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2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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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护理工作中的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2提提 问问 护士条例护士条例是什么时间通是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时间实施?过,什么时间实施?精品资料4 你怎么称呼老师?如果老师最后没有总结一节课的重点的难点,你是否会认为老师的教学方法需要改进?你所经历的课堂,是讲座式还是讨论式?教师的教鞭“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笨,没有学问无颜见爹娘”“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5引引 言:言:依法办事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办事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是规范医疗卫生行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是规范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的准则。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的准则。
2、护理职业活动与人的健康和生命直接相护理职业活动与人的健康和生命直接相关,认真贯彻执行与护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关,认真贯彻执行与护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是护理人员从业的首要条件,按照法律法是护理人员从业的首要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护理服务的规范管理,是护理管理规进行护理服务的规范管理,是护理管理者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者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6据有关部门统计 来自卫生部的统计数字表明,全国由于医患纠纷引发的冲击医院等恶性事件,2002年有5000多多起,2004年上升到8000多起,2006年则将近10000起。2008年,在太原召开的一个关于医疗纠纷全国性的内部会议上披露,全国医疗纠纷每年发生每年发生达
3、百万起达百万起,并以100%的速度增长。789 面对如此节奏快、任务重、无法律、压力大、高面对如此节奏快、任务重、无法律、压力大、高风险的工作,我们应加强学习相关的医学法律、法规,风险的工作,我们应加强学习相关的医学法律、法规,增强护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用增强护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用法律法律保护自己的护保护自己的护理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理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10第一节第一节 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卫生法体系与护理法卫生法体系与护理法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11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法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法医政法医政法药
4、政法药政法妇幼卫生法妇幼卫生法优生与计划生育法优生与计划生育法组组成成我国的卫生法体系我国的卫生法体系12我国的卫生法体系我国的卫生法体系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医疗卫生方面法律规范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医疗卫生方面法律规范的,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概念概念 13 护理法护理法 是指由国家制定的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规定护理活动,用以规定护理活动(如护理(如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及调整)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这些活动而产生
5、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4.1.1实施 护士条例护士条例2008.5.12 实施 护士守则护士守则2008.5.1214护理法的范畴护理法的范畴123国家规定的医疗国家规定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法律、法规和条例;和条例;地方行政主管及地方行政主管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标准定的规定、标准、办法、通知;、办法、通知;医疗卫生单位制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医疗技术办法;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等。操作规程等。15 护理法的意义护理法的意义 为护理人员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和支持为护理人员提供最大限度
