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454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课件中国法律史(第五版).pptx

  • 上传人(卖家):momomo
  • 文档编号:4296737
  • 上传时间:2022-11-26
  • 格式:PPTX
  • 页数:454
  • 大小:1M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课件中国法律史(第五版).pptx》由用户(momomo)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课件 中国 法律 第五
    资源描述:

    1、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本章概要l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l 第二节 夏朝的法律l 第三节 商朝的法律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l 一、中国国家的产生l 二、刑起于兵l 三、法源于礼l 四、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一、中国国家的产生l 原始社会,因为没有国家存在,依靠国家强制力实施的法律显然没有形成。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私有观念产生,接着阶级划分也出现了,等级开始形成。l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2、。约在公元前21世纪,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建立。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二、刑起于兵l在古代,战争本身被认为是对被征伐者的最大用刑,所谓兴师问罪也。在战争中要求士兵绝对服从命令,必须制定严明的军法,同时要对俘虏进行惩罚和镇压,于是慢慢产生刑罚,所谓“刑起于兵”。l中国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变的过程,亦是不同氏族部落之间不断征战的过程,战争使原始氏族和部落慢慢统一。因此国家产生过程是以武力进行残酷战争的过程,战争造就国家的同时,产生了“刑”。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三、法源于礼l法在古代一般写作

    3、“灋”,谓其从水,寓“平之如水”意,故有判断罪与非罪的含义。l原始社会没有法律,但要维持一定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需要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规范被氏族成员承认和遵守,将其概括为“礼”。l礼最初从祭祀中开始产生。祭祀的仪式因为等级的不同而不同,因此,礼仪在这个时候成为确定不同等级的标志。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三、法源于礼l上层阶级演化为统治阶级,其借助政治势力把礼上升为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礼和国家政治紧紧联系在一起,被赋予国家强制性。l周公制礼意味着礼的系统化和规范化,礼正式成为中国古代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l礼尽管具有中国古代

    4、法的渊源意义,但不能被称为法律。礼是中国古代法的重要渊源,中国古代法最初的形式主要是以礼表现出来的,刑在奴隶制时代也往往是以礼的名义出现的。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四、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l第一,国家法律中的刑法起源于战争,所谓“刑起于兵”。l第二,中国法律的起源有礼、法结合的特点。l第三,中国法律的起源有宗法统治的特点。l第四,中国法律的起源有民族融合的特征。l第五,中国法律自诞生之日起,就沦为统治者实施专制统治的工具。l第六,中国法律的产生具有“由裁判到立法”的特点。l第七,中国法律的起源有早熟性。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

    5、法律l 第二节 夏朝的法律l 一、“天讨”“天罚”的神权政治法律观l 二、禹刑l 三、司法制度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一、“天讨”、“天罚”的神权政治法律观l(1)氏族社会里,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对很多自然现象百思不得其解,因此相信有一种超凡的力量控制一切,这样出现图腾崇拜。图腾崇拜进一步发展为祖宗神崇拜。这种对神的敬畏和崇拜,到阶级和国家出现之后逐渐演变成为宗教神权。l(2)夏朝作为中国的第一个国家形态,统治者在建立并完善日益庞大的国家机器的同时,必然要在意识形态领域树立起约束和控制社会成员的思想权威,而这权威,在当时条件下,必然是宗教神权。l(3)同为国家的意识

    6、形态,宗教神权思想与国家法律融合在一起。l(4)古代“法”字的产生也具有宗教神权的色彩。神明裁判是神权思想在司法领域的体现,传说皋陶就已经使用过这种神判方式。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二、禹刑l(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所谓“禹刑”便是夏朝法律的总称。以禹命名夏朝法律,表达了对大禹的敬重和怀念。l(2)夏朝作为早期的奴隶制国家,不可避免地受浓厚的氏族血缘关系的制约和影响。统治者为了有效地治理国家,极力倡导忠孝之道。l(3)据文献记载,夏朝的刑罚还包括大辟(死刑)、宫(毁坏生殖器)、膑(剔去膝盖骨)、劓(割鼻)、墨(刀划面颊和额且涂字)等刑名。后四种被后世称为“肉刑”

