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基础重点课程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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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编第一编 民法总论民法总论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 民法基础民法基础课题组制作课题组制作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2第二章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o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民事法律关系概述o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权利民事权利o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o第四节第四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物o第五节第五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民事法律民事法律事实事实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3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民事法律关系概述o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o
2、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o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即民事关系)的结果。当民事关系因民法的调整而受到国家强制力保护时,便形成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民事法律关系。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4民事法律关系在民法中的地位:民事法律关系在民法中的地位:o 民事法律关系的理论是民法学的核心。民事法律关系的理论是民法学的核心。民法学总论是研究民事法律关系共同性问题民法学总论是研究民事法律关系共同性问题的理论,民法学分论则是分别研究各种具体的理论,民法学分论则是分别研究各种具体民
3、事法律关系的理论。可以说,民法学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理论。可以说,民法学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学。民事法律关系学。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5(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o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o 2、民事法律关系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的社会关系。o 3、民事法律关系是受民法支配的法律关系。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6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o(一)财产权民事法律关系与人身权民事法律关系(一)财产权民事法律关系与人身权民事法律关系o 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是以物质利益为内容还是以人身份利益内容而
4、进行的分类。o 法律意义在于:o 第一,确定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否可以转让权利。o 第二,确定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违反义务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7(二)绝对权法律关系与相对权法律关系(二)绝对权法律关系与相对权法律关系o 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行使和实现权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行使和实现权利的不同特点而进行的分类。利的不同特点而进行的分类。o 法律意义在于:法律意义在于:o 第一,确定每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义务主体的范围。第一,确定每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义务主体的范围。在绝对权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人,义务在绝
5、对权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人,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人,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主体是不特定的人,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在相对权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均体。在相对权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均是特定的人;是特定的人;o 第二,确定每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第二,确定每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的行为方式。在绝对权民事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的义的行为方式。在绝对权民事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的义务是消极义务,义务人只要不妨碍权利主体实现权利即务是消极义务,义务人只要不妨碍权利主体实现权利即可。可。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8
6、(三)建立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民事法(三)建立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律关系o 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形成和实现的不同特点进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形成和实现的不同特点进行的分类。行的分类。o 法律意义:法律意义:o 突出了对公民自觉遵守民事法律的宣传、教育工突出了对公民自觉遵守民事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使人们自觉实现建立权利性民事法律关作的重要性,使人们自觉实现建立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减少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系,减少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9(四)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四)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o这是根
7、据民事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进行的分类。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进行的分类。o 单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单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以物权、人格权、知识产权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以物权、人格权、知识产权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以及借用、赠与等单务合同关系,属于单一民事法律关系。以及借用、赠与等单务合同关系,属于单一民事法律关系。o 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构成的民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构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即由两个单一的民事法律关系合成的民事法律关事法律关系。即由两个单一的民事法律关系合成的
