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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保险合同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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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保险合同 培训 课件
    资源描述:

    1、第五章第五章保保 险险 合合 同同(下下)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一、一、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订立二、二、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的生效一、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一、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 1 1、要约:要约:指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做出指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做出的意思表示。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的要约通常由投保人提出。投保人提保险合同的要约通常由投保人提出。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填写投保单。出投保要求,填写投保单。2 2、承诺:承诺:指当事人另一方就要约方的提议而做出的意指当事人另一方就要约方的提议而做出的意思表示,即通常,保险人在接到投保人的投保

    2、单后,经核对、思表示,即通常,保险人在接到投保人的投保单后,经核对、调查等必要程序后,确认一切符合承保条件时,签单承保,调查等必要程序后,确认一切符合承保条件时,签单承保,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保险合同的承诺也叫承保。保险合同的承诺也叫承保。承承 诺诺(Acceptance)Acceptance)承承诺诺通常采用通常采用书书面形式;面形式;承承诺诺的的时间时间各各国国法律有不同的法律有不同的规规定;定;大陆法系大陆法系采用投邮主义,以承诺人发出承诺时邮局签发的采用投邮主义,以承诺人发出承诺时邮局签发的邮戳邮戳时间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采用到达主义,以要约人收到承诺时

    3、为合同成立的时采用到达主义,以要约人收到承诺时为合同成立的时间,我国是以要约人收到承诺时为间,我国是以要约人收到承诺时为合同订立的时间合同订立的时间英美法系英美法系二、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二、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力。1、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

    4、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2、我国保险实践中多实行、我国保险实践中多实行“零时起保零时起保”。在合同成立以后并不立即生效的情况下,保险人的责任是:在合同成立以后并不立即生效的情况下,保险人的责任是:保险合同成立后但尚未生效前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保保险合同成立后但尚未生效前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生效后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按约定承担险责任;保险合同生效后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按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新新保险法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起生效。保,保险合同

    5、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起生效。合同成立并不等同于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并不等同于合同生效。三、保险合同的有效与无效v1.1.有效保险合同有效保险合同v2.2.无效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v3.3.效力未定保险合同效力未定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有效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保险合同有效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1、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主体不合格投保人无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投保人无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保险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代理人没有保险代理资格或代理权保险代理人没有保险代理资格或代理权2、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欺诈、胁迫或

    6、乘人之危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3、客体不合法、客体不合法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4、内容不合法、内容不合法投保人所投保的风险是非法的投保人所投保的风险是非法的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履行v v v 一、一、投保人的义务投保人的义务三、三、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的主要因素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的主要因素二、二、保险人的义务保险人的义务保险合同的履行 保险合同的履行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保险合同的履行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依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双方依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所承担的合同义务,从而使权适当地完成各自所承担的

    7、合同义务,从而使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的行为。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的行为。一、投保人的主要义务一、投保人的主要义务1.1.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交付保险费的义务最重要的义务。最重要的义务。如果投保人未能依照合同规定履行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法律后果:如果投保人未能依照合同规定履行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法律后果:第一,在约定保费按时缴纳为保险合同生效要件的场合,保险合同第一,在约定保费按时缴纳为保险合同生效要件的场合,保险合同不生效不生效;第二,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可以请求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及迟第二,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可以请求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及迟延利息,也可以终止保险合同延利息,也可以终止保险合同;第三,

    8、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未按约定期限第三,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未按约定期限(包括宽包括宽限期在内限期在内)缴纳保费,保险人可进行催告。投保人应在一定期缴纳保费,保险人可进行催告。投保人应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保险费,否则保险合同自动中止。限内缴纳保险费,否则保险合同自动中止。2.2.如实告知的义务如实告知的义务3.3.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指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当事人双方未曾估计到指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当事人双方未曾估计到的保险事故危险程度的增加。的保险事故危险程度的增加。在保险人接到在保险人接到“危险增加危险增加”的通知,或虽未接的通知,或虽未接到通知但已经知晓的情况下,应在