    7、,以残害人的器官和肢体为特征。l(4)夏朝的法律极为严酷且细密。后人对夏朝的刑罚进行统计,如唐律疏议引用尚书大传说,夏朝的罪名和刑罚多至三千条。当然,也有学者认为,“夏刑三千条”是主观臆断,可能不符合历史事实。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二、禹刑l(5)夏朝统治者为维持国家机器运转,制定一些简单的行政法规汇编。这些行政法规具有刑罚化表征,开创官吏监察制度的先河。l(6)夏朝对氏族公社的土地公有制度进行改革,确立奴隶主国家所有制。这项确立于夏朝的土地制度是贯穿于整个奴隶社会的根本土地制度,影响极其深远。l(7)夏朝出于增加财政收入的需要,制定一些经济税收方面的法律。l(8

    8、)夏朝除制定具体的法律制度外,还形成一些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三、司法制度l夏朝设立中央最高司法官,即“大理”;地方司法官则称“士”,基层法官称“蒙士”。从中央到地方的司法审判工作由他们掌管和控制。l为了加强对违法犯罪的人的看管和控制,夏朝设立了简陋的监狱。据文献记载,“圜土”即是夏朝的监狱,专门用于关押罪犯;“夏台”就是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三节 商朝的法律l 一、商朝法律思想的发展l 二、主要法律形式l 三、法律的主要内容l 四、司法制度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

    9、三节 商朝的法律一、商朝法律思想的发展l商取代夏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法律思想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神权法思想由原来的萌生阶段上升到兴盛阶段。所谓“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l商代统治者从“王权神授”派生出“天讨”“天罚”的思想。“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三节 商朝的法律二、主要的法律形式l(1)誓:商朝君主战争前发布的誓言和命令,源于夏朝,商朝进一步发展。l(2)刑书:“商有乱政而作汤刑。”一般认为,殷商刑书处于秘密状态、不公开发布。奴隶制时期,统治者为垄断法律,方便统治,都主张“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10、。l(3)命令、文告:尚书中盘庚和伊训是研究商代法律的重要文献资料,它们主要是具有规范性质与法律效力的命令和文告的汇编。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三节 商朝的法律三、法律的主要内容l(一)刑事法律l1.罪名:汤刑在沿用夏朝禹刑罪名基础上,出现一些特有的罪名,如“违反天命”“不遵天命”罪。“不孝”罪名在此时正式提出来。l2.刑名:汤刑全面继承了禹刑的五刑刑名,且有了发展。死刑的花样更加繁多,如活埋、沉水、火焚等。商朝还盛行“人祭”“人殉”,与商朝迷信鬼神有关。这是奴隶主贵族穷奢极欲、推崇厚葬的反映,同时它也起到一定的镇压和威慑奴隶反抗的作用。l3.汤刑对后世刑法制度具

    11、有重要影响。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三节 商朝的法律三、法律的主要内容l(二)行政法规l1.商朝建立初期,商统治者总结前朝的经验教训和夏桀败亡的前车之鉴,着力加强对各级官吏的管理,制定了重要的行政法律规范官刑。l2.商朝的行政法规比夏朝更加具体详细,也更加完备,对于巩固和加强商朝的统治起了很大的作用。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三节 商朝的法律三、法律的主要内容l(三)民事法规l1.所有权制度:商朝在土地所有权的归属方面,实行奴隶主国家土地所有制。全国的土地归商王一人所有,其他奴隶主贵族最多只享有使用权。l2.婚姻家庭制度:商朝的婚姻家庭

    12、法律制度进一步确立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为该制度的补充,法律允许男性王族纳妾。l3.继承制度:商朝早期盛行“兄终弟及”制度,“弟及为主,子继为辅”,意思是兄死弟继,无弟子继,弟死兄子再继。末年嫡长子继承方式得到确立。特别是从商的第十一代王武丁起,太子制最终被确定下来。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三节 商朝的法律四、司法制度l(一)司法体制l1.商王享有最高的司法权,决定国家大事,王命就是法律。商王一定程度上承认“外服”地区的独立性,自己权力被削弱。因此,商王最高司法权实际上主要限于“内服”地区,“外服”地区的司法权由诸侯掌管。l2.商朝的司寇是中央最高司法机构,

