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47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经济法与电子商务法》课件1第一章 经济法与电子商务法概述 .pptx

  • 上传人(卖家):momomo
  • 文档编号:4383781
  • 上传时间:2022-12-04
  • 格式:PPTX
  • 页数:47
  • 大小:261.70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经济法与电子商务法》课件1第一章 经济法与电子商务法概述 .pptx》由用户(momomo)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经济法与电子商务法 经济法与电子商务法课件1第一章 经济法与电子商务法概述 经济法 电子商务 课件 第一章 概述
    资源描述:

    1、第一章 经济法与电子商务法概述 学习目标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熟悉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了解电子商务的定义和特点;掌握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掌握电子商务法的作用。导入案例:中国电子商务法立法进程加速自2013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电子商务法第一次起草会议正式启动,到2016年12月25日该法进入一审;2017年10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2018年6月19日,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18年8月27日,电子商务法草案第四次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自2016年12月初次提请

    2、审议以来,草案已历四审。我们国家的法律一般经过三审就通过了,但电子商务法经过四审,说明这部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息息相关的法律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电子商务法是一部调整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和综合性法律。一是规范调整电子商务的基本法律关系,涵盖了买卖双方、第三方平台、交易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同时针对电子商务运行流程进行了适当宽泛的规定;二是规范调整电子商务中特殊法律关系,如跨境电子商务、电子信息流转中的法律关系,这些都是电子商务区别于一般商务活动的特别规定;三是规范调整电子商务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衔接、补充问题,如消费者权益保护、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这些

    3、都有专门法律规定,本法起草中注重与其衔接,并就电子商务交易中所特有的情况进行规定。电子商务立法中遵循规范经营与促进发展并重、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聚焦于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的行为,着重加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的修改和完善;此外,还完善了电子商务争议处理规范等问题。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经济法的概念在理论上,对于经济法含义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首先,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按一定的特征构成一个整体,成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纷繁复

    4、杂的社会关系中,经济法所调整的是具有经济内容的物质利益关系;再次,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既包括由国家协调、干预的经济关系,也包括由民商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从狭义上讲,经济法是调整由国家协调、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经济法调整就是由国家对经济进行协调、对市场进行干预而产生的经济关系。国家对经济的协调与干预,既包括间接调控、也涵盖直接管理;既体现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行使经济管理权的特征,也反映国家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行使所有权的需要。国家对经济的协调与干预,不仅反映了不同市场经济国家经济法的共同特点,也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控的需要。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如经济法概念中

    5、所述,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由国家协调、干预的经济关系。在我国,由国家协调、干预的经济关系,具体表现为五个方面,即市场主体管理关系、市场秩序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国有资产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1 1、市场主体管理关系、市场主体管理关系市场主体法是规定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终止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主体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 2、市场秩序关系、市场秩序关系市场秩序关系是指国家在建设和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中产生的经济关系。3 3、宏观调控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指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和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因素,实行全局性协调、干预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第一节

    6、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4 4、国有资产关系、国有资产关系国有资产关系是指国家以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资产投入市场、直接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并对这部分资产进行管理的经济关系。5 5、社会保障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社会保障关系是指国家对劳动者和其他需要扶持的人在市场竞争中的合法经济权益,进行保障性协调、干预而产生的经济关系。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是指根据经济法律规范的规定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意志关系。因为经济法同其他法律一样要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而经济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又都有自己各自的意志,进行着各自有意识的经济活动。经济

    7、法要求当事人的意志必须以统治阶级意志(国家意志)为依据。经济法律关系是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通过界定行为人的权利、义务来确认人们的行为,权利、义务是法律关系的核心。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具有经济内容,而且具有强制性质,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犯,都可请求法律保护。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经济法律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组成。(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即经济法主体,是指以自己名义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组织或个人依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设立,或由法定机关授

    8、权、认可,均可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经济法主体包括:(1)国家机关。(2)社会组织。(3)社会组织的内部机构和人员(4)公民个人。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内容(二)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经济法律关系内容即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也就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承担的经济义务。权利、义务是一致的,但不一定是完全对等的。在不同的经济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1 1、经济权利、经济权利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依法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经济权利主要包括:1.经济职权。这是国家机关协调、干预市场时行使的法定或国家授予的权利,如决策、指挥、许可、批准

