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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消防工程质量标准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4174139
  • 上传时间:2022-11-17
  • 格式:PPT
  • 页数: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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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消防工程 质量标准 课件
    资源描述:

    1、2022-11-17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消防工程质量标准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目录一、基本规定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四、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五、消火栓系统六、防排烟系统七、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基本规定1、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的施工单位应持有依法取得的相应等级的消防设施工程从业资质证书,施工及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法定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其主要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或技术等级资格。施工现场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工艺规程及及实施方案、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

    2、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2、施工前经法定机构审批认可的施工图;3、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了技术交底;4、采用的主要原材料、系统组件和设备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中应用。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组件应按本规范规定进行抽样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复验合格后方可在施工中应用;5、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6、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7、安装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相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8、调试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消防

    3、工程质量标准(1)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布线)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2、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3、从接线、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4、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1)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2)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3)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4)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5、管线经过建筑

    4、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6、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塑料管入盒应采取相应固定措施;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该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8、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控制器类设备的安装)1、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

    5、设备(以下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2、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2)电缆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 根;(4)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 的余量;(5)导线应绑扎成束;(6)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3、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4、控制器的

    6、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5、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火灾探测器安装)1、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2)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7、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0。3、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4、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调试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5、探测器底座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 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6、探测器的底座应安装牢固,与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应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7、敷设在顶棚下方的线型差温火灾探测器,至顶棚距离宜为0.1m,相邻探测器之间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探测器至墙壁距离宜为11.5m。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

    8、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安装)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安装)1、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严禁安装;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箱体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布置,并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3、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4、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以下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

    9、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模块安装)1、同一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集中安装在金属箱内;2、模块(或金属箱)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3、模块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 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4、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应有明显的部位显示和检修孔。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1、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应牢固可靠,表面不应有破损;2、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距地面1.8m以上。光警报器

    10、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3、扬声器和火灾声警报装置宜在报警区域内均匀安装。(消防专用电话安装)1、消防电话、电话插孔、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当在墙面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2、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孔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安装)1、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电池应安装在通风良好地方,当安装在密封环境中时应有通风装置;2、酸性电池不得安装在带有碱性介质的场所,碱性电池不得安装在带酸性介质的场所;3、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不应安装在靠近带有可燃气体的管道、仓库、操作间等场所;4、单相供电额

    11、定功率大于30kW、三相供电额定功率大于120kW的消防设备应安装独立的消防应急电源;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1、调试前应切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并将任一个总线回路的火灾探测器以及该总线回路上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部件连接后,方可接通电源;2、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 的有关要求对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控制器应满足标准要求:(1)检查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2)使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内

    12、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应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3)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4)使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5)检查屏蔽功能;(6)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7)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 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能;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调试)1、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逐个检查每只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2、对于

    13、不可恢复的火灾探测器应采取模拟报警方法逐个检查其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当有备品时,可抽样检查其报警功能。(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调试)1、对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施加适当的推力使报警按钮动作,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2、对不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采用模拟动作的方法使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当有备用启动零件时,可抽样进行动作试验),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调试)1、将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任一回路的输入/输出模块及该回路模块控制的受控设备相连接,切断所有受控现场设备的控制连线,接通电源;2、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 的有关

    14、规定检查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内各类用电设备的各项控制、接收反馈信号(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信号)和显示功能;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3、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处于自动工作和手动工作状态,检查其状态显示,并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 的有关规定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控制器应满足相应要求:(1)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2)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各模块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能在100s秒内发出故障信号;(3)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4)检查消音、复位功能;(5)检查屏蔽功能;(6)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

    15、,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7)使至少50个输入/输出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少于50个时,使所有模块动作),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8)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第7 款检查。4、接通所有启动后可以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5、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自动状态,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的有关规定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1 按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使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火灾报警信号情况、发出联动信号情况、模块动作情况、受控设备的动作情况、受控现场设备