    13、但司寇对重大案件的判决必须经过商王批准。司寇下的审判官称“正”“史”,基层司法官称“士”和“蒙士”。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三节 商朝的法律四、司法制度l(二)审判制度和原则l1.商朝的重要案件一般先由史和正审理,大司寇复审,三公再审,实行三级审理制,最后还要报请商王批准。l2.商朝关于疑难案件审理,表现出审慎的态度。对疑案先广泛征求意见,如果对案件有疑问,即赦免;但对该案还必须和同类案件相比较,再作出终审判决l3.审判过程中,商朝很注重证据,有犯意而无证据者无罪,商朝统治者主张“附从轻”“赦从重”,意思是入人罪时要尽量从轻,出人罪时要尽量从宽。l4.商朝统治者迷

    14、信鬼神,直接对司法领域产生深刻影响。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l 第三节 商朝的法律四、司法制度l(三)监狱制度l商承夏制,监狱还是被称为“圜土”。l商朝法网严密,犯人无数,因此,监狱也遍布全国。l在监狱管理方面,对越狱的犯人严厉惩罚,甚至处死。为防止犯人逃亡,被关在监狱里的犯人往往带有械具。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本章概要l 第一节西周的法律思想l 第二节西周的宗法等级制度l 第三节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与刑的关系l 第四节西周的刑事法律l 第五节西周的民事法律l 第六节西周的司法制度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15、西周的法律l 第一节 西周的法律思想l 一、敬天保民l 二、明德慎罚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一节 西周的法律思想l一、敬天保民l(1)商朝时,商纣王滥用刑罚,草菅人命,以致怨声载道、民不聊生。周王对商朝灭亡原因的总结是:“弗敬上天,降灾下民”。l(2)“敬天保民”思想体现在法律方面,是要求立法宽简、恤刑慎罚,对百姓轻徭薄赋。一方面具有拉拢民心的功利目的,另一方面也表明周初统治者已经能意识到人心向背对其统治的重要性。l(3)在西周统治者“敬天保民”思想的旗帜下,已经萌生了中国古老的恤民思想,并开始对国家的立法建制带来影响。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

    16、l 第一节 西周的法律思想l二、明德慎罚l(1)“明德慎罚”是“敬天保民”思想的发展,也是“敬天保民”思想在国家政治和法律领域的体现。“明德”主张崇尚德治、倡导德教,用道德教化感化百姓,使民众臣服于周王的统治。“慎罚”谨慎用刑,实施刑罚时应该审慎和宽缓。“明德慎罚”本质是教化和刑罚相结合。l(2)“明德慎罚”的形成标志西周统治者在统治思想和统治方法方面更趋于理性和成熟。它不仅在西周初期为奴隶社会法律体系的建立起到直接的指导作用,而且是早期中国社会法律思想成熟的标志,并成为后世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古老渊源。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二节 西周的宗法等级制度l1.所谓宗法制

    17、度,是指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而组成的家族制度与国家政权相结合所形成的社会制度,其宗旨在于维护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统治和家天下,其特征就是族权与政权的合一。l2.周王朝为加强和巩固统治,推行政治的分封制度,形成以周王为中心,下领诸侯、卿大夫、士,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分封制主要以血缘关系为原则和依据,造成家族制度和国家政治的合一,宗法制度应运而生。l3.宗法制的原则就是小宗服从大宗,核心问题是大宗与小宗的划分。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大宗有权力剥夺小宗的身份,降低其职位,剥夺或缩小其领地。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二节 西周的宗法等级制度l4.政治和血缘关系紧密相连,国家

    18、官吏的选拔完全采用“任人唯亲”的原则,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等因素来确定。宗法制度实质上在于保证夺取政权的整个家族对全社会进行家族式的专制统治,真正实现所谓的“家天下”。l5.整个国家上上下下形成以周王为中心、由血缘亲疏的众诸侯国竞相拱卫的等级森严的体制,使政权得到族权和神权的配合。“亲亲”“尊尊”的原则在这里得到严格、完美的体现,并构成了宗法制的精神支柱,也形成了周礼的根本原则。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三节 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与刑的关系l一、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l二、西周的礼及礼治l三、西周礼与刑的关系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三节 西

    19、周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与刑的关系l一、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l(一)吕刑l1.周穆王时期,司寇吕侯受命制刑,称为吕刑。吕刑以周王语气表达,是一种告诫口吻,内容侧重于道德训诫,没有具体犯罪与刑罚内容。所以说吕刑实质上不是刑事法典,可能仅是周王颁布的刑事法律文告。l2.吕刑主要内容与“断狱用刑”有关。周穆王执政时期,政乱民怨,诸侯不睦,吕侯劝导周穆王要明德慎罚,所以制定吕刑,借以吸取夏商灭亡的教训,慎重运用刑罚。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三节 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与刑的关系l一、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l(二)“九刑”l“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左转昭公六年l关于“九刑”的性质一直以来

