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85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4215063
  • 上传时间:2022-11-20
  • 格式:PPT
  • 页数:85
  • 大小:742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第四 卫生 行政 救济 课件
    资源描述:

    1、2022-11-20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第一节第一节 卫生法律责任卫生法律责任v卫生法律责任卫生法律责任 v卫生法律责任是卫生法律责任是“卫生法卫生法”与与“责任责任”的合的合成概念。为了解释、界定卫生法律责任,有成概念。为了解释、界定卫生法律责任,有必要首先对必要首先对“责任责任”进行语义分析进行语义分析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在现代汉语中,在现代汉语中,“责任责任”一词有三个一词有三个互相联系的基本词义互相联系的基本词义v一,份内应做的事。如一,份内应做的事。如“岗位责任岗位责任”.v二,特定人对特定事项的发生、发展、变化二,特定人对特定事项的

    2、发生、发展、变化及其成果负有积极的助长义务。如及其成果负有积极的助长义务。如“担保责担保责任任”、“举证责任举证责任”。v三,因没有做好份内的事情或没履行助长义三,因没有做好份内的事情或没履行助长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如务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如“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卫生法律责任的定义卫生法律责任的定义 p36v卫生法律责任卫生法律责任v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规定的某种不利后果。所应承担的法律规定的某种不利后果。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卫生法律责任的类型卫生法律责任的类型v根据法律责任的类型可

    3、分为根据法律责任的类型可分为 p36p36 卫生民事责任卫生民事责任 卫生行政责任卫生行政责任 卫生刑事责任卫生刑事责任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卫生行政责任卫生行政责任v定义定义v卫生行政责任是指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卫生行政责任是指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任何一方任何一方违反卫生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违反卫生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v包括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行政处罚: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警告、罚款等7种。种。v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级等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级等8种。种。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 行

    4、政处分行政处分 作出的作出的主体主体 对外部实施管理职能并具有行政处对外部实施管理职能并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罚权的行政主体 公务员所在机关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监或上级机关、监察机关等察机关等 适用的适用的领域领域 行政机关对外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行政机关对外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领域领域 行政机关系统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管理内部的管理 制裁的制裁的对象对象 违反违反行政法行政法规范的外部管理相对人规范的外部管理相对人 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或违法失职行为或存在隶属关系存在隶属关系 制裁的制裁的方式方式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5、、责令停产停业、暂扣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留、劳动教养等 警告、记过、记大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过、降级、撤职、开除开除 救济方式救济方式不同不同 可以申请复议,可以起诉可以申请复议,可以起诉 只能向作出处分的只能向作出处分的上级机关或行政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部门申诉监察部门申诉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卫生民事责任卫生民事责任v卫生民事责任:卫生民事责任:指医疗机构和卫生工作人员或从事指医疗机构和卫生工作人员或从事与公共卫生有关的机构,因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了与公共卫生有关的机构,因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了公民的健康权利时

    6、,则应向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的公民的健康权利时,则应向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责任。v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损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损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1010种。种。v卫生法所涉及的民事责任以卫生法所涉及的民事责任以赔偿损失赔偿损失为主要形式为主要形式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卫生刑事责任卫生刑事责任v卫生刑事责任:卫生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卫生法的行为,侵害了

    7、刑是指违反卫生法的行为,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v实现形式:实现形式:刑罚(主刑,附加刑)刑罚(主刑,附加刑)v刑法对违反卫生法的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刑法对违反卫生法的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v在刑法中规定了十余种与违反卫生法有关的罪名。在刑法中规定了十余种与违反卫生法有关的罪名。P37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类别类别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刑事处罚 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严重的严重程度程度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严重的违法行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实施程序实施程序 按照行政程序按照行政程序必须根据刑事诉讼必须根据

