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中国法律史(第五版).pptx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课件中国法律史(第五版).pptx》由用户(momomo)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课件 中国 法律 第五
- 资源描述:
-
1、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本章概要l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l 第二节 夏朝的法律l 第三节 商朝的法律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l 一、中国国家的产生l 二、刑起于兵l 三、法源于礼l 四、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一、中国国家的产生l 原始社会,因为没有国家存在,依靠国家强制力实施的法律显然没有形成。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私有观念产生,接着阶级划分也出现了,等级开始形成。l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2、。约在公元前21世纪,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建立。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二、刑起于兵l在古代,战争本身被认为是对被征伐者的最大用刑,所谓兴师问罪也。在战争中要求士兵绝对服从命令,必须制定严明的军法,同时要对俘虏进行惩罚和镇压,于是慢慢产生刑罚,所谓“刑起于兵”。l中国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变的过程,亦是不同氏族部落之间不断征战的过程,战争使原始氏族和部落慢慢统一。因此国家产生过程是以武力进行残酷战争的过程,战争造就国家的同时,产生了“刑”。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三、法源于礼l法在古代一般写作
3、“灋”,谓其从水,寓“平之如水”意,故有判断罪与非罪的含义。l原始社会没有法律,但要维持一定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需要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规范被氏族成员承认和遵守,将其概括为“礼”。l礼最初从祭祀中开始产生。祭祀的仪式因为等级的不同而不同,因此,礼仪在这个时候成为确定不同等级的标志。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三、法源于礼l上层阶级演化为统治阶级,其借助政治势力把礼上升为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礼和国家政治紧紧联系在一起,被赋予国家强制性。l周公制礼意味着礼的系统化和规范化,礼正式成为中国古代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l礼尽管具有中国古代
4、法的渊源意义,但不能被称为法律。礼是中国古代法的重要渊源,中国古代法最初的形式主要是以礼表现出来的,刑在奴隶制时代也往往是以礼的名义出现的。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四、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l第一,国家法律中的刑法起源于战争,所谓“刑起于兵”。l第二,中国法律的起源有礼、法结合的特点。l第三,中国法律的起源有宗法统治的特点。l第四,中国法律的起源有民族融合的特征。l第五,中国法律自诞生之日起,就沦为统治者实施专制统治的工具。l第六,中国法律的产生具有“由裁判到立法”的特点。l第七,中国法律的起源有早熟性。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
5、法律l 第二节 夏朝的法律l 一、“天讨”“天罚”的神权政治法律观l 二、禹刑l 三、司法制度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一、“天讨”、“天罚”的神权政治法律观l(1)氏族社会里,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对很多自然现象百思不得其解,因此相信有一种超凡的力量控制一切,这样出现图腾崇拜。图腾崇拜进一步发展为祖宗神崇拜。这种对神的敬畏和崇拜,到阶级和国家出现之后逐渐演变成为宗教神权。l(2)夏朝作为中国的第一个国家形态,统治者在建立并完善日益庞大的国家机器的同时,必然要在意识形态领域树立起约束和控制社会成员的思想权威,而这权威,在当时条件下,必然是宗教神权。l(3)同为国家的意识
6、形态,宗教神权思想与国家法律融合在一起。l(4)古代“法”字的产生也具有宗教神权的色彩。神明裁判是神权思想在司法领域的体现,传说皋陶就已经使用过这种神判方式。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二、禹刑l(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所谓“禹刑”便是夏朝法律的总称。以禹命名夏朝法律,表达了对大禹的敬重和怀念。l(2)夏朝作为早期的奴隶制国家,不可避免地受浓厚的氏族血缘关系的制约和影响。统治者为了有效地治理国家,极力倡导忠孝之道。l(3)据文献记载,夏朝的刑罚还包括大辟(死刑)、宫(毁坏生殖器)、膑(剔去膝盖骨)、劓(割鼻)、墨(刀划面颊和额且涂字)等刑名。后四种被后世称为“肉刑”
