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参考模板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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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架(南段)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实行安全监理是我国公路建设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强化安全管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和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之一。本监理部根据高架路(南段)施工内容和特点,为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细则:一、 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严守职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二、 目标:无伤亡事故。积极参加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
2、“高速公路建设综合检查评比活动”争创文明工地及双优工程。三、 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的标准、规范和规定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3、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号令)4、市市政公路建设安全监理工作质量检查评定办法(沪市政建2004313号)5、市文明工地(场地)管理规定(沪建2004第89号)6、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沪府1994第20号)7、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评选实施细则(沪重建1999第19号)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10、钢管扣件水平模板的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DG/TJ08-016-2004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200112、建筑施工高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20-911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一号令)1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文)15、依法订立的本工程的委托监理合同及其附件及依法订立的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及附件。11、国家、市及各有关部门颁发的法令、法规、规范、规定及安全技术标准、文明施工要求。16、建设单位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要求。脚手架工程监理细则 单管立杆扣件式双排防护脚手架
4、的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0m,当需要搭设超过30m高度的脚手架时,应经过设计计算,如采用双管立杆、分段卸荷、分段悬挑等方法,分段悬挑式脚手架每段高度不宜大于2.5m。(一) 安全管理(1) 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在搭设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合格。(2) 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在搭设和拆除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 从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技术考核管理细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并经体检合格,方可持证上岗,并配备必须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4) 脚手架或模板支架必须与邻近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特殊情况下不能保持安全距离时,应搭设外电保
5、护隔离设施;若遇无法保持安全距离又无法建立外电防护设施的情况下,必须在外电线路停电后方可进行搭设。(5) 脚手架的基础应根据脚手架及模板支架的搭设高度、承载要求、土质情况及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加固处理和验收;脚手架(模板支架)的场地内不得有积水。(6) 对脚手架及模板支架所使用的材料,应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7) 脚手架及模板支架基础验收合格后,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放线定位。(8) 脚手架及模板支架在搭设或拆除时,应设立作业警戒区,并派专人进行监控,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9) 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在搭设过程中,应进行分步验收,全
6、部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脚手架应进行安全检查,并设专人对进行维护。(10) 在脚手架和模板支架的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接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和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和剪刀撑。(11) 在脚手架及模板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并设专人监护。(12) 脚手架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13) 脚手架及模板支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采取防雷措施。(14) 不得在脚手架、模板支架基础及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15) 当有六级以上大风
7、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雨、雪后上脚手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搭设(1) 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用于高层建筑的,应严格按市建委83201号文规定要求;用于一般建筑工程,应严格按市建委87525号文规定要求。(2) 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3) 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4) 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5) 高层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扫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6) 不可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之用。(7) 所