    9、一定期限内到通知但已经知晓的情况下,应在一定期限内做出增加保费或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不做出增加保费或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不做任何表示,则可视为默认,以后不得再主张做任何表示,则可视为默认,以后不得再主张提高费率或解除保险合同。提高费率或解除保险合同。4.4.保险事故通知义务保险事故通知义务5.5.防灾防损和施救的义务防灾防损和施救的义务6.6.提供有关证明、单证和资料的义务提供有关证明、单证和资料的义务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有按照保险合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有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同的规定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一)确定损失赔偿责任确

    10、定损失赔偿责任1.1.基本责任基本责任2.2.附加责任附加责任附加于保险人基本责任范围之上的责任。附加于保险人基本责任范围之上的责任。3.3.除外责任除外责任保险人不予承担赔偿的责任。保险人不予承担赔偿的责任。规定除外责任的原因:规定除外责任的原因:(1)(1)避免保险人遭受巨额损失;避免保险人遭受巨额损失;(2)(2)限制对非偶然事故的赔偿;限制对非偶然事故的赔偿;(3)(3)避免逆选择。避免逆选择。保险人必须在订立合同时对投保人保险人必须在订立合同时对投保人明确说明除外责任明确说明除外责任。二、二、保险人的义务保险人的义务 (二二)履行赔偿给付义务履行赔偿给付义务1.1.保险金的主要内容保

    11、险金的主要内容 (1)(1)赔偿给付金额赔偿给付金额;(2)(2)施救费用施救费用;(3)(3)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付的受损标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付的受损标的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的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2.2.保险金的支付方式保险金的支付方式 在原则上,保险人通常以现金的形式赔付损失和费在原则上,保险人通常以现金的形式赔付损失和费用,而不负责以实物补偿或恢复原状。但双方在合用,而不负责以实物补偿或恢复原状。但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同中有约定的除外。(三)其它义务1.1.告知义务(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告知义务(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的告

    12、知)的告知)2.2.及时签发保险单证的义务及时签发保险单证的义务3.3.理赔过程中的通知义务理赔过程中的通知义务三、三、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的主要因素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的主要因素 保险合同的特点之一就是保险合同的特点之一就是最大诚信最大诚信。以下几。以下几项均是为了使保险的项均是为了使保险的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得以得以贯彻和实施。贯彻和实施。(一一)告知告知 指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前或签订保险合指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前或签订保险合同时,向保险人所作的口同时,向保险人所作的口 头的或书面的陈述。头的或书面的陈述。确认告知确认告知指投保人向保险人告知已经存在指投保人向保险人告知已经存在的事实与

    13、情况,又称为事实的告知;的事实与情况,又称为事实的告知;承诺告知承诺告知指投保人向保险人告知预料将来指投保人向保险人告知预料将来存在的事实或情况,又称为企图的告知。存在的事实或情况,又称为企图的告知。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告知的重要事实有误,保险人可据此宣告合同无效。重要事实指保险人在考虑他是否与投保人订立合同,或者应基于何种条件与之订立合同时,那些足以对其决断产生影响的事实。(二二)保证保证指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向保险人保证做或不做某指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向保险人保证做或不做某一事情,或者保证某种状态存在或不存在。一事情,或者保证某种状态存在或不存在。v 投保人的保证是保险人承保的一个投

    14、保人的保证是保险人承保的一个先决条件先决条件。在有些情况下,如果投保人不做保证,则保险人可在有些情况下,如果投保人不做保证,则保险人可能不予承保,或将提高费率。能不予承保,或将提高费率。明示保证明示保证是以书面的形式,或以特约条款的形式是以书面的形式,或以特约条款的形式附加于保单之内。附加于保单之内。默示保证默示保证在保单上虽然没有文字记载,但从习惯在保单上虽然没有文字记载,但从习惯上或社会公认的角上或社会公认的角 度看,被保险人应当保证对某种事情的行为或不度看,被保险人应当保证对某种事情的行为或不行为。行为。(三三)隐瞒隐瞒 由于保险合同是由于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最大诚信合同,这就要求投保

