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19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听证程序课件.pptx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4303897
  • 上传时间:2022-11-27
  • 格式:PPTX
  • 页数:19
  • 大小:524.08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听证程序课件.pptx》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信访 事项 受理 办理 复查 复核 听证 程序 课件
    资源描述:

    1、 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及信访听证复核及信访听证 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的受理复核信访事项的受理一、登记接访受理一、登记接访受理1、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分流2、信访机构接访分流3、责任单位受理登记4、受理注意事项5、管辖争议的处理 二、办理程序二、办理程序 县以上政府办理信访事项,由同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受理。县以上政府办理信访事项,由同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受理。信访机构审核后,应由本级政府办理的,提出建议报政府审批。信访机构审核后,应由本级政府办理的,提出建议报政府审批。指定同级相关职能工作部门牵头,监察、法制、信访机构等参

    2、与核实后,提出意指定同级相关职能工作部门牵头,监察、法制、信访机构等参与核实后,提出意 见报政府领导审批。见报政府领导审批。不由本级政府办理的,书面答复信访人并说明理由。不由本级政府办理的,书面答复信访人并说明理由。三、办理、复查、复核原则三、办理、复查、复核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双向规范的原则。坚持双

    3、向规范的原则。四、办理、复查、复核主体四、办理、复查、复核主体(一)(一)办理主体:办理主体:有权直接处理信访事项的有权直接处理信访事项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有权直接处理信访事项的有权直接处理信访事项的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有权直接处理信访事项的有权直接处理信访事项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有权直接处理信访事项的有权直接处理信访事项的社会团体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单位、事社会团体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单位、事 业法人单位业法人单位。(二)(二)复查主体:复查主体:原办理单位是街道办事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复查;原办理单位是街道办事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复查;原办

    4、理单位是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复查;原办理单位是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复查;原办理单位是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由省人民政府复查;原办理单位是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由省人民政府复查;原办理单位是设区市及以下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原则上由同级人民政府复查,原办理单位是设区市及以下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原则上由同级人民政府复查,信访人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复查的,可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复信访人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复查的,可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复 查;查;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由原办理单位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由原办理单位的上一级行政

    5、机关复查。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复查信访事项,由原办理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复查。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复查信访事项,由原办理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复查。上 一级主管部门无权处理、需由行政机关处理的,由有权直接处理该信访事项的行一级主管部门无权处理、需由行政机关处理的,由有权直接处理该信访事项的行 政机关复查。政机关复查。(三)复核主体:(三)复核主体:原复查单位是县级以上政府的,由上一级政府复核;原复查单位是县级以上政府的,由上一级政府复核;原复查单位是省政府工作部门的,由省政府复核;原复查单位是省政府工作部门的,由省政府复核;原复查单位是设区市及以下政府工作部门的,原则上由同级政府原复查单位是设

    6、区市及以下政府工作部门的,原则上由同级政府 复核,信访人要求上一级政府工作部门复核的,可由上一级政府复核,信访人要求上一级政府工作部门复核的,可由上一级政府 工作部门复核;工作部门复核;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由原复查单位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核。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由原复查单位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核。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复核信访事项,由原复查单位的上一级主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复核信访事项,由原复查单位的上一级主 管部门复核。上一级主管部门无权处理、需由行政机关处理的,管部门复核。上一级主管部门无权处理、需由行政机关处理的,由有权直接处理该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复核。由有权直接处理该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复核。

    7、五、信访人的权利义务五、信访人的权利义务(权利:权利:陈述权、要求听证权、申请复查复核权、回避陈述权、要求听证权、申请复查复核权、回避权、要求在法定期期内办结权;权、要求在法定期期内办结权;义务:义务:不服办理和复查意见,必须在不服办理和复查意见,必须在3030日内以书面形式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原意见书)提出,并附原意见书)六、办理、复查、复核期限六、办理、复查、复核期限 受理之日起受理之日起606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日内办结,特殊情况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30日。日。信访人不服办理、复查意见信访人不服办理、复查意见30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责任单位收到

    8、书面申请之日起责任单位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3030日内作出复查、复核决定。日内作出复查、复核决定。听证时间不计算在内。听证时间不计算在内。信访人期限遇节假日顺延。信访人期限遇节假日顺延。办理机关期限遇节假日不顺延。办理机关期限遇节假日不顺延。信访人期限邮寄路上时间可计算在内。信访人期限邮寄路上时间可计算在内。七、结案方式:七、结案方式:(一一)请求事实清楚,诉求合理合法,予以支持。请求事实清楚,诉求合理合法,予以支持。(二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做好解释工作。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做好解释工作。(三三)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请求缺

    9、乏事实依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八、复查复核发回重新办理情况:八、复查复核发回重新办理情况:工作主体不适格工作主体不适格 程序不合法程序不合法 通知原办单位重新处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通知原办单位重新处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九、三级终结九、三级终结以下情形之一的,该信访事项处理终结:以下情形之一的,该信访事项处理终结:信访人接受信访事项办理意见或复查、复核意见的;信访人接受信访事项办理意见或复查、复核意见的;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办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不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规定的复查、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办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不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规定的复查、复核机关提交复查或复核书