    9、、撤销、审核、认可、监督、检查等。经济职权具有命令与服从的性质,而且不允许国家机关随意放弃、转让。2.财产所有权。即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财产所有权是商品交换的基础。3.国有资产管理权。这是国家授权机构或授权部门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的权利,目的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4.经营管理权。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时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同企业的权利范围有所不同,国有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非国有企业则享有完全自主经营的权利。5.请求权。即经济法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或要求国家机关依法保护的权利。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2 2

    10、、经济义务、经济义务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其涵义有二层:一是经济法主体必须依照法定范围,做出一定行为(如保证产品质量),或不做出一定行为(如国家机关不滥用经济职权),以满足权利主体实现其权益;二是经济法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义务包括:对国家的义务,如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履行经济职权、完成指令性计划、服从国家调控、依法纳税等;对社会的义务,如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履行经济合同、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保护环境等;对内部的义务,如履行内部承包合同、在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增加职工收入等。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三)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11、三)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是权利、义务的载体和目标。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可分为三类:(1)经济行为。指经济法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实现协调、干预职能的调控行为,具有管理、指挥的性质;也包括其他经济法主体完成一定工作、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2)物。指可为人们控制和支配,有经济价值并表现为物质形态的物体,实质就是物质财富。物可以分为:流通物和禁止、限制流通物,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特定物和种类物等。(3)无形资产。指人们智力劳动所创造或经营中积累的非物质形态的财富。它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在市场经济中受到

    12、广泛重视。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名称权、商誉、商业秘密、经济信息、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经济权利。在一些具体的经济法律关系中,无形资产需评估其价值。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三、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和保护三、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和保护 1 1、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是指经济法主体之间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是由一定的法律事实引起的。不同的法律事实引起不同的法律关系,确立经济法律关系的是经济法律事实。它是指由经济法所确立的、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客观情况,可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两类。法律行为是人们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有意识进行的活动,如国

    13、家的协调、干预行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和合同行为等等。法律事件是不依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但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客观事实,如自然灾害、战争等。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2 2、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是指依法保证经济法主体正确行使经济权利和切实履行经济义务。实施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体系,包括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保护、司法机关的保护、仲裁机构的保护、国家授权单位的保护、社会团体的保护和经济法主体的自我保护。实施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方法,包括奖励和惩罚两类。在奖励方面,有奖金、税收减免、利率优惠、优质优价、荣誉称号等物质或荣誉奖励,以鼓励经济法主体遵守经济法,自觉履

    14、行义务。在惩罚方面,有赔偿损失和偿付违约金等民事手段;有罚款、没收财产、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及行政处分方法;有刑事责任方式;还有如加收罚息、强制收购、取消荣誉称号、撤销许可等经济制裁方式。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一、电子商务的概念与特点一、电子商务的概念与特点(一)电子商务的定义(一)电子商务的定义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系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主要是因特网)所进行的各类商业活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简言之,电子商务是通过计算机网络来完成的商品交易新模式。所以,也可以将电子商务称为在

    15、线(On-line)商业或在线商务。对电子商务的理解,应从“现代信息技术”和“商务”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电子商务”概念所包括的“现代信息技术”应涵盖各种使用电子技术为基础的通讯方式;另一方面,对“商务”一词应作广义解释,使其包括不论是契约型或非契约型的一切商务性质的关系所引起的种种事项。图1-1 电子商务是“现代信息技术”和“商务”两个子集的交集(二)电子商务的特点(二)电子商务的特点电子商务具有以下特点:(1)电子商务构造了虚拟商业环境。(2)电子商务能够跨越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真正实现了贸易的全球化。(3)电子商务实现了信息化和无纸化交易。(4)交易自动化、迅捷化。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

