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考模板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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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目录第一章 总则11.1 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11.4 预案体系21.5 事故分级21.6 应急救援范围31.7 应急救援工作机制4第二章 组织体系5 2.1 应急救援指挥部5 2.2 指挥部下设的工作组:62.3 日常工作机构的设定7第三章 预警与应急准备93.1 预警机制93.2 应急准备9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现场保护和先期处置10 4.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10 4.2 事故报告内容10 4.3 事故现场保护11 4.4 先期处置11第五章 应急响应135.1 预案启动条件135.2 应急响应分级13 5.3 应急救援程序1
2、45.4 应急响应启动145.5 现场处置措施175.6 应急状态的响应升级195.7 信息发布205.8 应急结束20第六章 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216.1 善后处置216.2 事故调查21第七章 培训和演练227.1 宣传教育和培训227.2 演练22第八章 保障机制238.1 监督检查238.2 奖励238.3 责任追究23第九章 附则259.1 预案管理25第一章 总则1.1 目的提高我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协调
3、发展,为建设平安恩平提供保障。1.2 编制依据依据宪法、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3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方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减
4、收事故损失。1.4 预案体系市住建局负责编制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各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编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并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5 事故分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事故分级,我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急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5、含失踪),或危急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急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人及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急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5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
6、移安置1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1.6 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中发生的级(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并超出本预案处置能力时,应当按照就近原则第一时间启动本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立即报请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启动更高等级的应急预案。事故类别包括:(一)深基坑坍塌;(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五)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六)触电、火灾、爆炸、中毒及窒息;(七)其它安全事故。1.7 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建设工程生产
7、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均应建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27第二章 组织体系2.1 应急救援指挥部本市设立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市住建局局长担任总指挥,市住建局分管安全生产副局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市住建局有关股室、监督站、有关施工单位、专业应急救援组织、事故单位等有关同志组成。 (一)指挥部职责1、核实事故现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指挥中心)报告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 2、贯彻落实
8、市指挥中心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指令;3、组织对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二)总指挥职责1、负责批准启动及结束本应急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成立工作组,并明确职责分工;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三)副总指挥职责副总指挥根据总指挥分工负责落实具体应急救援措施。总指挥未到现场时,由副总指挥组织现场抢险救援工作。2.2 指挥部下设的工作组:(一)抢险专家组1、市住建局副局长班廷麒担任组长,由住建局相关股室牵头及事故抢险专家库选取的专家组成。2、专家组工作职责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
9、方案,报现场指挥部审定后送抢险救援组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抢险工作情况与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向现场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掌握现场抢险工作进度,及时预测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并研究对策,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可能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提出阻止或延缓发生的措施;参加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形成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报告;完成对事故现场具体情况和有关信息的全面整理。(二)抢险救援组1、市住建局副局长梁奇峰担任组长,由住建局相关股室牵头及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组成,须配备大型设备(包括汽车吊、装载机、挖掘机等)及消防铁锨、十字镐、消防斧、撬杠、铁锤、手持电动切割机等器材,具体负责抢险救援方案的落实;2、
10、抢险救援组工作职责负责现场组织抢险救援、伤员搜救、指导遇险人员开展自救工作;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现场抢险;负责实施抢险工作的安全措施和清理事故现场。(三)后勤保障组1、市住建局副局长吴洛克担任组长,由住建局相关股室牵头,及各建筑施工企业组成。2、后勤保障组工作职责负责应急抢险物资的调运、储存和发放;确保抢险救灾指挥通讯联络的优先畅通,确保应急救援大型设备(包括汽车吊、装载机、挖掘机等)和物质及时到位;协调消防、公安、卫生、安全等职能部门;统计参加抢救的人数、车辆、器材、设备等有关数据;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情况和善后工作的信息发布工作。(四)现场警戒组1、市住建局副局长甄术
11、强担任组长,由监督站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单位、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2、现场警戒组工作职责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事故现场的秩序,设置事故警戒线、岗,疏散受事故影响的人员,维护抢险救护工作正常运行。2.3 日常工作机构的设定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建管股,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建管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住建局办公室、建管股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一)负责本预案的发布、宣传、演练工作;负责组织对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检查;(二)事故发生时,组织召开现场应急救援会议;(三)负责应急救援专项经费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
12、利进行;(四)负责落实指挥部分派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预警与应急准备3.1 预警机制市住建局根据不同阶段和其他省市相关事故信息,及时在全市建设系统发布事故预警信息,接到预警信息后,各施工企业应根据预警提示及时采取应急预防措施。3.2 应急准备(一)局建筑市场和工程管理股、监督站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二)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和应急救援组织定期演练情况,以及救援器材、设备的维护情况。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
13、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承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本地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卫生、消防、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四)应急救援组织应注意发挥施工单位的优势和长处,随时处理和排除险情。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现场保护和先期处置4.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在一小时内将事故有关情况报住建局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电话:)及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住建局应及时上报江门市住建局,上报时间不得超
14、过二小时。4.2 事故报告内容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项目部经理、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三)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救援情况;(四)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分析;(五)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六)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4.3 事故现场保护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
15、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4.4 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在市住建局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前,相关单位应立即开展先期处置。事故所在总包企业为事故先期处置的主责单位,总包企业项目负责人为抢险救援指挥的第一责任人。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项目总包企业应立即组织开展抢险救援。 根据现场实际需要,企业先期处置可选择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将危险环境中的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二)核实事故人员伤亡情况;向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准确信息,并随时续报救援进展情况;(三)根据抢险需要立即拨打
16、120、110等电话号码,通知相关单位到场救助;(四)安排人员到现场周边迎候赶往现场抢险救援的人员、车辆和设备;(五)当施工安全事故造成路面塌陷或高空悬挂危险物等次生灾害和隐患时,应及时安排专人对危险区域进行看护,并进行围挡、隔离、封闭,确定抢险救援工作区域,同时安排人员进行交通疏导,维护现场及周边秩序;(六)调集所属人员和技术力量,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影响抢险救援的阻碍和不利因素,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七)在不影响一线救援的情况下,适时开展事故原因调查等。根据实际需要,主责处置企业还可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开展先期处置。当市住建局应急处理事故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总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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