6、的保护和支持 引导护理教育和服务实践逐步标准化、专业化引导护理教育和服务实践逐步标准化、专业化 促进护理人员不断接受培训教育促进护理人员不断接受培训教育 保证护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护理道德水准保证护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护理道德水准 有利于维护病人和一切护理对象的正当权益有利于维护病人和一切护理对象的正当权益16 护理立法始于护理立法始于20世纪初。世纪初。1919年英国率先颁布年英国率先颁布英国护理法英国护理法 1921年荷兰颁布护理法年荷兰颁布护理法 1947年国际护士委员会发表了一系列护理立法专著年国际护士委员会发表了一系列护理立法专著 1953年年WHO发表了第一份有关护理立法的研究报告发表了第
7、一份有关护理立法的研究报告 1968年国际护士委员会制定了护理立法史上划时代的文年国际护士委员会制定了护理立法史上划时代的文件件系统制定护理法规的参考指导大纲系统制定护理法规的参考指导大纲 1994年我国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方法 2008年我国年我国护士条例护士条例17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和政策和政策一、一、护士条例护士条例 2008 2008年年1 1月月2323日国务院第日国务院第20620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82008年年5 5月月1212日开始实施。日开始实施。1.1.包括包括:总则
8、、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总则、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 的职责、法律责任和附则的职责、法律责任和附则6 6个部分。个部分。18 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的颁布施行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护士的权利和义务,是新形势下推动护理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里程碑。作为临床护理工作者,学习和贯彻护士条例应当成为当前和今后长时期护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护士条例的颁布严格规范了护士的执业行为和法律责任。护士条例护士条例19护士条例护士条例2.特点特点 (1)明确了政府在护理管理中要加强宏观监督管理。)明确了政府在护理管理中要加强宏观监督管理。(2)对医疗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医疗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
9、(3)凸显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凸显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4)强化了护士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了护士的权利和义务。(5 5)调整了护理执业规则,护士执业操作必须遵循)调整了护理执业规则,护士执业操作必须遵循 的行为规范。的行为规范。(6 6)明确了法律责任)明确了法律责任,条例条例从卫生行政机关、从卫生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护士和他人侵犯护士权益等层面来分医疗机构、护士和他人侵犯护士权益等层面来分 别规定各自的违规责任。别规定各自的违规责任。20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u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长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长令第3131号公布,号公布,19941994年年
10、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u它规定的法律制度包括护士资格考试制度、它规定的法律制度包括护士资格考试制度、护士注册制度、护士执业管理制度和护士护士注册制度、护士执业管理制度和护士执业监督处罚制度。执业监督处罚制度。21 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护士的执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护士的执业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业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得侵犯。但执业护士违反了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但执业护士违反了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或拒不履行护士义务者,由技术规范,或拒不履行护士义务者,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
11、取消注册。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注册。22 了解了解 自己的职责的法律范围,根据自己所学到的专业教育自己的职责的法律范围,根据自己所学到的专业教育知识及专业团体的规范和要求;知识及专业团体的规范和要求;熟知熟知 各项护理工作的原理和效果;各项护理工作的原理和效果;明确明确 哪些工作自己可以独立执行,哪些工作必须有医嘱或在哪些工作自己可以独立执行,哪些工作必须有医嘱或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以防止法律纠纷;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以防止法律纠纷;自觉自觉 遵纪守法,遵纪守法,保护保护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23第二节第二节 护理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护理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一、护士的职业权利和