8、民事法律关系。以身份权、继承权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双务合同关系,系。以身份权、继承权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双务合同关系,属于复合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复合民事法律关系。o 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正确适用民法规范,合理确定义务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正确适用民法规范,合理确定义务主体的义务和责任。在单一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简主体的义务和责任。在单一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简单,当事人一方享有权利,另一方相应地负有义务。由于义务单,当事人一方享有权利,另一方相应地负有义务。由于义务主体不享有权利,因而对其履行义务的要求和相应的责任可以主体不享有权利,因而对其履行义务的要求和相应的责任可以不十分
9、严格。不十分严格。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0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o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o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民事权利义务主体,或称民事主体,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人。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1(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o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民事法律关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主体系中的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主体所承担的义务,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承担的义务,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2022-12-3
10、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2(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o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如果没有共同指向的对象。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如果没有客体,双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所承担的民事客体,双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所承担的民事义务就会落空。义务就会落空。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3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人格和身份利益。智力成果、人格和身份利益。o 1、物。物是指能够为人力控制并具有价值的
11、有、物。物是指能够为人力控制并具有价值的有体物。体物。o 2、行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专指、行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专指为满足他人利益而进行的活动。为满足他人利益而进行的活动。o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人们脑力劳动创造的、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人们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精神财富。o 4、人身利益。人身利益是指民事主体因享有人、人身利益。人身利益是指民事主体因享有人身权而得到的在心理上、生理上、生产经营上以及身权而得到的在心理上、生理上、生产经营上以及从事民事活动等方面不可缺少的切身利益。从事民事活动等方面不可缺少的切身利益。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
12、4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权利民事权利o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和特征一、民事权利的概念和特征o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依照法民事权利,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着合同约定,根据自己的意愿实现一定利益的律规定或着合同约定,根据自己的意愿实现一定利益的可能性。可能性。o 第一,民事权利是一种自由权。第一,民事权利是一种自由权。o 第二,民事权利体现着权利主体实现一定利益的可第二,民事权利体现着权利主体实现一定利益的可能性。能性。o 第三,民事权利具有法律保障性。第三,民事权利具有法律保障性。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5二、民事权利的分类二、民事权利的分
13、类o(一)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一)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承权o这是根据民事权利的内容不同而作出的分类。这是根据民事权利的内容不同而作出的分类。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6(二)人身权与财产权(二)人身权与财产权o这是根据民事权利是否具有财产内容而作这是根据民事权利是否具有财产内容而作出的分类。出的分类。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7(三)绝对权与相对权(三)绝对权与相对权o 这是根据民事权利效力范围的不同而作出的这是根据民事权利效力范围的不同而作出的分类。分类。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
14、8(四)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四)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o 这是根据民事权利作用的不同而作出的分类。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9(五)既得权与期待权(五)既得权与期待权o这是根据权利是否完全具备实现的现实可这是根据权利是否完全具备实现的现实可能性而作出的分类能性而作出的分类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20(六)主权利与从权利(六)主权利与从权利o这是根据并存的两个权利的相互关系而作这是根据并存的两个权利的相互关系而作出的分类出的分类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21(七)原权与救济权(七)原权与救济权o这是根据权利形成的
15、特点和权利目的的不这是根据权利形成的特点和权利目的的不同而作出的分类同而作出的分类 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22三、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三、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o (一)民事权利的行使(一)民事权利的行使o 民事权利不会自动实现,必须通过人的一定行为民事权利不会自动实现,必须通过人的一定行为才能实现。民事权利主体通过一定行为实现民事权利才能实现。民事权利主体通过一定行为实现民事权利的内容,就是民事权利的行使。的内容,就是民事权利的行使。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23(二)民事权利的保护(二)民事权利的保护o 民事权利主体实现权利需要义务主体履行义务。在
16、民事权利主体实现权利需要义务主体履行义务。在现实生活中,义务主体不自觉履行义务,或者因其他原现实生活中,义务主体不自觉履行义务,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义务,甚至非法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况常常出因不能履行义务,甚至非法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况常常出现。为此,法律需要规定一定的措施以保护民事权利。现。为此,法律需要规定一定的措施以保护民事权利。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24民事权利的保护大体上有以下两种方法:民事权利的保护大体上有以下两种方法:o 1、公力救济。公力救济是指当义务主体不履行义务或者侵犯他人权利时,权利主体依法请求国家机关强制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方法。公力救济是最主要
17、的保护民事权利的方法。在民法上,公力救济就是采用诉讼的保护方法。即权利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保护。o 2、私力救济。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主体自己采取合法方法以保护自己的权利。私力救济受到严格的限制,原则上不允许采用,只有在来不及采用公力救济措施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私力救济方法,并且只限于对侵权行为使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使留置权属于私力救济行为。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25 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o 一、民事义务一、民事义务o (一)民事义务的概念与特征(一)民事义务的概念与特征o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为满足权民事义
