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调查课程-教育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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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籍调查课程地籍调查课程主讲:陈群主讲:陈群20192019年年2 2月月2222日日目录目录一、宗地的的概念一、宗地的的概念二、界址点、界址线二、界址点、界址线三、宗地划分原则三、宗地划分原则四、权属调查四、权属调查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具体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具体 政策政策六、六、富阳市建设项目用地复核富阳市建设项目用地复核 验收地籍调查有关要求验收地籍调查有关要求七、宗地图七、宗地图一、宗地的概念一、宗地的概念 宗地是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属界址范围内的地块。通常,宗地主要依据用地权属来划分,一宗地为一个权属单位;一宗地是一个权利人所拥有或使用的一个地块。一个权利人拥有或使用不相
2、连接的若干的几个地块时,如道路阻隔、水系拦截等因素,宗地则需要划分为多个独立的单元宗地。当一个地块为两个以上权利人拥有或使用,而在实地又无法划分他们之间的界线,这种地块称为共用宗。当一个权利人拥有或使用的地块跨越土地登记机关所辖的范围,即一个地块分属两个以上土地登记机关管辖时,应按行政辖区界线分别划宗。宗地是土地登记的基本单元,是地籍的最小单元,也是地籍调查的基本单元。历史上曾称宗地为“丘”。二、界址点、界址线二、界址点、界址线(一)界址点界址点作为标记权属界线的特征点 界址点是指宗地权属界线的转折点,即拐点,它是标定宗地权属界线的重要标志。界址点被用于确定土地的权属、面积、位置与分布范围的特
3、定的点 界址点的位置设立与确定应由宗地相邻双方指界人在现场共同指界认定;或根据征地红线图用地范围的坐标点转绘确定;或根据实际用地范围确定。一宗地周围的界址点确定了,则其位置、形状、面积和权属界线也就确定了。每一个界址点都应具有单独的三维坐标值,确定其在空间的几何位置和相应的地理位置。界址点的平面坐标值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利用地籍控制点起算数据(坐标、方位角)及实际观测数据(角度、距离),按公式计算界址点的坐标。在进行宗地权属调查时,确认的界址点要求填写宗地界址点调查表。每宗地的界址点都应有相对的、统一的编号。首号从宗地的西北角编起,按顺时针方向编号,编号前面加“J”。界址点在宗地图上是直径
4、0.8毫米加点园圈,用红色表示。(二)界址线界址线 界址线是指宗地四周的权属界线,即界址点与界址点之间连线构成的折线或曲线。由界址点与界址线的闭合构成了宗地,确定了宗地权属范围、使用范围。在界址线范围内的土地经合法审批,受到权益的保护。三、宗地划分的原则三、宗地划分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地籍调查规程有关规定,与杭州市土地登记划宗及分摊方法若干规定,土地使用权宗地划分定界可分为以下几类:1、宗地的划分基本原则主要依据用地权属界线来划分,一般用地为同一权属单位的,划分为一个宗地单元 2、凡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称为一宗地。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
5、界线的称为共用宗地。3、宗地权属界址线以合法的批准用地红线确定的范围划宗;或以合法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明确的用地范围来划宗;办理集体土地使用项目的,严格按照批准的用地红线确定的范围划宗;4、原批准使用范围内的土地,现已用于市政道路、人行道(绿地)、公共通道等公共用地的,不应划入宗地内;5、土地使用者使用的土地,含有二种土地所有权属性质的(国有、集体),应分别划分宗地;宗地内不准出现内包宗;二种或二以上土地用途的同一个建设项目,原则上按混合宗划宗;6、企业通过划拨或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原批准的界线并结合现状划分宗地,其中带征的部分或规划部门要求建筑物或构筑物退让的,不能划入宗地。7、农村居民使用
6、的宅基地应单独划分宗地,并应当严格按照一户只有拥有一处宅基地法律规定。宅基地的宗地界址以合法批准用地面积范围内的主体建筑占地为准,附房及房屋的前后空地不应划入该宅基地宗地内,但可在其宗地草图上标绘房屋与空地之间的分界线。8、住宅小区用地划分宗地原则、以楼幢建筑面积分摊该建筑占地面积,并依此分别计算最小单元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连体建筑一般应统一计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公寓住宅最小单元使用权面积为:建筑占地面积本楼幢建筑面积最小单元房屋建筑面积最小单元房屋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排房、别墅住宅最小单元房屋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建筑占地面积其他独自使用在土地面积;叠排住宅最小单元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建筑