    15、人在投保,这就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将其所知而为保险人所不知的所有重要事实都告时必须将其所知而为保险人所不知的所有重要事实都告诉保险人。告知不实即为误告;不予告知就是隐瞒。诉保险人。告知不实即为误告;不予告知就是隐瞒。(四四)弃权与禁止翻供弃权与禁止翻供 前述的保证和告知等因素多约束被保险人;弃权与禁止前述的保证和告知等因素多约束被保险人;弃权与禁止翻供的规则来翻供的规则来约束保险人约束保险人。弃权弃权指合同的一方自愿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指合同的一方自愿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权利。禁止翻供禁止翻供指合同的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利,指合同的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种

    16、权利,日后就不能再向另一方主张已放弃的权利。日后就不能再向另一方主张已放弃的权利。保险合同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有效期保险合同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当事人依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间,当事人依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或补充。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主体、内容和效力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主体、内容和效力的变更。的变更。第三节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主体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变更主体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变更,习惯上又叫做保习惯上又叫做保单的转让。主要指单的转让。主要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变更,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变更,而不是保险人的变更。而不是保险人的变更。在财产

    17、保险中,保单的转让往往因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发生在财产保险中,保单的转让往往因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发生转移而发生。转移而发生。保单的转让有两种情况:保单的转让有两种情况:(1)(1)一种是转让必须得到保险人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一种是转让必须得到保险人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即主体变更,则保险下,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即主体变更,则保险关系相对消灭。关系相对消灭。(2)(2)另一种规定是允许保单随着保险标的的转让而自另一种规定是允许保单随着保险标的的转让而自动转移,不需要征得保险人的同意。货物运输的保险合动转移,不需要征得保险人的同意。货物运输的保险合同一般属于这种情况。同一般

    18、属于这种情况。在人身保险中,保单一般不需要经过保险人的同意在人身保险中,保单一般不需要经过保险人的同意即可转让,但在转让后必须通知保险人。即可转让,但在转让后必须通知保险人。一、一、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即财产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即财产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变更。被保险人变更。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原因保险标的的转让,包括保险标的的转让,包括保险标的所有权、经营权发生转移,保险标的所有权、经营权发生转移,保险标的用益权的变动。如保险标的的承包人、保险标的用益权的变动。如保险标的的承包人、租赁人因承包、租赁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租赁人因承包

    19、、租赁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债务关系发生变化。债务关系发生变化。1.财产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财产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新旧新旧保险法保险法财产保险合同转让规定的比较财产保险合同转让规定的比较旧旧保险法保险法 新新保险法保险法4343条条 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有约定的合同除外。要点:要点:保险合同的权力和义保险合同的权力和义务不能自动转移。务不能自动转移。4949条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保险标的

    20、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受让人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受让人应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除应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增加,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日起3030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费或解除合同(退还部分保费)。费或解除合同(退还部分保费)。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本条第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二款规定的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显

    21、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的危险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要点:要点:保险合同的权力和义保险合同的权力和义务可以自动转移务可以自动转移,但危险程但危险程度增加除外。度增加除外。深度分析深度分析 (1)(1)新保险法首先规定保险标的转让,保险合同随之新保险法首先规定保险标的转让,保险合同随之转让,即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转让,即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和义务。李先生的汽车投保了商业车险,可该保险还李先生的汽车投保了商业车险,可该保险还没到期,李先生就把汽车卖给了陈先生,陈先生没到期,李先生就把汽车卖给了陈先生

    22、,陈先生买过去不到两个月就出了车祸。这种情况保险公买过去不到两个月就出了车祸。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赔不赔?司赔不赔?v 新修订的保险法明确了财险合同保险标的新修订的保险法明确了财险合同保险标的转让,其相应的保险权利义务由受让人自然转让,其相应的保险权利义务由受让人自然承继,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承继,保险合同继续有效。(2)(2)为平衡保险人的利益,规定因保险为平衡保险人的利益,规定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的,保险人自接到通知后人自接到通知后3030天内天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若投保人提出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若投保人

    23、提出保险标的变更申请,而保险人超过保险标的变更申请,而保险人超过3030日还日还没批改的,出险后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理没批改的,出险后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拒赔。由拒赔。2.人身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人身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 人身保险合同主体变更主要有下列情形:人身保险合同主体变更主要有下列情形:(1 1)投保人的变更,投保人变更)投保人的变更,投保人变更须征得被保险须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人的同意并并通知保险人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核准后方,经保险人核准后方可变更;可变更;(2 2)受益人的变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受)受益人的变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益人,须书面通知保险人须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