8、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8) 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在对等位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9) 斜杆接长,不可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两只回转扣件接长,塔接距离离视两只扣件间隔不少于0.4m。(10) 脚手架的主要杆件,不可采用木、竹材料。(11) 高层建筑金属脚手架的拉杆,不宜采用铅丝攀拉,必须使用埋件形式的刚性材料。满堂脚手架搭设(1) 满堂脚手架架设应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搭设。(2) 满堂脚手架的纵、横距不应大于2m。(3) 满堂脚手架应设登措施,保持操作人员上下安全。(4) 操作层应满铺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须留空洞者,应设围栏保护。(5) 大型条形内脚手架,操作步层两侧
9、,应防护栏杆保护。(6) 满堂脚手架步距,应控制在2m内,必须大于2m者,应有技术措施保护。(7) 满堂脚手架体应稳固,应采用斜杆(剪刀撑)保持稳定性。(8) 满堂脚手架不可采用钢、竹混设。桥梁施工监理细则(1) 工程施工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认真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涵盖施工全部的工艺流程,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控制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附安全验算书,经企业总工及施工技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2) 施工作业前,必须由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必须由项目工程师或技
10、术员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在每天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不止安全生产有关事宜。(3)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安全控制程序,如动土令、打桩令、混凝土浇灌令、动火令、吊装令防护措施,模板拆除审批等;对设施、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验收;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必须落实专人进行作业过程安全监护。(4) 对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通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教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小机械操作与安全监护人员必须通过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5) 必须为每一位施工作业的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
11、须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6) 投入施工生产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设施、材料、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7) 施工生产作业现场环境区域,必须做到办公、生活区域隔离,生产作业区域与材料对方区域隔离,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隔离,严禁在同一区域内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8) 施工生产作业区域内,对所有的临边、洞口和可能发生高处坠物的区域,必须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9) 施工现场范围内,对所有可能存在的某种危险性的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警戒、警告、警示标志,夜间必须设置照明设施。(10) 施工作业动土前,必须及时组织协调公用管线保护事宜,办理相关公用管线监护手续,摸请地下公用管线
12、的分布情况。在公用管线主管单位监护人员员的指导下,开挖地下管线的样洞,仔细核对公用管线的具体位置、走向、埋深等情况。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向有关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11) 在公用管线两侧1m范围内,严禁采用机械进行挖掘。对已暴露的公用管线,应会同主管单位现场监护人员,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12) 在施工中,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机械、起重机等,应当与电力架空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钻孔灌注桩施工监理细则钻孔灌注桩是一项工序较多、技术要求较高、参与机种较多、工作量大且需在一个短时期内连续完成的地下隐蔽工程施工,因此要十分注意施工各环节的安全。钻孔桩施工中,有成孔设备、钢筋笼制作设备、电焊设备、起
13、重设备、混凝土搅拌设备、物料运输机等,还有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因此,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中,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要求明确施工顺序、机具设备的位置、制浆池、沉淀池出渣路线、场内运输路线以及供电、供水路线,确保施工安全。钻孔灌注桩施工应遵守下列安全技术规定:(1) 在钻孔桩施工中,施工顺序、机具位置,泥浆池及沉淀池出渣路线、操作人员位置,场内运输,供水供电线路等,都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2) 施工作业区应设置明显的标志且与非作业区严格隔离,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3) 陆上钻孔桩施工一律按规定采用硬地坪施工法,即钻机置于地基处理坚实平整的混凝土地面上,确保钻机运转时平稳。(4) 钻孔桩机在陡坡
14、或水上作业时,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设置坚固稳定的工作平台,并经验收合格。(5) 护筒埋设应严格按桩位中心轴线和垂直位置进行,埋设深度必须确保成孔过程中不发生筒边窜水造成坍孔事故。当桩孔附近有管线时,护筒的埋入深度宜超过管线深度。确保管线在钻孔桩成孔过程中的安全,埋设后的护筒上应加盖。(6) 钻孔就位,机架不能靠在护筒上,以免机械振动引起护筒漏水导致坍孔,造成事故。(7) 机械操作人员在施工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随便离开岗位,经常注意机械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纠正或停机,做到严格服从指挥信号,持证严谨操作。(8) 冲抓钻或冲击钻操作时,不准任何人进入落钻区,以防砸伤。(9) 回转切削成孔机械,在