    8、刑事诉讼法的程序法的程序制裁机关制裁机关 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法院 依据的依据的法律法律 行政处罚法,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处罚法,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 刑法和人大及其常刑法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其他关于委会的其他关于刑法的补充规定、刑法的补充规定、形式诉讼法等形式诉讼法等 处罚种类处罚种类不同不同 六种六种五种主刑、三种附五种主刑、三种附加刑加刑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1 1、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的社会关系2 2、犯罪客观方面:、犯

    9、罪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在客观上的外在表现,指犯罪活动在客观上的外在表现,主要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等主要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等3 3、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辨认和控制自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实施危害社会的人己行为的能力,实施危害社会的人4 4、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及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例:医疗事故罪例:医疗事故罪v概念:概念: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

    10、为。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v主体:主体:医务人员医务人员v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v主观上:主观上:过失过失v客体:客体:病人的生命和健康权以及医疗单位正常的管病人的生命和健康权以及医疗单位正常的管理活动。理活动。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1 1、概念与特征、概念与特征v1 1)定义)定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认为卫生卫生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造成自己造成自己合法合法权益的损权益的损害,请求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有关国家机关给予救

    11、济的法律制度给予救济的法律制度的总称。的总称。第二节第二节 卫生行政救济卫生行政救济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2)特征vA、对权利的救济、对权利的救济vB、前提、前提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vC、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vD、时间、时间事后救济事后救济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赔偿原则原则受案范围受案范围程序程序基本制度基本制度受案范围受案范围程序程序赔偿范围赔偿范围赔偿程序赔偿程序方式、标准方式、标准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2 2、卫生行政救济的途径、卫生行政救济的途径 p38p38v 卫生行政申诉卫生行政申诉v

    12、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复议v 卫生行政诉讼卫生行政诉讼v 卫生行政赔偿卫生行政赔偿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第三节第三节 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复议v1 1、概念与特征、概念与特征v1 1)定义)定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认为卫生卫生行政主体实施的卫生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实施的卫生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权益,依法向行政行为主体的,依法向行政行为主体的上一级卫生行上一级卫生行政机关或同级政府政机关或同级政府提出申请,并由提出申请,并由受理申请受理申请的行政主体的行政主体对该卫生行政行为对该卫生行政行为予以审查并做予以审查并做出复议决定出复议决定的活动。的活动。第四章卫生行政救

    13、济v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发展介绍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发展介绍 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2)特征)特征vA、申请为、申请为前提前提以卫生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以卫生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为前提。的存在为前提。申请人只能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申请人只能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相对人害关系的相对人vB、具有、具有救济性救济性的行政行为:的行政行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行政机关行政管理相对人、行政机关vC、层级层级监督性:卫生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管理监督性:卫生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管理vD、行使行政复议权的机关:、行使行政复议权的机关: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14、或者行政机关所属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所属人民政府人民政府vE、审查对象、审查对象: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vF、依据多层次、依据多层次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国安机关除外国安机关除外县级以下政府县级以下政府上一级政府上一级政府行政公署行政公署 同级政府或同级政府或 省、部级单位省、部级单位(卫生部、(卫生部、省级政府)省级政府)设立该机构的部门或同级设立该机构的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 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 管理该组织的机关管理该组织的机关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v第七条:第七条:“公民、

    1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理申请:出对该规定的审理申请:v(一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国务院部门的规定;v(二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v(三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v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政府规章

    16、。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2、原则、原则 p39v1 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v2 2)公正性原则)公正性原则v3 3)公开性原则:)公开性原则:程序、决定、依据程序、决定、依据v4 4)及时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受理申请、作出决定、执行决定及时受理申请、作出决定、执行决定及时v5 5)便民性原则:)便民性原则:在能通过书面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尽在能通过书面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尽量不采取给当事人带来不便的方式量不采取给当事人带来不便的方式v6 6)其他原则)其他原则:被申请人举证、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被申请人举证、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具

