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课程体系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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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1专利法课程体系o第一章 专利制度概述o第二章 专利法与相关的法律法规o第三章 专利权的主体o第四章 专利权的客体o第五章 专利的申请、审查与授权o第六章 专利权的内容o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o第八章 专利行政复议与诉讼、专利代理2第一章 专利制度概述3第一节 专利和专利法一、专利的含义o指申请,审查,核准到取得专利证书之一连串行为o指专利权,得依专利法受保护之对象o指保护之发明客体4o 专利实际意义可理解为:*指一种权利 *指一张证书 *指发明的内容5二、专利法o 中华人民 共和国专利法o 1984年3月12日人大通过;o 1992年9月4日第一次修改;o
2、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改;o 2009年10月1日第三次修改。6o专利法(patent law)主要用来保护发明(invention)o巴黎公约中虽然就patent没有定义,但其提到的专利就是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则以utility model称之7三、专利制度的基本特点:o (1)法律保护 (2)科学审查 (3)公开通报 (4)国际交流 8四、作用:n获取垄断利益、鼓励发明创造;n避免恶性竞争,促进企业科学发展;n高附加值的无形资产、投资/合作;n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高新技术企业、招投标);n获得政府补助、奖励、荣誉;n个人荣誉、晋升、奖励;n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9第二节 专利的发展
3、和体系o一、发展史o1474年第一部专利法颁布(威尼斯)o1623年英国垄断法规是近代专利保护制度的起点o主要国家:美国1790年、法国1791年、德国1877年、日本1885年o我国:1984年3月12日颁布,1985年4月1日施行。92年9月4日第一次修正,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正。2008年12月27日第三次修正。10二、法律体系o主要国际条约:o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3o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备案海牙协定1925o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1954o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1968o专利合作条约(华盛顿条约)(PCT)1970o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
4、1977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199111二、法律体系o国内o法律:专利法o行政法规:专利法实施细则国防专利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o国家知识产权局部门规章:审查指南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等o最高院司法解释: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等o地方法规o其他法律法规涉及的条款:刑法、合同法等o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指导具体工作)12第三节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o一、西方国家专利制度的沿革o(一)专利制度的起源o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o 该法
5、虽然比较简单,但已包括了现代专利法的基本特征和内容,因此威尼斯被认为是专利制度的发源地,威尼斯颁布的专利法被认为是现代意义上专利法的雏型。其规定的一些基本原则为现代专利制度奠定了基础,被誉为专利制度发展历史上的第一个里程碑。13o(二)专利制度的发展o1.1624年开始实施。这个法规被认为是具有现代意义的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英国专利制度的产生标志着现代专利制度步入发展阶段。第二个里程碑。o2.此后,美国、法国、荷兰、奥地利、德国、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专利法。o3.1883年3月20日,英国、法国、比利时、意大利、荷兰、萄葡牙和西班牙等14国在法国巴黎外交会议上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
6、立了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o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专利制度趋向于国际化。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专利合作条约、欧洲专利公约等公约的签订,使得专利制度的国际化速度进一步加快,也促使专利制度更趋于完善。14二、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o二、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o(一)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形成o(二)新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o1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该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o21978年修订了发明奖励条例及自然科学奖励条例,1985年颁布了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并再次修订了发明奖励条例,从而形成了专利制度与发明奖励制度并存的
7、发明创造保护体系。15o3.1992年对专利法的修改o专利法修改的背景o(1)随着我国科技水平在短期内的迅速提高,专利法存在的某些缺陷制约着技术发展,使我国许多行业的正常发展受到限制。o(2)随着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我国的专利法客观上需要与国际专利制度接轨,以保证我国能够履行已加入的国际公约所要求的义务。o 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定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16o4.2000年对专利法的修改o修改专利法的背景o(1)是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需要。o(2)是加入WTO,与TRIPS协
8、议接轨的需要。o 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正案。修正后的专利法于2001年7月1日生效。17第四节 专利制度的有关假说o一、自然权利说o发明人因其实际完成了发明创造工作而对其创造的成果自然享有权利,专利法只是从法律的角度对这种权力给予确认。o二、报酬说o法律授予发明人专利权是作为对其预先支付的人力、财力的一种回报。o三、契约说:是发明人与社会之间订立的一种契约。o四、发展经济说:专利制度建立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发展国家经济。o制止不正当竞争说:使模仿者承担成本。o产业政策说18第二章 专利法与相关的法律法规19第一节 概论o一、知识产权