    10、面请求;复核机关提交复查或复核书面请求;信访人不服复核意见的。信访人不服复核意见的。十、注意事项十、注意事项 办理单位应将信访事项办理意见发送上一级行政机关(主管办理单位应将信访事项办理意见发送上一级行政机关(主管 部门),同级和上一级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部门),同级和上一级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复查单位应将信访事项复查意见发送原承办单位。复查单位应将信访事项复查意见发送原承办单位。复核单位应将信访事项复核意见发送同级和上一级政府信访复核单位应将信访事项复核意见发送同级和上一级政府信访 机构及原复查、办理单位。机构及原复查、办理单位。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可书面或口头提出,复查、复核必须书面。信访人

    11、提出信访事项可书面或口头提出,复查、复核必须书面。原办理单位工作主体或程序不合法的,应查令纠正。原办理单位工作主体或程序不合法的,应查令纠正。十一、不予受理和不再受理情况十一、不予受理和不再受理情况一、不予受理:一、不予受理:1 1、对属于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来访事项。、对属于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来访事项。2 2、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3 3、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

    12、理。4 4、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5 5、来访人对来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复核)请、来访人对来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复核)请求而到上级机关再次走访的,各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求而到上级机关再次走访的,各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予受理。二、不再受理:二、不再受理:来访人对来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来访人对来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 定期限请求复查(复核)的,不再受理。定期限请求复查(复核)的,不再受理。已经省政府复查复核机构审核认定办结或已经复查复核终结备已经省政府复查复

    13、核机构审核认定办结或已经复查复核终结备 案,并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来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案,并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来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 由提出投诉请求的,不再受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不再受理。信访听证信访听证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一)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会:(一)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会:信访人要求听证,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的;信访人要求听证,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的;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听证,且信访人同意的;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听证,且信访人同意的;信访人要求听证,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不同意,但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信访人要求听证,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

    14、关不同意,但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 为有必要举行的。为有必要举行的。(二)不听证范围:(二)不听证范围:信访人同意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初步处理意见的。信访人同意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初步处理意见的。信访人不同意听证会的;信访人不同意听证会的;信访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访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及其上一级行政机关都认为有正当理由不适举行听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及其上一级行政机关都认为有正当理由不适举行听 证会的。证会的。二、申请和受理:二、申请和受理:信访人对初步处理意见有争议,有权信访人对初步处理意见有争议,有权7 7日内要求日内要求听证

    15、。听证。三、听证主体三、听证主体1 1、听证会由主持人召集,调查方、申诉方、被投诉方、公听方四方、听证会由主持人召集,调查方、申诉方、被投诉方、公听方四方 面人员组成,设记录员。面人员组成,设记录员。2 2、听证会主持人由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的一名负责人或指定的、听证会主持人由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的一名负责人或指定的 专人担任。专人担任。3 3、主持人应当是听证会后参与研究和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的行政、主持人应当是听证会后参与研究和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的行政 机关有关负责人,又不是该信访事项的直接调查人员。机关有关负责人,又不是该信访事项的直接调查人员。4 4、主持人负责听证会各项程序的实

    16、施,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决定听、主持人负责听证会各项程序的实施,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决定听 证会的延期、休会、中止和终结。证会的延期、休会、中止和终结。5 5、调查方由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调查人员、调查方由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调查人员2 2至至5 5人组成。调查方在主持人人组成。调查方在主持人安排下,有权作陈述、辩论发言,有义务如实回答询问。安排下,有权作陈述、辩论发言,有义务如实回答询问。6 6、申诉方由信访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申诉方由信访人及其委托代理人1 1至至7 7人组成。人组成。7 7、多人申诉共同信访事项的,信访人应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代表不得超过、多人申诉共同信访事项的,信访人应推选

    17、代表参加听证,代表不得超过5 5人。人。8 8、信访人有权委托近亲属、执业律师、信访人有权委托近亲属、执业律师1 1至至3 3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信访人委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信访人委托其他人员作为代理人的,应事前行政机关同意。信访人委托代理人所需的费托其他人员作为代理人的,应事前行政机关同意。信访人委托代理人所需的费用由信访人自理。用由信访人自理。9 9、申诉方在主持人安排下,有权作陈述、质询、辩论发言,有义务如实回答、申诉方在主持人安排下,有权作陈述、质询、辩论发言,有义务如实回答询问。询问。1010、被投诉方由人员、被投诉方由人员2 2至至3 3人组成。被投诉方在主持人的安排下,有权作

    18、陈述、人组成。被投诉方在主持人的安排下,有权作陈述、质询、辩论发言,有义务如实回答询问。质询、辩论发言,有义务如实回答询问。1111、公听方由行政机关邀请相关专业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公听方由行政机关邀请相关专业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志愿者等3 3至至7 7人组成。公听方在主持人安排下,有权向调查方、申诉方、人组成。公听方在主持人安排下,有权向调查方、申诉方、被投诉方询问,发表评议、建议。被投诉方询问,发表评议、建议。1212、行政机关指定记录员、行政机关指定记录员1 1至至2 2人,承担听证会的文字记录,协助对听证会笔录的人,承担听证会的文字记