    24、人收到书面,保险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保险单上批注。通知后,应在保险单上批注。案例案例 李阿姨早年丧夫,辛辛苦苦把一对儿女抚养李阿姨早年丧夫,辛辛苦苦把一对儿女抚养长大,为了免除后顾之忧,李阿姨给自己买了几长大,为了免除后顾之忧,李阿姨给自己买了几份人身综合保险,其中死亡保险金为份人身综合保险,其中死亡保险金为1010万元,因万元,因为和儿子一起住,李阿姨在保单上载明的受益人为和儿子一起住,李阿姨在保单上载明的受益人为儿子小明。为儿子小明。不料,某年儿子结婚后,李阿姨和儿媳妇相不料,某年儿子结婚后,李阿姨和儿媳妇相处得不甚愉快。李阿姨一气之下,搬到女儿家居处得不甚愉快。李阿姨一气之下,搬到女儿

    25、家居住,生活起居主要由女儿照料。第二年,李阿姨住,生活起居主要由女儿照料。第二年,李阿姨身体状况急剧下降,于是召集了亲戚、朋友,决身体状况急剧下降,于是召集了亲戚、朋友,决定让其女儿取代其儿子作为受益人,但没有通知定让其女儿取代其儿子作为受益人,但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久,李阿姨病逝,小凡和小明同时不久,李阿姨病逝,小凡和小明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取得所有保险金。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取得所有保险金。保险公司将如何处理?保险公司将如何处理?案例评析案例评析 保险公司只能向其儿子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只能向其儿子给付保险金。首先,变更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首先,变更受益人是被

    26、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被保险人根被保险人根据对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据对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指定受益人,也可变更受益人,只要这种变更不违背法律指定受益人,也可变更受益人,只要这种变更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小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李阿姨改而决和社会公共利益。小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李阿姨改而决定由其女儿作为保单受益人,完全合情合理。定由其女儿作为保单受益人,完全合情合理。其次,变更受益人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否则变更无效。其次,变更受益人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否则变更无效。我国我国保险法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投

    27、保人可以变更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通可以变更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为了避免因变更受益人而。为了避免因变更受益人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保险法规定了较为严格的通知义务,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保险法规定了较为严格的通知义务,即要求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以书面形式将变更受益人的决即要求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以书面形式将变更受益人的决定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可以不受该项变更的约束,在定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可以不受该项变更的约束,在给付保险金时,依法仍然只能将保险金给付原来的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时,依法仍然只能将保险金给付原来的受

    28、益人。被保险李阿姨只是向家人、朋友宣布改由其女儿作为被保险李阿姨只是向家人、朋友宣布改由其女儿作为受益人,而没有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因而变更无效受益人,而没有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因而变更无效。二、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二、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在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是指在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合同中约定的事项,主要是指保险标的数量、存放改变合同中约定的事项,主要是指保险标的数量、存放地点、风险程度、保险金额等变更。地点、风险程度、保险金额等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须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审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须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审批同意。批同意。保险合同订立以后,投保

    29、人可以提出变更合同内容保险合同订立以后,投保人可以提出变更合同内容的请求,但须经保险人同意,办理变更手续,有时还需的请求,但须经保险人同意,办理变更手续,有时还需增缴保费,合同方才有效。增缴保费,合同方才有效。某酒店投保火灾保险,保某酒店投保火灾保险,保险金额险金额10001000万元,保险期万元,保险期间为间为1 1年,根据投保时的危年,根据投保时的危险程度(该酒店电路老化险程度(该酒店电路老化消防设施比较简陋),确消防设施比较简陋),确定较高保险费率为定较高保险费率为55,保,保险人收取保险费险人收取保险费5 5万元。该万元。该酒店投保后更新了全部电酒店投保后更新了全部电路,安装了火灾自动

