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程-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程-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产品质量 监督 抽查 工作 规程 课件
- 资源描述:
-
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程二九年九月二九年九月1 抽样1.1 抽样有效性要求1.1.1 人员要求 抽样时,应至少有两名抽样人员参加,并向受检单位出示文件或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1.1.2 抽样单 抽样应统一使用省局编制的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单(附件1),加盖抽样单位公章,承担抽样工作责任。1.1.3 现场检验要求涉及现场检验的,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应在现场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企业应在相应的检验原始记录上签章。1.1.4 现场检查抽样中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无照生产等情况,抽样人员应停止抽样并及时报告企业所在
2、地县(市、区)质监局,各有关县(市、区)局接到报告后应依法组织查处。拒检的处置经县级局进行说服教育后,被检单位仍拒经县级局进行说服教育后,被检单位仍拒绝检查的,所在地县级局可依据绝检查的,所在地县级局可依据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把处理结果上报市局,由市进行处理,并把处理结果上报市局,由市局汇总后报省局监督稽查处。局汇总后报省局监督稽查处。对企业最终拒绝抽样的,检验机构应按照对企业最终拒绝抽样的,检验机构应按照检验不合格论处。将其录入监督信息软件检验不合格论处。将其录入监督信息软件中,并在检验情况栏注明中,并在检验情况栏注明拒
3、检拒检;市、;市、县局应在上报省局的同时,及时将拒检企县局应在上报省局的同时,及时将拒检企业的相关情况予以曝光。业的相关情况予以曝光。”。注意事项已抽样品企业拒绝送样的,抽样人已抽样品企业拒绝送样的,抽样人员应自行带回,企业拒绝的,应及员应自行带回,企业拒绝的,应及时上报省局。时上报省局。1.1.5 抽查范围严格按任务下达部门确定产品、受检单位等范围和要求进行抽样。不得抽样的情形有违程序的抽样有违程序的抽样未检验合格的产品未检验合格的产品,也就是非合格待销产品也就是非合格待销产品出口产品出口产品超监督抽查范围的产品超监督抽查范围的产品1.1.6 委托抽样要求受委托承担抽样工作的检验机构,未经监
4、督抽查任务下达部门同意,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抽样。1.1.7 违反有效性要求的,受检单位有权拒绝抽样。1.2 抽检分离产品的抽样 承检机构内部抽检分离的产品,抽样人员不得承担检验项目的主检和复核。对实施单位抽检分离的产品,承检机构不得自行抽样,应在指定抽样时间前一个月的25日前将抽样方案送达指定抽样单位,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抽样方案中应详细注明。抽样单位应加强对抽样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督,确保抽样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在指定抽样月份的25日前将样品及相关材料送至有关承检机构。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抽样人员应当向被检验人出示抽样身份证明。受委托检验机构的抽样
5、人员还应当出示委托抽样任务书。抽样人员不得参与所抽样品的检验活动,但因现场抽检确需参与的除外。”1.3 抽样情况汇总抽样单位应及时填写产品质量监督企业抽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抽检分离的产品,抽样单位应于抽样月份的25日前将企业抽查情况汇总表报送有关承检机构,并抄送企业所在地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级局)。承检机构应汇总承检产品的企业抽查情况,在抽样月份的30日前报送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局,由各市级局汇总后报省局。计划内企业无法抽到样品的,要说明原因。2 企业信息调查3 监督检验样品管理承检机构要建立监督抽查样品的管理规范,应有样品登记、编号等流转记录。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在规定条件下保存
6、备样,确保备样的有效性。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其备样应保留至被抽查企业不合格后处理工作结束后方可处置。4 检验与判定承检机构在承担监督抽查任务时,严格按评价规则的要求进行抽样和检验,如发现检验项目未通过计量认证的,必须立即中止抽样和检验,并书面报告监督抽查任务下达部门。受委托的承检机构,未经任务下达部门同意,严禁将检验任务分包给其他检验机构。4 检验与判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检验依据: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含经备案且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省局批准发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4.1 质量判定和监督检查的检验结论分类4.1.1 产品质量判定总则
7、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4.1.1 产品质量判定总则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低于国家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时,应在检验报告备、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时,应在检验报告备
8、注栏中同时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注栏中同时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4.1.2 质量判定检验结论分类“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不合格”“符合企业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4.2 检验结论表述4.2.1 监督检查管理系统检验结果的表述检验结论为“符合企业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时:【按企业明示指标判定】栏目中选择“符合”,【综合判定结果】栏目选择“待提高”,【产品检验情况】栏目中应注明具体不符合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项目名称。4.2.1 监督检查管理系统检验结果的表述当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时:【综合判定结果】栏目选择“不合格”,【产品检验情况】栏目
