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课程课件全编.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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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理论实实务务案例案例实训实训国际国际商法商法CONTENTS01目录0203040506070809CHAPTER01了解熟悉掌握1任务一任务一CHAPTER ONE国际商法的概念与特征一一(一)国际商法的概念(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或或International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Business Law)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各种关系的法律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惯例的总称规范和惯例的总称。是国际商事关系是国际商事关系,这种关
2、系是各国商事组织在这种关系是各国商事组织在跨国经营中所形成的商事关系跨国经营中所形成的商事关系,也属于涉外民事关系也属于涉外民事关系。是指人们在实施商事行为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是指人们在实施商事行为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商事商事”并不仅仅限于商业活动并不仅仅限于商业活动,而是包括买卖、代理、租赁、建而是包括买卖、代理、租赁、建造工厂、咨询、工程、许可证交易、投资、银行、保险、项目开造工厂、咨询、工程、许可证交易、投资、银行、保险、项目开发、广告、娱乐、合营和其他形式的工商业合作、货运或旅客运发、广告、娱乐、合营和其他形式的工商业合作、货运或旅客运输等一切经济活动。输等一切经济活
3、动。国际商法的概念与特征一一(二)国际商法的特征ACB国际商法的渊源二二(一)国际条约(或公约)(或公约或公约)是指国家间共同制定的商事规范。双边性质的称为条约是指国家间共同制定的商事规范。双边性质的称为条约,多多边性质的则称为公约。边性质的则称为公约。n 各国缔结的有关国际商业和贸易的国际条约各国缔结的有关国际商业和贸易的国际条约(或公约或公约)是统一国际商法的重要渊是统一国际商法的重要渊源。其中源。其中,一种属于统一实体法规则的国际条约一种属于统一实体法规则的国际条约,如如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公约、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
4、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等等;另一种另一种属于冲突法规则的国际公约属于冲突法规则的国际公约,如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法律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法律公约、产品责产品责任适用法律公约任适用法律公约等。等。n 国际国际条约条约(或公约或公约)对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对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实践中实践中,各国为了奉行条约必须信各国为了奉行条约必须信守的古老法律原则守的古老法律原则,一般将其相关的内容在国内法中予以体现。但是一般将其相关的内容在国内法中予以体现。但是,国际商法国际商法在本质上属于私法范畴在本质上属于私法范畴,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损国际公约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可
5、以减损国际公约(或条约或条约)的效力的效力,由此致使其不具有绝对的强制执行力。例如由此致使其不具有绝对的强制执行力。例如,各国国情不同各国国情不同,在在加入公约加入公约(或条约或条约)时时,可声明保留条款可声明保留条款,表明其不遵守该条款所规定的内容。表明其不遵守该条款所规定的内容。国际商法的渊源二二(二)国际商事惯例指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活动中形成的、由某些国际组织或某在长期的国际贸易活动中形成的、由某些国际组织或某些商业团体整理编纂成文的、为广大国际商事当事人所普遍些商业团体整理编纂成文的、为广大国际商事当事人所普遍接受贸易接受贸易规则。规则。n 国际国际商事惯例是国际商法的另一个重要渊源商
6、事惯例是国际商法的另一个重要渊源,在国际贸易中起着十分重要的在国际贸易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际商事惯例本身虽然不是法律作用。国际商事惯例本身虽然不是法律,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但是但是,按照各按照各国的法律国的法律,一旦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一旦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则该项惯例对合同双则该项惯例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有些国家的法律还规定方当事人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有些国家的法律还规定,法院有权按照有关法院有权按照有关的贸易惯例来解释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目前的贸易惯例来解释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目前,受到全球普遍承认或在一定的受到全球普遍承认或在一
