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法概述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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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环境资源法概述 2.1环境资源法的含义(明确)2.2环境资源法律关系(了解)2.3环境资源法的地位与体系(掌握)2.4环境资源保护基本法重点难点重点难点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及其含义;环境资源法立法体系。第一节 环境资源法的含义2.1.1 环境资源法的概念2.1.2 环境资源法的调整对象环境资源社会关系2.1.3 环境资源法的特征2.1.1 环境资源法的概念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及发展历程环境法的观念被正式引入法律制度,始于五六十年代的美国。我国环境法发展历程:1、从新中国成立到 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的召开,是我国环境资源保护事业兴起以及环境资源法的萌芽时期萌芽时期。2、19
2、73年8月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至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资源法的艰难起步阶段艰难起步阶段。3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20世纪80年代末,是我国环境法迅速发展并初步形成体系的时期初步形成体系的时期。420世纪90年代至今,是我国环境资源法的进一步进一步发展、健全和完善时期发展、健全和完善时期。2022-11-22第二章4我国法学界对环境法概念的表达可归纳为三种情况:第一种为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二种为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是指由
3、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有关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由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和区域开发整治法等组成的法律部门,相当于广义的环境法。”第三种为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制定或认可的,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的目的,调整调整人们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污染防治法、资源(能源)法、自然保护法
4、、土地法、国土法、区域发展法或城乡规划建设法等。2022-11-228环境资源法的四层意思环境资源法的四层意思:(一)环境法是法的一种(二)环境法是某类法律规范、法律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渊源的总称或综合体。(三)环境法调整的是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四)环境法主要调整因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所发生的环境社会关系。2022-11-229二、环境资源法的调整对象:环境资源社会关系1.含义:人类在开发利用和改造环境的过程中,在以自然资源为劳动对象的生产活动中和以环境为基本生存条件的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类社会关系。2.主要内容(1)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关的社会
5、关系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客观性、经济环境效益统一性(2)在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环境质量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污染防治关系主观性、环境效益优先性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环境资源法具有法的一般属性,但又有许多不同于传统法律的特点。其与一般法律的本质的不同集中反映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阶级性问题阶级性问题上。目前法学界大体有三种观点:1、否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阶级性2、强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阶级性3、不否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阶级性(一)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一切法律在调整对象方面的共性: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环境法既调整人与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又调整和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环境法这一独立的
6、法律部门产生的基本原因)环境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是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志,也是环境法具有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和公益性的基础。(二)综合性 目前整个环境法体系已经向涉及环境、经济、社会这三个领域的可持续环境法的方向发展。环境法的综合性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环境法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又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法的主体广泛,客体及内容丰富。环境法的调整机制包括市场机制、行政机制和社市场机制、行政机制和社会机制会机制等三大机制,它的法律措施涉及经济的、行政的、技术的宣传教育的各种手段。环境法的法律规范是有关法律规范、技术规范和法律规范、技术规范和道德规范的综合道德规范的综合
7、,不但包括具有特色的环境法规范,而且包括有关的宪法规范、民法规范、行政法规范、刑法规范、经济法规范、诉讼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三)科学技术性 现代环境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又是生态问题,现代环境保护工作是一种科学技术性很强的活动,旨在解决环境问题、为环境工作服务的解决环境问题、为环境工作服务的环境法必须建立在科学理论和科学技术的基础上环境法必须建立在科学理论和科学技术的基础上。环境法既要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又要遵循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作为环境法科学技术性的反映,是它含有许多法定化的技术性规范和技术性政策技术性规范和技术性政策。如环境标准、环境标准、环境监测规程、生产工艺技术要求环境监测
8、规程、生产工艺技术要求等。环境法中的许多规定措施都来自环境科学研究成果,没有环境科学技术,就没有切实可行的环境法规。(四)公益性环境问题和资源危机已经发展到危及整个人类生存的程度,保护环境资源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要求。环境质量的恶化,对任何地区、任何国家(无论体制如何)、任何阶级、任何团体或组织,甚至个人的影响都是同等的同等的;环境质量的改善,不仅对所有阶级社会带来利益,而且造福其子孙后代。为支持、保障环境保护工作,环境法的制定、完善和实施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一种公益事业。第二节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2.2.1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及其构成2.2.2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主体2.2.3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
9、的内容2.2.4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客体2.2.1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及其构成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及其构成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及其构成(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概念1.法律关系: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权利和义务关系。或者说,法律关系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2.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调整的各种关系,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定或涉及的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合称为环境资源社会关系。反对观点:“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即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社会关系”王灿发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也认为:“法
10、调整的是社会关系,而社会关系只有在人与人之间才能产生,人与动物之间、人与各种客体之间,都不可能产生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经过法律调整,成为法律关系 李爱年教授(湖北师范大学)之所以反对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观点,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与自然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法律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和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是一个互相排斥、有你无我的关系,而是一个可以并存、并存、共容共容的现象;随着人类社会与自然的融合,当代社会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单一的和单纯的人与人的关系。新的社会学理论新的社会学理论和其他社会科学理论认为,社会关系可以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如物质社会关系、思想社会关系、生产关系、阶级关系、经济关系、