    17、体行政行为;复议一次等为;复议一次等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3、卫生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卫生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v1、列举式规定、列举式规定1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 3侵犯经营自主权侵犯经营自主权 4行政许可行政许可5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6 不履行保护职责不履行保护职责 7其他其他1 内部行为内部行为: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 行政调解行政调解: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 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2、附带申请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附带申请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制定的具有普抽象行

    18、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遍约束力 并且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并且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1以下有关卫生行政复议的说法错误的是以下有关卫生行政复议的说法错误的是()v A卫生行政赔偿、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诉讼卫生行政赔偿、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诉讼是卫生行政纠纷解决的三条重要途径是卫生行政纠纷解决的三条重要途径v B卫生行政复议属于卫生行政机关内部的纠错审卫生行政复议属于卫生行政机关内部的纠错审查程序查程序v C通常行政相对人可以从申诉、复议和诉讼中任通常行政相对人可以从申诉、复议和诉讼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救济自己的合法权益意选择一

    19、种方式救济自己的合法权益v D上级机关发现下级机关所作的复议结果有误时,上级机关发现下级机关所作的复议结果有误时,可以进行再次复议可以进行再次复议d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 2、根据、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下列(,下列()情况能)情况能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v 1)某市卫生局职员李某对卫生局作出的某市卫生局职员李某对卫生局作出的降级处分不服的降级处分不服的v 2)张某在工作中由于过失造成医疗仪器张某在工作中由于过失造成医疗仪器损坏,对医院给予的行政处分不服的损坏,对医院给予的行政处分不服的v 3)王某的小餐馆因卫生状况受到卫生行王某的小餐馆因卫生状况受到卫生行政机关的罚款处罚,王某对此不服的

    20、政机关的罚款处罚,王某对此不服的v 4)赵某不服市卫生局作出的医疗事故赔赵某不服市卫生局作出的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结果偿调解结果3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 甲省乙市甲省乙市A区卫生局对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区卫生局对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个体户张某处以罚款,如张某不服,准食品的个体户张某处以罚款,如张某不服,欲申请卫生行政复议,则受理机关应为欲申请卫生行政复议,则受理机关应为()v A甲省乙市甲省乙市B区卫生局区卫生局v B甲省乙市甲省乙市A区卫生局区卫生局v C甲省乙市卫生局甲省乙市卫生局v D甲省卫生局甲省卫生局c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4、卫生行政复议程序、卫生行政复议程序 p40 申请申请受理受理审理审

    21、理决定决定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1)申)申 请请vA A、条件、条件 申请人、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申请人、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复议范围、管辖范围、复议范围、管辖范围、B B、期限、期限 知道具体卫生行政行为之日起知道具体卫生行政行为之日起6060日日vC C、形式、形式 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vD D、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vE E、不得与行政诉讼冲突、不得与行政诉讼冲突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2)受理)受理v期限:期限:5日内日内v内容:内容:被申请人、申请人、复议范围、法定被申请人、申请人、复议范围、法定期限、与行政诉讼的冲突、管辖范围期限、与行政诉

    22、讼的冲突、管辖范围v处理:处理:5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或受理决定或受理决定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法律上的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利害关系。包括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相关人包括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相关人(1)公民死亡)公民死亡 近亲属近亲属(2)组织终止组织终止 继承权利的组织继承权利的组织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3)审理)审理vA A、审查方式、审查方式 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vB B、内容、内容 全面审查;合法性与适当性;具体行政行全面审查;合法性与适当性;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为与抽象行政行为vC C、审理的依据、审理的依据 法

    23、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定的规范性文件vD D、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四种情形除外)(四种情形除外)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D D、被申请人的义务和申请人的权利。、被申请人的义务和申请人的权利。被申请人:提供证据被申请人:提供证据 申请人:申请人:查阅查阅vE E、被申请人取证权限的限制、被申请人取证权限的限制 不得自行向申请人收集证据不得自行向申请人收集证据vF F、复议申请撤回、复议申请撤回 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4)复议决定的种类)复议决定的种类 p40v期限:期限:60日日vA、维持维持决定决定vB、履行履行决定决定