    20、没有定论,主要的说法有两种:汉书刑法志认为,“九刑”是指九种刑罚,即除墨、劓、刖、宫、大辟五刑之外,再加鞭、扑、流、赎四刑;而有人根据周礼及逸周书尝麦解的记载,认为“九刑”是指刑书九篇。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三节 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与刑的关系l一、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l(三)礼l夏、商、西周三朝之礼都具有行为规范的性质和作用,尤其是在西周,经历了“周公制礼”之后,礼所具有的法的特征愈发明显。因此,礼也是西周重要的法律形式。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三节 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与刑的关系l二、西周的礼及礼治l(一)礼的起源与演变l礼起源于

    21、古代的祭祀活动无疑,并具有一个由祭祀向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延伸、演变的过程。礼包含对秩序的要求,并具备对祭祀参与者身份、地位、职责划分的职能。l随着国家的出现,礼的主体开始演变为一种开放性的社会行为规范。这一过程,是统治者统治经验不断积累和总结的过程,其结果是使礼成为社会政治以及伦理道德领域的最高准则,成为早期国家划分并确立社会成员尊卑贵贱地位及相应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三节 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与刑的关系l二、西周的礼及礼治l(二)周公制礼与西周的“礼治”l1.三代之礼经历不断发展演变的过程。西周时礼发展到最成熟的阶段。这首先归功于西周初

    22、期的统治者周公。虽然“周公制礼”的过程与方式已无从详考,但它的成果体现于周礼之中。l2.礼的内容进一步扩展到政治、经济、军事、婚姻家庭、司法、教育等各个方面,已成为调整西周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普遍性规范。l3.周礼博大的体系中,包含奴隶制的刑法、行政法、军法、民法、诉讼法等各种法律制度内容。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周公制礼是一次立法活动。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三节 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与刑的关系l二、西周的礼及礼治l(二)周公制礼与西周的“礼治”l4.以周礼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西周“礼治”,其根本宗旨在于确立一整套与奴隶制的宗法制政治统治相适应的社会等级制度和

    23、结构,其基本精神就是“亲亲”“尊尊”原则。l5.西周的“礼治”除了具有道德伦理规范方面的性质和意义外,还意味着一种奴隶制的法律秩序,这种礼具有法律的性质和特征。l6.西周的“礼治”涵盖了西周奴隶制的法律制度,或者说,西周奴隶制的法律制度只不过是“礼治”的一部分而已。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三节 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与刑的关系l三、西周礼与邢的关系l(1)一方面,从形式上看,西周的刑事立法是“礼治”的一部分,或者说,刑法是以礼的名义制定的。l(2)一方面,从内容上看,礼与刑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在某种意义上说,礼与刑的结合,构成了西周奴隶制的法律体系的主干,只是它

    24、们的分工和功能有所不同。l在西周的礼刑关系中,有一项反映这种关系内容的著名原则,即所谓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但从文献记载中可以发现,贵族、官僚如果有政治方面的犯罪,触及统治政权的安危,一定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四节 西周的刑事法律l一、西周的主要罪名l二、西周的刑罚l三、西周的刑法原则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四节 西周的刑事法律l一、西周的主要罪名l(一)放弑其君l(二)犯王命l(三)杀人l(四)不孝l(五)群饮l(六)失农时l(七)违反军法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四节 西周的刑

    25、事法律l二、西周的刑罚l(一)五刑l西周时期,其刑罚体系以夏商以来五刑为主体,即墨、劓、剕、宫、大辟。l尚书云:“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l(二)“圜土之制”l圜土在西周仍指监狱,但从文献记载中看,与夏、商相比,西周时圜土的功能已有扩大。“其刑人也不亏体,其罚人也不亏财”,“圜土之制”与后来的徒刑类似,同时也是中国早期教育刑思想的反映。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四节 西周的刑事法律l二、西周的刑罚l(三)嘉刑l所谓嘉石,是指立在西周朝廷门右的一块有纹理的大石。l“嘉石之制”,是指把那些有轻微罪行的犯罪人的手脚束缚起来,坐