    30、报警路,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检修并配齐了消防装置,检修并配齐了消防器材,建立了兼职消防队器材,建立了兼职消防队伍并经常训练、演习。伍并经常训练、演习。案案 例例 分分 析析这些情况的变化,使这些情况的变化,使该酒店发生火灾的概该酒店发生火灾的概率明显减少,即使发率明显减少,即使发生火灾也可及时采取生火灾也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经投保人补救措施,经投保人请求,保险人鉴于保请求,保险人鉴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明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决定在保险显减少,决定在保险期间经过期间经过120120天以后适天以后适用保险费率为用保险费率为33,保,保险人应退保费给被保险人应退保费给被保险人。险人。三、三、

    31、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一一)合同的无效合同的无效指合同虽已订立,但在法律上不发生任何效力。指合同虽已订立,但在法律上不发生任何效力。合同无效的分类:合同无效的分类:1.1.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约定无效由合同的当事人任意约定;法定无效由法律明文规定。约定无效由合同的当事人任意约定;法定无效由法律明文规定。2.2.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全部无效是指保险合同全部不发生效力;全部无效是指保险合同全部不发生效力;部分无效是指保险合同中仅有一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部分无效是指保险合同中仅有一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3.3.自始无效与失效自始无效与失效

    32、自始无效是指合同自成立起就不具备生效的条件,从一开始就不自始无效是指合同自成立起就不具备生效的条件,从一开始就不生效;生效;失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因某种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效。失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因某种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效。(二二)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 指当事人基于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情况,使合同无效指当事人基于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情况,使合同无效的一种单独的行为。的一种单独的行为。(三三)合同的复效合同的复效 指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以后又重新开始。指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以后又重新开始。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后投保人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后投保人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提出恢提出恢 复保险合同效力

    33、的请求;经保险人的同意,合复保险合同效力的请求;经保险人的同意,合同的效力即可恢复,即合同复效。同的效力即可恢复,即合同复效。已恢复效力的保险合同应视为自始未失效的原保险合已恢复效力的保险合同应视为自始未失效的原保险合同。同。保险合同的中止保险合同的中止 由于被保险人违反保险合同的某些条件,由于被保险人违反保险合同的某些条件,使保险合同效力使保险合同效力暂时停止暂时停止的状况。如果被保的状况。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恢复履行这些条件,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恢复履行这些条件,保险合同继续有效。险合同继续有效。仅限于分期缴费的人身保仅限于分期缴费的人身保险。险。6060天宽限期天宽限期 两年两年缴

    34、费日缴费日-保险合同中止保险合同中止-保险合同失效保险合同失效(复效复效)未交费未交费 未交费(交费)未交费(交费)案例分析:宽限期未缴保费仍可获得理赔案例分析:宽限期未缴保费仍可获得理赔20052005年年1 1月月2 2日,赵先生购日,赵先生购买定期人寿保险和附加住买定期人寿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期至院医疗保险,缴费期至20072007年年1 1月月2 2日。当第二次日。当第二次缴费期来临时,由于其工缴费期来临时,由于其工作繁忙,收到缴费通知后,作繁忙,收到缴费通知后,未去办理缴费。未去办理缴费。20062006年年1 1月月1818日,赵先生骑车不慎导日,赵先生骑车不慎导致手臂粉碎

    35、性骨折,住院致手臂粉碎性骨折,住院一个月治疗痊愈。赵先生一个月治疗痊愈。赵先生担心未按期缴纳保费,会担心未按期缴纳保费,会影响保险公司理赔。影响保险公司理赔。分析:能否得到理赔,这分析:能否得到理赔,这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在在“宽限期宽限期”内,赵先生内,赵先生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的宽限期为同的宽限期为6060天,该事天,该事故发生在第二年应缴保费故发生在第二年应缴保费日(日(1 1月月2 2日)起的日)起的6060天天(宽限期)内,所以保险(宽限期)内,所以保险公司在扣回其欠缴保费的公司在扣回其欠缴保费的前提下,仍会承担相应的前提下,仍会承担

    36、相应的赔偿责任。宽限期条款的赔偿责任。宽限期条款的目的是对保单所有人非故目的是对保单所有人非故意拖欠保费提供一定保护,意拖欠保费提供一定保护,给经济困难的保单所有人给经济困难的保单所有人提供较为宽裕的筹款时间。提供较为宽裕的筹款时间。(四)(四)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的终止 某种法定或约定事件出现,致使保险某种法定或约定事件出现,致使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终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终止原因包括:止原因包括:(1 1)因保险期限届满而终止。)因保险期限届满而终止。(2 2)因赔偿义务全部履行而终止。)因赔偿义务全部履行而终止。(3 3)因超过中止时效而终止。)因超过中止时效