    24、vC、撤销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v 第一方面:第一方面:v 第一种情形是,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第一种情形是,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v 第二种情形,是适用依据错误。第二种情形,是适用依据错误。v 第三种情形是,违反法定程序。第三种情形是,违反法定程序。v 第四种情形是,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第四种情形是,超越或者滥用职权。v 第五种情形是,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第五种情形是,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 第二个方面第二个方面:v 被申请人未能提出书面答复及作出具体被申请人未能提出书面答复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依据的行政行为证据、依据的v 第三个方面第三个方

    25、面:v 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不符合法律规定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文件有权处理时,应在复议决定中作出撤的文件有权处理时,应在复议决定中作出撤销该抽象行政行为的决定。销该抽象行政行为的决定。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D、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决定:司法监督司法监督vE、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决定vF、辅助性质的决定辅助性质的决定(同时适用于撤销和确认违法)(同时适用于撤销和确认违法)“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5

    26、、卫生行政复议的期限v1)、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v2)、接到复议申请书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v3)、受理后7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递送被申请人v4)、收到申请书副本10日内作出书面答辩v5)、卫生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1999年年9月,某市海天饮食联合店办理了异地购买猪月,某市海天饮食联合店办理了异地购买猪肉的手续,并于同年肉的手续,并于同年10月开始,从某市场和个体屠户月开始,从某市场和个体屠户手里购买猪肉手里购买猪肉2万千克左右,其中一部分未经检疫。万千克左右,其中一部分未经检疫。海天饮食店将这海天饮食店将这2万千克猪肉全部

    27、分给下属饭店,当万千克猪肉全部分给下属饭店,当地群众反映个别饭店加工出售痘猪肉。该市卫生监督地群众反映个别饭店加工出售痘猪肉。该市卫生监督检测所发现后,进行了调查,查明海天饮食联合店购检测所发现后,进行了调查,查明海天饮食联合店购买的买的2万千克猪肉大部分未经检疫,并混有痘猪肉分万千克猪肉大部分未经检疫,并混有痘猪肉分配给下属饭店加工销售。据此,该食品卫生检验所作配给下属饭店加工销售。据此,该食品卫生检验所作出了对该联合店罚款出了对该联合店罚款6000元的决定。该饮食店不服,元的决定。该饮食店不服,欲对该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请问:欲对该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请问:v(1)食品卫生检疫所为事业

    28、单位不是行政机关,是)食品卫生检疫所为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机关,是否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否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2)海天饮食联合店应向哪个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海天饮食联合店应向哪个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1)食品卫生检疫所是法律授予行政权的组)食品卫生检疫所是法律授予行政权的组织,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申请人。织,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申请人。(2)海天饮食联合店应向市卫生局申请复)海天饮食联合店应向市卫生局申请复议。议。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案案 例例2004年年6月月15日,某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人员在辖日,某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人员在辖区内区内“宋老大餐厅宋老大餐厅”检查时,

    29、发现检查时,发现4名从业人员不名从业人员不能出示有效健康合格证,餐厅的卫生许可证也将于能出示有效健康合格证,餐厅的卫生许可证也将于2004年年6月月24日到期。卫生监督人员遂制作现场检日到期。卫生监督人员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向该餐厅下达体检办证书面通知。因无法查笔录并向该餐厅下达体检办证书面通知。因无法联系该餐厅负责人,店内员工又均不敢签字,卫生联系该餐厅负责人,店内员工又均不敢签字,卫生监督员就将相关文书留在了店内。该餐厅负责人未监督员就将相关文书留在了店内。该餐厅负责人未在限定时间内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也未申在限定时间内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也未申办餐厅卫生许可证。办餐厅卫生许可