12、义务一、护士的职业权利和义务 (一)护士的职业权利(一)护士的职业权利 1.保障护士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护士的工资、福利待遇 2.护理工作的职业卫生防护护理工作的职业卫生防护 3.职称晋升和参加学术活动的权利职称晋升和参加学术活动的权利 4 4.教育和参加培训的权利教育和参加培训的权利 5 5.执业知情权、建议权执业知情权、建议权 6 6.护士的其他职业权利护士的其他职业权利24依依法法执执业业义义务务1 12 23 34 4紧紧急急处处置置义义务务问问题题医医嘱嘱报报告告义义务务尊重尊重关爱关爱患者患者保护保护患者患者隐私隐私的义的义务务服服从从国国家家调调遣遣的的义义务务 5 (二)护士的
13、法律职业义务二)护士的法律职业义务25二、依法执业问题二、依法执业问题l 侵权行为与犯罪侵权行为与犯罪l 临床护理记录不规范临床护理记录不规范 l 执行医嘱的问题执行医嘱的问题l 失职行为与渎职罪失职行为与渎职罪l 麻醉药品与物品管理麻醉药品与物品管理l 明确实习护生的职责范围明确实习护生的职责范围26 是指对个体或群体的财产及人身权利不应有的侵是指对个体或群体的财产及人身权利不应有的侵犯,侵权行为可以不构成犯罪,犯,侵权行为可以不构成犯罪,民事责任民事责任 可以通过民事可以通过民事方式,如调解、赔偿等方式来解决。方式,如调解、赔偿等方式来解决。是指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被害者的基本合是指一
14、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被害者的基本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会依法受到惩处。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会依法受到惩处。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犯罪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严重的后果。生严重的后果。护理工作中最为严重的是护理工作中最为严重的是过失过失。分清分清犯罪犯罪与与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的关键关键是护理行为的目的和后果是护理行为的目的和后果的正确鉴定。的正确鉴定。2728(二二)失职行为与渎职罪失职行为与渎职罪 主观上
15、的不良行为或明显的疏忽大意,造成主观上的不良行为或明显的疏忽大意,造成严重后果者属失职行为。严重后果者属失职行为。违反护士职业道德要求,如为戒酒、戒毒者违反护士职业道德要求,如为戒酒、戒毒者提供酒或毒品是严重渎职行为。提供酒或毒品是严重渎职行为。29 执行医嘱的合法性执行医嘱的合法性 一般情况下,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医嘱;一般情况下,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医嘱;随意篡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被认为是违法行为;随意篡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被认为是违法行为;若发现医嘱有明显若发现医嘱有明显错误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有权拒绝执行;若明知医嘱有错,却没有任何拒绝表现并执行,将由若明知医嘱有错,却没有任何拒绝表现并执行,将由护
16、士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护士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在护理人员提出明确申辩后,医师仍强制要求执如果在护理人员提出明确申辩后,医师仍强制要求执行,护士将不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负任何法行,护士将不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负任何法律责任。律责任。30 若明知该医嘱可能造成对患者的法律性损害却听之若明知该医嘱可能造成对患者的法律性损害却听之任之,若酿成严重后果,将共同承担此引起的法律任之,若酿成严重后果,将共同承担此引起的法律责任责任 注意注意 :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对医嘱产生疑问,核对后再执行对医嘱产生疑问,核对后再执行 口头医嘱口头医嘱 病情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医生更病情变
17、化,及时通知医生,医生更 改医嘱后再执行改医嘱后再执行31 患儿,男婴,患儿,男婴,1 1岁,因面色苍白,发热、呕吐岁,因面色苍白,发热、呕吐5 5天,以营养天,以营养不良性贫血入院。入院后医嘱:不良性贫血入院。入院后医嘱:10%10%氯化钾氯化钾10ml10ml加入加入10%10%葡萄葡萄糖液糖液500ml500ml静脉点滴。值班护士没有认真阅读医嘱,将静脉点滴。值班护士没有认真阅读医嘱,将10%10%氯氯化钾化钾10ml10ml直接静脉推注。注射完毕发现患儿昏迷、抽搐、心直接静脉推注。注射完毕发现患儿昏迷、抽搐、心脏骤停。立即组织抢救,行人工呼吸、心脏按压,注射钙剂、脏骤停。立即组织抢救,
18、行人工呼吸、心脏按压,注射钙剂、脱水剂等。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脱水剂等。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问题思考:问题思考:1 1值班护士在治疗护理活动中违法了吗?值班护士在治疗护理活动中违法了吗?2 2违法行为如何确定?违法行为如何确定?3 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医院及护士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32违法护理行为的法律限定侵权与犯罪侵权与犯罪收礼与受贿收礼与受贿疏忽大意与过失疏忽大意与过失违法行为违法行为33 护士责任心不强、不遵守查对制度而导致差错过护士责任心不强、不遵守查对制度而导致差错过失,这种过失给患者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和痛苦、引失,这种过失给患者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和痛苦、引起护理纠纷时,