7、定的重要区域内普遍接受的国际商事惯例主要有重要区域内普遍接受的国际商事惯例主要有: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商会制定的20102010年贸易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术语解释通则、19951995年托收统一规则年托收统一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UCP600),美国对外贸易协会编纂的美国对外贸易协会编纂的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国际海国际海事协会制定的事协会制定的19741974年约克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安特卫普规则。国际商法的渊源二二(三)国内立法作为国际商法的渊源作为国际商法的渊源,是指各国制定的关于调整涉外商事交是指各国制定的关于调整涉外商事交易关
8、系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例如易关系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例如,大陆法系有大陆法系有法国商法典法国商法典、德国商法典德国商法典;英美法系有美国的英美法系有美国的统一买卖法统一买卖法和和统一商法典统一商法典,英国的英国的货物买卖法货物买卖法等。等。n 总的来说总的来说,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一般很少区分国内商事活动与涉外或国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一般很少区分国内商事活动与涉外或国际商事活动际商事活动,因此因此,这些国家的国内商法也对涉外或国际商事活动适用。这些国家的国内商法也对涉外或国际商事活动适用。当然当然,对涉外或国际商事活动中的特殊问题如外国人的待遇、市场准入对涉外或
9、国际商事活动中的特殊问题如外国人的待遇、市场准入等等,发达国家中也有另作规定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某些实行计划经发达国家中也有另作规定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某些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对内外商事活动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济的国家对内外商事活动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但就这些国家的国际商但就这些国家的国际商事法规而言事法规而言,它们也或多或少地参照或吸收其他国家的普遍做法。它们也或多或少地参照或吸收其他国家的普遍做法。国际商法的渊源二二(四)判例n 在在英美普通法之中英美普通法之中,是国家法律的重要渊源是国家法律的重要渊源,上级法院的判上级法院的判决对下级法院的审判具有约束力已成为这些国家的通例。例如决对下级
10、法院的审判具有约束力已成为这些国家的通例。例如,英国作为世界上开展对外贸易较早的国家之一英国作为世界上开展对外贸易较早的国家之一,有关国际商法有关国际商法方面法院判决中的方面法院判决中的“先例先例”,对英国甚至对其他西方国家都产对英国甚至对其他西方国家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生了很大的影响。n 判例判例虽不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正式渊源虽不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正式渊源,但是但是,大陆法系国家在司大陆法系国家在司法实践中也往往参考上级法院的有关判例法实践中也往往参考上级法院的有关判例,使得判例在很多场使得判例在很多场合实际上成了合实际上成了“准法律准法律”。任务二任务二CHAPTER TWOp 国际国际商法是
11、随着国际商事交往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从历史商法是随着国际商事交往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从历史上看上看,早在古代罗马法中就出现了关于代理、借贷、海运赔偿等调整涉外商早在古代罗马法中就出现了关于代理、借贷、海运赔偿等调整涉外商事关系的法律事关系的法律,但当时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商事法但当时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商事法,商事法只是作为私法的内商事法只是作为私法的内容之一。国际商法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容之一。国际商法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阶段:商人习惯法阶段国内法阶段现代国际商法阶段123任务三任务三CHAPTER THREE大陆法系一一(一)大陆法系的概念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
12、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是指包括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是指包括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从19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1804年年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和和18961896年年德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模仿法国、德国以及模仿法国、德国法例制定的其他国家法律的统称。大陆法系在法例制定的其他国家法律的统称。大陆法系在1313世纪形成于西欧世纪形成于西欧,除法国、德国外除法国、德国外,许多欧洲大陆国家如瑞士、意大利、奥地利、荷许多欧洲大陆国家如瑞士、意大利、奥地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都适用大陆法系