    16、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2、检查手动插入优先功能。6、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手动状态,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的有关规定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依次手动启动相应的受控设备,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信号情况、模块动作情况、受控设备的动作情况、受控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7、对于直接用火灾探测器作为触发器件的自动灭火控制系统除符合本节有关规定外,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规定进

    17、行功能检查。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调试)1、将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显示盘通用技术条件GB 17429 的有关要求检查其下列功能并记录,控制器应满足标准要求:(1)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能否在3s内正确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2)消音、复位功能;(3)操作级别;(4)对于非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应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和故障报警功能。(消防电话调试)1、在消防控制室与所有消防电话、电话插孔之间互相呼叫与通话,总机应能显示每部分机或电话插孔的位置,呼叫铃声和通话语音应清晰;

    18、2、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另外一部外线电话模拟报警电话通话,语音应清晰;3、检查群呼、录音等功能,各项功能均应符合要求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消防应急广播设备调试)1、以手动方式在消防控制室对所有广播分区进行选区广播,对所有共用扬声器进行强行切换;应急广播应以最大功率输出;2、对扩音机和备用扩音机进行全负荷试验,应急广播的语音应清晰;3、对接入联动系统的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系统,使其处于自动工作状态,然后按设计的逻辑关系,检查应急广播的工作情况,系统应按设计的逻辑广播;4、使任意一个扬声器断路,其他扬声器的工作状态不应受影响。(系统备用电源调试)1、检查系统中各种控制装置使用的备用电源容量,电源容

    19、量应与设计容量相符;2、使各备用电源放电终止,再充电48h后断开设备主电源,备用电源至少应保证设备工作8h,且应满足相应的标准及设计要求。(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调试)1、切断应急电源应急输出时直接启动设备的连线,接通应急电源的主电源2、按下述要求检查应急电源的控制功能和转换功能,并观察其输入电压、输出电压、输出电流、主电工作状态、应急工作状态、电池组及各单节电池电压的显示情况,做好记录,显示情况应与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相符,并满足要求:(1)手动启动应急电源输出,应急电源的主电和备用电源应不能同时输出,且应在5s 内完成应急转换;(2)手动停止应急电源的输出,应急电源应恢复到启动前的工作状态;(3)

    20、断开应急电源的主电源,应急电源应能发出声提示信号,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接通主电源,应急电源应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4)给具有联动自动控制功能的应急电源输入联动启动信号,应急电源应在5s 内转入到应急工作状态,且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不能同时输出;输入联动停止信号,应急电源应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5)具有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的应急电源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然后手动插入操作,应急电源应有手动插入优先功能,且应有自动控制状态和手动控制状态指示。3、断开应急电源的负载,按下述要求检查应急电源的保护功能,并做好记录。使任一输出回路保护动作,其他回路输出电压应正常。4、将应急电源接上等效于满负

    21、载的模拟负载,使其处于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设计应急工作时间的1.5倍,且不小于产品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5、使应急电源充电回路与电池之间、电池与电池之间连线断线,应急电源应在100s 内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消防控制中心图型显示装置调试)1、消防控制中心图型显示装置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接通电源;2、操作显示装置使其显示完整系统区域覆盖模拟图和各层平面图,图中应明确指示出报警区域、主要部位和各消防设备的名称和物理位置,显示界面应为中文界面;3、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信号,显示装置应在3s内接收,准确显示相

    22、应信号的物理位置,并能优先显示火灾报警信号相对应的界面;4、使具有多个报警平面图的显示装置处于多报警平面显示状态,各报警平面应能自动和手动查询,并应有总数显示,且应能手动插入使其立即显示首火警相应的报警平面图5、使显示装置显示故障或联动平面,输入火灾报警信号,显示装置应能立即转入火灾报警平面的显示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气体灭火控制器调试)1、切断气体灭火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接通电源;2、给气体灭火控制器输入设定的启动控制信号,控制器应有启动输出,并发出声、光启动信号;3、输入启动设备启动的模拟反馈信号,控制器应在10s 内接收并显示;4、检查控制器的延时功能,延时时间应在030s 内可