    16、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二、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二、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一)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一)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电子商务的发展和自身的规范要求导致电子商务法的产生。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及其引发的相关问题的法律规范总和。电子商务交易及其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成为电子商务法调整的对象。电子商务首先是一种商事行为,应当遵循传统商法的一般规则。电子商务在网上进行的各种商业行为,即在线商业行为,因商业手段、交易方式、传导介质的改变,导致传统的商法难以解决因采用电子商务方式而引起的相关问题。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国内有学者认为,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讯(Data Message)为

    17、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以交易形式为内容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这一表述更为强调电子商务行为手段的重要性。所以,电子商务法不是试图涉及所有的商业领域,重新建立一套新的商业运作规则,而是将重点放在探讨因交易手段和交易方式的改变而产生的特殊商事法律问题。这也就界定了电子商务法研究的范围:电子商务法主要研究商业行为在因特网环境下的特殊问题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二)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二)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了解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需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从市场的角度,考虑电子商务所涉及的商务活动类型;二是从交易过程的角度,考虑电子商务交易涉及的主要环节。1 1、电子商务法规范的活动类型

    18、、电子商务法规范的活动类型按照虚拟市场商务活动的类型进行规范,电子商务法主要涵盖两类商业活动:一类是贸易型电子商务,另一类是服务型电子商务。贸易型电子商务是移转财产权利的电子商务,包括有形货物的贸易和无形信息产品的贸易。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有形货物的电子交易仍然需要利用传统物流配送渠道如邮政、快递和物流配送系统;而无形信息产品的交易则可以通过网络实现标的物的交付,如软件、影视产品等的交付。服务型的电子商务包括为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和通过网络开展各项有偿服务活动的经营活动。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2 2、电子商务法规范的交易环节、电子商务法规范的交易环节电子商务法对于交

    19、易流程的规范,主要集中在图1-2所示的三个环节上:(1)合同签署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买卖双方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所做的各项工作。买卖双方在市场准备和商品展示的基础上,就购买事宜进行沟通,并就所有交易细节进行谈判,将双方磋商的结果以电子合同形式确定下来。(2)款项支付阶段。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开始履行合同。买方要按照合同的要求,筹集款项并进行支付。比较常见的是电子支付,也有电子资金划拨的形式。(3)商品送达阶段。商品送达是传统商品交易的最后一个阶段。卖方收到买方的货款后,备货、组货,将商品包装、起运、发货。卖方需要跟踪发出的货物,并提供售后的服务。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第三节第三

    20、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三)电子商务的主要法律问题(三)电子商务的主要法律问题电子商务的突出特征是利用互联网构成的虚拟市场完成各种商务活动,这个虚拟市场构成了一个区别于传统商务环境的新环境。厂商和消费者的交易行为在这个新环境里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由此产生了大量传统商事法律难以调整的法律新问题。这些新问题大致可以归纳为下述12种。1 1、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管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管理电子商务经营者指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开展各类交易活动的主体。鉴于电子商务的复杂性,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包括以下4类:(1)自建网站经营者,指建立网站或者设置其他独立的交易系统,并以此作为虚拟的交易场所,直接从事销售商

    21、品和提供经营性服务的经营者。(2)平台经营者,指建立电子商务平台,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机会、撮合交易或者其他信息服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经营者。(3)站内经营者,指在第三方交易平台内设立网店,从事交易或服务活动的经营者。(4)其他服务提供者,指提供支付、配送、认证、通关等电子商务相关服务的经营者。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2 2、电子合同、电子合同电子合同是电子商务交易的第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以数据电文方式所形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当事人可应用电子签名等电子核证技术签署合同,以增强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

    22、名法已经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电子商务法需要进一步确立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规范电子合同的订立、查询、保密与安全。同时,电子商务法需要对格式电子合同、电子错误、电子合同救济等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特殊问题加以规范。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3 3、电子支付、电子支付电子支付是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第二个重要环节,它是指付款人通过电子设备授权银行或者支付机构,将其支付账户的资金划拨给收款人,以履行价款交付义务的行为。电子商务法首先应当考虑对电子支付服务提供人的基本要求;同时,要对电子支付流程电子商务的主要环节,包括支付账户开设、支付指令的执行、支付完成状态做出规范。电子商务法还应对非授权交

