2.1.3 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1.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责任保险中投保人与其所应负的民事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之间的法律关系构成了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即凡是法律或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应对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负有经济赔偿责任者,都可以投保责任保险。具体而言,雇主对雇员的责任具有保险利益;制造商或销售商对其产品
5、的责任具有保险利益;医师、药剂师、美容师、会计师、律师、建筑师等人员都可投保职业责任保险。2.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 信用保证保险是一种以经济合同所规定的有形财产或预期应得的经济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一种担保性质的保险。经济合同中的当事人一方对合同中的预期财产及利润具有保险利益。具体而言,制造商对买货的批发商的信用具有保险利益;雇主对雇员的信用具有保险利益;业主对承包商的合法的实现即信用具有保险利益。2.1.3 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1.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责任保险中投保人与其所应负的民事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之间的法律关系构成了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即凡是法律或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应对他人
6、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负有经济赔偿责任者,都可以投保责任保险。具体而言,雇主对雇员的责任具有保险利益;制造商或销售商对其产品的责任具有保险利益;医师、药剂师、美容师、会计师、律师、建筑师等人员都可投保职业责任保险。2.1.4遵循保险利益原则的主要目的遵循保险利益原则的主要目的在于避免保险为赌博、限制损害赔付程度和防止诱发道德风险。1避免变保险为赌博 保险利益原则是体现保险人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已拥有的经济利益的保障,投保人不可能因保险而额外获利,从而避免了保险成为赌博或类似于赌博的行为。2限制保险赔付的程度 保险利益不仅具有质的规定,而且还具有量的规定性。3防止诱发道德风险 2.1.5保险利益的转
7、移和消灭在财产保险合同方面,保险标的消灭,则保险利益消灭;在人身保险合同方面,被保险人因人身保险合同除外责任规定的原因死亡,如:自杀、刑事犯罪被处决等,均构成保险利益的消灭。2.1.6保险利益原则在机动车辆保险中的运用在车辆买卖过程中,买主在购得车辆过户之后,如果没有对该车的保险单进行批改,即被保险人仍然是原车主,则该保险单失效,因为它此时违背了保险利益原则。即此时被保险人与车辆所有人不吻合。一旦车辆发生损失,原车辆所有人由于转让了车辆不具备对车辆的可保利益,而导致在其名下的保单失效,而车辆新的所有者由于不是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当然也不能向保险人索赔。所以按照保险利益原则,车辆过户后保险单要
8、及时更名进行批改。2.22.2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2.2.1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诚信就是诚实和守信用。诚实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得隐瞒、欺骗;守信用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善意地、全面地履行自己的应尽义务。因此,最大诚信原则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不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可要求对方予以赔偿。2.2.2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包括告知、保证、弃权和禁止反言。1.告知 告知是投保人的义务
9、,它的含义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告知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约前与订约时,当事人双方互相据实申报、陈述;广义的告知是指合同订立前、订立时及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方对已知或应知的风险和标的有关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向保险方作口头或书面申报,同时,保险方也应将与投保方利害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告投保方。这里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是指那些影响保险人确定保险费率或影响其是否承保及承保条件的每一项事实。2.保证 保证是最大诚信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保证是保险合同的基础。因而,各国对保险合同中保证条款的掌握十分严格。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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