11、政治关系等),当代社会社会关系包括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包括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两个方面的关系这两个方面;同样,法律关系或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能简单地、单纯地定义为、理解为人与人的关系。蔡守秋教授(武汉大学)案例思考案例思考1995年7月,富运渔业公司所属的渔轮“远龙”号在黄海某渔场作业时接到台风警报,即返港避风。在离港口3海里处,“远龙”号遭到台风袭击沉没。富运渔业公司闻讯后立即展开了救援救援工作工作,“远龙”号船员全部获救。这次事故造成该船配载的30多吨柴油泄漏,污染了邻近的滩涂水产养殖场。受影响的个体养殖户李某等人要求富运渔业公司清除污染并赔偿损失,富运渔业公司以这种损害
12、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为由加以拒绝。问:富运渔业公司与李某之间的环境法律关系是否成立?富运渔业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否成立?相关法条链接:l 环境保护法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l 完全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l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赔偿责任。2.2.1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及其构成(二)环境资源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 环
13、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法学界关于法律关系的定义主要来自德国和日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法学界关于法律关系的定义主要来自苏联,主要有法律关系四要素法律关系四要素说(即认为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权利、义务组成)、大三要素大三要素说(即认为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和法律关系客体组成)、小三要素小三要素说(即认为法律关系由主体、权利、义务组成)、二要素二要素说(即认为法律关系由权利、义务组成)法律关系三要素说三要素说的经典论述,它突出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抓住了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但是,该定义并不是法律关系的一个完整的定义。因为“法律规
14、范”的内涵或范围小于“法”的内涵或范围“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内涵或范围小于“社会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内涵或范围。二、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主体二、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主体(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又称权利义务主体。(二)主体的种类 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评:无法较好地体现法律关系主体自身的特征 生态环境保护法主体和污染防治法主体分类依据:环境资源法的调整对象调整对象可分为生态环境保护法主体和污染防治法主体 生态环境保护法主体生态环境保护法主体代表国家对自然环境
15、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体(管理主体)和在经济社会活动中接收国家环境资源管理的主体(开发主体)。污染防治法主体污染防治法主体代表国家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主体(管理主体)和在防治环境和其他公害方面接受国家管理的主体(受制主体)。环境资源法主体可分为:环境资源法主体可分为:管理主体(各种国家机关)和受制主体(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二)主体的特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广泛性主体具有广泛性。国家环境资源管理机关国家环境资源管理机关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具有对应性。含义:在环境资源法律关系中,一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
16、体,并不存在专门的权利主体或专门的义务主体。三、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内容三、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内容(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内容的概念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内容是指环境资源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总和。环境资源法权利环境资源法权利:法律规定的,环境资源法律关系主体主张其法定利益的可能性。(主体实现自己利益的行为界限是法律规定)环境资源法义务环境资源法义务:环境资源法律规范对环境资源法律关系主体作出一定行为和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拘束力或要求力。(二)环境与资源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1、环境资源管理主体管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1 1)管理主体的权利:)管理主体的权利:规范制定权 行政处理权:为相对人相对人设立、变更和取
17、消权利义务的权力。处罚强制权:对违反环境资源管理法规行为人以制裁,对拒绝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行为人以强制执行的权力。特别物权:国家对特定物的管理权,如海域、森林、矿藏。环境司法权:解决因执行国家环境资源法律法规而发生的各种纠纷的权力。(2 2)管理主体的义务)管理主体的义务(管理主体的职责)(管理主体的职责)管理性义务管理性义务:制定法律法规、管理各种开发利用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活动、协调环境与发展的关系 服务性义务服务性义务:进行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提供污染治理设施 接受监督的义务接受监督的义务:接受立法机关的权力监督、社会组织、公民的社会监督、司法审查、行政监督以及行政赔偿案例分析案例分
18、析1998年初,王女士租用新建居民楼门市房从事餐饮业,在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张营业。随着居民先后入住,油烟、噪声等环境问题引起的店群矛盾和纠纷日趋突出。从2000年初开始,该楼住户多次向县政府、县环保局、县工商局等单位投诉,强烈要求取缔该饭店的违法经营活动。接到投诉后,环保局会同工商等部门数次责令该饭店进行整改,并帮助直辖市店群纠纷,但成效不明显。在2000年9月,县环保局、县工商局组成了联合执法组,联合签发了环境保护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通过法院审查,同年11月,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又联合签发了撤销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在2000年12月,
19、县环保局以“未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和三同时制度”为由,单独签发了环境保护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饭店停止生产。问:联合执法机构是否可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相关法条链接:行政处罚法第15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2、受控主体受控主体的权利和义务(1)受控主体的权利:参加环境资源管理权:对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制定进行讨论和建议、对环境资源工作进行批评、监督 环境资源使用权: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对环境质量的保护改善、以及在健康有没的环境中生存的权利 保障权 受益权 申诉和控诉权(2)受控主体的义务 遵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秩序的义务 服从国家环境资源
20、管理的义务 服从制裁的义务(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内容的特征(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内容的特征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都与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环境资源有关权利义务既是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双方联结起来的纽带,又是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和客体,即人与环境资源联贯起来的纽带。各种主体的权利义务既不均衡,也不对等。法规的侧重点不同:管理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受制主体的义务管理主体与受制主体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即并非管理主体的权利就是受制主体的义务 四、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客体四、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客体(一)概念和种类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环境资源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能实际作用的事
21、物;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反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特点的主要客体是:1、环境资源2、环境资源行为管理主体的行为:环境管理机关的职权行为受控主体的行为: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1.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的环境资源客体的环境资源具有强烈的生态性,非经济性。2.环境资源行为环境资源行为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最重要、最经常的客体。问题:分析主体、客体和内容1、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2、大气污染防治法第26条:“在城市市区内新建火电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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