    23、易、防范金融犯罪等危害电子支付安全的行为加以规制。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4 4、物流与交付、物流与交付物流与交付是电子商务交易中第三个重要环节。物流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定义,是指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通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然而,电子商务交易的标的物分为两种,一种有形货物,另一种是无形产品(包括信息产品和服务产品)。有形货物的交付仍然可以沿用传统物流的基本规范,包括为B2B、B2C和C2C提供实体物流服务的所有企业都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物流作业规范,保证作业安全。信息产品是

    24、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一种特殊商品,其交付的条件和收到的条件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电子商务法需要明确经营者履行交付义务的条件和用户收到信息产品的条件。服务产品的交付也是电子商务遇到的一个新问题。电子商务网站提供了诸如旅游、餐饮、租车等服务信息产品,而这些产品的最终交付是旅游、餐饮、租车实体企业。网站经营者与用户之间的服务,限于获得相关实体企业的信息,电子商务法应当规定服务产品的交付形式。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5 5、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中一类特殊问题,它是指分属不同关境交易主体进行的或交易标的跨越关境的电子商务活动。与一般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不同,跨境电

    25、子商务增加了通关的环节。特别是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商品交易、服务交易及相关服务,环节多且复杂,不仅涉及交易各方,也涉及政府相关部门,需要特别加以关注。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大多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所以,需要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特别义务。为了提高通关效率,也需要规范电子报关参与部门的行为。通过电子商务法对相关部门设定法律义务,转变现有监管方式是发展跨境贸易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6 6、电子商务交易信息、电子商务交易信息电子商务是依赖电子信息开展的一种交易活动。这里的

    26、电子交易信息是指在电子交易活动中收集、生成、整理、流转、存储的数字化信息。为了保证电子商务交易安全,必须保护电子交易信息。电子商务法需要从国家立法层面考虑现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赋予其较高的法律效力,意在为正确处理信息保护与使用的关系,也为大数据的应用留下空间。电子商务法将对电子交易信息的采集与生成、信息查询与处理、信息认证、信息使用、信息流转、信息存储与备份等方面做出规定,并提出部分禁止性规定,以打击严重危害网络交易安全的行为。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7 7、电子商务交易纠纷解决、电子商务交易纠纷解决电子商务以其便利性和价廉物美吸引了大量消费者,但也带来了网络购物

    27、的投诉数量大幅增加。2017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销售服务类投诉69,397件,同比增长78.25%。其中远程购物投诉尤为突出,占销售类服务投诉的59.31%,远程购物中的网络购物占销售服务类投诉的41、90%,比去年同期增加33.97%。目前,国内网上争议解决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电子商务网站自己对买卖双方进行调解,这是绝大部分争议的解决办法;二是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来解决;三是通过仲裁和诉讼最终解决。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提供在线投诉解决服务。发展在线解决争议机构的调解和处理符合我国现行的仲裁法律规定,也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广州等仲裁委员会已经开始相关的试点。同时

    28、,电子商务法还需要考虑非诉讼方式调解的司法确认、诉讼管辖的确定等问题。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8 8、电子商务交易环境保护、电子商务交易环境保护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迫切需要形成一个规范的、可以预期的法律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是电子商务法的一个重要任务。这里需要解决电子商务法与现有法律法规的协调问题。与传统交易类似,电子商务交易中也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行业技术标准协同、信用体系建设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方面需要依靠现有的法律法规,因为现有法律在这些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另一方面,则需要补充部分相应的规定,以弥补现有法律法规对虚拟市场行为规范

    29、的不足。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9 9、政府服务与监管、政府服务与监管电子商务法需要考虑政府监管的问题。对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职责的规定,应根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改革精神,强调对行政审批的限制;对地方政府职责的规定,应针对当前许多地方出台的参差不齐的法规政策作出限制。为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政府部门应当转变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建立协同治理新模式。同时,需要对电子政府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定具体化,应用先进的、便利的监管方法管理电子商务交易。同时,应加强行业协会的服务与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并从行业层面积极推动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1010、特殊