    30、证。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6月月28日,卫生监督人员再次到该餐厅,制作了现日,卫生监督人员再次到该餐厅,制作了现场卫生监督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其违法事实场卫生监督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其违法事实进行了记录,因餐厅负责人仍联系不上,文书再次进行了记录,因餐厅负责人仍联系不上,文书再次被拒签。其后,卫生监督人员又数次前往该餐厅,被拒签。其后,卫生监督人员又数次前往该餐厅,在无法与其负责人联系的情况下再三叮嘱店内员工,在无法与其负责人联系的情况下再三叮嘱店内员工,让他们向其负责人转告办证事宜。因该餐厅已处于让他们向其负责人转告办证事宜。因该餐厅已处于违法经营状态,又无办理卫生手续的行动,市卫生违

    31、法经营状态,又无办理卫生手续的行动,市卫生局于局于7月月19日对其立案查处。日对其立案查处。v8月月4日,市卫生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餐厅罚日,市卫生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餐厅罚款款2000元并依法取缔。元并依法取缔。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9月月28日,该餐厅负责人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日,该餐厅负责人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市卫生局的处罚决定,理由是:议申请,要求撤销市卫生局的处罚决定,理由是:v1、不知卫生监督人员到餐厅检查的事情,未见到、不知卫生监督人员到餐厅检查的事情,未见到任何卫生监督文书和书面通知;任何卫生监督文书和书面通知;v2、7月月26日已组织餐厅从业人员进行

    32、了健康检查,日已组织餐厅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在申办卫生许可证时被拒绝。卫生部门的拒绝理由在申办卫生许可证时被拒绝。卫生部门的拒绝理由是该餐厅正在被立案查处过程中,办证事宜要在案是该餐厅正在被立案查处过程中,办证事宜要在案件处理完后再议;件处理完后再议;v3、因为还未确定是否留用那、因为还未确定是否留用那4名从业人员,造成其名从业人员,造成其健康检查时间延误;健康检查时间延误;v4、办理卫生许可证的费用较高,餐厅一时周转困、办理卫生许可证的费用较高,餐厅一时周转困难,造成办证时间延误。该餐厅负责人还认为后两难,造成办证时间延误。该餐厅负责人还认为后两条理由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市卫生局作出行政

    33、处条理由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市卫生局作出行政处罚时未对此加以考虑。罚时未对此加以考虑。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10月月12日,市卫生局向市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日,市卫生局向市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答辩书及相关案卷材料。在答辩书中,政复议答辩书及相关案卷材料。在答辩书中,市卫生局请求行政复议机关维持该行政处罚市卫生局请求行政复议机关维持该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复议申请人宣称的理由逐一驳斥。决定,并对复议申请人宣称的理由逐一驳斥。市卫生局的理由如下:市卫生局的理由如下: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1、卫生监督人员到该餐厅检查的时间正值该、卫生监督人员到该餐厅检查的时间正值该路段餐饮经营单位换发卫生许可证的高峰期,路段

    34、餐饮经营单位换发卫生许可证的高峰期,一些与该餐厅紧邻的餐饮经营单位在此期间一些与该餐厅紧邻的餐饮经营单位在此期间均得到过卫生部门下达的此类卫生监督文书均得到过卫生部门下达的此类卫生监督文书和体检办证书面通知。在针对该餐厅制作的和体检办证书面通知。在针对该餐厅制作的现场卫生监督笔录上,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现场卫生监督笔录上,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名栏被填写为名栏被填写为“拒签拒签”,卫生监督员已按法,卫生监督员已按法律规定在笔录上注明了拒签原因,此笔录可律规定在笔录上注明了拒签原因,此笔录可作为证据使用。作为证据使用。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法明文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企明文规定了食品生产经

    35、营企业应办理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业应办理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合格证,但未规定卫生行政岗前应取得健康合格证,但未规定卫生行政机关通知其体检办证的义务,卫生行政机关机关通知其体检办证的义务,卫生行政机关的书面通知行为,只是从服务行政管理相对的书面通知行为,只是从服务行政管理相对人出发,提醒其履行法定义务。人出发,提醒其履行法定义务。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2、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从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已发生,餐厅此后的补救行动不的违法行为已发生,餐厅此后的补救行动不能与先前的过错相抵,只可将其作为酌定情能与先前的过错相抵,只可

