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学习解析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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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学习资料学习资料 一、前言一、前言二、基本准则二、基本准则三、三、禁止行为禁止行为四、监督及惩戒四、监督及惩戒 五、员工合规履职五、员工合规履职一、前言一、前言n 为规范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2009年01月1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n 证券业从业人员从事证券业务应遵守本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据本准则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自律管理。n 准则共分五章二十二条,包括准则制定的宗旨、制定依据、适用对象、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禁止行为及相应的监督与惩
2、戒措施等。下面,我们根据准则规定的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各位同事做一解读,希望各位同事通过本解读,能够更好地学习和掌握准则核心内容,尤其是熟知基本准则和各项禁止行为。二、基本准则二、基本准则 遵纪守法遵纪守法 第五条 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接受并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并配合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交易所有关规则、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第六条 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利益,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行业声誉。二、基本准则二、基本准则 二、基本准则二、基本准则 投资者教育及风险揭示投资者
3、教育及风险揭示 第七条 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依照相应的业务规范和执业标准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对客户进行证券投资相关教育,正确向客户揭示投资风险。取得从业资格,接受后续培训取得从业资格,接受后续培训 第七条 为保证必要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从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执业注册,接受协会和所在机构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利益冲突报告利益冲突报告第八条 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时,应及时向所在机构报告;当无法避免时,应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对待。二、基本准则二、基本准则 保密义务保密义务第九条第九条 从业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
4、、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对在执从业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对在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下列情况除外:业过程中所获得的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下列情况除外:(一)国家司法机关和政府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的;(一)国家司法机关和政府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的;(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从业人员对客户服务结束或者离开所在机构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上述保密义务。从业人员对客户服务结束或者离开所在机构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上述保密义务
5、。解读:保密对象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解读:保密对象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从业人员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或过失泄露国家事项。从业人员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将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秘密罪,将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商业秘密指不
6、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从业人员违反约定或违反所在机构及客户要求披露商业秘密,属于侵犯商业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从业人员违反约定或违反所在机构及客户要求披露商业秘密,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将会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秘密的行为,将会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个人隐私是指不为人知、同时不愿意向他人披露的个人的家庭状况、婚姻、经历、财产状况及其它个人隐私是指不为人知、同时不愿意向他人披露的个人的家庭状况、婚姻、经历、财产状况及其它相关情况。如果从业人员以书面或口头等形式泄露客户的个人隐私并造成一定影响,将承担侵害客相关情况
7、。如果从业人员以书面或口头等形式泄露客户的个人隐私并造成一定影响,将承担侵害客户名誉权的民事责任。如从业人员将执业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户名誉权的民事责任。如从业人员将执业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二、基本准则二、基本准则 报告义务报告义务 第十条机构或者其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发出指令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人员应及时按照所在机第十条机构或者其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发出指令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人员应及时按照所在机构构内部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内部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或