    30、形态的电子商务规范问题、特殊形态的电子商务规范问题在电子商务领域存在一些特殊的商务形式,如网络广告、网上拍卖、移动电子商务、网上证券交易、网络咨询服务等,这些在传统法律领域受到特殊规范的商业形式,转移至互联网后,需要新的条例加以规范和管制,这一领域成为电子商务法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1111、网上税收问题、网上税收问题作为一种商业活动,电子商务是应当纳税的,但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角度,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免税也是很有必要的。从实际运作情况看,由于网络交易是全球范围内的交易,因此征税管理十分困难。每天通过互联网所传递的资料数据相当庞大,其中只有某些信息是商品,如果要监管所有的交易,必须对所有的信息都进

    31、行过滤,这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探索网络征税的有效方法是税法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11月26日),规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在该文件的推动下,近年来我国在电子商务、电信、金融保险、快递、公用事业等领域开始重点推行使用电子发票。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1212、在线交易法律适用和管辖冲突问题、在线交易法律适用和

    32、管辖冲突问题电子商务的本质是商务。虽然在线交易是在“网络”这个特殊的“虚拟环境”中完成的,但实体社会的商法框架和体系对电子商务仍然有效,电子商务法只是解决在线交易中的特殊法律问题。这里有一个现有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由于互联网的超地域性,法院管辖范围也需要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对于网络环境引起的法律适用和法院管辖等问题的研究也就成为电子商务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三、电子商务法的地位与性质三、电子商务法的地位与性质(一)电子商务法的地位(一)电子商务法的地位 电子商务交易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是在广泛采用新型信息技术或网络技术并将这些技术应用于商业领域后才形成的特

    33、殊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交叉存在于虚拟社会和实体社会之间,而传统法律调整的对象(社会关系)都是存在于现实物理世界之内的,二者的调整对象有显著区别。电子商务的开放性、系统性、集成性等特点使现行分割的行业管理和调控难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典型的在线交易从网上选购商品或订购到支付和货物交付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具有系统性和集成性的特点,而它所涉及的管理部门,包括工商、税务、海关、卫生、质量监督等都是分立的。正确调整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各部门的职能,明确各自的法律职责,及时、公平、有效地解决在线交易问题,需要有新的经济法发挥作用。面对传统法律难以解决的大量新问题,有必要制定应对新问题的法律规范,而

    34、这些分门别类的法律规范综合起来即形成一门新的部门法电子商务法。随着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电子商务将成为未来商业活动的主宰形式,而电子商务法也将在商事法领域里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二)电子商务法的性质(二)电子商务法的性质电子商务法的特点主要表现为:(1)全球性。因为网络没有中心,也没有国界,在网络环境中的商务活动也不受国界的限制。这种状况决定了电子商务许多领域的问题中只有国际社会采取一致规则才能解决,也只有进行广泛的合作才能有成效。因此,在电子商务立法过程中,国际社会特别是联合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2)技术性。电子商务法是关于以数

    35、据电讯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制度,而数据电讯在形式上是多样化的,并且还在不断发展之中。电子商务法中,许多法律规范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由技术规范演变而成的,特别是在电子签名和数字认证中使用的密钥技术、公钥技术、数字证书等均是一定技术规则的应用。(3)复合性。电子商务交易关系的复合性源于其技术手段上的复杂性和依赖性,它通常表现为当事人必须在第三方的协助下完成交易活动。电子商务法一般不直接涉及交易的具体内容,即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而主要调整当事人之间因交易形式的使用而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有关数据电讯是否有效,是否归属于某人;电子签名是否有效,是否与交易的性质相适用;认证机构的资格如何,它在证书颁发与管

    36、理中应承担何等责任等问题。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四、电子商务法的作用四、电子商务法的作用(一)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一)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二)保障网络交易安全二)保障网络交易安全(三)弥补现有法律的缺陷和不足(三)弥补现有法律的缺陷和不足(四)(四)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交易活动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交易活动五、经济法与电子商务法的关系五、经济法与电子商务法的关系电子商务法是一个新兴的、跨部门的法,它一部分涉及电子商务主体的商事活动及其安全问题,属于商法范围,如电子合同、电子签名与认证、电子支付等;另一部分则涉