7、占地面积按建筑面积公摊;、小区内独立的学校、幼儿园、物业管理房、网球场、游泳池等公共配套设施应单独划宗。、小区内含别墅、公寓式住宅楼的,应将别墅、住宅楼分别单独划宗。若小区内有部分楼为商住综合楼的,应单独划宗,确权时定为不同土地用途的共用宗。9、小区是封闭式的,剩余的土地面积(如区内道路、绿化地、休息场所等)另外划宗,按共用宗(只登记、不发证,属全体业主所有)确定。10、历史沿用至今的,可参照原房地产权和历史资料,结合实际地物划宗;11、线性工程辅助设施的服务区、收费站、管理房等使用土地可单独划宗;12、借用、租用的土地不得划宗;四、权属调查四、权属调查权属调查是指是对用地范围内土地权属单位的
8、土地权属来宗地面积、使用权性质、界址位置、四至、土地利用状况、并在现场标定宗地界址、位置及土地权利所及的位置、界址等情况的调查。权属调查又称为土地产权调查。土地权属调查是土地登记流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土地登记核心内容之一。权属调查的主要内容:1、土地权利人主体调查包括土地权利人的地址、用地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个人身份证明等调查2、权属来源、权属状况调查通过调查核实占用宗地土地使用证、征用土地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及他项权利的调查;宗地审批取得时间、使用年限的调查调查该土地的取得方式(征用、划拨、出让、代征、租赁等),3、权属性质调查调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
9、4、土地用途的调查 有否改变土地用途,是否严格按照土地审批用途范围内使用土地;5、土地坐落调查6、权属界址调查与界址点测量7、宗地四至范围和相邻关系的调查8、宗地内建筑物、构筑物的调查9、面积计算权属调查成果经土地使用者认定,可以为地籍测量、权属审核和土地登记发证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凭证。界址调查是土地权属调查的关键,权属调查是土地勘测定界外业调查的核心。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具体政策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具体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富土资发201939号的精神,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具体政策如下:(一)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
10、律规定。除下列情况外,农村村民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不予受理;1、因继承地上房屋;2、二处或二处以上宅基地的面积总和未超过政府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三)严格执行宅基地审批面积标准。宅基地登记面积不得超过依法审批的面积,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根据房屋建造时间在办理宅基地登记时予以分类处理。1、1982年2月13日以前的,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国务院关于发布村镇建房胜地管理条例的通知以前)2、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前,农村村
11、民宅宅基地占用超过当时审批标准的,超过部分按规定处理后,可按实际使用面积登记发证;3、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按审批面积进行登记;超出规定审批标准的,在记事栏注记待今后分户、拆迁、改建、翻建、重新规划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再办理登记手续;(四)其他规定1、因规划、村庄道路建设需要、居住拥挤等原因经批准增补的两处宅基地,其合计面积符合规定标准的予以使用权登记;超出部分不予登记。2、合法继承法的,仍在继续使用的,按规定标准面积登记;超出部分不予登记。3、经批准回乡落户的退休人员、军人、归国华侨等按排的宅基地按批准办理登记手续,超出部分不予登记。4、原为农村村民,后
12、因种种原因转为城镇户口的,其宅基地仍在使用的,可办理登记手续;对超出部分不予登记。5、原已办理登记手续(未迁建、扩建、翻建)、或乡镇(街道)、村名改变的,有效文件证明未迁建、扩建、翻建的,按原登记发证面积补发、换发土地证。6、对拆除房屋的宅基地、外迁人员的原宅基,不再登记;已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应注销其土地登记,并由村集体收回其土地使用权。(五)有下例情形的不予办理登记手续:(五)有下例情形的不予办理登记手续:1、有土地纠纷的;2、权属不清的;3、违法违规尚未处理完毕的;4、已批准新的宅基地,原宅基地未拆、未退回的;5、政策法规规定其他情形;六、富阳市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地籍调查六、富阳市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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