    36、将其作为酌定情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加以考虑。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加以考虑。v3、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的前置条件是进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的前置条件是进行健康体检并取得健康合格证,行健康体检并取得健康合格证,食品卫生食品卫生法法对此有明文规定,该餐厅的理由不能对对此有明文规定,该餐厅的理由不能对抗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抗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4、卫生许可证办证费的收费依据是经职能部、卫生许可证办证费的收费依据是经职能部门审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全省统一,应属合门审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全省统一,应属合理费用,也是食品

    37、生产经营企业的正常开支,理费用,也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正常开支,该餐厅负责人延误办证的理由不能成立。另该餐厅负责人延误办证的理由不能成立。另外,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克服、无外,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克服、无法避免的客观情况。该餐厅负责人所列的那法避免的客观情况。该餐厅负责人所列的那两条理由显然不具备不可抗力的特征,不属两条理由显然不具备不可抗力的特征,不属不可抗力的范畴。不可抗力的范畴。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10月月26日,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日,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市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复议决定维持了市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复议决定下达后,该餐厅负责人先行缴纳

    38、了罚款下达后,该餐厅负责人先行缴纳了罚款1000元。不久,该餐厅被转让。元。不久,该餐厅被转让。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杨玉坡:一起卫生行政复议案例分析杨玉坡:一起卫生行政复议案例分析 一、案例简介一、案例简介 行政复议申请人,王某,男,行政复议申请人,王某,男,4545岁,系岁,系A A省省A A市市A A区居民。被申请人,区居民。被申请人,A A市卫市卫生局。申请人王某于生局。申请人王某于20032003年年4 4月月3030日在日在A A市市市市立医院做骨外科手术失败。实施手术者为张立医院做骨外科手术失败。实施手术者为张某。张某,某。张某,20012001年大学毕业后到年大学毕业后到A A市市

    39、立医院市市立医院骨外科工作,骨外科工作,20022002年年9 9月参加了全国医师资格月参加了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试,成绩合格,20022002年年1212月月1 1日获得执业医日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师资格,20032003年底领到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底领到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但未进行医师注册。王某多次要求但未进行医师注册。王某多次要求A A市市立医市市立医院及张某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未果。院及张某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未果。20042004年年6 6月月7 7日王某向被申请人日王某向被申请人A A市市卫生局请求认定张某卫生局请求认定张某诊疗行为为非法行医。诊疗行为为非法行医。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

    40、A市卫生局于市卫生局于2004年年7月月15日给予书面答复,认日给予书面答复,认为张某直到为张某直到2003年底才拿到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是因年底才拿到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是因为证件制作、上报验印有个过程,因此不能认定张为证件制作、上报验印有个过程,因此不能认定张某诊疗行为为非法行医。王某不服,于某诊疗行为为非法行医。王某不服,于2004年年7月月20日向日向A省卫生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以张某没有省卫生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以张某没有医师执业证书,不能单独实施医疗手术为由(病例医师执业证书,不能单独实施医疗手术为由(病例中明确记载手术者为张某,并无医师李某的签名记中明确记载手术者为张某,并无医师李某的签

    41、名记录),请求撤销录),请求撤销A市卫生局作出的不能认定张某诊市卫生局作出的不能认定张某诊疗行为为非法行医的答复。疗行为为非法行医的答复。注: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注: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一)此案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一)此案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v(二)如何进行事实认定?(二)如何进行事实认定?v(