    23、调;5、使控制器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再手动插入操作,手动插入操作应优先;6、按设计控制逻辑操作控制器,检查是否满足设计的逻辑功能;7、检查控制器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送的启动、反馈信号是否正确。(防火卷帘控制器调试)1、防火卷帘控制器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探测器、卷门机连接并通电,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防火卷帘控制器应能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防火卷帘启、闭和停止的反馈信号;3、用于疏散通道的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具有两步关闭的功能,并应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反馈信号。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到首次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自动关闭到中位处停止;接收到二次报警信号

    24、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继续关闭至全闭状态;4、用于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控制器在接收到防火分区内任一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到全关闭状态,并应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反馈信号。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1)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2)验收合格各方签署检查及验收记录表格,形成记录;(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资料形成。2、对系统中各装置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和功能等进行验收;3、本节各项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时,应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

    25、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供水设施安装与施工)1、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消防水泵接合器等供水设施及其附属管道的安装,应清除其内部污垢和杂物。安装中断时,其敞口处应封闭;2、当设计无要求时,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和压力表,并宜安装检查和试水用的放水阀门;消防水泵泵组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压力表和缓冲装置之间应安装旋塞;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2.5倍;3、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管;4、消防水箱的容积、安装位置应符

    26、合设计要求。安装时,消防水箱间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0m;钢板消防水箱四周应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小于0.7m;消防水箱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得小于0.6m;5、管道穿过钢筋混凝土消防水箱或消防水池时,应加设防水套管;对有振动的管道尚应加设柔性接头。进水管和出水管的接头与钢板消防水箱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处应做防锈处理;6、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安装位置、进水管及出水管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出水管上应设止回阀,安装时其四周应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宜小于o7m,消防气压给水设备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宜小于o6m;7、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安装在便于消防车接近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

    27、驶地段,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 mm;(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与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区别的永久性固定标志,并有分区标志。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管网及系统组件安装)(管网及系统组件安装)1、管道连接后不应减小过水横断面面积。热镀锌钢管安装应采用螺纹、沟槽式管件或法兰连接;2、沟槽式管件连接时,其管道连接沟槽和开孔应用专用滚槽机和开孔机加工,并应做防腐处理,连接前应检查沟槽和孔洞尺寸,加工质量应符合技术要求;沟槽、孔洞处不得有毛刺,破损性裂纹和脏物;3、沟槽式管件的凸边应卡进沟槽后再紧固螺栓,两边应同时紧固,紧固时发现橡胶圈起皱应更换新橡胶圈;4、机械

    28、三通连接时,应检查机械三通与孔洞的间隙,各部位应均匀然后再紧固到位;机械三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500 mm机械四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1000 mm,机械三通、机械四通连接时支管的口径应满足表514的规定: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5、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宜采用补芯,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可用1个四通上不应超过2个;公称直径大干50 mm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头;6、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汁要求。当设汁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17的规定:7、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8、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

    29、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 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 mm;9、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 m;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10、当管道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 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且防晃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15 m;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11、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采取抗变形措施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穿过楼板的套臂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穿过卫生间或厨房楼板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且套臂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套管

    30、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然材料填塞密实;12、管道横向安装宜设o0020005的坡度,且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当喷头数量小于或等于5只时,可在管道低凹处加设堵头;当喷头数量大于5只时,宜装设带阀门的排水管;13、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虹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干4m,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2处;喷头安装:喷头安装:1、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应为30 MPa,保压时间不得少于3min。当两只及两只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31、。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得少于10只,并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2、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3、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4、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5、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6、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10 mm时,应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6、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粱底或高于宽度小于1.2 m的通风管道、排管、桥架腹面时,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

    32、、通风管道、排管、桥架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应符合表528的规定(见图528):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1、当梁、通风管道、排管、桥架宽度大于1.2 m时,增设的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2、当喷头安装在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 5210的规定(见图5210):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报譬阀组安装:报譬阀组安装:1、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