15、装、揣拆钻杆时必须注意与吊、放操作工人之间的配合,以防伤人。在钻进过程中,若发生钻机土法卡钻震动迹象时,必须立即停机,排除孔内故障。(10) 桩孔成型后,应尽快灌注混凝土,若因故不能灌注混凝土时,应在护筒上加盖,以免掉土和发生人员坠落事故。(11) 钢筋笼子的吊点必须焊接牢固,起吊时必须设专人指挥,不准斜吊横向拖拉,确保钢筋笼子垂直于钻孔。(12) 除全套管钻孔施工法外,其他几种成孔方法,应注意孔内水位稳定;水位上下波动大将会诱发坍孔;在潮汐地区或在河道中钻孔必须有专人随时观测记录水位变化情况,即使相应调整护筒内的水位。(13) 坍孔最容易造成灌注桩安全事故,严重时将危及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及周
16、边管线或建筑物的安全。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从每根桩开钻至混凝土浇注完成必须连续作业,禁止中间停顿。(14) 钻孔桩施工的电气线路及设施,必须符合JGJ46-2005规范要求,设备的电源线必须是整根导线,不得有破皮、接头;钻孔桩机的控制电箱,严禁外接其他用电设备。(15) 夜间施工,应配置足够的照明,照明灯高度3m,其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零)。(16) 钻机各类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有效。基坑开挖监理细则(1) 开挖深度大于5m的,属于深基坑施工,必须在开挖前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安监站备案,这里所指的沟槽及基坑开挖,其深度应小于5m,而且不涉及重要管线和临近建
17、筑物的特殊保护要求。(2) 在地下埋有电缆,自来水管及煤气管道线的地区,挖掘基坑必须开挖样洞或样槽,深度已达2m还未发现管线时,必须与施工员联系,通知有关管线单位,探明情况后,才能进行开挖施工。(3) 施工时,发现事先没有掌握的地下管线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施工负责人,联系有关单位派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其他不清物体,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任意敲打和玩弄。开挖基坑的部位,如要拆除、搬移测量木桩和水准基点等标志时,应联系测绘主管单位来处理方能进行。搬移树木应与园林部门联系。(4) 开挖基坑,在接近原有旧的煤气管区域时,工作人员不得吸烟动用明火。(5) 各种管线在未可靠固
18、定时,不得在管线下挖土,以防管线下沉折断而压伤。(6) 人工开挖土面对面翻挖,作业人员必须保持3m间距,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2m,机械挖土深度超过2m时必须开始撑板,如土质松软应及时撑板,有裂缝等现象出现时,要注意添板,防止塌方压人伤人,撑板撑柱要完好。损坏弯曲者不能使用。(7) 基坑一旦形成,必须及时设四周临边防护,防护杆件应符合:立杆距离基坑边500mm设置,并打入地下深度不小于0.5m;立杆间距不大于1.8m,上横杆高度为1.2m,下横杆为0.6m。基坑开挖方式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艺要求,无支撑基坑坑壁坡度应符合规定;无条件放坡的,应进行基坑支护,采用 钢板支护时,其基坑底下的入土
19、深度应不小于3m。墩、台施工监理细则(1)垫层、钢筋等材料应采用滑槽或吊车运送,禁止将材料直接抛入坑底。(2)对于体积较大,深度达34m之间的墩、承台进行钢筋制作时,应采用脚手钢管规范搭设支撑钢筋构件的支架。(3)在进行钢筋焊接时,电焊机或气割设备应放在基坑外的通道上,禁止用钢筋作塔铁线;禁止借用钢筋构件作为电焊回路;禁止雨天无防雨措施或未采取绝缘措施进行电焊作业。(4)大型承台的模板应采用起重机配合吊装,并必须遵守相应的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5)承台模板吊装时,应在模板上设有溜绳,控制模板下降过程中的平稳。模板下降未接近基坑底部时,禁止作业人员直接推扶、禁止作业人员在模板与坑壁之间推扶;模板
20、未可靠固定前,禁止松钩。(6)墩、台支模时,模板与坑壁之间应有不小于1m的作业通道,深度大于2 m时,应搭设脚手架。(7)墩、台边堆放材料或设备时,应考虑坑边负载,不能离坡边过近,防止落入坑内。(8)设专人负责坑底排水。立柱施工监理细则 从立柱施工开始,就进入了外观工程,应引起足够重视。同时,从安全生产角度来讲,它也是高处作业的开始,立柱的钢筋,一般都在钢筋混凝土承台上留有插筋,所以,立柱施工时,首先要校核插筋的定位和高度,有些立柱较高,因此,立柱钢筋制作必须在立柱脚手架搭设完毕验收合格后进行。立柱脚手架立柱脚手架搭设施工作业除应执行建筑施工钢管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
21、规定外,尚应遵守下列要求:(1) 市政工程的立柱脚手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采用483.5脚手钢管及相应的扣件进行搭设,为双排脚手架。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2) 立杆的基础必须平整,回填土应夯实,每根立杆底部必须设置底座或垫板,垫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cm,且为统长木版,其长度至少能够到两跨(根)立杆。(3)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并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
22、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4) 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5) 立杆接头上的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杆件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同跨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至主接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立杆的顶端宜高出作业面1.5m。(6) 立柱双排脚手架应在其四周的外侧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斜撑)杆件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每道剪刀撑的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并不大于9m,斜杆与地面的夹角宜在4560之间。(7) 立柱脚手架每步应设作业通道,作业通道
23、宽度不小于0.8m且四周应贯通,并用竹芭满铺,竹芭的绑扎点应不少于4个;当立杆和立柱钢模的距离大于250mm时,必须做好隔离防护措施。(8) 防护栏杆(横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a. 防护栏杆(横杆)和挡脚板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b. 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c. 挡脚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80mm;d. 中栏杆应居中设置。(9) 立柱脚手架架体宽度内设2根搁栅(牵杠),两搁栅之间距不得大于0.4m,便于铺设竹笆,整个架体要做到横平竖直,连接牢固,每步脚手架作业通道的内、外侧必须设两道水平防护栏杆(上护栏高度1.2m,下护栏高度0.6m)。(10) 脚手架搭设到顶层必须做好封头,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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