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24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提高法制意识》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4362089
  • 上传时间:2022-12-02
  • 格式:PPT
  • 页数:24
  • 大小:405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提高法制意识》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提高法制意识 提高 法制 意识 课件
    资源描述:

    1、h1主题班会 提高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1 1、3 3月8 8日,西安某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内发生一起3 3少女结伙暴力殴打、抢劫学生财物事件;2、国庆长假期间,家住合肥市南七的5个中学生相约来到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高校游玩,中午时分,突遭9名青年抢劫,被抢现金30元,两人被打。10月3日下午1时,合肥市某中学学生小王走亲戚途经合工大东门附近,遭6名青年抢劫,被抢现金10元,鼻子被打破。据受害人反映,该团伙大约9人,均为青少年,采取殴打、威胁、搜身等手段实施抢劫,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经审问,他们因上网没钱,他们便以中学生为侵害目标,实施抢劫,所得财物全部用于上网开销。该少年抢劫团伙均为中学生,除高某满

    2、17周岁外,其余成员均为14至16周岁。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3、18岁的小于和小张见同班一位叫张伟的同学为人老实,决定对张伟进行敲诈。两人找到朋友焦风后,3人一起来到张伟家。焦风以自己的叔叔是黑社会相威胁,让张伟拿出3万元钱,然后3人就有恃无恐地在张伟家乱翻起来。他们很快从一个皮包

    3、里拿走了2万余元,并强迫张伟写了一张欠款的字据。当天晚上10时许,张伟的父亲回来后发现家里丢了钱,立即带着儿子到中仓派出所报案。民警经过10个小时的蹲守后终于将小于、小张和焦风抓获。现3人都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

    4、起点。4、广东某中学生,男,17岁,一年内4次利用上课时间进行偷窃,他趁其他班的同学都到别的场室上课的空隙,溜进教室里进行扫荡式搜盗,共盗取同学们2千多现金,手机4台,估计金额达一万元。审问中了解到原来该同学交上了不好的朋友,每到放假他们就约在一起去歌厅唱歌,去网吧玩游戏,由于该同学家里严格控制他的零用钱,他就用偷窃的方法来满足自己玩乐的欲望,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道路。相关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5、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多次盗窃”是指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5、广东

    6、某高中毕业生,男,18岁,在毕业离校时因不满学校曾对他批评教育,故意毁坏了学校实验室的窗门以及里面的仪器,因涉及金额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6、3月2日下午,包头市东河区某中学两名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学后,在三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对方不答

    7、应,两人又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来的小刀挥舞捅扎。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讲,由于天色已晚,谁也没有看到刀子,也没看到被扎者受刀伤。被扎的同学后来经医生检查才发现,他的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危险年龄:1717岁花季会成犯罪高发期!新华社记者从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了解到,去年1-71-7月,这个院刑庭审结各类未成年人

    8、犯罪案件2626件3939人,比前年分别增长108.3%108.3%和225%225%。3939名未成年犯罪人中,有3636人是1717岁,占了92.3%92.3%,另3 3人都是1717岁以下。法院有关人士认为,从这些数据看,1717岁这个年龄段可能会成为一个犯罪高发期。讨论: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青少年犯罪现象?你觉得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从心理角度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好奇心理。好奇,是未成年人的天性。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判断是非的能力差,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容易随心所欲,误入歧途。由于好奇心理引发的犯罪类型主要是:吸毒、色情暴力、网络等。2、逆反心理。从生理学的

    9、角度讲,未成年人正处于逆反心理强烈时期。3、盲从心理。这主要表现在某些共同犯罪中,一部分未成年人完全是在主犯的教唆、诱导、胁迫下,盲目地服从,在不知不觉中涉足犯罪。还有一部分未成年人则盲目效仿武侠小说、武打影片中帮派活动的形式,结伙进行犯罪活动。不久前,潘某、王某和李某三个中学生相邀一同到当地的一个刚发现的古墓群看热闹。结果,他们发现十几个村民正在哄抢古墓群挖掘工地上的文物,潘某忽然产生了不抢白不抢的念头,随即招呼王某和李某将两只木箱打开,抢走了里面的十几件文物。潘某、王某和李某在古墓挖掘现场盲目从众,参与哄抢,其行为构成了聚众哄抢罪,最终受到了法律的追究。这是一起典型的由盲从心理引发的共同犯

    10、罪。4、攀比心理。一些未成年人贪慕虚荣、讲究吃穿、好逸恶劳,这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5、报复心理。未成年人心态不稳,控制力不强,报复情绪浓,受到一些委屈无法承受,遇到一些事情易生妒恨,继而进行报复,使自己的行为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范畴。如:某校初三女生黄某学习名列前茅,且多才多艺,家长、老师均对她寄予厚望。一度时期她经常听见别人议论她爸爸与林某(女)关系密切。想方设法证实了此事后,她又气又羞,觉得在学校抬不起头来,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经过几天思考,她决定报复。一天上午,她冲到林某办公室,将事先准备好的浓硫酸泼洒到了林某的脸上,致林某容貌被毁,黄某也因故意伤害

    11、致人重伤被判刑,一名优秀学生就此沦为囚徒。这个结果完全是由报复心理导致的,报复的代价真是太沉重了。h171.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2.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h183.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5.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h196.对遵守

    12、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h20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h21u9.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

    13、乱;u10.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未成年人犯罪也要判刑依据20002000年1212月1717日晚,户县1515岁少年王某为图好玩竟想制造火灾,他先将一堆麦草点燃,但因火势较小没有引起他人注意。又窜到同村张某家老屋处,用火点燃一把干麦塞入门洞引起大火后,王某便躲在暗处观看村民救火。火越烧越大,烧毁了房屋,烧死了一头耕牛和一些用具,损失达70007000余元。法院鉴于王某未成年,遂依法作出减轻处罚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 8个月,其父母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70007000余元。案例: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h24作为学生,我们该怎样提高认识,预防犯罪?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提高法制意识》课件.ppt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4362089.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