    26、在嘉石上一段时间,让其思过悔改,再交给司空,在司空的监督下服一定时期的劳役。“嘉石之制”已具备劳役刑的各种要素,也可以说是中国早期的劳役刑,是中国源远流长的劳役刑制度的开端。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四节 西周的刑事法律l二、西周的刑罚l(四)赎刑l夏朝已出现用贵重的金属来抵赎刑罚的赎刑制度。l西周时期的赎刑一般在疑案中适用,或者针对富有的上层贵族适用。赎抵刑罚和夏朝一样,主要还是使用青铜(即“金”)来赎抵。可以说,赎刑是保护少数贵族官僚的制度。正因为如此,赎刑制度作为一种传统被保留下来,朝朝代代承传不替。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四节 西周

    27、的刑事法律l二、西周的刑罚l(五)流刑l夏、商时期流刑已不少见。到西周,流刑更加流行,并在整个刑罚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流放作为相对较轻的刑罚,大多数都适用于少数上层贵族。l(六)鞭刑l鞭刑出现得很早,据尚书虞书舜典记载,“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鞭刑的适用对象是官吏。西周铭文中有鞭刑的记载,施刑对象都是奴隶主贵族,与尚书的说法一致。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四节 西周的刑事法律l三、西周的刑法原则l(一)以五礼防万民l西周礼刑关系的内容,决定其刑法的价值取向是礼的原则及精神。无论是立法还是法律的适用,都以礼为是非判断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说,礼的原则就

    28、是西周刑法的原则。l(二)区别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l尚书周书康诰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l周礼秋官掌戮记载有“三宥之法”,所宽宥的有三种人“一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四节 西周的刑事法律l三、西周的刑法原则l(三)老幼减免l周礼秋官掌戮有“三赦之法”:“一赦曰幼弱,再赦曰老旄,三赦曰蠢愚。”对于这三种人,如果违反了法律,就应该减免刑罚。这个原则与规定是西周明德慎罚和礼治思想与原则的具体体现,反映中国传统的矜老恤幼思想,并对后世产生

    29、了影响。l(四)罪疑从轻、罪疑从赦l中国早期社会已开始注意适用法律要谨慎、避免滥用刑罚的问题。这一精神在西周时期得到承传,在司法活动中继续贯彻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原则。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四节 西周的刑事法律l三、西周的刑法原则l(五)宽严适中l尚书:“兹式有慎,以列用中罚”。l西周时期,在定罪量刑方面,提出了“中道”“中罚”“中正”等概念,目的在于要求在执法时做到宽严适中、不偏不倚。l(六)刑罚世轻世重l西周统治者在继承和发展夏、商用刑之道的基础上,提出“刑罚世轻世重”理论,并作为当时贯穿西周历史时期的重要刑事政策和原则。此原则是指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和时势的变迁

    30、,相应决定刑罚的宽与严、轻与重。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五节 西周的民事法律l一、所有权l二、债和契约l三、婚姻家庭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五节 西周的民事法律l一、所有权l(1)西周统治者为加强对全国的统治,实行国家土地所有制,即由周王代表国家享有对全国土地的所有权。在由周王直接统治的王畿地区,周王直接掌控所有的土地。周王把王畿以外的土地通过分封的方式,分给诸侯使用,但所有权掌握在周王的手里。l(2)周王在实行国家土地所有制度的同时实行奴隶国有制度。周王在直辖的王畿地区,拥有大量的奴隶,为周王进行农业耕作以创造大量的财富。根据分封制,周

    31、王把土地分封给诸侯的同时,还把奴隶当做财产分给诸侯,诸侯在使用土地的时候也享有对奴隶的使用权。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五节 西周的民事法律l一、所有权l(3)土地和奴隶的国家所有制充分保证分封制的实施。但这样一种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济制度,必然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而被打破,西周中后期土地和奴隶的私下频繁的交易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国家所有制在春秋时期以后逐渐地被废除,也是历史的必然。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五节 西周的民事法律l二、债和契约l1.债是财产流转过程中特定的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反映,而契约则是债权、债务关

