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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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 附加 扣除 政策 解读 扣缴 申报 操作 指引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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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及扣缴申报操作指引20182018年年1212月月2020日日目录/Contents01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及操作指引02新个人所得税法扣缴申报指引01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及操作指引基本概念及政策依据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最大亮点:1.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计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2.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基本概念及政策依据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
2、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基本概念及政策依据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
3、、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基 本 扣 除 费用专 项 扣 除专项 附 加 扣除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住 房 公 积 金子 女 教 育后 续 教 育大 病 医 疗住 房 贷 款 利息住
4、 房 租 金赡 养 老 人依 法 确 定的 其 他 扣除企业或职业年金商 业 健 康 保 险递 延 养 老 保 险国务院规定其他扣除1234综合所得扣除项目六万元基本概念及政策依据-综合所得扣除项目基本概念及政策依据-扣除时间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居民个人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5、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01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基本规定02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标准04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03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执行口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基本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前教育阶段(年满学前教育阶段(年满3 3岁至小学入学前)岁至小学入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技工教育)高等教
6、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 (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士研究生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扣除方式确定后,一
7、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时间备查资料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常见执行口径问题1、子女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2、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可以扣除3、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
8、规定执行。3、子女满三岁未上幼儿园,从满三周岁至小学入学前也可以按学前教育阶段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基本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
9、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时间备查资料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需要提醒的是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常见执行口径问题1、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最新文件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
10、部发201768号),目前目录中共列示140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2、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3、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没有取得学历证书可以扣48个月吗?可以扣除48个月后,换了个专业再读,能否作为第二次继续教育再扣除?可以扣除4、纳税人同一纳税年度内取得多项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可以累加扣除?取得多项证书,也只能按照3600元/年的标准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常见执行口径问题举例说明:纳税人小张和小李是夫妻,有两个子女:2019年大女儿A是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同
11、时取得CPA证书;二女儿B就读某大学本科三年级。享受政策情况:1.大女儿A已参加工作,其读的在职博士属于继续教育中的学历教育,取得的CPA证书,属于继续教育的职业资格教育,因此,2019年,A可以享受4800元(400*12个月)的学历教育扣除和3600元的职业资格教育扣除;2.二女儿B还没有参加工作,可以由小张和小李在子女教育项目中扣除,扣除方式可由一方按1000元/月扣,也可以双方各按500/月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基本规定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
12、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首套住房贷款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时间备查资料贷款合同约定开始
13、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常见执行口径问题1、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如何扣除?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1000元/月)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500元/月)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2、如何判断贷款所购房产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的标准?由于全国各地对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标准不统一,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
14、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基本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2)
15、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时间备查资料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住
16、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常见执行口径问题1、主要工作城市的定义?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2、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扣除适用条件如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只能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且无住房,只能由一方扣除租金,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3.纳税人在某市城区工作,但是在某市郊区租房,可以扣除吗?可以扣除4、市辖区户籍人口以什
17、么为标准?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可参考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操作指引附件按市辖区户籍人口城市名单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基本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
18、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的方式:平均分摊、约定分摊、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时间备查资料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分摊协议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常见执行口径问题1、纳税人配偶的父母是否可以纳入扣除范围?不可以由纳税人扣除,只能由配偶本人扣除2、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是否可以累加扣除?不按老人人数加倍累计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基本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
19、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限额较征求意见稿有变化)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新税法实施新税法实施2019年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不能在不能在预扣预缴时扣除,预扣预缴时扣除,要在要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才能办年汇算清缴时才能办理扣除。理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时间备查资料每年1月1
20、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吩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常见执行口径问题15000元95000元8 万 元 以 内据 实 扣 除0元如何理解如何理解8 8万限额扣除万限额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常见执行口径问题1.对大病有范围界定吗?没有,仅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是否累计超过15000元为标准2.纳税人、配偶和子女的大病
21、医疗支出如何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配偶和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应分别计算超过15000元的部分,超过部分分别在80000元限额内扣除。3.当年未扣除完的部分可以结转下年扣除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常见执行口径问题纳税人小张和小李是夫妻,有两个未成年子女。2019年小张发生了大病医疗自付部分10万元;小李发生大病医疗自付部分8万元,其中一个未成年子女发生医疗支出自付部分2万元;均选择在小张处扣除;应该怎么享受此项政策?举例说明:纳税人小张:本人大病医疗自付部分超过1.5万元部分为8.5万元,可扣除8万元;配偶大病医疗支出
22、可扣除6.5万元;未成年子女大病医疗支出可扣除0.5万元,合计年度可扣除8+6.5+0.5=15万元;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保障措施收款单位发票财政票据支出凭证不得拒绝索 取纳税人不得拒绝1234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的信息。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老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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