9、中注明不合格检验项目名称。4.2.1 监督检查管理系统检验结果的表述检测结果录入时:【检测项】中所列各检验项目,其顺序、名称应与评价规则一致。4.2.1 监督检查管理系统检验结果的表述产品符合企业标准要求,但评价规则所列全部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时:【标准要求】应同时注明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推荐性标准(标准代号)的要求和企业标准(经备案的标准代号)的要求,【判定】列选择“缺陷”。4.2.2 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表述检验结论判定为“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时:依据评价规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所检项目符合评价要求。检验结论:符合
10、本次监督检查要求。4.2.2 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表述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时:依据评价规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所检项目中、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4.2.2 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表述检验结论判定为“符合企业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时:依据依据评价规则评价规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要求,对所抽样品的个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项目实测值符合项目实测值符合企业标准号企业标准号标准名称标准名称要求,但不符合要求,但不符合标准(列出标准号)推荐标准(列出标准号)推荐性要求。检验结论:符合企业标准号性要求。检验结论:符合企业标准号标
11、准名称标准名称要求,不要求,不符合符合标准号标准号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要求。对所抽样品的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所抽样品、等项目进行了检验(详见第页)4.3 检验报告填写4.3.1 报告性质定期实施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报告封面及首页:【委托单位委托单位】为“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检查性质监督检查性质】为“年第季度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县、市级实施计划必须加括号备注计划实施部门所辖行政区简称。4.3.1 报告性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检验报告,报告封面及首页:【委托单位】填写“任务下达部门名称”【监督检查性质】为“年第季度(任务下达部门所辖行政区简称)产品
12、质量监督抽查”。4.3.2 检验和判定依据检验报告中检验依据应填写产品生产、检验所依据的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经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和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的代号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中所列检验依据为:该产品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产品适用的强制性标准或条款抽样单中所明示的标准明示标准所涉及的检验方法标准评价规则规定的该产品相对应的推荐性标准等4.3.3 检验项目检验报告结果汇总页中所列各检验项目,其顺序、名称应与评价规则一致。当某个项目存在推荐性条款要求和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报告结果中分别列出推荐性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并进行符合性判定。对于现场检
13、验的项目,应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说明。4.3.4 其他信息填写检验报告、原始记录中产品相关信息的填写应与抽样单一致。5.1.1 检验报告份数检验结论为“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的:检验报告一式二份。一份由承检机构留存,一份送达受检企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符合企业标准要求,检验报告一式四份。一份由承检机构留存,一份送达市级局,其他两份送达县级局,由县级局将其中一份送达受检企业。承检机构必须在数据上报月份的10日前(县级实施监督抽查为5日前),完成下列工作:1、以挂号或特快专递等确保收到的方式,向“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产品生产企业寄出检验报告。2、以挂号或特快专递等确保收到的方式,向受检企业所
14、在地的县级局寄出“不合格”、“符合企业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产品的检验报告和抽样单,“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产品的抽样单。将不合格报告清单、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汇总表、符合企业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和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产品生产企业汇总表以Excel格式用电子邮件分别发送到受检企业所在地县级局和市级局,并确认收到。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是否按时寄送,列入对承检机构的工作质量考核。各承检机构要加强监督检验结果材料的审各承检机构要加强监督检验结果材料的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对承检产品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对承检产品开展检情分析。开展检情分析。承检机构应
15、使用承检机构应使用产品质量监督信息管理产品质量监督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和所调查的企业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和所调查的企业信息。监督抽查数据录入时,定期实施的信息。监督抽查数据录入时,定期实施的监督抽查监督抽查【检验类型检验类型】根据计划实施级别根据计划实施级别进行选择:进行选择:省级实施计划选择为省级实施计划选择为【省定期监督抽查省定期监督抽查】市级实施计划选择为市级实施计划选择为【市定期监督抽查市定期监督抽查】县级实施计划选择为县级实施计划选择为【县定期监督抽查县定期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应根据任务下部部门的级别专项监督抽查应根据任务下部部门的级别选择相应的专项监督抽查级别选择相应的专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