9、(Intellectual Property)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由人类智慧所形成的财产权,它涉及一种无形的财产。狭义知识产权由:版权和工业产权两部分构成 版权(著作权)作者基于基文字、艺术和科学作品产生的权利,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的表达形式20二、工业产权(Industrial Property)的概念o 工业产权是指与相关广义的工业有关的权利,包括如下内容:1)专利 2)商标(包括服务标记)3)实用新型 4)外观设计 5)厂商名称 6)原产地名称 7)货源标记 8)反不正当竞争21三、知识产权的特征o (1)无形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一般无形财产的的基本特点。其对象的无形性是知识产
10、权最基本的性质,与物权的根本区别。(2)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又可称为独占性、排他性、垄断性。专有性指其权利专属于权利人所有,只有权利人有权处分,他人不得侵犯。22三、知识产权的特征o (3)地域性知识产权是国内法,仅在一个国家的疆域内有效。(4)时间性知识产权有一定的时间期限,期限届满则为公用的知识。23第二节 专利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o专利法是调整因发明创造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主要包括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24一、专利法与宪法的关系o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规定一个国家的制度、任务、国家机关组织活动的基本原则,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也被称为母
11、法 专利法为子法,体现宪法中有关的原则,调整因发明创造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25二、专利法与民法的关系o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指财产所有关系,财产流转交换关系 人身关系指不含有财产内容的与人的身份有关的关系,如:人格权,姓名权,发明权,等 专利法涉及的技术创造所产生的权利与其它当事人间的社会关系。26三、专利法与刑法的关系o刑法用于打击犯罪。刑法规定那些行为属于犯罪,对于犯罪应于何种惩罚,在我国刑法中有侵犯知识产权罪,其中有侵犯专利权的相关罪行。27四、专利法与诉讼程序法的关系o诉讼程序法规定有关诉讼程序的问题,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涉及专利的诉讼适用相应
12、的诉讼程序。28第三节 专利法第三次修改概况29一、专利法第三次修改有关研究与工作情况o(一)2005年4月,面向社会发布专利法研究课题。o(二)2006年2月,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司法部门组成的各课题组完成了40份共260万字的专题研究报告。o(三)2006年8月,形成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o(四)2006年12月,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o(五)2007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进行审议。o(六)列入国务院2008年的立法计划,将于下半年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30二、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几个原则o着眼于在2020年将我国建设成为创
13、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服务。o(一)在遵守相关国际条约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使专利制度更好地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o(二)简化程序,降低成本,方便申请人获得专利权,使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o(三)要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防止专利权人滥用其权利,对专利权人滥用权利进行规制。31o(四)促进专利技术的应用,对专利权的效力进行合理限制,完善强制许可制度,满足社会应用专利技术的需要。o(五)严格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提高专利质量,增强专利技术的创新性,增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稳定性。o(六)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简便、快捷、高效率的优
14、势。32三、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主要内容o(一)取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指定o(二)取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申请专利必须委托我国代理机构的规定o(三)提高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及标准o 1、取消对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的地域性限制,实行“绝对新颖性”。o 2、提高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与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有明显区别。o 3、建立外观设计专利检索报告。33o(四)建立遗传资源信息披露制度o 1、发明创造的完成依赖于遗传资源,该遗传资源的获取或利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o 2、发明创造的完成依赖遗传资源的,申请人需要说明遗传
15、资源来源。o(五)完善有关强制许可的规定o 1、专利不实施或者不充分实施。o 2、行使专利权构成反竞争行为。o 3、为公共健康目的制造并出口药品。34o(六)完善防止专利权滥用的规定o 1、能够证明实施的专利技术属于公知技术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o 2、专利权人在明知侵权行为发生后不及时主张权利,经过一定时间后再主张权利的,不能就此前的侵权行为获得赔偿。o 3、专利权人的意思表示使得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不会主张权利,而后又主张权利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能就此前的侵权行为获得赔偿,也不能禁止他人继续使用专利技术。o(七)完善专利行政执法的规定o 1、对损害公共利益、损害市场经济秩序的侵权行为给予行政
16、处罚。o 2、对假冒他人专利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给予相同的处罚。35第三章 专利权的主体36第一节 概述 一、发明人 发明人的条件:第一,发明人必须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人;第二,发明人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37 二、申请人o 1.申请人是指依法享有就某项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专利申请人依法向国家提出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专利权从而成为专利权人。o 2.专利权人与申请人不同,二者相分离。38 三、专利权人o专利权人即指享有专利权的人。39o专利权的主体:o有权依照我国专利法提出专利申请并享有专利权的民事主体o按照国
17、籍划分o中国:中国个人和单位o外国:外国人、外国企业和外国其他组织40第二节 专利权的主体o一、发明人设计人的含义一、发明人设计人的含义o发明人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发明人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o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便的人、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41二、发明人设计人的权利o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署名的权利o在非职务发明的情况下,享有申请
