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3版)教学全套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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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Financial regulations and accounting professional ethics,高等教育出版社,目录,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一章,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节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1.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3.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
2、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三)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
3、的、调整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及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等。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同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表11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主要构成,会计法律制度,第一章,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高等教育出版社,二、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一)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 我国会计工作行政
4、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主要包括:(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2)会计市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4)会计监督检查。,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行业自律是与行政管理相对应的一种管理模式。行政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行业自律是指行业协会根据会员一致的意愿,自行制定规则,并据此对各成员进行管理,以促进成员之间的公平竞争和行业的有序发展。会计行业自律管理制度是对行政管理制度的一种有益的补充,有助于督
5、促会计人员依法开展会计工作,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促进行业的发展。 我国会计工作的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和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在财政部党组和理事会领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法定组织。 (二)中国会计学会 中国会计学会是财政部所属的社会组织。学会的三大特征是学术性、专业性和非营利性。 (三)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是经财政部审核同意、民政部正式批准,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非营
6、利性国家一级社团组织,是总会计师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主要包括: (1)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2)会计机构的设置; (3)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 (4)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会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二)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来决定,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繁简
7、情况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三)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 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各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四)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执法或者执业的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第一章,第三节 会计核算,高等教育出版社,一、总体要求,(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会计核算必须遵循的一般原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
8、准。它体现了社会化大生产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 1.可靠性 2.相关性 3.可理解性 4.可比性 5.实质重于形式 6.重要性 7.谨慎性 8.及时性 (二)会计核算的依据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三)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1.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2.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 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的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
9、四)对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 会计法第十三条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二、会计核算的内容,会计法第十条规定: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二、会计核算的内容,(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加强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管理和控制非常重要。
10、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真实、及时地对款项和有价证券进行核算,以保证这类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单位财物收发、增减和使用环节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维护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会计核算程序。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各单位要加强对债权债务的核算,及时、真实、完整地核算和反映单位的债权债务,处理好与其他部门和个人之间的财务关系,以防范非法行为在债权债务环节的发生。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资本、基金增减的会计核算,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合同、协议、董事会决议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办理。,二、会计核算的
11、内容,(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各单位应当重视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环节的管理,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核算收入、支出、费用、成本。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正确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 (七)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是指除上述六项经济业务事项以外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办理会计手续和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三、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每个企业都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账簿登记,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12、,对会计凭证的种类、取得、审核、更正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三、会计凭证,(一)原始凭证 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
13、更正。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三、会计凭证,1.原始凭证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2.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 3.原始凭证的审核 4.原始凭证审核的注意事项 5.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三、会计凭证,(二)记账凭证 1.记账凭证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2.记账凭证的编制 (三)会计凭证的传递与管理 记账凭证示例,四、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会计法对会计账簿的种类、登记规则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四、会计账簿,(一)依法建账的法律规定 依法建账是会计核算中最基本的要求之一。建账是会计工作中的重
14、要一环,是如实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重要前提。这里所说的依法建账的“法”,既包括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也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二)会计账簿的种类 各单位要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包括: (三)设置会计账簿的作用 设置会计账簿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不可缺少的程序。合理设置会计账簿对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四、会计账簿,(四)设置会计账簿的总体要求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此规定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范,各会计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不得违反。如果有人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五)会计账簿登记的基本要求 会计法第
15、十六条规定: 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这是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所作出的法律规定。适用范围:所有实行独立核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四、会计账簿,(六)账目核对 会计法第十七条规定: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1.账实相符 账实相符是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实有数核对相符
16、的简称。在核对过程中,要对财产进行清查,确定各种材料物资、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的实存数,检查账面结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对账实不符的,要查明原因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正确进行会计处理,切实做到账实相符。,四、会计账簿,2.账证相符 账证相符是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有关内容核对相符的简称。要具体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切实做到账证相符。 3.账账相符 账账相符是会计账簿之间对应的记录核对相符的简称。 应当对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记录进行核对,包括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总账与日记账核对,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账与财产物资
17、保管、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账核对等,切实做到账账相符。,四、会计账簿,4.账表相符 账表相符是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有关内容核对相符的简称。 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会计法关于“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的要求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有根有据,不得估列代编、弄虚作假,并在此基础上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之间的有关内容相互核对,使会计报表所反映的有关资产、负债、现金流量等数据与会计账簿记录的相关数据互相符合,切实做到账表相符。,五、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
18、)现金流量表; (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五)附注。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五、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法第二十条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
19、一并提供。 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五、财务报告,(一)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构成和分类 1.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 2.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3.财务会计报告的分类,五、财务报告,(二)对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报送的要求 (1)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 (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应当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会计报
20、表的封面需要下列人员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3)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4)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会计法第十八条规定: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1)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
21、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2)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六、会计处理方法,七、单位应当将或有事项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会计法第十九条规定: 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Company name,七、单位应当将或有事项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一)担保 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财产为自己或者他人所作的偿还债务和承担责任的担保。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担
22、保方式是保证、抵押和质押。 1.保证 2.抵押 3.质押,Company name,七、单位应当将或有事项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二)未决诉讼 未决诉讼是指单位作为原告或者被告,正在进行未作最后判决的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起诉到法院后,法院的最后判决是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在诉讼尚未结束,法院未作最后判决之前,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不确定的。,Company name,八、会计年度,(一)会计年度的概念 会计年度是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核算经营成果的时间界限。 (二)我国关于会计年度的规定 会计法第十一条规定: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
23、1日止。,Company name,九、记账本位币,会计法第十二条规定: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Company name,十、会计文字记录,会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Company name,十一、财产清查,(一)财产清查的概念 财产清查是根据账簿记录,对各项财产物资和库存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对
24、银行存款和债权债务进行核对,确定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的实存数,并查明实存数与账面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Company name,十一、财产清查,(二)关于财产清查的法律规定 会计法第十七条规定: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Company name,十一、财产清查,(三)财产清查的种类 1.按照清查的对象和范围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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