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第四章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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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经济 理论 第四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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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第四章 社会主义企业制度社会主义企业制度与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n本章重点n1、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n2、产权明晰化的重要意义n3、国有企业走向市场面临的主要难题n4、法人资产制度的主要特征n5、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战略n6、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基本思路第一节 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 n一、财产权是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n(一)所有制的两层含义n(二)两层含义之间的相互关系财产权是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n1、作为经济关系n经济主体对客观生产条件的占有关系,通过一定生产方式下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表现出来n2、作为法律关系n一种意志关系和法权关系,表现为占有主体对占有对象具有一种任意支配的权
2、利。n(二)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形态n一定的生产方式产生一定的占有方式,经济上的占有关系产生后,便会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与之相适应n二、所有权的权能n1、所有权的概念n所有权是确定物的最终归属,表明主体对确定物的独占和垄断的财产权利,是同一物上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财产权利n2、所有权的各项权能n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n(1)占有权能:行为人对财产直接加以控制的可能性,是所有者与他人之间因对财产进行实际控制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n(2)使用权能:不改变财产的所有和占有性质,依其用途而加以利用的可能性,是人与人之间因利用财产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n(3)收益权能:获取基于所有者财产
3、而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是人们为获取追加财产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n(4)处分权能:为法律所保障的实施旨在改变财产的经济用途或状态的行为的可能性,它所反映的是人在变更财产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n三、所有权各项权能的统一与分解n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集中于同一主体,是自然经济形态的一种表现,随着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过渡,所有权的各项权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分离,尤其是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这种分离主要分为两种类型。n第一种类型:资本的法律所有权与经济所有权的分离n借贷资本出现后: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分别是法律上所有权与经济上所有权的实现形式n股份制:股东与法人的委托代理关系n第二种类型:资本
4、职能与管理、监督职能的分离n经理革命:由于股份公司的成立,资本的管理权与所有权发生了分离 n补充第二节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n一、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分析n(一)公共产权的特点n1、产权具有不可分性n2、使用权的非排他性n3、外部性n4、剩余索取权的不可转让性n(二)国家所有制的特征n1、产权归属的唯一性n2、以国家政权为依托,以行政权为基础的强制性代理关系n3、国家作为代理人不仅拥有控制权,而且拥有剩余索取权n4、政府代理是国有制的逻辑选择n5、公共财产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是按等级制界定的n6、政府行使公共产权的目标函数是多元的n7、剩余索取权的不可转让性是维护国家代理制的必要条件n(三)
5、国有产权模糊的集中表现n国家在国有资产上的各种权利得不到切实有效的保护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的低效率n国有产权屡受损害而得不到有效制止与国有产权的内在规定有关n1、行政权对所有权的损害n原因:追逐目标的差异n后果:n(1)政府常常凭借所有者身份,为企业设置体现社会偏好的激励约束机制,甚至不惜牺牲企业效率来实现政府目标n(2)当企业目标与社会目标不一致时,行政干预不可避免n(3)政府对陷入困境的企业不会坐视不救n2、政府难以运用“退出权”来保护国有产权n(1)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使其一旦解除与企业的合约将承担巨大的潜在退出成本n(2)剩余索取权的不可转让性使退出权的丧失具有双重含义:所有权主体的非人格化
6、资本行为不可能通过剩余索取权的转让得到根本改变;政府无法通过转让企业产权或股权来解除与企业的和约关系n(3)国家与企业之间的长期隐含合约关系就变为一种特殊的长期“保险”合约关系n3、剩余索取权的不可转让性,使执行合约的监督成本很大n二、传统国有产权的行政代理模式及其效率分析n(一)行政代理n国家把国有产权的控制权依次授予各级行政机构,企业只是政府的附属机构n(二)代理问题n政府官员在行使所有权职能时可能存在偷懒或搭便车行为n(三)抑制代理问题的障碍n初始委托人的监督动机和能力以及由此引发的信息费用n1、初始委托人的身份具有不确定性,即在或明或暗的合约中没有规定谁来监督政府的代理行为n2、监督成
7、本与收益的不对称性是导致初始委托人缺乏监督动机的重要原因n3、剩余索取权的不可转让使初始委托人无法惩罚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n4、初始委托人的直接监督能力也很弱n(四)行政代理成本n行政代理固然有助于国家对剩余索取权的拥有,避免市场交易成本,但需支付高昂的组织成本和信息成本n1、激励成本较高n2、信息成本较高n3、有可能降低约束效率n4、难以避免影响力成本n三、深化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在必然性n(一)深化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在必然性n1、只有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才能为体制模式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供必要的微观基础n企业应该为真正的市场主体n2、只有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才能为体制模式的
8、转换创造必要的市场条件n市场机制的形成和完善不仅依赖于放开价格,更重要的是市场竞争主体的培养n3、只有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才能实现宏观控制方式的转轨n 国有企业改革与政府职能的转变 n(二)产权关系明晰化的重要作用n1、产权n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n2、产权制度n对既定产权关系和产权规则结合而成的且对产权关系实现有效的组合、调节和保护的制度安排n3、产权关系明晰化的重要作用n(1)明确交易界区n(2)规范交易行为n(3)稳定收益预期n(4)提高合作效率n(5)提高资源配置效率n(1)明确交易界区n交换本质上是产权的交换,如果没有对财产权利本身的界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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