7、,以残害人的器官和肢体为特征。l(4)夏朝的法律极为严酷且细密。后人对夏朝的刑罚进行统计,如唐律疏议引用尚书大传说,夏朝的罪名和刑罚多至三千条。当然,也有学者认为,“夏刑三千条”是主观臆断,可能不符合历史事实。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二、禹刑l(5)夏朝统治者为维持国家机器运转,制定一些简单的行政法规汇编。这些行政法规具有刑罚化表征,开创官吏监察制度的先河。l(6)夏朝对氏族公社的土地公有制度进行改革,确立奴隶主国家所有制。这项确立于夏朝的土地制度是贯穿于整个奴隶社会的根本土地制度,影响极其深远。l(7)夏朝出于增加财政收入的需要,制定一些经济税收方面的法律。l(8
8、)夏朝除制定具体的法律制度外,还形成一些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三、司法制度l夏朝设立中央最高司法官,即“大理”;地方司法官则称“士”,基层法官称“蒙士”。从中央到地方的司法审判工作由他们掌管和控制。l为了加强对违法犯罪的人的看管和控制,夏朝设立了简陋的监狱。据文献记载,“圜土”即是夏朝的监狱,专门用于关押罪犯;“夏台”就是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三节 商朝的法律l 一、商朝法律思想的发展l 二、主要法律形式l 三、法律的主要内容l 四、司法制度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
9、三节 商朝的法律一、商朝法律思想的发展l商取代夏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法律思想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神权法思想由原来的萌生阶段上升到兴盛阶段。所谓“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l商代统治者从“王权神授”派生出“天讨”“天罚”的思想。“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三节 商朝的法律二、主要的法律形式l(1)誓:商朝君主战争前发布的誓言和命令,源于夏朝,商朝进一步发展。l(2)刑书:“商有乱政而作汤刑。”一般认为,殷商刑书处于秘密状态、不公开发布。奴隶制时期,统治者为垄断法律,方便统治,都主张“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10、。l(3)命令、文告:尚书中盘庚和伊训是研究商代法律的重要文献资料,它们主要是具有规范性质与法律效力的命令和文告的汇编。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三节 商朝的法律三、法律的主要内容l(一)刑事法律l1.罪名:汤刑在沿用夏朝禹刑罪名基础上,出现一些特有的罪名,如“违反天命”“不遵天命”罪。“不孝”罪名在此时正式提出来。l2.刑名:汤刑全面继承了禹刑的五刑刑名,且有了发展。死刑的花样更加繁多,如活埋、沉水、火焚等。商朝还盛行“人祭”“人殉”,与商朝迷信鬼神有关。这是奴隶主贵族穷奢极欲、推崇厚葬的反映,同时它也起到一定的镇压和威慑奴隶反抗的作用。l3.汤刑对后世刑法制度具
11、有重要影响。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三节 商朝的法律三、法律的主要内容l(二)行政法规l1.商朝建立初期,商统治者总结前朝的经验教训和夏桀败亡的前车之鉴,着力加强对各级官吏的管理,制定了重要的行政法律规范官刑。l2.商朝的行政法规比夏朝更加具体详细,也更加完备,对于巩固和加强商朝的统治起了很大的作用。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三节 商朝的法律三、法律的主要内容l(三)民事法规l1.所有权制度:商朝在土地所有权的归属方面,实行奴隶主国家土地所有制。全国的土地归商王一人所有,其他奴隶主贵族最多只享有使用权。l2.婚姻家庭制度:商朝的婚姻家庭
12、法律制度进一步确立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为该制度的补充,法律允许男性王族纳妾。l3.继承制度:商朝早期盛行“兄终弟及”制度,“弟及为主,子继为辅”,意思是兄死弟继,无弟子继,弟死兄子再继。末年嫡长子继承方式得到确立。特别是从商的第十一代王武丁起,太子制最终被确定下来。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三节 商朝的法律四、司法制度l(一)司法体制l1.商王享有最高的司法权,决定国家大事,王命就是法律。商王一定程度上承认“外服”地区的独立性,自己权力被削弱。因此,商王最高司法权实际上主要限于“内服”地区,“外服”地区的司法权由诸侯掌管。l2.商朝的司寇是中央最高司法机构,
13、但司寇对重大案件的判决必须经过商王批准。司寇下的审判官称“正”“史”,基层司法官称“士”和“蒙士”。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三节 商朝的法律四、司法制度l(二)审判制度和原则l1.商朝的重要案件一般先由史和正审理,大司寇复审,三公再审,实行三级审理制,最后还要报请商王批准。l2.商朝关于疑难案件审理,表现出审慎的态度。对疑案先广泛征求意见,如果对案件有疑问,即赦免;但对该案还必须和同类案件相比较,再作出终审判决l3.审判过程中,商朝很注重证据,有犯意而无证据者无罪,商朝统治者主张“附从轻”“赦从重”,意思是入人罪时要尽量从轻,出人罪时要尽量从宽。l4.商朝统治者迷
