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经济法(第二版).pptx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课件经济法(第二版).pptx》由用户(momomo)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课件 经济法 第二
- 资源描述:
-
1、经济法 (第二版)第一章合同法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定义与特征一、合同的定义与特征(一)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定义与特征一、合同的定义与特征(二)合同的特征 1、主体平等性 2、意思表示的自由性 3、权利义务的相对性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条款合同的订立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接触与洽商而达成合意的过程。一般说来,订立合同应当包括合同当事人、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条款。根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实际状况,不同类型的合同所需的条款并不相同。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
2、二、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订立(二)合同订立的方式 1、口头方式 2、书面方式 3、推定方式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订立(三)合同的类型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本约与预约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订立(四)合同的订立过程1、要约2、要约邀请3、承诺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生效要件一、合同的生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二、附条件的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二、附条件的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一
3、)附条件的合同条件,是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事实的成就或不成就,决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附款。条件应当是当事人约定的将来是否发生不确定的合法事实。民法典第158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159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二、附条件的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二、附条件的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二)附期限的合同期限是指未来确定到来的事实。附期限
4、合同是指以期限作为合同生效或解除条件的合同。民法典第160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三、效力待定的合同三、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因为欠缺合同的生效要件,须经有权人确认才能生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一般是因当事人缺乏订约能力或处分权能造成的。效力待定合同包括以下几个类型。(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四、可撤销合同四、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经撤销权人请求
5、,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的合同。从效力的角度分析,可撤销合同是已经生效的合同。依照 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合同主要产生于以下几种情况: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五、无效合同五、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由于存在无效事由,虽然已经成立但始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依照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无效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违背公序良俗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六、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六、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一
6、)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二)返还财产与赔偿损失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补充适用规则一、合同履行的补充适用规则对于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据 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定,可以采用协议补充的方法予以补救;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据 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依然不能确定的,则应当适用 民法典第511条的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
7、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补充适用规则一、合同履行的补充适用规则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
8、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二、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二、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一)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二)由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三、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三、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二)后履行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第四节 合同的担保一、合同的一般担保一、合同的一般担保(一)代位权根据 民法典第535条的规定,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简单地说,就是指债权人在特定情形下代
9、位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行使债权。第四节 合同的担保一、合同的一般担保一、合同的一般担保(二)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从事的危害债权实现的行为可以通过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第四节 合同的担保二、合同的特别担保二、合同的特别担保(一)保证保证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二)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在抵押合同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10、。第四节 合同的担保二、合同的特别担保二、合同的特别担保(三)质押(四)留置(五)定金定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以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一、合同的变更一、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主体的变更,即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代替了原债权人或原债务人,但是合同主体以外的合同内容不发生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发生变化,而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二、合同的转让二、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
11、只是引起合同当事人的变化,而不导致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的转让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和合同债务的转移。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二、合同的转让二、合同的转让(一)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1、合同权利转让应当通知债权人2、合同权利转让的限制3、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二、合同的转让二、合同的转让(二)合同债务的转移合同债务的转移是指合同债务人将其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合同的债务 在全部转移的情形下,原债务人退出合同关系;合同债务在部分转移的情形下,合同债务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作为合同的债务人。两
12、种情形中都引起了合同当事人的变化。1、合同债务的转移应当获得债权人同意2、债务转移的效力3、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三、合同的终止三、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是指因一定事由的产生或出现从而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情形。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三、合同的终止三、合同的终止(一)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由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以意思表示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1、合同解除的种类(1)约定解除(2)法定解除2、合同解除权的行使3、合同解除的效力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三、合同的终止三、合同的终止(二)抵销抵销是指互相负有债务的双方当事人,