    37、及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及其监管问题,应属于经济法的范围,如电子商务的广告、网上竞争、消费者保护及电子商务的税收等。由此可见,经济法与商法是电子商务法的基础,电子商务法是经济法与商法在电子商务领域里的特别法。电子商务法是经济法与商法在电子商务交易条件下应用与发展的结果。第三节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述第四节 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及其法律关系一、电子商务交易的基本模式一、电子商务交易的基本模式(一)网络商品直销模式(一)网络商品直销模式 网络商品直销,是指消费者和生产者或者需求方和供应方,直接利用网络形式所开展的买卖活动,B2C电子商务基本属于网络商品直销的范畴。这种交易的最大特点是供需直接见面

    38、,环节少,速度快,费用低。其基本模式可以用图 1-3加以说明。由图1-3可以看出,网络商品直销过程包括消费者、厂商、银行和信用卡公司。图1-3 网络商品直销的基本模式 为保证交易过程中的安全,需要有一个认证机构对参与网络交易的各方进行认证,以确认他们的真实身份。此时,图1-3演变为图1-4。第四节 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及其法律关系图1-4认证中心存在下的网络商品直销流转程式(二)企业间网络交易模式(二)企业间网络交易模式 企业间网络交易是B2B电子商务的一种基本模式。交易从寻找和发现客户出发,通过商业信用调查平台,买卖双方可以进入信用调查机构申请对方的信用调查;通过产品质量认证平台,可以对卖方的产

    39、品质量进行认证。然后在信息交流平台上签定合同,进而实现电子支付和物流配送。最后是销售信息的反馈,完成整个B2B的电子商务交易流程。图1-5反映了企业间网络交易模式的流转过程。参与这一过程的主要包括买卖双方、银行和认证机构。第四节 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及其法律关系(三)网络商品中介交易模式(三)网络商品中介交易模式网络商品中介交易是通过网络商品交易中心,即通过虚拟网络市场进行的商品交易。这是B2B电子商务的另一种形式。在这种交易过程中,网络商品交易中心以因特网为基础,利用先进的通讯技术和计算机软件技术,将商品供应商、采购商和银行紧密地联系起来,为客户提供市场信息、商品交易、仓储配送、货款结算等全方位

    40、的服务。其流转程式如图1-6所示第四节 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及其法律关系图1-6 网络商品中介交易的流转程式二、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及客体二、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及客体(一)电子商务交易参与主体(一)电子商务交易参与主体 网络交易的主要特征是交易主体利用网络环境和手段进行交易。其参与主体可以是现实主体,也可以是虚拟主体,为了保证在线交易的安全性,在线交易的参与主体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因此,电子商务法的首要任务便是确立网上交易主体真实存在的判定规则,保证网上交易主体的真实性。(1)在线交易当事人。在线交易当事人是直接通过网络缔结买卖合同或服务合同的在线交易参与主体,转让某种财产或提供某种服务的为卖方,而受让某

    41、种财产或接受某种服务的为买方。(2)在线交易服务提供者。在线交易是利用网络通信的非面对面的交易,几乎所有的交易记录和意思表示都表现为电子数据。因此,为了保证在线交易的安全和效率,需要许多主体参与到货物交易或者服务交易中。相对于在线交易的当事人,这些主体属于第三人范畴,他们在交易中与交易当事人之间也会形成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这些主体包括银行、认证机构、交易平台提供者、货物配送公司等。第四节 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及其法律关系(二)在线交易的客体(二)在线交易的客体在线交易内容或对象主要分三类:有形商品、信息产品和在线服务。(1)有形商品。从理论上说,现实中所有的货物都可以搬上网进行交易,几乎不存在任何

    42、障碍。因此,凡是可以转让或交易的商品均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交易。不过,有形商品的贸易,还得依赖传统的手段完成配送或交付。(2)信息商品。数字化商品是以0或1构成的二进数字形式存在的无形商品。其网上交易是以许可(licenses)方式进行的,在法律性质上为著作权、专利、商标等权利的许可使用。消费者在经许可后,可通过网络直接下载数字化商品或信息,不再需要邮寄或专人配送。(3)在线服务。在线服务是通过网络向消费者提供某种信息或其他服务,如旅游、房屋租赁,人才招聘,法律、理财、健康咨询、远程教育等。第四节 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及其法律关系三、电子商务参与各方的法律关系三、电子商务参与各方的法律关系(一)网络交