8、者董事会报告。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机构未妥善处理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者协会报告;协会对从业人员的报告行为保机构未妥善处理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者协会报告;协会对从业人员的报告行为保密。密。机构或机构相关人员不得对从业人员的上述报告行为打击报复。机构或机构相关人员不得对从业人员的上述报告行为打击报复。解读:从业人员在接收到涉嫌违法违规的指令后,不能以执行主管上级或机构的指令为由,坐视解读:从业人员在接收到涉嫌违法违规的指令后,不能以执行主管上级或机构的指令为由,坐视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或对潜在的违规风险知情不举,而是有责任主动、及时地按照所在机构内部违规法违规行为
9、的发生,或对潜在的违规风险知情不举,而是有责任主动、及时地按照所在机构内部违规举举报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履行向公司更高一级的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的义务。报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履行向公司更高一级的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的义务。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行规定规定要求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在要求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应当主动、及时地向合规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应当主动、及时地向合规总监监报告报告”,以此督促各证券公司做到主动防止违规、及时发现违规、迅速纠正违规,从而及时、有效地,以此督促各证券公司做到主动防止违规、及时发现违规、迅速纠正违规,从而及时、
10、有效地控控制或减少机构的违规风险,将可能的违规概率或损害降至最低。制或减少机构的违规风险,将可能的违规概率或损害降至最低。本条还规定,在机构不能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的情况下,从业人员应当继续履行报告义务,直接向本条还规定,在机构不能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的情况下,从业人员应当继续履行报告义务,直接向证证监会或协会报告相关的违规行为。监会或协会报告相关的违规行为。为更好地保障从业人员行使举报权利,本条还规定有关监管机构应当对从业人员的报告行为予以为更好地保障从业人员行使举报权利,本条还规定有关监管机构应当对从业人员的报告行为予以保保密,并明确禁止机构或其它人员打击报复。密,并明确禁止机构或其它人员打击报复
11、。二、基本准则二、基本准则二、基本准则二、基本准则信息隔离墙信息隔离墙 公司所有员工都应遵循信息隔离墙的要求,信息隔离墙用于限制影响证券市场价的尚未公开的敏感信息(含内幕信息)的流动。敏感信息的处理应遵循:1仅限于在隔离墙内部按照“需要且应该知道”的原则进行传阅,敏感信息不应提供给与该项业务无关的人员;2敏感信息或基于敏感信息的建议不得擅自以任何目的向他人提供,比如擅自提供给研究人员、自营交易人员以及客户,或公司内外的其他人员;3当隔离墙制度允许或事先获得批准和备案后,敏感信息接受人员应注意资料保密,并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理;4任何信息接触人员,不得利用敏感信息谋取私利,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
12、他人买卖证券。同理,获得信息的自营交易人员禁止将该信息用于自营交易业务;5若持有敏感信息,应尽快向合规部门汇报,以便合规部门及时进行跟踪管理。除了以上由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中规定的基本准则外,公司还制定并发布了合规手册,也对公司工作人员的行为作出了指引性规定,作为员工工作的参考指南。这些基本准则包括:二、基本准则二、基本准则反洗钱反洗钱 所有员工都应遵循公司反洗钱的规定,以及涉及预防、监控和调查反洗钱的法律法规。洗黑钱包括将非法所得通过合法的金融资产加以掩盖,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1严禁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不得为身份不明确的客户提供服务;2审慎地识别可疑交易、大额交易,
13、履行反洗钱报告义务;3严禁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4严禁员工从事洗钱活动,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洗钱活动提供帮助;5按规定的要求保留、保管账户和交易信息档案;6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客户可疑资产。公司员工有义务留意洗黑钱的行为,有权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客户、或无理拒绝提供按照规定要求的资料的客户采取怀疑态度,并向合规部门汇报。二、基本准则二、基本准则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为有效保护公司知识产权和防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特别注意:1对公司自
14、有知识产权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2在法律允许或权利人同意的范围内使用他人知识产权;3避免和预防合作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4合作方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不应违背公司合作的初衷,对公司形成不可接受的限制;5应事先明确作为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任何以剽窃、窃取、篡改、假冒、泄露、非法占有、擅自转让、变相转让及许可使用或以其它方式侵害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二、基本准则二、基本准则反商业贿赂反商业贿赂 员工应当意识到商业贿赂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并加以预防,所有员工应确保其行为的廉洁,不得干扰或妨碍本人履行工作职责或代表公司作出判断和决定,或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1.应遵循
15、廉洁自律的从业原则;2.严禁索取被管理对象或服务对象的钱物;3.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馈赠和宴请;4.严禁接受来自公司关联交易方所提供的私人、商务或其他的机会;5.严禁在工作中对各级政府官员和职员以及公司关联交易方进行贿赂或从事有贿赂嫌疑的活动,员工在与上述人员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超出合理的消费支出水平。二、基本准则二、基本准则正当使用公司资产正当使用公司资产 公司资产包括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含文件、凭证、账簿、报表、合同、客户资料)、信息资产(含电脑软件、数据处理系统、电脑程序和数据库)、设备和物品、司名司徽以及公司印章、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各类金融票证等。公司资产必须得到保护和正当使用