    32、系成立的依据。l2.西周初期,由于国家的严格限制,买卖交换行为的对象一般是生活资料和动产。自西周中期以后,诸侯把交换对家扩展到土地和奴隶等领域,因而买卖、交换、赠与、租赁等民事行为就普及起来。为了规范这类行为,加上传统的民间习俗,西周中后期逐渐形成名目繁多的契约。l3.债在西周称为“责”,已被视为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依据。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五节 西周的民事法律l三、婚姻家庭l(一)婚姻关系l1.婚姻的形式:西周延续前朝的传统,也实行形式上的“一夫一妻制”,但奴隶主一般多妾,法律上也给予认可。l2.婚姻的成立:西周已经确立了婚姻成立的两个原则。其一,“同姓不婚”;

    33、其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需经过一系列烦琐程序,这就是著名的“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道仪式。l3.婚姻的解除:西周时期,“七出”和“三不去”是有关离婚方面的基本规定。“七出”也称“七去”,是丈夫离弃妻子的七条法定理由;“三不去”则是离婚的限制条件。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五节 西周的民事法律l三、婚姻家庭l(二)家庭关系l1.在家庭生活中,男女是不平等的,根本原则就是男尊女卑、夫为妻纲。l2.和宗法制度相适应,西周时期亲属关系有宗亲、族亲和外亲的区分。l3.西周的家庭关系,主要是父权家长制。l4.西周的继承制度是围绕宗祧继承这一核心展开的

    34、。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第六节 西周的司法法律l一、司法机构l二、诉讼制度l三、监狱管理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一、司法机构l(一)中央司法机构l1.周王处在金字塔的最高端,是全国最高的司法官,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对诸侯间的纠纷以及重大案件都握有最后的裁决权。l2.周王之下的中央司法官员主要是大司寇。大司寇既是中央的六卿之一,又是中央最主要的司法官员。l3.大司寇下设小司寇作为属官。小司寇的主要任务是“以五刑听万民之狱讼”除了小司寇以外,还有士师、司刑、司圜、掌囚、掌戮等司法官吏,具体负责监狱管理、刑罚执行等工作。l4.当时司法领域的分工具

    35、体化和细致化趋势。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一、司法机构l(二)地方司法机构l西周实行宗法分封制度,因此,地方的司法权力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对重大案件的裁决必须遵守上级宗主的裁判。l按照周礼的记载,地方已经设立了乡士、遂士、县士等司法官,受理地方刑、民案件。其中,乡士掌管“六乡之狱”,遂士掌管“四郊之狱”,县士掌管“一县之狱”(周礼秋官朝士)。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二、诉讼制度l西周时期已经形成了初步完善的诉讼制度,案件的分类、控诉、审理、判决和执行有了一整套的规定。l(一)区分“狱”与“讼”l在西周时期的一些文献中,“狱”“讼”已经分称。l

    36、周礼秋官大司寇记载:“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然后听之。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之。”;郑玄注曰:“狱,谓相告于罪名者”;“讼,谓以财货相告者”。l西周已经在程序和内容上把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区别开来。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二、诉讼制度l(二)告诉与审理l西周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一般以自诉为主,比较重大的案件要以书面的形式起诉,而轻微的案件只要采口头的形式起诉就可以。l西周的官府为维护宗法体制和礼仪,对告诉的权利有一定的限制,如父子之间不能相互起诉,因为“父子将狱,是无上下也”(国语周语襄王拒杀卫成公)同时在封建诸侯的上下级之间也是禁止诉讼的,一

    37、旦违反就要处罚。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二、诉讼制度l(三)口供和证据l1.西周裁判官非常重视“口供”,以双方供词作为审判案件的主要依据,且提倡根据当事人表情来辨析口供真实与否,即运用“五听”来审查词讼。“五听”有主观主义一面,但它是我国古代司法领域不自觉地运用心理学的经验总结,具有一定科学性和合理性,因而对后世的司法审判活动有影响。l2.在重视口供的同时,西周的裁判官也重视对证据的利用。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二、诉讼制度l(四)司法官的责任l周穆王时期的吕刑记载司法官违法时应该承担的责任,即“五过”制度:“五罚不服,正于五过。五过之疵:惟