14、信鬼神,直接对司法领域产生深刻影响。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三节 商朝的法律四、司法制度l(三)监狱制度l商承夏制,监狱还是被称为“圜土”。l商朝法网严密,犯人无数,因此,监狱也遍布全国。l在监狱管理方面,对越狱的犯人严厉惩罚,甚至处死。为防止犯人逃亡,被关在监狱里的犯人往往带有械具。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本章概要l 第一节西周的法律思想l 第二节西周的宗法等级制度l 第三节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与刑的关系l 第四节西周的刑事法律l 第五节西周的民事法律l 第六节西周的司法制度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15、西周的法律l 第一节 西周的法律思想l 一、敬天保民l 二、明德慎罚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一节 西周的法律思想l一、敬天保民l(1)商朝时,商纣王滥用刑罚,草菅人命,以致怨声载道、民不聊生。周王对商朝灭亡原因的总结是:“弗敬上天,降灾下民”。l(2)“敬天保民”思想体现在法律方面,是要求立法宽简、恤刑慎罚,对百姓轻徭薄赋。一方面具有拉拢民心的功利目的,另一方面也表明周初统治者已经能意识到人心向背对其统治的重要性。l(3)在西周统治者“敬天保民”思想的旗帜下,已经萌生了中国古老的恤民思想,并开始对国家的立法建制带来影响。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
16、l 第一节 西周的法律思想l二、明德慎罚l(1)“明德慎罚”是“敬天保民”思想的发展,也是“敬天保民”思想在国家政治和法律领域的体现。“明德”主张崇尚德治、倡导德教,用道德教化感化百姓,使民众臣服于周王的统治。“慎罚”谨慎用刑,实施刑罚时应该审慎和宽缓。“明德慎罚”本质是教化和刑罚相结合。l(2)“明德慎罚”的形成标志西周统治者在统治思想和统治方法方面更趋于理性和成熟。它不仅在西周初期为奴隶社会法律体系的建立起到直接的指导作用,而且是早期中国社会法律思想成熟的标志,并成为后世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古老渊源。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二节 西周的宗法等级制度l1.所谓宗法制
17、度,是指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而组成的家族制度与国家政权相结合所形成的社会制度,其宗旨在于维护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统治和家天下,其特征就是族权与政权的合一。l2.周王朝为加强和巩固统治,推行政治的分封制度,形成以周王为中心,下领诸侯、卿大夫、士,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分封制主要以血缘关系为原则和依据,造成家族制度和国家政治的合一,宗法制度应运而生。l3.宗法制的原则就是小宗服从大宗,核心问题是大宗与小宗的划分。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大宗有权力剥夺小宗的身份,降低其职位,剥夺或缩小其领地。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二节 西周的宗法等级制度l4.政治和血缘关系紧密相连,国家
18、官吏的选拔完全采用“任人唯亲”的原则,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等因素来确定。宗法制度实质上在于保证夺取政权的整个家族对全社会进行家族式的专制统治,真正实现所谓的“家天下”。l5.整个国家上上下下形成以周王为中心、由血缘亲疏的众诸侯国竞相拱卫的等级森严的体制,使政权得到族权和神权的配合。“亲亲”“尊尊”的原则在这里得到严格、完美的体现,并构成了宗法制的精神支柱,也形成了周礼的根本原则。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三节 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与刑的关系l一、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l二、西周的礼及礼治l三、西周礼与刑的关系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三节 西
19、周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与刑的关系l一、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l(一)吕刑l1.周穆王时期,司寇吕侯受命制刑,称为吕刑。吕刑以周王语气表达,是一种告诫口吻,内容侧重于道德训诫,没有具体犯罪与刑罚内容。所以说吕刑实质上不是刑事法典,可能仅是周王颁布的刑事法律文告。l2.吕刑主要内容与“断狱用刑”有关。周穆王执政时期,政乱民怨,诸侯不睦,吕侯劝导周穆王要明德慎罚,所以制定吕刑,借以吸取夏商灭亡的教训,慎重运用刑罚。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三节 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与刑的关系l一、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l(二)“九刑”l“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左转昭公六年l关于“九刑”的性质一直以来