13、。兰、卢森堡、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都适用大陆法系。另外另外,曾受大陆法系国家殖民统治过的拉丁美洲、非洲曾受大陆法系国家殖民统治过的拉丁美洲、非洲,以及近东以及近东的一些国家也实行大陆法系的一些国家也实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中的个别地区英美法系国家中的个别地区,如美国如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的路易斯安那州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也实行大陆法系。另外也实行大陆法系。另外,日日本、土耳其等国本、土耳其等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也引入了大陆法系。也引入了大陆法系。大陆法系一一(二)大陆法的结构和特点公法包括宪法、行政法、公法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和国际公法等
14、刑法、诉讼法和国际公法等,是调整国家与个人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关是调整国家与个人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私法包括民法和商法等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系的法律。私法包括民法和商法等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n 大陆大陆法的法的是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它在是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它在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性。另外法典化和逻辑性。另外,大陆法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例如大陆法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例如,法国的民法国的民法典、刑法典、商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民商分立的法典、刑法典、商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民商分立的国家国家,如法国、德国和日
15、本等如法国、德国和日本等,都将民法和商法分别编成两部独立的法都将民法和商法分别编成两部独立的法典典;而民商合一的国家而民商合一的国家,如瑞士、荷兰和意大利则把商法并入民法典中如瑞士、荷兰和意大利则把商法并入民法典中,作为民法典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的立法采用民商合一的体制作为民法典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的立法采用民商合一的体制,以民法以民法通则作为基本法。通则作为基本法。大陆法系一一(三)大陆法的渊源:法律:法律是大陆法的主要渊源。一般来讲是大陆法的主要渊源。一般来讲,法律分为三个层次法律分为三个层次:(1)1)宪法处于法律的最高地位宪法处于法律的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具有最高的权威性。(2
16、)2)法律是指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律是指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如大陆法国家的民法典、刑法如大陆法国家的民法典、刑法典、商法典等。典、商法典等。(3)3)条例是指行政机关制定的成文法条例是指行政机关制定的成文法,它在大陆法系的渊源中也起它在大陆法系的渊源中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着很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一般来说,大陆法国家都承认习惯是法律的渊源。但法国、大陆法国家都承认习惯是法律的渊源。但法国、意大利和奥地利的学者和法官认为意大利和奥地利的学者和法官认为,习惯只有在法律明文要求法官习惯只有在法律明文要求法官必须适用的情况下才起作用。而德国和瑞士的学者和法官则把法必须适用的情况下才起作用。而德国和瑞
17、士的学者和法官则把法律和习惯相提并论律和习惯相提并论。大陆法系一一(三)大陆法的渊源:大陆:大陆法国家原则上不承认判例与法律具有同等的效力法国家原则上不承认判例与法律具有同等的效力,一个判一个判决只对被判处的案件有效决只对被判处的案件有效,对日后法院判决同类案件并无约束力对日后法院判决同类案件并无约束力,所以判所以判例是不能被法官援引而成为判决的依据的。但是例是不能被法官援引而成为判决的依据的。但是,有些国家也有例外有些国家也有例外,例例如德国规定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在如德国规定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在联邦公报联邦公报上发表后就具有了约束上发表后就具有了约束力力,并承认由并承认由“经常的判例经常的判
18、例”所形成的规则属于习惯法规则所形成的规则属于习惯法规则,具有约束力具有约束力,法院应当予以实施。瑞士联邦法院关于宣布州法违宪的判决法院应当予以实施。瑞士联邦法院关于宣布州法违宪的判决,以及阿根以及阿根廷、哥伦比亚最高法院关于宪法的判决廷、哥伦比亚最高法院关于宪法的判决,都具有法律约束力。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在大陆法国家大陆法国家,一般认为学理不是法的渊源。但是一般认为学理不是法的渊源。但是,在大陆法的在大陆法的发展过程中发展过程中,学理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立法者的活动学理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立法者的活动,法学理论、法律法学理论、法律词汇和法律概念等可以成为法律组成要素词汇和法律概念等可以