    19、录,协助对听证会笔录的 校核、签名等事宜。校核、签名等事宜。1313、举行听证会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或邀请同级政府信访、监察机关各派、举行听证会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或邀请同级政府信访、监察机关各派1 1至至2 2名名 人列席听证。列席的信访、监察工作人员听证会上不发表意见。人列席听证。列席的信访、监察工作人员听证会上不发表意见。1414、行政机关可以组织若干名公民旁听听证会。未经行政机关同意的人员不得参、行政机关可以组织若干名公民旁听听证会。未经行政机关同意的人员不得参 加旁听。旁听人员听证会上不提问或发表意见。加旁听。旁听人员听证会上不提问或发表意见。四、听证程序四、听证程序听证会按以下程序进行

    20、:听证会按以下程序进行:1 1、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介绍听证会的举办单位和听证的信访事项;介绍听、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介绍听证会的举办单位和听证的信访事项;介绍听 证会主持人、调查方、申诉方、被投诉方、公听方人员及列席人员姓名、职证会主持人、调查方、申诉方、被投诉方、公听方人员及列席人员姓名、职 业、职务或住址;宣布听证会程序和纪律、要求。业、职务或住址;宣布听证会程序和纪律、要求。2 2、调查方陈述信访事项、调查结果、政策法规依据、初步的处理或复查、复核、调查方陈述信访事项、调查结果、政策法规依据、初步的处理或复查、复核 意见。意见。3 3、申诉方申诉诉求及理由、依据。、申诉方申诉诉求及

    21、理由、依据。4 4、被投诉方陈述。、被投诉方陈述。5 5、听证会辩论:申诉方、被投诉、调查方、公听方质询、答辩或询问。、听证会辩论:申诉方、被投诉、调查方、公听方质询、答辩或询问。6 6、公听方发表评议、建议。、公听方发表评议、建议。7 7、调查方最后陈述。、调查方最后陈述。8 8、被投诉方最后陈述。、被投诉方最后陈述。9 9、申诉最后陈述。、申诉最后陈述。1010、支持人扼要归纳调查方的陈述、申诉方的申诉、公听方的建议。、支持人扼要归纳调查方的陈述、申诉方的申诉、公听方的建议。1111、调查方、申诉方、被投诉方、公听方的代表和主持人、记录员校、调查方、申诉方、被投诉方、公听方的代表和主持人、

    22、记录员校 核听证会笔录,签名或盖章。拒不签名或盖章的,由记录员在笔核听证会笔录,签名或盖章。拒不签名或盖章的,由记录员在笔 录上说明情况。录上说明情况。1212、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1313、听证会结束后,主持人召集出席听证的公听方和列席听证会的信、听证会结束后,主持人召集出席听证的公听方和列席听证会的信 访、监察人员进行合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并形成合议记访、监察人员进行合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并形成合议记 录。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六大固定证据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六大固定证据法1 1、终结性答复意见、终结性答复意见(1 1)信访事项程序性材料(处理、复查和复核

    23、意见或司法终结文书)及认定终结)信访事项程序性材料(处理、复查和复核意见或司法终结文书)及认定终结意见的材料(如不走程序需提供不走程序的证明)。意见的材料(如不走程序需提供不走程序的证明)。(2 2)如无信访或法律程序性要求(或缺失不足),须提供相关联席会议、部门办)如无信访或法律程序性要求(或缺失不足),须提供相关联席会议、部门办公会研究认定无理访的会议纪要和听证会议纪要。公会研究认定无理访的会议纪要和听证会议纪要。2 2、训诫书复印件、训诫书复印件(要求:公章清楚、字迹清晰、序号日期整齐、内容(要求:公章清楚、字迹清晰、序号日期整齐、内容明确,应具有三次以上)明确,应具有三次以上)3 3、

    24、无理访认定书、无理访认定书(为市联席办出具的批复件,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向市(为市联席办出具的批复件,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向市联席办报送的认定请示文件,包含无理访信访人员基本情况、信访诉求联席办报送的认定请示文件,包含无理访信访人员基本情况、信访诉求的基本情况、信访事项办理情况、上访情况及违法情况)的基本情况、信访事项办理情况、上访情况及违法情况)4 4、责任单位教育疏导情况记录、责任单位教育疏导情况记录5 5、接劝返费用及接劝返记录复印件、接劝返费用及接劝返记录复印件6 6、其他证据、其他证据(1 1)串联煽动电话录音、短信、微信截图)串联煽动电话录音、短信、微信截图(2 2)喊口号,辱骂等行为声像资料)喊口号,辱骂等行为声像资料(3 3)打横幅、堵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大楼、发传单等声像资料)打横幅、堵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大楼、发传单等声像资料(4 4)敲诈勒索、非法集资等违法事实证据)敲诈勒索、非法集资等违法事实证据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听证程序课件.pptx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4303897.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