    33、,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 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 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 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 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2、压力表、排水管、试验阀、水源控制阀等阀组配件应安装在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3、湿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使报警阀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2)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且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4、干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安装在不发生冰冻的场所;(2)安装完成后,应向报警阀气室注入高度为50100 mm的清水

    34、;(3)充气连接管接口应在报警阀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且充气连接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5 mm,止回阀、截止阀应安装在充气连接管上.5、加速器应安装在靠近报警阀的位置,且应有防止水进入加速器的措施;6、低气压预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配水干管一侧;7、下列部位应安装压力表:(1)报警阀充水一侧和充气一侧;(2)空气压缩机的气泵和储气罐上;(3)加速器上。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8、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流指示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2)水流指示器应使电器元件部位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

    35、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9、控制阀的规格、型号和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方向应正确,控制阀内应清洁、无堵塞、无渗漏;主要控制阀应加设启闭标志,隐蔽处的控制阀应在明显处设有指示其位置的标志;10、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且不应在安装中拆装改动。管网上的压力控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11、水力警钟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热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20 mm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0 m,安装后的水力警钟启动时警铃声强度应不小于70dB;12、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

    36、器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13、排气阀的安装应在系统管网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排气阀应安装在配水干管顶部、配水管的末端,且应确保无渗漏;14、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流指示器的引出线应用防水套管锁定;15、减压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减压阀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2)减压阀安装前应检查:其规格型号应与设计相符;阀外控制管路及导向阀各连接件不应有松动,外观应无机械损伤,并应清除阀内异物;(3)应在进水侧安装过滤器。并宜在其前后安装控制阀;(4)可调式减压阀宜水平安装,阀盖应向上;(5)安装自身不带压力表的减压阀时,应在其前后相邻部位安装压力表。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16、

    37、多功能水泵控制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2)在安装前应检查:其规格型号应与设计相符;主阀各部件应完好,紧固件应齐全,无松动;各连接管路应完好,接头紧固,外观应无机械损伤,井应清除阀内异物;(3)出口安装其他控制阀时应保持一定间距,以便于维修和管理;(4)宜水平安装,且阀盏向上;(5)安装自身不带压力表的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时,应在其前后相邻部位安装压力表;(6)进口端不宜安装柔性接头;(7)水流方向应与供水管网水流方向一致。17、倒流防止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在管道冲洗合格以后进行;(2)不应在倒流防止器的进口前安装过滤器或者使用带过滤器的倒流

    38、防止器;(3)宜安装在水平位置,当竖直安装时,排水口应配备专用弯头。倒流防止器宜安装在便于调试和维护的位置;(4)倒流防止器两端应分别安装闸阀,而且至少有一端应安装挠性接头;(5)倒流防止器上的泄水阀不宜反向安装泄水阀应采取间接排水方式,其排水管不应直接与排水管(沟)连接;(6)安装完毕后,首次启动使用时,应关闭出水闸阀,缓慢打开进水闸阀待阀腔充满水后,缓慢打开出水闸阀。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系统试压和冲洗系统试压和冲洗:1、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1)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干式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2)强度试验和严密

    39、性试验宜用水进行。干式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3)系统试压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应与记录核对无误,且应填写记录;(4)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2、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 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 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3、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

    40、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 Mpa;4、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6、气压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0.28 MPa,且稳压24 h,压力降不应大于0.01 Mpa;7、气压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管道冲洗:管道冲洗:1、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

    41、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2、管网冲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网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水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应低于配水支管;3、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4、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5、管网冲洗宜设临时专用排水管道,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6、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系统调试:系统调试:1 1、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1 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存设计要求的水量;(2 2)系统供电正

    42、常;(3 3)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气压符合设汁要求;(4 4)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已充满水,干式、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的气压符合设汁要求,阀门均无泄漏;(5 5)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2、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1)水源测试;(2)消防水泵调试;(3)稳压水泵调试;(4)报警阀调试;(5)排水设施调试;(6)联动试验。3、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的容积,消防水箱设置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储水应有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2)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行验