13、各自以其债权冲抵其债务,从而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归于消灭。抵销可以节省给付的交换,降低交易成本,同时可以确保债权的效力。1、抵销的种类2、抵销的要件3、抵销的效力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三、合同的终止三、合同的终止(三)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履行债务时,可以将标的物提交到提存机关而消灭合同关系的制度。1、提存的原因2、提存的成立3、提存的通知4、提存物的风险、孳息和费用5、提存物的领取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三、合同的终止三、合同的终止(四)免除免除是指债权人全部或部分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终止的情形。债权人可以书面方式、口头方式或以其他方
14、式免除债务,债权人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部分免除的,债务部分消灭,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免除主债务的,没有特别说明的,从债务随之消灭;免除从债务的,主债务并不随之免除。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三、合同的终止三、合同的终止(五)混同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事实,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第六节 违约责任一、违约行为的形态一、违约行为的形态(一)从违约主体的角度: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二)依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预期违约和履行期限届至后的违约(三)依据违约对合同目的实现的影响: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第六节 违约责任二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承担
15、违约责任的方式(一)继续履行(二)赔偿损失(三)违约金(四)定金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一、买卖合同一、买卖合同(一)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一、买卖合同一、买卖合同(二)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2、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5、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一、买卖合同一、买卖合同(三)当事人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出卖财产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接受财产并支付价款的一方为买受人或买方。在一般情况下,所有权人是最经常的出卖人,但也有例外。行纪人
16、、担保物权人、人民法院等有时也是出卖人。合同法对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并未作特殊要求。因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作为买卖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当然,对某些以特殊物为标的物的买卖,法律亦对其主体进行一定限制,比如一般民众不得买卖军用枪支弹药。另外,法人或其他组织还要受其经营范围的限制。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一、买卖合同一、买卖合同(四)标的物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因此,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主要是实物,如果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一、买卖合
17、同一、买卖合同(五)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1、卖方的义务第一,一般而言,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但出卖人也可以就未取得处分权的标的物订立买卖合同。第二,卖方应当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并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一、买卖合同一、买卖合同(五)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2、买受人的义务第一,及时检验标的物的义务。第二,支付价款。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一、买卖合同一、买卖合同(六)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
18、权属于出卖人。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一、买卖合同一、买卖合同(七)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的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 民法典第603条第2款第
19、1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一、买卖合同一、买卖合同(八)买卖合同的解除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一、买卖合同一、买卖合同(八)买卖合同的解除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
20、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一、买卖合同一、买卖合同(九)其它类型的买卖合同1、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2、凭样品买卖的合同3、试用买卖合同4、招标投标买卖合同和拍卖合同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二、赠与合同二、赠与合同(一)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赠与人可以将财产也可以
21、将财产权利赠与他人,他人表示接受,合同就成立了。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二、赠与合同二、赠与合同(二)特征1、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2、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3、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二、赠与合同二、赠与合同(三)赠与财产的瑕疵和附义务的赠与因为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一般情况下,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若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也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所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
22、二、赠与合同二、赠与合同(四)赠与人的撤销权1、任意撤销权2、法定撤销权(1)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2)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法定撤销权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三、借款合同三、借款合同(一)概念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提供借款的一方为贷款人,又称出借人,受领货币的一方为借款人。借款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民法典第679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三、借款合同三、借款合同(二)借款合同的形式与条款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
23、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三、借款合同三、借款合同(三)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1、贷款人的权利()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权利。()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按照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的权利。()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三、借款合同三、借款合同(三)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贷款人的义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
24、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义务。未按约定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三、借款合同三、借款合同(三)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借款人的义务()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义务。()按照约定的数额、日期支付利息的义务。()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义务。逾期未还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七节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三、借款合同三、借款合同(四)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
25、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第二章企业法第一节 公司法一、公司与公司法概述一、公司与公司法概述(一)几个概念用语公司 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形式。公司具有营利性、社团性、规范性、法人性等特征。第一节 公司法一、公司与公司法概述一、公司与公司法概述(一)几个概念与用语法人与法人财产权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的原始出资和公司存续期间以公司的名义取得的收入都是公司的财产,即法人财产。公司对其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