19、成为法律组成要素;学理可以解释法律学理可以解释法律,对判例进对判例进行分析和评论行分析和评论;学理还可以影响法律的实施。学理还可以影响法律的实施。大陆法系一一(四)大陆法系国家的法院组织体系n 大陆大陆法系国家的法院组织体系基本相同法系国家的法院组织体系基本相同,设有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设有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如如法国设有行政法院法国设有行政法院,德国设有行政法院、劳动法院、社会法院和税收法德国设有行政法院、劳动法院、社会法院和税收法院。普通法院又大体分为三级三审制和四级三审制院。普通法院又大体分为三级三审制和四级三审制,例如例如,法国实行前法国实行前一种制度一种制度,德国和日本则实行后一种制度
20、。法国法院系统由基层法院、德国和日本则实行后一种制度。法国法院系统由基层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组成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组成,不服基层法院判决可逐级上诉至最高法院。不服基层法院判决可逐级上诉至最高法院。德国法院系统由地方法院、州地区法院、州高等法院、联邦高等法院德国法院系统由地方法院、州地区法院、州高等法院、联邦高等法院组成。地方法院审理轻微民事案件组成。地方法院审理轻微民事案件,州地区法院审理较大的民事案件州地区法院审理较大的民事案件,不服判决可依次上诉不服判决可依次上诉,对上诉审判不服可依次要求上级法院复审。日本对上诉审判不服可依次要求上级法院复审。日本法院系统由简易法院、地方法院法院系统由
21、简易法院、地方法院(或者家庭法院或者家庭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组成。简易法院审理轻微民事案件院组成。简易法院审理轻微民事案件,重大民事案件由地方法院作为一重大民事案件由地方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审法院,并分别有两级上诉审理机制并分别有两级上诉审理机制。英美法系二二(一)英美法系的概念又称英国法系、海洋法系、普通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海洋法系、普通法系,是英国中世纪是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以及受其影响或者仿此模式制定的美国及其他国家以来的法律以及受其影响或者仿此模式制定的美国及其他国家法律的总称。英美法系形成于英国法律的总称。英美法系形成于英国,以后又扩展到美国及其他以后又扩展到美国及
22、其他曾受英国殖民统治的国家和地区曾受英国殖民统治的国家和地区,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印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新加坡、斯里兰卡兰、爱尔兰、印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新加坡、斯里兰卡及我国香港地区等。及我国香港地区等。英美法系二二(二)英国法的结构、特点和渊源 英国英国法分为普通法与衡平法法分为普通法与衡平法,这种二元性结构是英国法的一个主要特点。这种二元性结构是英国法的一个主要特点。公元公元10661066年年,诺曼底的威廉公爵征服了英国诺曼底的威廉公爵征服了英国,建立了中央集权的王朝。威廉建立了中央集权的王朝。威廉国王为削弱封建领主势力国王为削弱封建领主
23、势力,加强王权加强王权,除发布敕令作为适用于全国的法律外除发布敕令作为适用于全国的法律外,还通过设立王室法院还通过设立王室法院,允许法官有选择地采用各地的习惯法审理案件而形允许法官有选择地采用各地的习惯法审理案件而形成判例成判例,形成了一套推行全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制度形成了一套推行全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制度,这就是普通法。因为这就是普通法。因为普通法是以判例形式出现的普通法是以判例形式出现的,所以又称为判例法。所以又称为判例法。衡平法出现于衡平法出现于1414世纪世纪,兴起于兴起于1616世纪世纪,是对于因普通法程序的呆板和机械而是对于因普通法程序的呆板和机械而无法得到救济的案件无法得到救济的案
24、件,当事人向英王及其咨询机关枢密院甚至国会提出申当事人向英王及其咨询机关枢密院甚至国会提出申请请,由英王的近臣枢密院大法官不受普通法的约束由英王的近臣枢密院大法官不受普通法的约束,而凭而凭“良心良心”,即即“公公平和正义平和正义”的原则判案的原则判案,以补充和匡正普通法的不足所形成的法律制度。以补充和匡正普通法的不足所形成的法律制度。英美法系二二(二)英国法的结构、特点和渊源n 普通法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区别有以下几方面与衡平法的区别有以下几方面:01020304英美法系二二(二)英国法的结构、特点和渊源 普通法的主要渊源是普通法的主要渊源是判例法。它是由高等判例法。它是由高等法院的法官以判决的法
25、院的法官以判决的形式发展起来的法律形式发展起来的法律规则规则,严格遵循着严格遵循着1919世纪上半叶确立起来世纪上半叶确立起来的的“先例约束力原先例约束力原则则”。成文法是英国法院的成文法是英国法院的重要渊源。在普通法重要渊源。在普通法系系,成文法包括两种成文法包括两种:一种是由立法机关一种是由立法机关国会制定的法律国会制定的法律,另一种是由行政机关另一种是由行政机关按照法律制定的条例。按照法律制定的条例。在盎格鲁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撒克逊时代代,习惯是当时法的习惯是当时法的主要渊源。但是主要渊源。但是,在在现代的英国普通法中现代的英国普通法中,习惯的作用极小。习惯的作用极小。英美法系二二(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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