    42、三)不可抗力能否成为适用理由?(三)不可抗力能否成为适用理由?v(四)本案的法律依据(四)本案的法律依据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二、审理经过二、审理经过vA省卫生厅接到申请人王某的行政复议省卫生厅接到申请人王某的行政复议申请以后,经过审查,于申请以后,经过审查,于2004年年7月月23日受日受理了此案,向王某寄发了受理通知书,同时理了此案,向王某寄发了受理通知书,同时向向A市卫生局寄发了提出答复通知书,要求市卫生局寄发了提出答复通知书,要求A市卫生局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市卫生局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日内提交书面答辩,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面答辩,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

    43、据。据、依据。A市卫生局于市卫生局于2004年年8月月5日向日向A省卫生厅提交了书面答复意见及相关证据材省卫生厅提交了书面答复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认为张某未能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料,认为张某未能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注册是因为当时正处于注册是因为当时正处于“非典非典”的特殊时期,的特殊时期,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属于不可抗力,属于不可抗力,A市卫生局对此没有解释权。市卫生局对此没有解释权。张某实施手术有上级医师台下指导,不属于张某实施手术有上级医师台下指导,不属于单独执业。单独执业。vA省卫生厅经过书面审理,于省卫生厅经过书面审理,于2004年年9月月22日做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日做出行政复议

    44、决定,撤销A市卫生局作市卫生局作出的不能认定张某诊疗行为为非法行医的答出的不能认定张某诊疗行为为非法行医的答复。复。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相对于抽象行政行为而言是相对于抽象行政行为而言的,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从类型上讲,行政机关依方行政职权行为。从类型上讲,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权益争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权益争议的活动称为议的活动称为行政裁决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具体行,行政裁决是具体行政行为的

    45、一种。政行为的一种。v行政裁决的民事纠纷行政裁决的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有关与行政管理有关。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客观情况。v原因有两种:原因有两种: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风、地震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风、地震 二是社会原因,如战争、罢工二是社会原因,如战争、罢工v“非典非典”的发生与张某没有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的行的发生与张某没有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的行为之间是否有必然因果关系呢?为之间是否有必然因果关系呢?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本案的法律依据本案的法律依据v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

    46、: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业活动。v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而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而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在行医过程中造成患者人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在行医过程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按照身损害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的规定处理。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v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

    47、: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讼。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结结 论论v本起行政复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起行政复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明确,适用法律明确,A省卫生厅作出的撤销省卫生厅作出的撤销A市卫市卫生局的答复是正确的。生局的答复是正确的。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第四节第四节 卫生行政诉讼卫生行政诉讼p41v一、概念与构成要素一、概念与构成要素v1、定义、定义 卫生行政诉讼

    48、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卫卫生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行政案件的活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行政案件的活动。动。2、构成要件、构成要件v1 1)原告)原告 v2 2)被告)被告 v3 3)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v4 4)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v5 5)法定期限内)法定期限内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二、卫生行政诉讼的特殊原则二、卫生行政诉讼的特殊原

    49、则v1、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合法性审查原则审查原则v2、诉讼期间、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不停止执行原则原则v3、不适用调解不适用调解原则原则v4、被告举证责任被告举证责任原则原则 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综上可得出以下结论综上可得出以下结论v1、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要大于行政诉讼的受、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要大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案范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v第一,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在行政第一,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时可以附带审查,而行政诉讼是不受理复议时可以附带审查,而行政诉讼是不受理对抽象

    50、行政行为的审查的。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的。v第二,合理性问题。复议有合理性的审查,第二,合理性问题。复议有合理性的审查,而行政诉讼没有;而行政诉讼没有;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三、受案范围三、受案范围 p42v1、受案范围:、受案范围:v1 1)对卫生行政处罚不服)对卫生行政处罚不服 v2 2)对卫生强制措施不服)对卫生强制措施不服v3 3)卫生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卫生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v 决绝发放许可证或对许可申请不予答复的行为决绝发放许可证或对许可申请不予答复的行为v 卫生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的行为卫生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的行为v4 4)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v5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第四章卫生行政救济课件.ppt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4215063.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