    38、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其中“惟官”指畏官势,“惟反”指公报私仇,“惟内”指内亲用事,“惟货”指收受财货,“惟来”指接受请托。l如果司法官员在审判过程中触犯其中任何一条,“其罪惟均”。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二、诉讼制度l(五)“读鞫”“乞鞫”制度l据记载,西周时期的司法官在审理案件后,要制作判决书,这种判决书叫作“成劾”。l一般来说,裁判官要当众宣读判决,称为“读鞫”。宣读判决后,假如当事人对判决内容不服,可以要求重新审理,称为“乞鞫”。当然,“乞鞫”有时间限制,按照路途的长短不同而有不同的时间要求。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二、诉讼

    39、制度l(六)死刑的执行l西周执行死刑一般公开进行。但有两种人例外:一是贵族奴隶主,因为身份原因,不能公开执行,必须秘密行刑。二是妇女,不能在公开场合执行刑罚。l西周执行死刑时间也有特殊的规定,“刑以秋冬”成为定制,所谓顺天道立法、顺天时行刑。因为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秋冬则是大地肃杀、雷霆震怒之时,因此,死刑的执行不能违背天时,应该在秋冬的季节执行。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l 三、监狱的管理l西周时期的监狱在名称上与夏、商类似,多称为“圜土”或“囹圄”。囚禁在监狱里的囚犯不仅被限制自由,还必须从事一定的劳动。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21世纪中

    40、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本章概要l 第一节 春秋时期法律的变化l 第二节 战国时期法律的发展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l 第一节 春秋时期法律的变化l 一、春秋时期社会的发展变化l 二、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l 第一节 春秋时期法律的变化l 一、春秋时期社会的发展变化l(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制度的变化l(1)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社会生产力有很大提高。l(2)面对日益增加的“私田”,也为求在大国争霸中处于有利局面、富国强兵,各诸侯国进行了以“田制”和“兵制”为内容的改革。l(3)实行田制改革,按亩征

    41、税,实际上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使以井田制为主的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度从根本上发生动摇,并使封建土地私有制开始形成。兵制的改革,打破了西周只有贵族才能担当甲士的限制,提高了奴隶和平民的政治地位,加速了阶级关系的变化。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l 第一节 春秋时期法律的变化l 一、春秋时期社会的发展变化l(二)礼崩乐坏l(1)礼乐征伐自诸侯出l(2)篡杀违礼事件不胜枚举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l 第一节 春秋时期法律的变化l 一、春秋时期社会的发展变化l(三)郡县制取代分封制l随着生产关系与阶级关系的变动,新兴地主阶级为了争取自身的权力与地位,

    42、强烈反对旧贵族根据宗法等级关系世袭官爵,而要求按功劳、才能授官晋爵,促使世卿世禄制开始向官僚制转变,政权开始下移。与此相适应,郡县制亦逐步取代了分封制。l分封制的特点是封君在其辖地之内独享各种大权,而且世代相袭。郡县制则不然:郡县长官只享有法定的行政权,不能世袭,而由中央政府随时任免。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l 第一节 春秋时期法律的变化l 一、春秋时期社会的发展变化l(四)思想文化领域的“百家争鸣”l春秋时期的上述社会大变革,必然在思想文化领域有所反映。动荡的社会大变革,造就了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百家争鸣”时代。l面对天下大乱的局面,各学派纷纷提出自己的治国主

    43、张。l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尤其是法家的“法治”思想,对于成文法的公布起到了推动作用。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l 第一节 春秋时期法律的变化l 一、春秋时期社会的发展变化l(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制度的变化l(二)礼崩乐坏l(三)郡县制取代分封制l(四)思想文化领域的“百家争鸣”l上述表明,春秋之时奴隶制社会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变化表明奴隶制已开始解体,封建制正逐步形成,而在法制领域体现这一深刻变化的标志就是各诸侯国制定和公布成文法。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l 第一节 春秋时期法律的变化l 二、春秋时期成文法的

    44、公布l(一)公布成文法的活动l夏、商之时即有成文刑书,但不向百姓公布,而是由奴隶主贵族秘密掌握,所谓“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春秋时期,社会的经济、政治发生了重大变革,新兴地主阶级顺应变革的需要,制定和公布了成文法。l1.郑国: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l2.晋国:公元前513年,晋国的赵鞅和荀寅领兵在汝浜“铸刑鼎”。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l 第一节 春秋时期法律的变化l 二、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l(二)公布成文法引起的主要论争l公布成文法属史无前例的大事,引起了时人的论争。l子产“铸刑书”遭晋以叔向为代表的旧贵族反对;晋国铸刑鼎