    43、易中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网络交易中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买卖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实质上表现为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1 1、卖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标的物及单据。对标的物的权利承担担保义务。对标的物的质量承担担保义务。2 2、买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买方应承担按照网络交易规定方式支付价款的义务。买方应承担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接受标的物的义务。买方应当承担对标的物验收的义务。第四节 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及其法律关系(二)网络交易中心的法律地位(二)网络交易中心的法律地位 网络交易中心在网络商品中介交易中扮演着介绍、促成和组织者的角色

    44、。这一角色决定了交易中心既不是买方,也不是卖方,而是交易的居间人。它是按照法律的规定、买卖双方委托业务的范围和具体要求进行业务活动的。网络交易中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网络交易中心经营的业务范围、物品的价格、收费标准等都应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物不得作为合同标的物。对明显无支付能力的当事人或尚不确知具有合法地位的法人,不得为其进行居间活动。第四节 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及其法律关系(三)虚拟银行的法律地位(三)虚拟银行的法律地位 在电子商务中,银行也变为虚拟银行。网络交易客户与虚拟银行的关系变得十分密切。除少数邮局汇款外,大多数交易要通过虚拟银行的电子资金划拨来完成的。电子资

    45、金的划拨依据的是虚拟银行与网络交易客户所订立的协议。这种协议属于标准合同,通常是由虚拟银行起草并作为开立账户的条件递交给网络交易客户的。所以,网络交易客户与虚拟银行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以合同为基础的。在实践中,电子资金划拨中常常出现因过失或欺诈而致使资金划拨失误或迟延的现象。如系过失,自然适用于过错归责原则。如系欺诈所致,且虚拟银行安全程序在电子商务上是合理可靠的,则发送人需对支付命令承担责任。第四节 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及其法律关系(四)认证机构的法律地位(四)认证机构的法律地位 在网络交易的撮合过程中,认证机构(Certificate Authority,CA)是提供身份验证的第三方机构,由一个或

    46、多个用户信任的、具有权威性质的组织实体。它不仅要对进行网络交易的买卖双方负责,还要对整个电子商务的交易秩序负责。第四节 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及其法律关系电子商务法的起草过程中,必须搞清楚以下问题:(1)电子商务是什么?电子商务系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主要是互联网)所进行的各类商业活动,包括货物交易、服务交易和知识产权交易。所以,电子商务不仅应涵盖新零售,也应涵盖企业与企业的交易,以及服务贸易活动。(2)为什么要起草电子商务法。互联网技术的商业化应用使用,使传统的市场分化为两个市场,实体市场和虚拟市场。而对于虚拟市场的规范没有现成的法律条文。另一方面,电子商务是新兴的生产

    47、力的代表,对于促进整个经济的转型发展发挥了很好地作用,应通过电子商务立法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与普及。(3)电子商务的主要构成:B2B、C2C、跨境电子商务,其他。包括分享经济。但主要通过商品交易促进整个经济的发展,所以电子商务立法需要抓住重点。案例解析(4)立法的基本思路:分析流程,找出关键点,提出规制条文。这一方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联合国关于网上争议解决的技术指引中得到成功应用。(5)现有的法律规范不能完全涵盖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现在有了合同法和电子签名法,但电子合同的应用至今是一个实践的难关。企业的倒闭有法律规定,但电子交易平台关闭涉及千家万户,涉及金融、社会各方面的问题,这是传统法律没有覆盖的。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问题也是需要考虑的。自2017年7月1日起海关通关一体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进出口企业可以在国内任意一个海关完成申报、缴税等海关手续,避免了在属地海关和口岸海关间来回奔波。但电子通关后仍然需要补充纸质通关单。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海关、商检、货代等多个部门的协调,而传统的海关法等不可能涵盖。所以,电子商务法完全需要单独立法。案例解析THANK YOU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经济法与电子商务法》课件1第一章 经济法与电子商务法概述 .pptx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4383781.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