    37、而终止。(4 4)因)因非保险原因非保险原因引起被保险财产灭引起被保险财产灭失或被保险人死亡而终止。失或被保险人死亡而终止。(5 5)因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签订时违)因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签订时违背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保险合同自始背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保险合同自始失效。失效。v案例分析:因赔偿义务全部履行而终止。案例分析:因赔偿义务全部履行而终止。履约终止可分为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履约终止可分为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普通的保险合同中,无论一次还是第一种情况是在普通的保险合同中,无论一次还是多次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多次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只要保险人历次赔偿或给付的只要保险人历次赔偿或给付的保

    38、险金总数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保险金总数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即使保险,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保险合同均终止。期限尚未届满,保险合同均终止。第二种情况是在机动车辆保险和船舶保险合同中,保第二种情况是在机动车辆保险和船舶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赔付的保险金不进行累加,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赔付的保险金不进行累加,只有当只有当某一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才某一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才终止。终止。否则,无论一次还是多次赔偿保险金,只要保险否则,无论一次还是多次赔偿保险金,只要保险人每次赔偿的保险金数目少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人每次赔偿的保险

    39、金数目少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并且保险期限尚未届满,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且保险金额并且保险期限尚未届满,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且保险金额不变。不变。v(五)保险合同的解除(五)保险合同的解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下述行为之一者,可以构成保险人解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下述行为之一者,可以构成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除保险合同的条件:(1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2 2)被保险

    40、人或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的请求的;(3 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4 4)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全应尽的责任;(5 5)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被)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被保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的;保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的;(6 6)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

    41、其真)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但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逾两年的除外后逾两年的除外);(7 7)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议的。第四节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对保险合同发生争议时,一是涉及对保对保险合同发生争议时,一是涉及对保险合同的解释,二是涉及争议处理方式。险合同的解释,二是涉及争议处理方式。一、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一、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二、保险合同争议处理方式二、保险合同争议处理方式一一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1、文义解

    42、释原则、文义解释原则2、意图解释原则、意图解释原则v只适用于文义不清、用词混乱和含糊的情况。只适用于文义不清、用词混乱和含糊的情况。3、有利于非起草人的原则、有利于非起草人的原则v合同法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v保险法保险法: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

    43、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和受益人的解释。v不得滥用此原则。不得滥用此原则。(四四)批注优于正文、后加的批注优于先加的批批注优于正文、后加的批注优于先加的批注的解释原则注的解释原则 (五五)补充解释原则补充解释原则案例:案例:v 林勇于林勇于2008年年5月投保月投保10年定期死亡保险,年定期死亡保险,保险金额为保险金额为15万元。投保时,林勇在投保单上万元。投保时,林勇在投保

    44、单上的的“受益人受益人”一栏填写的是一栏填写的是“妻子妻子”,但并未,但并未填写其姓名。填写其姓名。2013年年6月月11日,林勇回老家探亲,日,林勇回老家探亲,途中发生严重车祸,当场死亡。之后林勇的两途中发生严重车祸,当场死亡。之后林勇的两位位“妻子妻子”在由谁来领取这份定期死亡保险的在由谁来领取这份定期死亡保险的保险金问题上发生了争执。原来投保时,林勇保险金问题上发生了争执。原来投保时,林勇的妻子为徐某,三年后林勇与徐某离婚,与的妻子为徐某,三年后林勇与徐某离婚,与2011年春节与黄某结为夫妇。于是,徐某与黄年春节与黄某结为夫妇。于是,徐某与黄某各持己见,并到保险公司来申请保险金。某各持己

    45、见,并到保险公司来申请保险金。v问:保险公司应该如何处理?问:保险公司应该如何处理?分析分析v林某离异时未及时变更受益人,导致保险金申请林某离异时未及时变更受益人,导致保险金申请争议。争议。v从保护被保险人投保时意愿出发,离异时未及时从保护被保险人投保时意愿出发,离异时未及时变更受益人时,仍认为受益人未变,即保险金给变更受益人时,仍认为受益人未变,即保险金给付给徐某。付给徐某。二、二、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一)协商协商 (二二)调解调解 (三三)仲裁仲裁 (四四)诉讼诉讼图片来源: 1.1.协商协商成本最小的纠纷解决方式。成本最小的纠纷解决方式。2.2.调解调解也称