16、,所有员工有义务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避免发生丢失、毁损、盗用或者其它任何有损公司资产的情况。1任何人必须按照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资产,转移公司资产必须得到明确授权,即使这些资产是员工本人在公司受聘期间收集、获取或创造的。2禁止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赠送、销售公司资产。3不得将公司的任何资源用于个人利益。二、基本准则二、基本准则员工外部活动约束员工外部活动约束1公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当员工加入公司成为从业人员时,原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2不得擅自代表公司对外发表有关言论、接受采访,或以个人身份发表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外部言论,如果需要,必须经过
17、事前的授权或批准。3未经许可,员工不得从事影响工作时间、效率和业绩的外部活动。三、三、禁止行为禁止行为n 从业人员一般性禁止行为从业人员一般性禁止行为(一)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四)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五)贬损同行或以其它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六)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七)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八)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九)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十)泄露客户资料;(十一)
18、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三、三、禁止行为禁止行为禁止行为之一: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欺诈是指利用与客户进行交易的机会,或者利用其受托人、代理人或管理人的身份,使用明知是错误的、虚假的或者隐瞒了重要事实的信息诱骗他人收购或者买卖证券的行为。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包括(一)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
19、十;(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是指单独或者与他人合谋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信息优势及其它手段,认为太高、压低或者固定证券行情,引诱他人参与收购或者买卖证券的行为。上述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和秩序,扭曲了证券市场正常的供求关系,对证券市场秩序具有极大的破坏性,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三三、禁止行为、禁止行为案例:唐某、王某基金经理”老鼠仓“案 某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唐某自担任基金经理助理起便以其父亲和第三人账户,先于基金建仓前便买入某
20、股票,其父的账户买入近6万股,获利近29万元,另一账户买入20多万股,获利120多万,总共获利逾150万元。某基金公司基金经理王某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股票买卖的同时,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直接操作其父开立的账户,进行相同股票的买卖交易,非法获利150.94万元。这类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俗称”老鼠仓“。“老鼠仓”行为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但此前刑法只对利用证券、期货交易的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犯罪及刑事责任作了规定,未对这一社会影响极坏的犯罪行为作出明确规定。鉴于此,刑法修正案(七)将刑法第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
21、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三、禁止行为、禁止行为禁止行为之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证券业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会接触到、也会发表、传播各种影响市场行情的信息,由于证券业工作性质特殊,从业人员提供的信息对投资者的影响比较大,因此,从业人员不能故意编造、传
22、播虚假信息,也不能发表语义模糊、以偏概全等类型的误导性信息,避免导致投资者损失,扰乱市场秩序。案例:宋某发布虚假分析报告案 2007年4月17日至5月11日,某证券公司研究员宋某连续推出4篇针对广济药业的研究报告,对广济药业的业绩进行了极为乐观的预测。广济药业二级市场股价从9.42元/股起步至5月18日创下20.8元的历史最高价,其间最大涨幅达到120%。5月18日,广济药业在公告中对宋的报告分别指出了至少3点“不实之处”,其中包括导致销售收入虚高,过于乐观不够谨慎,引用公司财务数据存在错误。后经深圳证监局查明,宋某在推出报告之前,利用本人名字开户的账号参与交易广济药业的股票,并且从中获利12
23、万元。2007年5月24日,该证券公司将宋某开除,其非法获利已被追缴。宋某以坐在机构为平台,利用社会公众对其专业认可的心理,通过发布内容虚假的分析报告影响证券价格,为自己牟利,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理应受到处罚。三三、禁止行为、禁止行为禁止行为之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公共利益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包括国防、交通、水利、卫生、教育等各个方面利益。对公共利益的维护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证券业从业人员也不例外。证券业从业人员受雇于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各项证券业务,对机构负有受托义务,而且从业人员与所在机构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因此,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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