    43、证;4、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30s内投正常运行;(2)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30s内投入正常运行;5、稳压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试。当达到设计启动条件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当消防主泵启动时,稳压泵应停止运行;6、报警阀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试水装置处放水,当湿式报警阀进口水压大于0,14 MPa、放水流量大于1 Ls时,报警阀应及时启动;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590s内发出报警铃声,不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15s内发出报警铃声,压力开关

    44、应及时动作,并反馈信号;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2)干式报警阀调试时,开启系统试验阀,报警阀的启动时间、启动点压力、水流到试验装置出口所需时间,均应符合设计要求;(3)雨淋阀调试宜利用检测、试验管道进行。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的雨淋阀,应在15s之内启动: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雨淋阀调试时,应在60s之内启动雨淋阀调试时,当报警水压为o,05MPa,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7、调试过程中,系统排出的水应通过排水设施全部排走;8、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并按本规范附录C表C04的要求进行记录:(1)湿式系统的联动试验,启动一只喷头或以09415L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时,水流指示器、报警阀、

    45、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2干式系统的联动试验,启动1只喷头或模拟1只喷头的排气量排气,报警阀应及时启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并发出相应信号)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系统验收:系统验收:1、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2、验收合格按照规范填写相应验收记录;3、系统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质量控制检查资料。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5、自

    46、动喷水灭火系统质量控制检查资料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设备进场:防火卷帘:1、防火卷帘及与其配套的卷门机、控制器等应是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应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生产厂方的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其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2、在防火卷帘及卷门机、控制器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制造厂名称、出厂日期及产品编号、执行标准等;3、防火卷帘及卷门机、控制器的外观不应有明显的损坏。防火门:1、防火门及与其配套的闭门器、锁具等应是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47、,应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生产厂方的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其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2、在防火门及闭门器、锁具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制造厂名称及出厂日期、产品编号、执行标准等;3、安装在防火门上的合页、插销等五金配件应是经相关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其熔融温度不应低于950。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防火窗:1、钢质防火窗应是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应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生产厂方的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其型号

    48、、规格及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2、在钢质防火窗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制造厂名称及出厂日期、产品编号、执行标准等;3、安装在钢质防火窗上的合页、插销等五金配件应是经相关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其熔融温度不应低于950;4、钢质防火窗表面应平整,不应有毛剌、焊渣及假焊、断裂等缺陷;各铆焊及螺栓连接处应牢固,不应有松动现象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装置安装:一般规定1、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施工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施工安装应按照已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当确需更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设计更改

    49、通知单,尚需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部门核准。3、施工单位承担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图的深化设计时,必须有相应的设计资质。4、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施工应制订必要的施工安装规程、质量管理制度及检测技术标准。5、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6、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主要零部件所用材料及其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7、消防电气线路的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防火卷帘:1、帘板(面)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质卷帘相邻帘板串接后应转动灵活,摆动90不允许脱

    50、落;(2)钢质卷帘的帘板应平直,装配成卷帘后,不允许存在孔洞或缝隙;(3)钢质卷帘帘板两端挡板或防窜机构应装配牢固,卷帘运行时相邻帘板窜动量不应大于2mm;(4)无机纤维复合帘面上除应装夹板外,两端还应设防风钩;(5)无机纤维复合帘面不应直接连接于卷轴上,应通过固定件与卷轴相连。2、导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帘板或帘面嵌入导轨的深度应符合表5.2.2-2(1)的规定:导轨间距超过表5.2.2-2(1)规定,导轨间距每增加1000 mm时,每端嵌入深度应增加10 mm:消防工程质量标准(1)(2)导轨顶部应成圆弧形,其长度应超过洞口至少75 mm;(3)导轨的滑动面、侧向卷帘供滚轮滚动的导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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