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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政策法规讲课材料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4334984
  • 上传时间:2022-11-30
  • 格式:PPT
  • 页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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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政策法规 讲课 材料 课件
    资源描述:

    1、2022-11-30政策法规讲课材料政策法规讲课材料政策法规讲课材料政策法规讲课材料v一、如何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一、如何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v二、如何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二、如何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v 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v三、如何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三、如何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v四、如何健全土地节约利用和收益分配机制四、如何健全土地节约利用和收益分配机制v五、如何建立并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责任五、如何建立并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责任 制度制度 政策法规讲课材料一、如何才能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一、如何才能严格执行土

    2、地管理法律法规v1.1.牢固树立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牢固树立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 v2.2.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v3.3.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v4.4.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v5.5.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为。政策法规讲课材料1.1.牢固树立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牢固树立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v(1 1)我国国情和土地基本国策我国国情和土地基本国策v(2 2)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v(3 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

    3、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v(4 4)刑法刑法有关土地犯罪的规定有关土地犯罪的规定v(5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v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v(6 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v(7 7)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v 政处分暂行办法政处分暂行办法 政策法规讲课材料2.2.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v土地审批权限主要表现为:农用地转用和土土地审批权限主要表现为:农用地转用和土

    4、地征收的审批权地征收的审批权v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政策法规讲课材料“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v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

    5、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v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v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

    6、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限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限政策法规讲课材料v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v(一)基本农田;(一)基本农田;v(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v(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v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准,并

    7、报国务院备案。v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

    8、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办理征地审批。”v 土地管理法将这项权力集中于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改变了土地土地管理法将这项权力集中于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改变了土地征收权分散行使的现象。征收权分散行使的现象。政策法规讲课材料3.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v 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折算,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v 不能自行补充的,必须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9、规定缴纳耕不能自行补充的,必须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要列入专户管理,不得减免和挪作他用。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要列入专户管理,不得减免和挪作他用。v 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也必须将补充耕地费用列入工程概算。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也必须将补充耕地费用列入工程概算。v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三条政策法规讲课材料v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制耕地转为非耕地。v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

    10、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的耕地。v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

    11、垦耕地,并进行验收。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政策法规讲课材料v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

    12、部门验收。v 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政策法规讲课材料4.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 v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依照基准地价制定并公布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出让价格不得低于最低价标准。违反规定出让土地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

    13、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责任。政策法规讲课材料v刑法刑法第第410条规定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有期徒刑。”政策法规讲课材料v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法律若干问

    14、题的解释”v 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徇私舞弊,违反土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依照刑法第410条的规定,条的规定,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定罪: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定罪:v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60%的;的;v 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3

    15、0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政策法规讲课材料v 第七条规定:第七条规定:实施第六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致使国家和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v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40%的;v 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政策法规讲课材料5、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1)明确违法行为的类型明确违法行为的类型有法不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违法不究;滥用行政权力侵犯农民合法权益。滥用行政权力侵犯农民合法权益。v(2)查处:要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上述违

    16、法案件。查处:要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上述违法案件。v(3)办理:建立国土资源与监察等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办理:建立国土资源与监察等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既要处理土地违法行为,又处理违法责任人。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既要处理土地违法行为,又处理违法责任人。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v(4)责任追究:责任追究:v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依照依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分;给予行政处分;v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构成犯罪的,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刑法刑法、最最高人民法

    17、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和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追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究刑事责任。v 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还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v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第七十六七十六条、第条、第七十七七十七条、第条、第七十八七十八条、第条、第七十九七十九条条政策法规讲课材料v 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

    18、占用土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19、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v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v 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v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地论处。2022-11-30政策法规讲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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