18、务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为满足权利主体法律上的利益而必须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利主体法律上的利益而必须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的法律约束。的行为的法律约束。o 1、民事义务具有强制性。、民事义务具有强制性。o 2、民事义务具有限定性。、民事义务具有限定性。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26(二)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关系(二)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关系o 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民事权利意味着权利人在法律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民事权利意味着权利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意志自由,民事义务则意味着义
19、务人的意志定范围内的意志自由,民事义务则意味着义务人的意志自由受到法律限制。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两者同时并存。自由受到法律限制。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两者同时并存。一般来说,有权利必有义务与其对应,有义务必有权利一般来说,有权利必有义务与其对应,有义务必有权利与其对应。权利人权利的实现需借助于义务人履行义务,与其对应。权利人权利的实现需借助于义务人履行义务,义务的履行就是权利的实现。义务的履行就是权利的实现。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27(三)民事义务的分类o 1、以义务人行为的方式为标准,可以划分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o 2、以义务人义务的产生方式为标准,可以划分为约定义务与法
20、定义务;o 3、以义务人表达义务的方式为标准,可以划分为明示义务与默示义务;o 4、以义务人履行义务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划分为一般义务与随附义务。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28 二、民事责任二、民事责任 o(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o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依法应承担的制裁性法律后果。o 民事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法律责任的一般特征,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特征。o 1、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o 2、民事责任是以财产责任为主的法律责任。o 3、民事责任具有补偿性。o 4、民事责任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
21、可以由双方主体协商的法律责任。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29(二)民事责任的分类 o 1、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不履行其他义务的民事责任。o 这是根据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不同作出的分类,是民法上最基本的民事责任分类形式。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30o 2、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o 这是根据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的不同所进行的分类。过错责任是指以过错为归责原则的民事责任,无过错便无责任。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31o 3、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o 这是根据责任的内容不同所进行的分类。财产责任是指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民事责任。2022
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32o 4、一人责任与多人责任o 这是根据民事责任主体人数的不同所作的分类。一人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主体是一个人的责任。o 多人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主体是多个人的责任。多人责任又分为混合责任和共同责任。o 混合责任是指侵权人和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都有过错时,由侵权人和受害人共同分担的民事责任。o 共同责任是指侵权人为两个人以上的民事责任。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33o 5、单方责任与双方责任o 这是根据承担责任是单方还是双方所作出的分类。单方责任是指由一方当事人承担的责任。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34o 6、按份责任与连
23、带责任o 这是根据共同责任人之间的关系不同所作的分类。按份责任是指共同责任人各自按自己的份额承担的责任,对其他共同责任人的份额不负责。连带责任是指共同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均有义务就共同责任向权利主体全部承担,然后再向其他共同责任人追偿。一般情况下,共同责任人承担按份责任,在有法律特别规定或者合同特别约定时,共同责任人才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主要适用于合伙关系、连带保证担保关系和代理关系和共同侵权。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35(三)民事责任形式o 民事责任的形式指由民法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种方式。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方式的目的是救济被害人的损失和制止侵权行为。民事义务
24、主体违反民事义务后如果不主动承担或者不能协商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主体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主体承担。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36o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34条采用列举的方法,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条采用列举的方法,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的的10种方式。这种方式。这10种民事责任即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种民事责任即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适用。o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o 2、排除妨碍。、排除妨碍。o 3、消除危险。、消除危险。o 4、返还原物。、返还原物。o 5、恢复原状。、恢复原状。o 6、修理、重作、更换。、修理、重作、更换。o 7、赔偿损失。、赔偿损失。o 8、
25、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o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o 10、赔礼道歉。、赔礼道歉。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37第四节第四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物o 一、物的概念与法律特征一、物的概念与法律特征o 民法上的物,是指能够为人力控制并具有价值的物质对象,物是人重要的财产。o 民法上的物除具有物的自然属性外,还具有以下法律特征:o (一)必须是权利客体 o (二)能够满足人们的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o (三)能为人力所支配和控制2022-12-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38 二、物的分类二、物的分类o (一)动产与不动产(一)动产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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