19、从法律上它属于失职但未构成犯罪,起护理纠纷时,从法律上它属于失职但未构成犯罪,构成侵权,如给药、输液错误,热水袋烫伤,躁动患构成侵权,如给药、输液错误,热水袋烫伤,躁动患者未给予保护而坠床,护理记录中的错误等。但当疏者未给予保护而坠床,护理记录中的错误等。但当疏忽大意导致患者残废或死亡时,从法律性质上就可能忽大意导致患者残废或死亡时,从法律性质上就可能构成了玩忽职守(渎职罪),属于犯罪。构成了玩忽职守(渎职罪),属于犯罪。如护士因疏忽大意而错给一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如护士因疏忽大意而错给一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患者注射了青霉素,若该患者对青霉素过敏,引起过患者注射了青霉素,若该患者对青霉素过敏,
20、引起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则需追究该护士法律责任,即构敏性休克导致死亡,则需追究该护士法律责任,即构成犯罪,应承担法律责任。成犯罪,应承担法律责任。34 1.1.值班护士确属违法。违反了诊疗护理常规、规范,因技值班护士确属违法。违反了诊疗护理常规、规范,因技术过失和责任过失造成男婴死亡术过失和责任过失造成男婴死亡 2.2.违法种类属于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过失犯罪。违法种类属于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过失犯罪。3.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医院及护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医院及护士须对患儿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医院及护士须对患儿家属进行民事赔偿;护士个人将承担民事责任;护士个人将承担民事责任;护士还
21、可能因为严重失职和后果恶劣被追究刑事责任。护士还可能因为严重失职和后果恶劣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例案例1分析分析35(四)临床护理记录不规范(四)临床护理记录不规范 不认真记录,或漏记、错记等不认真记录,或漏记、错记等均可能导致误诊、误治、引起医疗纠均可能导致误诊、误治、引起医疗纠纷。记录本身也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纷。记录本身也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 客观、及时、准确无误,完整的护客观、及时、准确无误,完整的护理记录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理记录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毁。36 某产妇于某日上午9时许,在某市中心医院妇产科产妇顺产一足月男婴,经该医院医生检查新生儿一切正常,按新生儿临床评分
22、标准被定为满分。产妇连续两天见到新生儿并以母乳喂养,但产后第三天早晨5时30分突然发现该男婴已死亡于新生儿室。产妇及家属向院方控告该院当班护士失职致其婴儿死亡,护士矢口否认自己有责任,双方遂引起医疗纠纷。37 1.前日晚10时到次日10时,巡视该新生儿一切正常。2.1时15分,排便后喂牛奶30毫升后,右侧卧位,未见异 常。3.3时30分,护士巡视病房,更换尿布,一切正常。4.4时30分,护士巡视,该新生儿正常。5.5时,护士巡视、换尿布,仍右侧卧位,一切正常。6.5时30,护士巡视发现该新生儿面部、口唇青紫色,右 半身青紫,呼吸、心跳已停止,经值班医师检查确认已死亡检查发现,尸斑已形成,以头面
23、部、右侧半身前胸部为主。该护士主张此男婴系该护士主张此男婴系“新生儿猝死综合症新生儿猝死综合症”死亡。死亡。38尸检:窒息尸检:窒息固定尸斑的出现:死亡后四个小时固定尸斑的出现:死亡后四个小时由此可见护士的护理记录有虚构由此可见护士的护理记录有虚构 391.当班护士在本案中是当班护士在本案中是否有责任?否有责任?2.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前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40 在新生儿病房中,一般规定护士应在新生儿病房中,一般规定护士应30-60分钟巡视一次,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分钟巡视一次,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该护士的不作为行为已构成了一种过失该护士的不作为行为已
24、构成了一种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前的不作为行为时一种过失行为的不作为行为时一种过失行为4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凡发生医疗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责人报告。责人报告。”“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保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资料,这是因为原始资料是病情发展的真管各种原始资料,这是因为原始资料是病情发展的
25、真实记录;是认证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实记录;是认证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本案中该护士构成了一种本案中该护士构成了一种故意故意行为,应该得到更加严行为,应该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厉的处罚。42(五)麻醉药品与物品管理(五)麻醉药品与物品管理 护理人员负责保管、使用各种贵重药品、护理人员负责保管、使用各种贵重药品、医疗用品、办公用品等,绝不允许利用职医疗用品、办公用品等,绝不允许利用职务之便,将这些物品占为己有。如占为己务之便,将这些物品占为己有。如占为己有,情节严重者,可被起诉犯盗窃公共财有,情节严重者,可被起诉犯盗窃公共财产罪。产罪。43(六)护生实习中的法律问题(六)护生实习中的法律问题 实习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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