    46、调停,在第三人主持下达成有关争议解也称调停,在第三人主持下达成有关争议解决方法,如在保监局、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机关决方法,如在保监局、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机关主持下进行。除法院、仲裁机构主持下的调解,调解主持下进行。除法院、仲裁机构主持下的调解,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力。协议不具有强制力。3.3.仲裁仲裁由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由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书面协定,自愿交由仲裁机构裁决。一裁终局,非公书面协定,自愿交由仲裁机构裁决。一裁终局,非公开仲裁为原则。开仲裁为原则。4.4.诉讼诉讼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解决纠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解决纠纷最

    47、激烈的一种方式。两审终审。纷最激烈的一种方式。两审终审。案例案例v某年某年3月瑞典商人从我国进口烟花,从广州运至歌德堡月瑞典商人从我国进口烟花,从广州运至歌德堡港。在海运途中,货物遇雨受潮,损失达港。在海运途中,货物遇雨受潮,损失达2.9321万美元。万美元。这批货物运输前,已分别向我国某保险公司和瑞典的史这批货物运输前,已分别向我国某保险公司和瑞典的史更迪保险公司投保了海洋货运险。更迪保险公司投保了海洋货运险。货物受损后投保人向史更迪保险公司索赔,获得全货物受损后投保人向史更迪保险公司索赔,获得全部损失赔偿,同时,将向承运人追偿的权益转让给史更部损失赔偿,同时,将向承运人追偿的权益转让给史更

    48、迪保险公司。该公司向承运人追回迪保险公司。该公司向承运人追回1.9696万美元。同年万美元。同年5月,史更迪公司向我保险公司寄来索赔清单,要求我月,史更迪公司向我保险公司寄来索赔清单,要求我方承担方承担9625美元。美元。v问:问:保险公司之间赔偿争议本案例理想处理方式是什么?保险公司之间赔偿争议本案例理想处理方式是什么?我方保险公司应如何应对史更迪保险公司的要求?我方保险公司应如何应对史更迪保险公司的要求?分析:v我方与瑞典保险公司的赔偿争议理想处理方式是协调。我方与瑞典保险公司的赔偿争议理想处理方式是协调。v投保人全部损失,已有投保人全部损失,已有1.9696万美元得到承运人的偿万美元得到

    49、承运人的偿付,仍有付,仍有2.9321-1.9696万即万即0.9625万美元的损失无法万美元的损失无法追偿,作为烟花投保人共同的保险责任承担者,我方追偿,作为烟花投保人共同的保险责任承担者,我方保险公司可要求与瑞典史更迪保险公司共同分保险公司可要求与瑞典史更迪保险公司共同分0.9625万美元。万美元。v理由:瑞典商人将同一批烟花在我国和瑞典两家保险理由:瑞典商人将同一批烟花在我国和瑞典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了海洋运输保险,被保险人没有发生变更,公司分别投了海洋运输保险,被保险人没有发生变更,并且遭受同一次海运途中受潮损失,符合重复保险要并且遭受同一次海运途中受潮损失,符合重复保险要求,赔偿损失应

    50、适用保险分摊原则,损失由第三方引求,赔偿损失应适用保险分摊原则,损失由第三方引起,保险公司获得代位求偿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起,保险公司获得代位求偿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方实施追偿。三方实施追偿。本PPT为可编辑版本,您看到以下内容请删除后使用,谢谢您的理解【解析】【解答】(1)氯化钠是由钠离子和氯离子构成的;金刚石是由碳原子构成的;干冰是由二氧化碳分子构成的;(2)质子数为11的是钠元素,钠元素原子的最外层电子数1,在化学反应中容易失去一个电子形成阳离子;(3)化学变化是生成新分子的变化,其实质是分子分解成原子,原子重新组合形成新的分子,故该反应中没有变的是碳原子和氧原子。故答案为:氯化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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