    45、,遭孔子反对;l公布成文法引起的论争,体现奴隶制保守势力维护奴隶主贵族垄断法律的特权以及维护尊卑贵贱的等级秩序的立场,也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反对奴隶主贵族垄断法律,以维护他们私有财产和其他权利,摆脱旧贵族的压迫和宗法等级制度羁绊的要求。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l 第一节 春秋时期法律的变化l 二、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l(三)公布成文法的意义l成文法的公布宣告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奴隶制法制的秘密状态的结束和成文法的诞生;同时,成文法的公布也打破了奴隶主贵族对法律的垄断,标志着奴隶制法制的解体和封建制法制的诞生。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

    46、法律l 第二节 战国时期法律的发展l 一、战国时期法律的发展变化l 二、战国时期各主要学派的法律思想l 三、法经l 四、商鞅变化与秦国法律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l 第二节 战国时期法律的发展l 一、战国时期法律的发展变化l(一)各国的变法及制定成文法l战国时期,随着诸侯国封建政权的建立和巩固,各国都进行了变法和制定成文法运动,以适应巩固封建制的需要。l(1)魏国:在魏文侯时期,由李悝主持变法。l(2)公元前390年,楚国在吴起的主持下进行变法。l(3)公元前357年,齐国在邹忌主持下进行改革,制定了七法。l(4)公元前355年,申不害在韩国主持变法,并制定刑符。

    47、l(5)秦国在孝公时,任命商鞅主持变法。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l 第二节 战国时期法律的发展l 一、战国时期法律的发展变化l(二)法律内容的变化l1.法律调整范围的扩大:与奴隶制时期主要是刑律相比,战国时期随封建制度逐步形成,出现许多新的、非刑事的社会关系需要用法律加以调整,从而导致非刑事法律的大量出现。l2.刑罚制度的变化:l(1)各国仍沿用奴隶制五刑,大量适用肉刑和死刑,其死刑的方法十分残酷,有腰斩、车裂、凿颠、抽胁、镬烹以及枭首等。但从总体上看,刑罚制度也出现了一些变化:一是赎刑广泛适用,二是徒刑开始出现。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

    48、法律l 第二节 战国时期法律的发展l 一、战国时期法律的发展变化l(二)法律内容的变化l1.法律调整范围的扩大:l2.刑罚制度的变化:l(2)赎刑,即允许罪犯用财物赎罪,以免除其所应受的刑罚,春秋末期赎刑被广泛适用。l(3)春秋末期出现的徒刑(即劳役刑),战国时在各诸侯国广泛流行。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l 第二节 战国时期法律的发展l 一、战国时期法律的发展变化l(三)司法制度的变化l战国时期司法制度最突出的变化有两个方面:一是改罪刑擅断为依法判案;二是剥夺旧贵族的审判权,由封建官僚掌握司法审判权。l(1)战国时期地主阶级主张以法治国,要求司法审判以既定的法律为

    49、根据。各国的变法修律为取消司法擅断、依法断案提供了条件。l(2)战国时期中央集权制度取代奴隶制的分封制,也给司法制度带来了巨大变化。各诸侯国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司法机构。地方司法审判权由郡县行政长官兼理。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l 二、战国时期各主要学派的法律思想l(一)儒家的法律思想l儒家思想是由孔丘(前551前479)创立,并经孟轲(约前372前289)和荀子(约前313前238)进一步发展而成为后世封建社会影响最大的思想体系。l1.“礼治”“德治”思想:l(1)“礼治”要求建立以家族为本位、以伦理道德为中心、以宗法等级为基础的法律制度和意识形态,要求以礼

    50、作为指导立法和司法的基本原则。l(2)“德治”要求法律仅仅是确立和维护“君臣父子”道德准则的辅助手段,主张教化,反对不教而杀,即所谓“先教后诛”。如果不教而诛就是暴政,“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l 二、战国时期各主要学派的法律思想l(一)儒家的法律思想l儒家思想是由孔丘(前551前479)创立,并经孟轲(约前372前289)和荀子(约前313前238)进一步发展而成为后世封建社会影响最大的思想体系。l2.“人治”思想:在“德治”思想的基础上,孔子进而提出了“为政在人”。l3.“民本”思想:孟子特别强调民众的重要性,明确提出了具有中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课件中国法律史(第五版).pptx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4296737.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