18、专利的权利o在职务发明的情况下,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42三、职务发明人设计人的奖酬o职务发明人设计人的奖酬o适用范围: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o奖金授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R74.1)o发明2000元o实用新型500元o外观设计500元o因建议被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43o报酬:o每年本单位实施专利所得税后利润o发明实用新型2%o外观设计0.2%o一次性参照比例o许可他人实施使用费纳税后10%44四、港澳台同胞的专利代理规定o自然人申请国内专利代理机构o法人申请委托指定的代理机构o法人与自然人共同申请按法人o与内地单位或个人共同申请按第一署名人o与外国主体共同申请45五、外国人o(依据:巴黎公约
19、国民待遇原则)o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与国民一致o在中国无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依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协议、互惠原则办理46o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外国组织申请专利时,必须委托涉外代理机构办理。(A19)o经常居所有居留权o营业所经登记能够开展经营性业务,不是“联络处”o所属国包括“国籍国”和“居住国”o无国籍人视同外国人47六、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o涉及的权利o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o权利的归属(A6)o职务发明归发明人所在单位o非职务发明归发明人或者设计人48o职务发明创造:o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o主要是利用本单
20、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49o职务发明创造o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o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o本单位任务o本职工作o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的单位交付的任务o退休、退职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50o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保密的技术资料o无合同约定职务发明o有合同约定从其约定(可以是职务发明,也可以是非职务发明)51七、合作或者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o有协议,依照协议o无协议,归完成或者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者个人52第三节 专利权的转让o申请之前转让申请专利的权利o普通技术转让民法通则、
21、合同法等o申请以后转让申请权专利权o形式要求:书面合同o程序要求:登记公告o生效时间:登记之日o向外国人转让主管机关批准53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可以授予专利权给予保护的发明创造。54o发明o实用新型o外观设计55第一节 发明创造n三种类型三种类型n发明发明n实用新型实用新型n外观设计外观设计n发明的概念对产品、方法或者其发明的概念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56第二节 实用新型o概念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o历史制度的产生晚于发明、外观设计,最早的立法是英国1843年实用新型条例o
22、作用补充;鼓励o现状部分国家采用o名称o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小专利57第三节 外观设计o概念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于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o历史o1711 法国针对丝织图案o1787 英国针对棉布o1825 法国逐步普及o1842 法国扩展适用于所有工业产品o1883 巴黎公约将其与其他类型合称工业产权58第四节不授予专利权的主体o科学发现趋势界限模糊、淡化o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附着载体o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内容;对象)o动物和植物品种(除外:非生物方法)o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o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除外实施为国家法律
23、所禁止59第五节先申请原则和优先权o先申请原则与o禁止重复授权原则o申请日的确定o优先权o外国优先权o本国优先权o多项优先权60o先申请原则o含义: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o禁止重复授权原则o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o同一日提出的相同申请由申请人协商确定申请人61o先发明制o适用者:美国o利弊o先申请制o适用者:多数国家o利弊o措施o早期公开,请求/迟延审查;先用权62o先申请原则o(实际)申请日的确定(A28,R5)o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o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o邮戳不清楚的,除申请人提交证明的外,以专利局收到日为准
24、63o优先权o外国优先权的含义:申请人在某个成员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向其他成员国申请的,其申请具有优先地位。o种类o外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64o优先权o外国优先权条件o依照与受理首次申请的国家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双边协议,或依照互惠原则承认优先权o在优先权期限内o先、后申请的主题相同o先、后申请的申请人相同(可转让)o =前后申请人不一致时的要求65o优先权o外国优先权o优先权日首次申请日o要求优先权的期限o发明实用新型:12个月o外观设计:6个月66o期限计算的一般规定(R6)o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o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o无
25、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o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o 优先权期限的计算方式o举例:在美国提出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为2008年2月29日,如在中国提出申请时就前述申请主张优先权,若为发明/实用新型,最迟申请日为?;如为外观,最迟申请日为?o举例:在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07年10月31日,67o优先权o外国优先权o先、后申请的类型可以转换o发明实用新型(双向12个月)o前一申请是发明,后一申请实用新型o或前一申请实用新型,后一申请发明o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单向6个月)o前一申请实用新型,后一申请外观设计o外国优先权的转让o可以转让(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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