20、没有定论,主要的说法有两种:汉书刑法志认为,“九刑”是指九种刑罚,即除墨、劓、刖、宫、大辟五刑之外,再加鞭、扑、流、赎四刑;而有人根据周礼及逸周书尝麦解的记载,认为“九刑”是指刑书九篇。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三节 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与刑的关系l一、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l(三)礼l夏、商、西周三朝之礼都具有行为规范的性质和作用,尤其是在西周,经历了“周公制礼”之后,礼所具有的法的特征愈发明显。因此,礼也是西周重要的法律形式。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三节 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与刑的关系l二、西周的礼及礼治l(一)礼的起源与演变l礼起源于
21、古代的祭祀活动无疑,并具有一个由祭祀向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延伸、演变的过程。礼包含对秩序的要求,并具备对祭祀参与者身份、地位、职责划分的职能。l随着国家的出现,礼的主体开始演变为一种开放性的社会行为规范。这一过程,是统治者统治经验不断积累和总结的过程,其结果是使礼成为社会政治以及伦理道德领域的最高准则,成为早期国家划分并确立社会成员尊卑贵贱地位及相应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三节 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与刑的关系l二、西周的礼及礼治l(二)周公制礼与西周的“礼治”l1.三代之礼经历不断发展演变的过程。西周时礼发展到最成熟的阶段。这首先归功于西周初
22、期的统治者周公。虽然“周公制礼”的过程与方式已无从详考,但它的成果体现于周礼之中。l2.礼的内容进一步扩展到政治、经济、军事、婚姻家庭、司法、教育等各个方面,已成为调整西周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普遍性规范。l3.周礼博大的体系中,包含奴隶制的刑法、行政法、军法、民法、诉讼法等各种法律制度内容。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周公制礼是一次立法活动。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三节 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与刑的关系l二、西周的礼及礼治l(二)周公制礼与西周的“礼治”l4.以周礼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西周“礼治”,其根本宗旨在于确立一整套与奴隶制的宗法制政治统治相适应的社会等级制度和
23、结构,其基本精神就是“亲亲”“尊尊”原则。l5.西周的“礼治”除了具有道德伦理规范方面的性质和意义外,还意味着一种奴隶制的法律秩序,这种礼具有法律的性质和特征。l6.西周的“礼治”涵盖了西周奴隶制的法律制度,或者说,西周奴隶制的法律制度只不过是“礼治”的一部分而已。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三节 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与刑的关系l三、西周礼与邢的关系l(1)一方面,从形式上看,西周的刑事立法是“礼治”的一部分,或者说,刑法是以礼的名义制定的。l(2)一方面,从内容上看,礼与刑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在某种意义上说,礼与刑的结合,构成了西周奴隶制的法律体系的主干,只是它
24、们的分工和功能有所不同。l在西周的礼刑关系中,有一项反映这种关系内容的著名原则,即所谓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但从文献记载中可以发现,贵族、官僚如果有政治方面的犯罪,触及统治政权的安危,一定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四节 西周的刑事法律l一、西周的主要罪名l二、西周的刑罚l三、西周的刑法原则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四节 西周的刑事法律l一、西周的主要罪名l(一)放弑其君l(二)犯王命l(三)杀人l(四)不孝l(五)群饮l(六)失农时l(七)违反军法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四节 西周的刑
25、事法律l二、西周的刑罚l(一)五刑l西周时期,其刑罚体系以夏商以来五刑为主体,即墨、劓、剕、宫、大辟。l尚书云:“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l(二)“圜土之制”l圜土在西周仍指监狱,但从文献记载中看,与夏、商相比,西周时圜土的功能已有扩大。“其刑人也不亏体,其罚人也不亏财”,“圜土之制”与后来的徒刑类似,同时也是中国早期教育刑思想的反映。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四节 西周的刑事法律l二、西周的刑罚l(三)嘉刑l所谓嘉石,是指立在西周朝廷门右的一块有纹理的大石。l“嘉石之制”,是指把那些有轻微罪行的犯罪人的手脚束缚起来,坐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